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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期末最新总结的考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5:13:08 | 移动端:国际服务贸易期末最新总结的考点

国际服务贸易期末最新总结的考点

国际服务贸易的考试重点归纳

一、服务的概念

现代定义:服务是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一、服务的基本概念1.资本2.劳动力3.知识与技术

三、服务的基本特征

1、服务的无形性或不可感知性2、服务过程与消费的不可分割性3、服务的异质性4、服务的不可储存性5、所有权不可转让性

6、服务价格名称多样与不易确定性四、服务业是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服务业的迅速发展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服务业水平高低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经济越发达,服务业越发达。1、服务业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产业

2、服务业是一个国家科技现代化的标志3、服务业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五、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

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各国或地区之间跨越国境的服务提供和接受。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依据服务提供的方式对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过境交付: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这是典型的跨国界服务贸易。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存在: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即服务提供者

在外国建立商业机构为消费者服务。

自然人流动: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六、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1、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

2、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国际性。3、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

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七、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关系

1、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会刺激与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货物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巨大机会。

2、国际服务贸易对国际货物贸易起着支撑和促进作用,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八、国际服务贸易研究对象和方法研究对象: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门科学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主要研究不同国家或地区间

服务贸易活动(关系)规律性。

研究方法:1、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2、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4、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5、历史与逻辑相结合6、坚持系统分析的方法

九、国际服务贸易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贸易学的关系

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贸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国际贸易学研究国际贸易活动的规律性,而国际服务贸易只是研究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律性。2、国际服务贸易与服务经济学的关系

国际服务贸易的服务经济学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两者的具体研究对象不同,服务经济学研究对象应该是服务经济领域内经济关系和交往关系,,而国际服务贸易的研究对象是服务产品交换中的规律;二是二者的研究范围也不同国际服务贸易研究的是各国间服务贸易的规律,其范围是国际社会,而服务经济学研究的范围是国内服务经济。十、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与统计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类的要点是将国际收支帐户中的服务贸易流量划分成两种类型:一类是同国际收支帐户中的资本项目相关,即同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相关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作“要素服务贸易”(TradeinFactorservices)流量。另一类则是只同国际收支帐户中的经常项目相关,而同国际间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无直接关联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作“非要素服务贸易”(TradeinNon-factorServices)流量。

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要素服务贸易”的含义就专门指资本服务的收益流量的跨国

转移。

国际资本流动的基本形式是国际金融资产的跨国输出和输入,主要的实现方式有两

种:国际投资和国际信贷。国际投资有两种主要的方式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非要素服务贸易”概念是相对于“要素服务贸易”概念而言的,它是指与国际间资本

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无直接关联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主要涉及劳务项目、运输服务、旅游服务(旅馆和餐厅)、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咨询、管理、技术等专业服务和特许使用项目等内容。

十一、国际追加服务贸易

国际追加服务同有形货品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之间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联系。在逻辑上,国际追加服务贸易其实是分配服务的国际化延伸,它本身并不向其需求者提供直接的、独立的服务效用,而是围绕着货品的核心效用而衍生、追加或附加的派生效用。

从国际投资涉及的跨国货品流动看,国际追加服务可分为3个阶段:

①上游阶段。要求有先行的追加服务投入,包括可行性研究、风险资本筹集、市场

调研、产品构思和设计等项服务。

②中游阶段。一方面要求有与有形商品融为一体的追加服务,包括质量控制与检验、

设备租赁、后期供给以及设备保养和维修等;另一方面又要求与有形商品生产平行的追加服务投入,包括财务会计、人员聘用和培训、情报和图书资料等软件的收集整理与应用、不动产管理、法律、保险、通讯、卫生安全保障以及职工后勤供应等诸项内容。

③下游阶段。要求的追加服务项目包括广告、运输、商品使用指导、退货索赔保证

以及供应替换零件等一系列售后服务

十二、GATS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商务服务,包括专业服务和计算机服务(Businessservices,includingprofessionaland

computerservices)

通讯服务(Communicationservices)

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Constructionandrelatedengineeringservices)分销服务(Distributionservices)教育服务(Educationalservices)环境服务(Environmentalservices金融服务(FinancialServices)

健康及社会服务(Health-relatedandsocialservices)旅游及相关服务(Tourismandtravel-relatedservices)

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Recreational,culturalandsportingservices)运输服务(Transportservices)

其他未包括的服务(Otherservicesnotincludedelsewhere)十三、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1.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

按照BOP统计原则,国际服务贸易又叫跨境交易,以服务贸易交易活动完成后的资金流国际收支为中心,依据常住性来规范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其只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性贸易。

2.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统计)

随着跨国投资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商业存在”方式提供的服务贸易,即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越来越重要,并且已超过BOP口径的服务贸易。十四、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建立在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之上。十五、国际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经济增长“发动机”理论

1、服务贸易发展有利于外资引进

2、服务贸易发展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3、服务贸易发展有利于带动货物出口

4、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自由化也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由于世界各国服

务贸易的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服务贸易自由化会扩大一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逆差,使他们的债务问题更加恶化;第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行业仍属于幼稚行业,如这些行业参加国际竞争,往往在竞争中遭遇抑制甚至倒闭,这会导致大量失业,国家主权和安全难以保证,最终可能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十六、国际服务贸易与经济效应国际贸易对技术进步的影响

1、服务贸易开辟了新的国际市场领域,吸引着更多的厂商试图从事服务产品的提供和出口2、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深入,贸易壁垒不断被削减十七、服务业FDI对东道国的影响1、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1)与其他产业类似,服务业FDI为东道国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为东道国资金流量带来净增量。

(2)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

(3)与制造业相比,服务业跨国公司的直接出口仍然十分有限,但对东道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产生巨大的间接影响。

(4)服务业FDI为东道国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

2、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这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

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

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经验、技能和创新方面

都受到巨大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4)服务业FDI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

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

的本国经济动荡;

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因为各国在社会文化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十八、国际服务贸易政策目标的主要内容

1、效益目标2、结构目标3、国别目标4、市场目标5、其他目标

十九、关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国际上基本有两种态度:

一种是向所有的外国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开放本国服务市场,称为“无条件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另一种是根据每个国家给予本国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来决定本国给予对方国家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服务贸易自由化,即所谓的“对等原则”。二十、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政策选择

(1)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取向

对同等发达国家(地区)

相互开放本国服务市场(服务贸易补偿论)对发展中国家(地区)

开放商品市场作为交换条件(服务换商品)

对本国服务出口采取管制政策(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竞争优势)(2)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取向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大趋势下,发展中国家能否从中获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

政策取向。

发展中国家在自由化进程中,应注意两点:开放的基本步骤和顺序

每个基本步骤和顺序中涉及哪些服务部门或服务领域,它们对开放服务市场的影响如何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服务市场可以按照五个步骤进行:①逐步放松国内服务市场的管制②逐步开放本国商品贸易市场,降低商品关税水平③逐步开放服务产品市场,减少服务产品领域非关税壁垒④逐步开放服务要素市场,减少有形服务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⑤服务贸易自由化

二十一、实施国际服务贸易保护的原因

1、减轻国内就业压力2、维持国内收支平衡3、保护国内幼稚服务部门4、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

5、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6、保护本国民族文化和社会利益二十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定义和种类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一般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的服务提供或销售说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生产者或提供者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视为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种类:1、资本移动壁垒2、人员移动壁垒3、服务产品移动壁垒4、信息移动壁垒5、开业权限制壁垒6、经营权限制壁垒二十三、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保护程度的衡量

1、名义保护率是衡量贸易政策保护程度最普遍使用的指标NRP=(国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100%

2、有效保护率包括一国工业的投入品进口与最终品进口两者在内的整个工业结构的保

护程度

ERP=(国内加工增值-国外加工增值)/国外加工增值×100%或者

最终品名义保护率-(中间品价格/最终品价格)×中间品名义保护率×100%

1-中间品价格/最终品价格

二十四、服务贸易谈判的历程

1、第一阶段:1986年10月27日1988年11月2、第二阶段:1988年12月1990年12月3、第三阶段:1990年12月1991年底4、第四阶段:1991年底至乌拉圭回合结束二十五、GATS的序言、核心内容、附录

序言:1、认识到服务贸易与世界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系日益重要2、承认各国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要符合国内政策的目标3、在适当考虑各国国内政策目标的同时,要通过连续不断的多边谈判,促使各成员方在互利的基础上获益,并要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全面平衡,从而使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向更高阶层早日取得成功核心内容:《服务贸易总协定》分6个部分,由32个条款组成。该协定主要包括管辖范围、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和最后条款等。该协定还有8个附件。附录:“关于第二条豁免的附录”“根据本协议自然人提供服务活动的附录”“空中运输服务的附录”“金融服务的附录”“金融服务的附录二”“海运服务谈判的附录”“电信服务的附录”“基础电信谈判的附录”等,附录系总协定的组成部分,它们是充实和补充GATS的重要内容。二十六、GATS的重要意义

1、为各方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提供了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2、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3、协调各成员方利益

4、有利于促进各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5、有利于增加各方的外汇收入和平衡国际收支

二十七、GATS的后续谈判(一)改善市场准入的谈判

1、海运服务谈判2、金融服务谈判3、基础电信服务谈判4、有关自然人流动的

谈判5、商业信息服务谈判

(二)完善框架协议的谈判

1、服务业紧急保障问题2、服务业补贴问题3、政府采购问题二十八、WTO体制下的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1、最惠国待遇2、国民待遇3、透明度4、市场准入5、发展中成员方的更多参与6逐步自由化

二十九、美国的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与特点

美国服务贸易十几年来获得显著的增长,继续保持着在全球领先优势的主要原因,首先应归功于“国家出口战略”的实施。这是因为,不仅历年《国家出口战略》报告的所有战略、策略、政策、具体措施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出口,而且,更重要的是,根据《国家出口战略》的“商业优先次序”等原则,从一开始,“服务先行策略”就成为了《国家出口战略》的最重要内容。

特点:1.服务贸易发展平稳,经济贡献率高。2.服务贸易顺差有效弥补了货物贸易逆差3.服务业的各个部门发展态势良好。

4.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服务贸易的方式网络化、内容综合化、区域国际化,使服务质量日益提高,服务范围日益扩大。

5.发达国家是其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美国服务出口的主要对象是英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欧盟。

三十、欧盟的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与特点

特点:1.服务贸易进出口居于世界前列

2.欧盟服务贸易增长迅速

3.美国、瑞士、日本、挪威、俄罗斯和中国为欧盟前六大服务贸易伙伴

4.瑞士、美国、日本为欧盟服务贸易的主要顺差国,而土耳其、埃及和泰国为主要逆差国

5.英国、德国分别为欧盟成员国中最大的服务出口国和进口国6.欧盟成员间服务贸易额高于欧盟对外服务贸易额

三十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服务贸易

特点:1.服务贸易进出口均实现显著增长

2.服务贸易实现大量顺差,对国际收支平衡起着决定性作用

3.运输及“商贸服务及与贸易相关的服务”式服务贸易盈余中最主要的贡献力量4.中国内地及美国是其服务贸易的最主要对象5.离岸贸易迅猛发展,成为其服务贸易的主力军

三十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1、服务贸易发展速度较快,但规模相对较小2、服务贸易结构有所改善,但仍不平衡

3、中国服务贸易从顺差到逆差,行业结构情况有所改善三十三、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

1、金融业2、电信业3、旅游业4、专业服务业5、批发零售业6、运输业

扩展阅读:最新国际服务贸易的教案

参考资料

《国际服务贸易》谢康编著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杨圣明主编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

第一章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范畴第一节服务与服务工作一、服务概念的历史演变1、自由物品和经济物品自由物品:指人类不需经过努力,即可自由取用的物品。经济物品:指人类必须付出代价方可得到的物品。又可分成两类。经济物品实物形态的,即商品或货物非实物形态的,即服务或劳务2、服务的定义(1)(1)萨伊的定义:无形产品(服务)同样是人类劳动的果实,是资本的产物。(2)巴斯夏的定义:劳务是一种努力,对于甲来说,劳务是他付出的努力,对于乙来说,劳务则是需要和满足。(3)马克思的定义:服务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活动,而是作为提供服务的。服务的定义(2)(4)企鹅经济学词典:服务主要是不可捉摸的,往往在生产的同时就被消费的消费品或生产品。(5)科特勒的定义:一方能够向他方提供在本质上是无形的,不能带来任何所有权的某种活动或利益,其生产也许受到物的产品的约束,或不受约束。(6)一般的定义:服务是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二、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1、服务一般是无形的。一方面,服务提供者无法向顾客介绍空间形态确定的服务样品;另一方面,服务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往往不能感知服务,在购买之后,也只能察觉到服务的结果而不是服务本身。物化服务:唱片、软盘等作为服务的载体,本身的价值相对于其提供的整个价值来说,可以忽略,其价值主体是服务。2、服务的生产和消费通常是同时发生的。3、服务是难以储存的。与实物商品明显不同。4、服务的异质性。取决于:一是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二是消费者的特殊要求。三、寻找品质和经验品质1、寻找品质:是指顾客在购买之前就能够确认的产品属性(如颜色、款式、手感、硬度、气味等)及产品的价格。2、经验品质:是指只有在购买之后或者在消费过程中才能体会到的产品属性,包括味道、耐用程度、满足程度等。3、信任品质:是指那些顾客在购买和消费之后也难于作出评价的属性。四、服务工作与服务交付机构

1、服务工作:它指的是从事服务的职业或岗位。如第三产业就提供各种服务工作。

2、服务交付机构:是指服务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或制度安排而被提供出来的。一般有四种类型:

A、家庭;B、市场;C、自愿组织(宗教组织、慈善组织等);D、政府。第二节服务业

一、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与第三产业1、当今产业分类的方法:

一般有克拉克分类法、库兹涅茨分类法、奥新分类法、日本分类法、经合组织分类法、联合国分类法标准产业分类法等,但总的来说,不外乎是分成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

2、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差别(1):

(1)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的是剩余法。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由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在《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提出的,他把第一、二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统称为第三产业。而服务业的界定是以是否提供或生产各种类型的服务为标准的。

(2)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出发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暗含着高层次产业的发展单向地依赖低层次产业的产品的含义。相反,服务业同其他经济产业的区分是以经济系统的需求分类为基础的,强调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相互依赖关系。因此,前者体现传统经济思想的逻辑,后者体现的是现代经济思想的灵光。

(3)第三产业是相对于国内经济的,而服务业的概念是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3、服务生产部门的具体分类

(1)消费者服务:即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的服务。是靠来自个人和家庭的需求来源或支出,如:招待与食品服务、私人服务、娱乐与消遣服务、杂项服务等。

(2)生产者服务:即生产者在市场上购买的被企业用作商品与其他服务的进一步生产的中间服务,也叫企业服务。生产者服务是围绕企业生产进行的,它包括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会计、广告,还有如金融业、保险业、法律、咨询业等。

(3)分配服务:即消费者和生产者为获得商品或供应商品而必须购买的服务。它是一种连带性或追加性的服务又可分为“锁住型”和“自由型”分配服务。

(4)政府服务:是指免费提供的或对一般公众收取最低费用的服务。主要由教育、保健、国防与一般行政构成,后者是指外交、司法和警察保护等。4、WTO的服务部门分类

是世界贸易组织在1995年列出的服务行业部门,共分为十二个部门,每个部门下有行业,每个行业下再有子行业,参见教科书663页的附录。

第三节服务贸易与服务统计

一、服务贸易

1、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A、传统的定义:从进出口的角度考虑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反之则形成进口。

B、《美加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定义:

服务贸易是指由或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

C和D定义的解释:第一类服务贸易,是指“过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

特点是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都不移动。

第二类服务贸易,是通过服务的消费者(购买者)的过境移动实现的,服务是在服务提供者实体存在的那个国家(地区)生产的。如:旅游、教育、医疗服务。

第三类服务贸易,主要涉及到市场准入和直接投资,即在一缔约方内设立机构,并提供服务,取得收入,也称“商业存在”。如:在境外设立金融服务分支机构、律师、会计事务所,维修服务站等。

第四类服务贸易,主要是缔约方的自然人(服务提供者)过境移动在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而形成贸易,也叫人员移动。2、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A、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

B、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国际性。C、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

D、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

E、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一般在市场准入方面进行限制,以国内立法形式实施。

F、服务贸易的惯例、约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国际服务贸易遵循的基本框架性文件就是服务贸易总协定。

它规定的义务分: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的义务。前者适用所有成员,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后者只适用于承诺的部门,包括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G、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3、服务贸易概念与若干相近概念的界分A、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

贸易标的不同;完成形式不同,服务贸易更加复杂;商品贸易经常需要服务贸易的支持。B、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

无形贸易的范围更广,除了一般属于服务贸易的范畴,还包括国际直接投资收支,捐赠、侨汇、赔款等无偿转移。

C、服务贸易与服务业

服务业包括四类:消费者服务业、生产者服务业、分配服务业、及政府服务业。其中前三者构成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

服务贸易概念与若干相近概念的界分(续)D、服务贸易与国际服务交流国际服务人员的流动分为三类:(1)政府间为了政治、

(2)一国(地区)的服务人员到另一国(地区)谋取工作,为境外雇主所雇佣,为其工作,获得工资报酬,并只在当地消费,不汇回母国。

(3)一国(地区)的法人或自然人对外提供服务,并获取服务收入,有收支的过境流动,从而构成服务贸易。其中,前两者被称为国际服务交流,后者被称为国际服务贸易。这里介绍两种分类方法,一种是操作性统计分类,另一种是理论性逻辑分类。

(1)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分类

根据IMF统一规定和使用的各国国际收支账户形式,其中一类是同资本项目相关,称作要素服务贸易,另一种只同经常项目相关,称作非要素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非要素服务贸易项目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专业服务(咨询、管理、技术)特许使用项目(许可证等)其他私人服务

要素服务贸易股息(包括利润)利息

国外再投资的收益其他资本净收益4、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2)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

是以服务贸易同货物的国际转移的关联程度为标准的。一般分成两类,核心服务贸易和追加服务贸易。

A、国际核心服务贸易

是同货物的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无直接关联的,构成自己的特定市场供给和需求。B、国际追加服务贸易

是同货物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的。实际上是分配服务的国际化延伸。它是作为货物核心效用的派生效用,当然,追加服务,有些属于“锁住型”,而有些则属于“自由型”。

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目前,一般有三种反映国家或地区之间交易的统计方法:

(1)以记录跨境货物交易为特征的国际商品贸易统计;

(2)以记录跨境服务交易为特征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

(3)与国际投资活动有关,具有非跨境交易特征外国附属机构贸易的统计。第二章服务价值理论

第一节经济学思维“两分法”:商品和服务

国民经济的价值由商品和服务构成。而服务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和地位则不断上升。一、“两分法”的成因

经济学把人类劳动的成果分为商品与服务,这就是所谓的商品与服务的“两分法”。形成的原因:

1、两分法的历史成因

一个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取决于两个指标:一是该产业吸纳的就业量;二是该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因此,在早期,服务业必然是被轻视的,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服务业在整个世界才被人们重视。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服务的提供从由家庭、主仆、等非交易形式变成市场交易方式;二是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的提升改变了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2、服务与商品存在感性差别。

3、在理论研究中歧视服务,是导致两分法观念在经济学思维中根深蒂固的根本原因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一切生产过程都创造价值。价值只能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生产过程由土地、资本和劳动组成,因此,他认为,要增加财富,就要把更多的劳动投入到生产过程。同时,他又把劳动分成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认为只有生产性劳动是同生产过程相结合的,他认为他们之间有三个区别:

第一,前者创造价值,而后者则不创造价值;

第二,前者生产实物形态的物质产品,而后者的产品是无形的。

第三,前者是进入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而后者是耗费在商品流通、上层建筑、以及生活和休闲服务部门的劳动。二、两分法的理论尝试

随着服务业的发展,服务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把服务排斥在价值论之外就不行了,要把服务和商品等同起来,有两个思路:一是对原有理论进行技术性的修正;二是另起炉灶,创建新的理论。

1、古典架构的修正

A、价值只能形成于生产过程;

B、人类劳动区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C、只有物质产品的生产才识实在价值物品的生产。2、对服务概念的修正-从价值论出发

修正服务概念,使服务能够被纳入古典价值论,主要有三个问题:A、承认服务流量在经济中的自主交易性质;B、承认服务具有使用价值或客观效用价值;

C、承认服务的基本分类:生产者服务、消费者服务、政府服务。第二节服务效用价值理论

一、效用价值理论

效用价值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主流,效用是人的劳动所创造的福利。财富是已积累起来的效用,效用只有当生产者或所有者在市场上做交易时才能变成价值。二、服务效用价值理论

服务可创造效用,如果它可以用价格表示出来,并在市场出售,便产生了价值。

从服务的构成要素看,服务中的人力资本、劳动和实物资本的比重不同,并决定着服务的效用,进而决定其价值。

服务的效用价值的构成:

一是要素的价值;二是其所发挥的功能效用。第三节服务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的新发现

一、现实提出的问题“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

1、是否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

2、是否占70%的服务业劳动者不创造价值和社会财富,而只是在瓜分物质生产者的成果呢?

3、一般来说,随着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地支出货币购买服务,若服务没有价值的话,人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4、如果服务有价值,那么它也是工农业创造的吗?

5、假如并不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劳动才创造价值呢?二、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边界划定

对于是否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的回答,形成了劳动价值论窄、中、宽三派。1、窄派:固守传统边界,认定只有物质劳动才创造价值,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创造出物品;二是用于交换。因此只有工农业劳动才创造价值。

2、中派:也认定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但出于现实,他们认为,除了工农业直接生产物品的劳动创造价值外,间接生产物品或提供某种能量的服务行业,也被列入创造价值的行列。

3、宽派:认为只要是创造出了使用价值,不论其是物质形式的还是非物质的;同时是用于交换的。

三、从劳动价值论角度看服务产品的内涵与外延1、人类劳动成果的表现形式:一类是物质形态的,另一类是非物质的服务,但它也是人类劳动成果,也属于社会产品的范畴。

2、服务也属于社会产品的范畴的理由:

第一是它与实物劳动成果一样,也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功能;第二,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业的地位,比重等引起人们的认识发生飞跃;第三,人类确实也存在各种服务的客观需求。四、服务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一)、服务的使用价值

服务的使用价值具有一般功能和特殊功能。

1、非实物使用价值具有实物使用价值所具有的一般功能。A、服务具有满足人的某种物质或精神需要的功能。B、非物质使用价值也是构成社会财富的重要内容。

C、非物质使用价值在市场经济中也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2、服务的使用价值所具有的特殊功能A、表现在节约时间上。

B、具有密切各部门、各地区经济联系的特殊功能。(二)服务的价值与价值量

1、市场经济中的服务产品具有价值的原因:

A、生产服务产品耗费的劳动凝结在非实物使用价值上形成价值实体;

B、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使生产服务产品的劳动取得社会形式,从而表现为价值;C、服务产品与实物产品不能按异质的使用价值量进行交换,而只能按同质的抽象劳动量进行交换。

2、服务产品的价值量决定:

A、重复型服务产品。由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B、创新型服务产品。由最先生产出产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五、几个需要澄清的理论观点

1、是否违背劳动价值论

服务价值论拓展了劳动价值论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是对劳动价值论的继承和发展。僵化的对待劳动价值论,必将走入死胡同。2、内容不健康的服务有没有价值

这里面实际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衡量服务产品的价值,关键看它有无凝结一般人类劳动,有无产生效用;第二,伦理道德问题,它是为了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我们提倡的是真、善、美的道

德规范,并用以知道我们的行为。但本身,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3、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吗

传统的观念认为,服务领域的收入并不是自己创造的,而是从物质生产领域转移过来的,也就是所谓的国民收入再分配,这是错误的,因为:第一,混淆了使用价值的分配与价值的分配;

第二,混淆了交换行为与馈赠或资助行为。

在社会化市场经济中,每个生产者都要消费他人生产的使用价值,同时也将自己生产的使用价值提供给他人消费,这就是使用价值在全社会的分配。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政策第一节服务贸易政策的演变一、早期的国际服务贸易政策由于规模较小,项目单一,主要是运输服务和侨汇等相关的银行服务,因此,在贸易政策上,限制较少,基本上采取的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政策。而且主要是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二、六十年代后,

出于对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文化与信仰、社会稳定等政治、文化及军事目标,各国均对服务的输出入指定了各种政策和限制。由于服务贸易的复杂性,对于自由化,主要采取一些鼓励性的措施与法规,而保护,也主要是依靠一国政府的各种法规和行政管理措施等非关税壁垒来实施,很难对其加以数量化的分析。从国家来看,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取向也不一致,前者趋向于自由化,而后者则倾向于贸易保护。第二节自由贸易政策一、经济效率

1、经济效率描述了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使他们的福利最大化。经济有效率要求经济成员选择休闲而非工作,或选择某种商品和服务而非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动机没有被扭曲,这意味着商品和服务的相对价格及休闲的机会成本(工资)较准确地反映商品和服务及工作相对于整体社会的价值。

2、经济有效率并不要求所有国家都采用最先进的生产技术,考虑到不同国家不同的要素价格,经济效率要求各国生产技术的选择应反映该国的要素禀赋的稀缺程度,要素禀赋主要是指劳动、资本和技术。

3、经济无效率可以指未达到最优的投入产出组合,如低收入国家投资高技术设备也可能导致低效率。从动态角度看,无效率可能在于资源未以最优方式在消费与生产之间进行分配。4、生产率是指每单位投入(如劳动)或投入组合(如劳动与资本)的产出水平,因而在静态意义上与技术效率指标相一致。

5、全要素生产率:衡量所有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全要素的增加幅度可用产出与投入增长率之差来表述。

6、技术效率:假如存在一个最有效率生产某一产品的等产量曲线,则这一曲线上的任一点都是技术有效率。

7、分配效率:是从生产要素的组合状况出发,最优生产要素组合理论上由这些要素的相对价格决定,因为它反映了要素的相对稀缺。8、经济效率的实质:一是一个行业以最小社会成本生产一定质量的产品;二是该行业产品的价格与将其提供给消费者而导致的社会成本之间近似无差异,即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使他们的福利实现帕累托最优。二、贸易自由化

1、一般地,贸易自由化是指排除阻碍新的合格生产者进入市场的壁垒,刺激那些有能力提供优质服务的厂商扩大生产,同时迫使那些能力有限的厂商退出市场,因而贸易自由化是提高经济效率的途径之一。贸易自由

化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使管制与竞争形成最佳组合,从而保证服务消费者可以获得物美价廉的服务2、贸易自由化与生产率之间是正相关

(1)生产率的提高与自由化的联系。

A、贸易壁垒的拆除使厂商直接暴露在竞争中,迫使他们更加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B、自由化允许厂商参与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竞争,一般会获得规模经济效应;C、宏观经济稳定与自由化效应联系起来。

(2)新增长理论。由于贸易自由化改变厂商经营的市场条件,包括可用技术和投资教育和研究的动机等,因而反过来又促进创新、技术变革和生产率增长的持续变化。生产率的技术变革的四种内生变量是:

A、提高专业化程度带来的收益;B、人力资本存量增大带来的收益;C、经验或实践中学习带来的收益;D、投资研究与发展带来的收益。三、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选择

(一)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宏观影响1、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涉及五种基本的国家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军事利益、外交利益、和文化利益。

对发达国家的影响:

A、可能削弱、动摇或威胁国家现有的技术领先有时,提高竞争对手的国家竞争实力;B、可能潜在地威胁国家的战略利益;

C、可能造成高技术的扩散而给国家安全造成潜在威胁;D、可能危及本国所在的国际政治与经济联盟的长远利益。

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印度学者潘查姆斯基概括了九个方面:

A、使发展中国家丧失其对经济政策的自主选择权;B、进一步加深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赖;

C、使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控制其国内经济、金融等;D、在服务领域将长期依赖发达国家;

E、一旦放弃服务贸易的控制权,其新兴服务业将受到严重的挑战;F、会导致起国际收支失衡;

G、可能从多方面影响国内就业;

H、信息跨国流动会损害国家主权;

I、可能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服务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安全影响的主要表现:A、可能对其幼稚服务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B、由于要取消对外国投资的某些限制,对本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构成潜在的威胁;C、由于服务大量进口,导致外汇外流,影响国际收支平衡;D、可能影响本国电讯服务市场的正常发展;E、可能威胁本国文化市场的安全。

2、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家竞争力

获得低成本优势和寻求产品差异性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提高厂商乃至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基础。服务贸易给予厂商或国家竞争优势的基本要素可分为六个方面:(1)服务技术(高技术)要素;

(2)服务资源要素,诸如数据库、网络信息、软件等;(3)服务管理要素,服务贸易提高厂商的管理效率;(4)服务市场要素,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可以看出;

(5)服务资本(投资)要素,服务贸易往往带来国外直接投资,外国资本的进入势必提高本国的开放度,而开放度被认为是国家竞争力的指标之一;

(6)服务产品要素,服务贸易必然促进服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促进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规模的发展。

M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组合理论:

波特认为需求条件、生产因素、相关与辅助产业、厂商策略、机会和政府构成一国竞争力的基本因素。

基于此,波特认为国家竞争力的提高一般经历四阶段:(1)生产因素主导阶段,依赖于基本生产要素;

(2)投资因素主导阶段,依赖于投资环境的建设、改善;(3)创新主导阶段,依赖于国家的创新能力;

(4)丰裕主导阶段,依赖于前三阶段财富与创新技能的积累。而服务贸易对于二、三、四阶段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二)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取向对于发展中国家,基本以服务换商品;而对于发达国家,则是相互开放本国服务市场,即“服务贸易补偿论”。

(三)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取向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应注意两点:

一是开放的基本步骤和顺序;二是每个基本步骤和顺序中涉及哪些服务部门或服务领域。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服务市场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逐步放松国内服务市场的管制。

2、逐步开放本国商品贸易市场,降低商品关税水平。

3、逐步开放服务产品市场,减少服务产品领域非关税壁垒。

4、逐步开放服务要素市场,减少有形服务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服务要素主要指技术、资本、和管理等。

5、服务贸易自由化。现实中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是有约束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即存在一定的政府干预和管制。

因此,只有提高经济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经济安全。而只有维护基本的国家经济安全,才可能谈得上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发展中国家采取放宽进口限制的渐进自由化政策,构成世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第一步。第三节保护贸易政策

对服务贸易的保护随着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地位的日益突出而越来越为各国政府所重视。一、服务贸易壁垒及其种类

1、服务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至少有三个方面:

A、微观经济学根源,政府实施干预的主要依据在于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外部性;B、政府出于本国经济独立性的考虑,服务业大多属于经济要害部门;

C、政治、文化上的考虑,服务业的开放往往可能冲击意识形态领域。2、服务贸易壁垒及其种类

所谓服务贸易壁垒,一般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的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贸易壁垒。设置壁垒的目的主要是:一是在于保护本国服务市场,扶植本国服务部门,增强其竞争力;二是在于抵御外国服务进入,削弱外国服务的竞争力。

据GATT统计,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多种,大体可划分为关税与非关税壁垒,而非关税壁垒占有更重要的地位。R鲍德文将主要贸易壁垒分为12种,美经济学家本茨将其中的11种分成两大类应用于服务业。

第一类,投资/所有权问题:

(1)限制利润、服务费和版税汇回母国;

(2)限制外国分支机构的股权,全部或部分由当地人持有;(3)劳工的限制,如要求雇佣当地劳工等;

(4)歧视性税收;

(5)对知识产权、商标、版权和技术转移等缺乏足够保护;第二类,贸易/投资问题:(1)政府补贴当地企业、协助其参与当地或第三国市场的竞争;(2)政府控制的机构频繁地执行一些非赢利性目标,以限制外国生产者的竞争优势;(3)烦琐的或歧视性许可证规定、收费或税赋;(4)对外国企业某些必要的进口物资征收过高的关税,或进行数量性控制;(5)不按国际标准、惯例生产服务;(6)限制性或歧视性政府采购规定。把服务交易模式与影响服务提供和消费的壁垒结合起来进行分类:(1)产品移动壁垒,产品移动壁垒包括数量制、当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补贴、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以及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2)资本移动壁垒,主要形式有外汇管制、浮动汇率和投资收益汇出的限制等;(3)人员移动壁垒,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的跨国移动是服务贸易的主要途径之一,也自然构成各国政府限制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或进入本国后从事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4)开业权壁垒,又称生产者创业壁垒,即从禁止服务进入的法令到东道国对本地成分的规定等。按GATT服务贸易壁垒可分成两类:(1)影响市场准入的措施,是指那些限制或禁止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从而抑制市场竞争的措施;(2)影响国民待遇的措施,是指有利于本国企业但歧视外国企业的措施,分两类:一是为国内生产者提供成本优势;二是增加外国生产者进入本国市场的本。二、服务贸易保护程度的衡量完善的保护政策衡量指标应具备四个特征:A、可比性,即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政策范围内,衡量指标在国家之间或商品之间可进行比较;B、准确性,衡量指标应当准确;C、可操作性或可重复性,一般应易于操作和比较。1、名义保护率(NRP)是通过测算世界市场价格与国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来衡量保护政策的影响。(国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X100%NRP=国际市场价格2、有效保护率(ERP)有效保护率是包括一国工业的投入品进口与最终品进口两者在内的整个工业结构的保护程度。有效保护率就是用来衡量投入和产出政策对价值增值的共同影响的指标。国内加工增值-国外加工增值X100%ERP=国外加工增值但此法比较适用于一般商品贸易的情形。3、生产者补贴等值(PSE)生产者补贴等值是用来测算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其他与分析相关的政策变量的保护程度的一种指标,它是对政府各种政策包括支持、税收、补贴等的总体效应进行评估。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协议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国际性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首次将服务贸易作为谈判议题之一,目标是为服务贸易自由化,制定各缔约方普遍遵守的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然而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国的要求特殊,因此,谈判异常困难。

1、美国的主张

美国是服务贸易谈判的积极倡导者。尤其是在商品贸易逆差后,更是试图挖掘其在服务领域的领先优势。

(1)早在1974年,美国政府就取得了在“东京回合”就服务贸易进行谈判的授权,尽管没能如愿,但在此期间,进行了大量的相关内容的造势,宣传,为以后的谈判作好了铺垫。(2)在1982年蒙特利尔的GATT部长级会议上,美国提出此会的首要议题是确定一项关于服务贸易的工作计划,遭众多国家的反对,但形成了妥协,1984年,在GATT年会上,决定成立服务贸易工作组。至1986年,正式将其列入“乌拉圭回合”谈判内容。(3)美国提出了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具体意见:

A、确认总协定基本原则既适用商品贸易也适用于服务贸易;B、采取将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综合起来的“单轨制”;C、增加服务贸易的范围;

D、逐步实现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

E、推出“整体贸易互惠案”,即以商品市场换服务市场。2、发展中国家的主张

A、大多数服务业对于他们而言,属于“幼稚产业”;B、提出“双轨制”的谈判方式。3、服务贸易谈判的历程和GATS的产生

(1)“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大体的三个阶段:A、1986年10月27日1988年11月

谈判的重点是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范围,与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或协议等问题。B、1988年12月1990年6月

谈判重点主要放在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例外和保障条款,以及国内规章等原则在服务部门的运用等。

“亚非提案”:

是由亚非国家提交的,主张对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等一般义务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特定义务进行区分,对发展中国家作出更多保留和例外的提案。C、1990年712月

1990年7月服务贸易谈判组举行高官会议,各方代表对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达成了共识,但在各国开放和不开放服务部门的列举方式上,出现了“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之争。

在1990年12月3日至7日的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上,服务贸易谈判组修订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多边框架协议草案”文本。

(2)GATS的产生

经过各参与方的努力,最后,各谈判方终于在1994年4月15日于摩洛哥马拉喀什正式签署了GATS。该协定作为“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的组成部分和世界贸易组织对国际贸易秩序的管辖依据之一,于1995年1月1日与世界贸易组织同时生效。

“乌拉圭回合”之后,有关服务贸易的后续谈判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部门谈判,即各谈判方根据GATS的要求继续就相关行业相互开放市场进行谈判;二是完善GATS有关条款的谈判,如服务业紧急保障问题、服务业

补贴问题、政府服务采购等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1、GATS的总体结构GATS由两大部分构成:框架协定和各缔约方按协定第20条规定提

(1)框架协定

由两部分组成,即条款部分和附录部分。A、条款部分:

序言和六个部分共29条,涉及基本的原则、宗旨、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B、附录部分:

涉及到免除最惠国待遇义务、自然人提供服务活动、航空运输服务、金融服务、海运服务谈判、电讯服务和基础电讯谈判等。(2)六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这六个部分的主要内容是,第一部分为范围和定义;第二部分为一般责任与纪律;第三部分为承担特定义务;第四部分为逐步自由化;第五部分为制度条款;第六部分为最后条款。A、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

GATS所指的“服务”是指除政府服务外一切服务。目前,关于GATS仍有以下一些问题。如:社会保障,包括避免向社会保障体制双重征税,或从社会保障双重获利;根据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争端解决;自然人的进入和停留;季节性民工进入和临时停留、休假计划、校际交流和教师互访、文

化交流协议等构成的自然人进入和临时停留等。B、第二部分一般责任和纪律

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参与、经济一体化、国内规定、对服务提供者资格的承认、垄断与专营服务、商业惯例、保障措施、支付与转移、政府采购、协定一般纪律与责任的例外、补贴等条目。

第一,最惠国待遇,服务贸易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基本上与商品贸易一致,即每一方给予任何其他参加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以不低于这样的待遇方式给予任何其他参加方相同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但

有两个例外:一是任一参加方与其相邻边境地区交换,并限于当地生产和消费的服务所提供或授予的利益;二是一参加方在谈判中可提出要求免除最惠国待遇义务的部门与措施。但年限不得超过十年。

第二,透明度,每一参加方必须把影响协定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其他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无论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作出的,还是由政府授权的非政府组织作出的,都应最迟在它们生效前予以公布。

第三,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因此应该帮助其提高服务业的效率和竞争力,特别是在获得商业性技术方面给予特别的支持,如对他们提供有利的市场准入条件。GATS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全部或个别服务部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将取决于缔约方各自的国家政策目标与发展水平,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适当的灵活性,比如少开放一些部门,放宽较少类型的交易,根据发展情况逐步扩大市场准入程度。

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要通过不同缔约方协商的具体承担义务增加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参与:一是发展中国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的提高,特别是在获得商业性技术方面;二是改善他们对分配渠道和信息网络的进入;三是各服务部门市场准入的自由化和对他们有利的提供出口服务的格式。

第四,经济一体化,GATS第五条“经济一体化”规定了成员方实施无歧视待遇的义务,该条类似于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要求在服务贸易协定中安排具有实质性意义的部门的减让和在成员方之间实质性的消除所有歧视。该款规定,在履行诸如GATS条款下可接受的条件方面,发展中国家具有灵活性。第五,国内规定,任何参加方应在合理、公正、客观的基础上实施有关影响服务贸易的国内规定。在不违背一国宪法结构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每一参加方应尽快坚持使用或指定可行的司法、仲裁、行政手段或程序,对有关提供服务的行政决定作出迅速的审查并给予公正的判定。如果一参加方在已承担义务的部门对外开放,就应该对于外国服务商的申请按照国内法律和规定全面考虑,毫不延迟地把考虑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并提供有关申请方面的资料,各参加方有关的资格审查条件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证等,不能造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在参加方全体监督与检查下,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审查应该客观而透明,在确保服务质量时不能造成不

必要的负担,实施许可证不能造成贸易限制。

第六,对服务者任职资格的承认。服务贸易涉及领域非常广泛,服务质量往往取决于服务提供者的学历、职称和从事专业的经历、经验及能力、语言水平等。各国都比较注重对这些任职条件实施限制,结果造成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阻碍。因此,协定要求签约各方相互承认对方的各种任职条件,并最终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加以合作。

第七,垄断与专营,协定并不反对创建和维护垄断服务,但任一参加方在进行垄断经营时,不应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和服务贸易谈判中所承诺的义务。

第八,保障措施。实际上在众多的服务贸易部门很难制订具体的保障措施,而只能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充实,如果某一参加方发生严重的国际收支困难,可以在已承担义务的服务贸易中实施限制措施。但各国在实施以国际收支平衡为由的保障措施时,应当是非歧视的,并要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商一致。一旦收支状况得到改善,就应逐步取消相应的保障措施。发展中国家强调在多边框架内的任何保障条款应允许其采取保障行动,一则是出于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需要;二则是为了对付由于所有权集中、市场主宰和限制性商业习惯做法而出现的局面,及由此造成的对贸易的消极影响。除此之外,任何保障条款还应准许其设立服务部门,保护“幼稚”工业以及纠正服

务产业结构等。

第九,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领域,缺乏规则会导致服务贸易中的许多不确定,并且在服务贸易中造成服务扭曲。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是政府采购原则的基石,在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方面,对外国供应商及外国产品和服务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其国内供应商及产品和服务。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的差别待遇。

第十,协定一般纪律和责任的例外,各参加方在遇有特殊情况下,可免除对协定的义务。第十一,补贴,补贴往往是形成贸易扭曲的重要原因,在服务贸易方面,各参加方对服务贸易有时实施各种补贴,但总协定目前还缺乏一种完整的规则来禁止对服务贸易的各种补贴,目前只提出一些思路。第十二,垄断。是指在处理限制性商业习惯做法和私营公司的其他反竞争性习惯做法的相关条款,目前尚在商讨之中。

C、第三部分承担特定义务

该部分规定了一参加方在承担具体的服务市场开放义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市场准入。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当一参加方承担对某个部门的市场准入义务时,它给予其他参加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具体义务承诺表中所承诺的待遇,包括期限和其他限制条件。第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在总协定中不是适用所有部门,而是针对每一参加方在承诺义务的计划表中所列的部门。根据规定,每一参加方应在其承担义务的计划表所列的部门或分部门中,根据该表所述条件和资格,给予其他参加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给予其本国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在总协定中,每个行业规定的国民待遇条款不尽相同,而且一般都要通过谈判才能享受,所以各国在谈判中给予其他参加方国民待遇时,都附加有条件。D、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在服务贸易领域逐步实现自由化,是非常务实的,这一点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尤为重要。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被要求承担与其发展目标和技术相抵触的自由化方式,而且发展中国家的逐步自由化应根据它们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出口的实际水平来掌握,而不应该由假想的市场机会来评价。

E、第五部分制度条款

总协定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争端解决问题。与商品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规定相似。首先,当一参加方就影响规定执行的任何事项向另一参加方提出时,该参加方应给予合作;其次,如果争端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参加方全体提出请求仲裁;再次,参加方全体通过仲裁后,应得到有效的实施,若一参加方不能有效执行仲裁,则通过所有参加方“联合行动”对之进行制裁。

F、第六部分最终条款

主要规定了加入和接受规则,并指出了协定的不适用状况及利益的否定和协定的退出。(3)附录

附录是本协议的整体组成部分,附录充实和补充了协议的若干重要内容,这些附录是:A、关于免除第二条义务的附录;B、根据本协议自然人提供服务活动的附录;C、空中运输服务的附录;D、金融服务的附录;E、金融服务的附录二;F、海运服务谈判的附录;G、电讯服务的附录;H、基础电讯谈判的附录。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重要意义

GATS的制定是自关贸总协定成立以来在推动世界经济自由化发展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将服务贸易纳入多边体制,标志着多边贸易体制渐趋完善。GATS对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1、它是国际服务贸易迈向自由化的重要里程碑。2、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适当的照顾。

3、它有利于促进各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4、GATS将一般义务与特定义务分开规范的做法,使成员方在服务贸易领域既要遵守共同的原则和普遍的义务,又可根据本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安排服务市场开放的步骤,使本国服务业免受严重冲击。

第二节服务贸易的区域性协议一、欧洲联盟的服务贸易协议

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成员国间在各部门的互相开放和规则的统一;二是欧盟作为整体对其他国家开放市场以及利益协调。

(一)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服务贸易协议1、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总体目标

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就是为了使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得以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服务市场的内部自由化是建立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方面。2、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作为欧盟赖以存在的基本条约《罗马条约》,其第三部分“共同体政策”中专门有一章“服务”,规定了应逐步废除成员国国民在共同体内自由提供服务的限制。(1)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服务。A、银行业1989年,欧共体通过了规范银行业的第二项指令,主要目标是制定各成员国银行监督机制,特别是协调准许营业的条件,消除共同体银行服务活动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内部障碍,创建单一的银行业市场。

第一,制定单一银行执照制度和相互承认原则。第二,各成员国银行法规的协调。

B、保险业

欧盟在保险业方面的目标主要是创建单一保险市场。使设立于一成员国的保险公司可在另一成员国完全自由地设立分公司,保险企业无须通过设立分公司即可在欧盟范围内经营其全部保险业务,保险单签发人在价格、产品性质和提供的服务等方面遵守基本一致的监督规则,开展公平竞争。C、证券业

证券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趋势,为建立统一的欧盟证券市场提供了契机。统一大市场关于证券业方面的法律规范旨在消除成员国之间不同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法律制度所产生的障碍,建立具有较大灵活性并对投资者提供同等保护的单一证券市场。

(2)运输服务贸易协议

运输服务业是欧盟经济发展的基础,其增加值占欧盟GDP的7%,由于各成员国对这一领域管理十分严格,所以运输服务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既有必要,又有难度,具体包括内河和海洋航行,航空运输及陆运。A、内河和海洋航运

欧盟为协调内河和海洋运输,出台了数个相关指令,这些文件反映了以下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成员国间提供内河和海洋航运服务自由化,逐步取消现存的海运货物份额安排,清除各种设置的障碍。

二是使有关证书的申请、核发程序和条件以及其他的有关标准统一化,这就需要各成员国对本国的有关法规进行协调;

三是维护公平竞争,制止在内河和海洋航运方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欧盟船队不受来自第三国的不公平低价倾销行为影响。B、航空运输

欧盟原来关于航空运输服务的法律规范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成员国之间有关航空费用、运载量和航空路线的双边协定;另一类是有关航空运输机的双边或多边协定,从而限制了自由提供空运服务和航机自由竟争。航空运输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就是取消这些限制,实现空运自由化,降低航空成本,增强欧盟航空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此采取了对内协调和对外限制政策。一方面,国际航空权仍由各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的双边协议进行管辖,保持竞争;另一方面,在共同市场中的开业权仅给予欧盟成员国。自1997年4月1日起完全开放天空,各国航空公司可在各成员国之间自由从事航空客货运输业

务,可自行制订服务价格,还可开通到其他国家的航班等。C、陆运

为了促进欧盟范围内陆运服务的自由化,委员会指定了一系列建议,以逐步消除陆运货物配额制,使各成员国允许非本国车辆在本国运送货物和乘客。最主要的法令是1988年6月21日在欧共体运输部长会议上通过的一项法令,规定至1991年1月1日,各成员国均须取消与他国订立的双边陆运货物配额,同时,共同体每年将增加配额数量,并以一种统一的许可证允许货物在共同体内自由运载而不再受各国的配额检查。

(3)电讯服务贸易协议

电讯服务是欧盟信息行业中的最大部门,占整个信息行业营业额的27%,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国际竞争日益加剧,新型传送方式的出现,加上欧盟内部市场和对外政策的需要,在电讯服务领域逐步采用更加开放和灵活的方式运作。但各成员国由于都有补贴机制等,成为了自由化的一大障碍。

建立电讯服务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是为电讯设备和电讯服务创造一个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市场环境。为此应限制各成员国电讯管理机构对本国电讯服务的垄断,尽管在原则上欧盟委员会承认这种垄断的国家特殊利益的合法性。委员会区分了基础电讯服务和竞争性电讯服务,前者仍可由各成员国垄断经营,但对其做分析和检查仅包括电话服务;而后者则包括其他所有的服务,应对外开放,自由竟争。

(二)欧盟对外服务贸易的有关协议

欧盟在服务贸易方面虽较发达,但逊于美国,并受到日本以及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国家的挑战。欧盟对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政策并不统一,对来自不同国家的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也有所不同。目前在服务贸易方面欧盟对外有两个特惠协议:一是在欧洲经济区里可自由提供跨境服务,在开业权方面享有国民待遇,人员流动自由,用共同规则实施监督,银行和保险公司可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在欧洲协议国家中,逐步放宽跨境服务,人员可临时流动,10年之内在开业权方面不享有国民待遇,在东道国有权雇佣本国国民作为主要人员,对国外分支机构继续采取慎重规则。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协议

1987年10月,美、加正式签署《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与此同时,美、墨之间也开始进行磋商,美、加、墨三国谈判自1991年6月正式开始,经过14个月的协商,终于在1992年8月12日达成协议,是年10月7日,三国首脑草签《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4年1月日正式生效,该协定共19章,有2000多页。其主要目标是:在15年之内取消三国之间的所有关税和贸易障碍,实现商品、服务、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以及劳工、环保标准与法律的一体化,使美加墨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实现整个地区经济的最大增长。第五章WTO体制与国际服务贸易第一节WTO体制简介

按照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马拉喀什协议的规定,总部设在日内瓦的WTO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运行,WTO不再仅仅是一个条约性组织,而是有着更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因此,它更有能力管理比商品贸易复杂的服务贸易。一、WTO体制的特点具有三大特点:

1、制度安排的正式性。关贸总协定是缔约国之间的契约性文件,比较松散,缺乏牢靠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而WTO则是正式性的组织,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是国际法的主体,其职员和成员的代表享有与联合国专门机构同等的特权和豁免权等待遇。但它又不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不隶属于联合国。

2、协定内容的广泛性。

GATT体制主要以商品贸易中的减税为重点,而WTO体制不仅涵盖原有的乌拉圭回合新设定的议题规则,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知识产权的协定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同时还首次设立有关其成员贸易政策的定期审议机制,以实现对各成员国贸易体制的多边监督。另外,WTO体制还建立了一个较完整的、适用于所有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以确保多边贸易规则的遵守和执行。

3、体制本身的统一性。

各成员国在加入WTO的同时,也一并加入WTO的所有协定,即所谓的“一揽子加入”。而GATT则基本上是属于点菜式的,这样破坏了整个体制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二、WTO体制的内容和机构1、WTO协定

WTO协定构成WTO体制的基本内容。WTO协定包括其本身文本16项条款和4个附件。文本本身并未涉及规范和处理多边贸易关系的实质性原则,只就WTO的结构、决策过程、成员资格、接受加入和生效等程序性问题做了原则性规定。

4个附件则涉及到有关多边贸易关系的协调和贸易争端的解决以及贸易竞争规则的规范等实质性规定。四个附件包括13个多边商品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及四个单项贸易协议。一般把这些附件分成两大类。

(1)第一类叫多边贸易协议

包括附录1、2、3的全部内容。它们是经乌拉圭回合谈判修订,制定的多边贸易新体制的主体,只能一揽子加入,而不能选择。(2)次多边贸易协议

指的是未经乌拉圭回合谈判的GATT体制中的四个东京回合守则,即附件4的内容,这些协议可以由各成员国或非成员国选择参加。包括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牛乳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关于牛肉协议。祥见教材345页。2、WTO的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包括四个层次。

(1)第一层是成员国部长级大会,每2年召开一次,是WTO的最高权力机构;

(2)第二层各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总理事会,在部长大会间歇期行使部长大会职权和WTO协定规定的其他职权,包括履行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责;

(3)第三层包括3个专门理事会即商品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以及总理事会下设的四个委员会:即贸易与环境委员会、贸易与发展委员会、预算、财政和管理委员会和国际收支限制措施委员会;

(4)第四层上述三个专门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小组和专门委员会。

另外,WTO还设立一个由总干事领导的秘书处,总干事由部长大会任命并确定其责任、服务条件和任期。

第二节WTO体制下的服务贸易谈判

乌拉圭回合的一个重大成果就是达成了GATS。该协定于1995年1月1日与WTO同时生效。从1995年1月开始,在服务贸易理事会指导下,服务贸易谈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试图在金融服务、基础电讯、海上运输服务和自然人流动等领域改善市场准入;通过在保障措施、补贴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谈判,以及对国内管制约束适时解释,来完善框架协议。一、改善市场准入的谈判

1、金融服务谈判

有关金融服务的谈判最终达成了一项基于欧盟建议的临时协议。该临时协议的有效期到1997年底,此后各国可以修改其金融服务市场开放专项承诺。现已有73个国家和地区就金融服务贸易作出了市场开放承诺;有30个国家和地区在谈判中作出了更大的承诺;未改动的承诺仍作为1995年1月1日达成的结果继续有效,截止1996年6月30日,有18个国家和地区接受了GATS有关金融服务的第二项附件。

由于美国认为该协议未能体现其利益,故拒绝参加。

2、基础电讯服务谈判

基础电讯服务谈判组已通过了GATS第四附件草案和基础电讯服务开放承诺决议草案。该附件草案条款的最后接受日期为1997年12月30日,1998年连同有关承诺生效。该附件草案的第四段规定:“在1997年4月1~30日期间,任一成员方都可以补充和修改其承诺表及列举最惠国待遇例外事项。”欧盟建议将接受的时间提前至1997年1月15~2月15日,并增加以下文字:“未列举最惠国待遇例外事项的成员方可在该期间加以列举。”谈判组已接受了该建议。3、海运服务谈判

根据“海运服务贸易谈判部长决议”和“海运服务谈判补充决议”,成员国在1994年4月~1996年6月28日期间进行了一系列谈判,其目标是就国际海运、海运辅助服务、港口设施使用、在约定期间取消限制等问题达成协议,但由于美国拒绝作出任何承诺,谈判也被迫终止。

4、有关自然人流动的谈判

在乌拉圭回合承诺时间表中,作为第四类供给方式的自然人流动主要限于两类(1)作为主要职员的公司内部调动;(2)商务访问者,作为短期访问者,一般不被东道国以薪雇佣。自然人流动谈判组旨在使独立的访问供应商在没有商业存在的前提下能够在海外工作,谈判工作在1995年7月28日结束。相关国家还提供了更高水平的承诺。二、完善框架协议的谈判

完善框架协议WTO新体制下的重要工作,现已成立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工作组,以主持有关保障措施、补贴和政府采购三个领域的谈判。

1、服务业紧急保障问题

GATS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基于无歧视原则的紧急保障措施问题需以多边谈判方式进行,谈判结果应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后不迟于三年内付诸实施。对于保障条款的确立问题,争议颇多。持肯定态度的人认为:制定保障条款将会激励有关各方作出更积极、更务实的有关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持怀疑观点的人认为:第一,确立保障条款纯属多此一举,因为各方对服务贸易总协定所作出的具体承诺中都已含有保障因素。第二,确立保障条款不仅不利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反,将为服务贸易保护主义提供契机和借口,因为保障条款的引入意味着承诺的可变性和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

下一步有关紧急保障问题谈判的重点,将是对可以实施保障措施的各种情况加以具体界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要求对以下两种情况作出界定:(1)因履行GATS所规定的开放义务而导致服务进口的大量增加,结果使国内

有关服务提供者要求采取保障行为以补救所遭受的损害。(2)政府为了达到某些政策目标,采取的维护国内服务业生存的行动,即对国内服务业保持最低控制的政府行为。2、服务业补贴问题

补贴可能对服务贸易产生严重的影响,但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一定的补贴往往是其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此,区别不同的服务业补贴就显得特别重要。一般的服务业补贴包括地区补助和少数民族补助在内的,旨在实现各项社会目标的宏观性补贴,缓和市场衰弱的补贴,确保某些服务行业或服务提供者的商业优势的补贴等。目前,补贴涉及的领域更多,手段日趋多样化,包括生产要素的使用优惠、税收减免、利率补贴信贷、国有资产投入等。实施补贴的具体政策目标包括加强基础设施、确立竞争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新型服务业的建立、援助呈衰弱迹象的服务业、鼓励研发型的特殊经济活动、平衡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机会、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增加就业、转移收入等。

A、服务业补贴谈判

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各国对补贴措施的实施,以及对补贴的约束问题争论不休,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要求发达国家在服务业补贴方面维持现状、逐步退回。美国和欧盟则要求取消所有对别国的服务贸易利益形成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补贴措施。对于服务业补贴的约束,发展中国家要求参照商品贸易的做法,即发展中国家以较大的灵活性来使用补贴,提高其国内服务供应能力,对发达国家的服务业补贴措施应给予严格的纪律约束;发达国家则强调服务业补贴问题的复杂性,特别是反映在补贴的界定和补贴量的衡量方面,从而使得对服务业补贴的约束变得极为困难。

B、如何解决服务业补贴问题

首先,是缺乏分类统计资料,对于相当多的服务行业,要想获得有关市场份额、价格、单位产品和单位成本等方面的充分信息是很难的。另外,在认定服务的“原产地区”分国内服务供应和国外服务供应也存在较大的信息障碍。其次,服务行业繁多,服务贸易方式多样化。3、政府服务采购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GATT和GATS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GATS就国民待遇义务确立了一系列例外;GATT则未将国民待遇作为一种义务;在GATS框架下,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是可以谈判的,即各方通过谈判以肯定的方式提交承诺表。最惠国待遇和无歧视待遇是政府采购协议的核心,在该领域,还确立了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差别待遇。A、发达国家的观点

他们认为缺少约束政府采购的多边规则是国际贸易体制的一大缺陷,应该确立同时适用于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政府采购多边协议。该项协议应具有高度的透明度,禁止制定实施基于运作或产品的特殊技术要求,基于服务合同的履行能力明确参与采购招标活动的资格要求,授予采购合同的明确标准,为保证市场进入的竞争性而确立政府采购决策的审议制度等。

B、GATS关于政府采购的谈判

要通过谈判就国民待遇在哪些方面适用于具体的服务部门作出承诺;有关的承诺应列出在服务采购方面承担国民待遇义务的政府机构名录;有关服务采购在采购总额中所占比例达成谅解等。三、下一阶段的服务贸易谈判

对于发展中国家,妨碍其有效参与GATS谈判的主要因素有:

1、缺乏有关服务的生产和贸易的统计数据,因此难于对其利益作出评判。

2、发展中国家大都对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比较陌生,对本国服务出口潜力胸中无数,因而难以界定对其服务出口形成障碍的贸易壁垒。

后续的服务贸易谈判可能会在以下两个方面受到某些发达国家要求的影响:

2、修改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否定承诺表”取代“肯定承诺表”方式。许多发达国家都喜欢用否定列表的形式。

2、在GATS框架内达成多边投资协议。

多边投资协议是就国际投资领域的所有问题确立相应的规则,以取代众多的双边投资协议。该协议的达成将使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投资量大为增加。第六章中国服务贸易政策与管理体制第一节中国参与服务贸易谈判

中国作为观察员参与了整个乌拉圭回合的谈判,而且参与了制定GATS,在谈判中,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带领广大发展中国家捍卫了自己应得的利益。

1990年5月4日,中国连同印度、喀麦隆、埃及等向服务贸易谈判组提交了著名的“亚非提案”。

1990年底,各国提出开放本国服务市场初步承诺开价表,这是获得资格的基础,1991年7月,中国第一次向WTO秘书处提交初步承诺开价表,对银行、航运、旅游、近海石油勘探、专业服务和广告等6个行业的市场开放作出了初步承诺。1992年1月、3月、10月先后三次组团赴日内瓦GATT总部,参加与各国的具体磋商。1992年10月,中国经贸部又组织15个部门组成谈判组,参与市场准入初步承诺的第四次谈判。此次谈判,中国又把保险、陆上石油服务、商业零售、建筑工程和计算机服务等列入初步承诺开价表。93年4月,中国又将开价表做了调整,93年9月,中国再次改初步承诺开价表,进一步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并于同年11月,提交了服务贸易减让表草案。中国对其中绝大多数行业部门规定了以商业存在(主要是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方式提供市场准入机会,个别的专业服务项目允许具有一定资格的自然人进入。承诺表中宣布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信托投资、租赁等限制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印刷、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邮电通讯等则禁止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第二节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一、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现状法制不健全和管理滞后具体表现:

1、管理体制不顺,中央和地方有关服务贸易的政策和规章不协调。全国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

2、有关服务贸易及服务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些行业机器贸易甚至是无法可依,这样,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就缺乏透明度,不利于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健康发展。3、对外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有关情况没有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对他们的做法和要价缺乏了解或知之甚少,不利于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

4、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统计存在很大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产业划分同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服务业的涵义、统计口径以及划分标准与国际惯例不一致,这不仅会影响对外交流和政策决策,更不利于中国服务领域与国际市场接轨。

5、目前对服务贸易的管理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各有关职能部门多头、交叉管理,条块分割。

6、服务业各行业部门只局限于管理直属系统,有些服务部门对直属系统实行保护主义,造成行业垄断,不利于该行业的对外开放和竞争力的提高。

随着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这些问题暴露得越发明显,这将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因此,迅速建立我国服务贸易的管理机制,刻不容缓。二、基本的改革思路

1、明确国家统一的服务贸易管理机构。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统一服务业进出口政策,协调对外谈判立场,牵头组织有关谈判,监督检查双边、多边服务贸易协议的实施,协调对外服务贸易业务重大事项等。

2、尽快建立健全有关服务业、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因此,应抓紧有关方面和领域的立法工作。尤其是要完善,清理,修改,提高,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同时与国际惯例接轨。

3、国家还应着手建立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第三节中国的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立法一、中国的服务业开放

(一)开放的现状

到95年底,中国已承诺36个部门实行对外开放,这些部门的实际开放程度比原承诺的更大,一些拥有较多经济利益或尚处于“幼稚”阶段的服务业,如金融、保险、商业零售、旅游、民用航空、交通运输、广告服务、邮电通讯、建筑设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咨询服务等部门均已不同程度地对外开放。连一些发达国家尚未开放的领域也已有限度的进行了开放。如:声像服务(欧盟不开放),海运服务(美国不开放)。逐渐开放有利于中国的实际利益,也有利于中国服务贸易的对外发展。

(二)中国开放服务市场的重要意义

1、可以引入国际竞争机制,刺激中国服务业尽快发展。多年来,在许多服务领域,一直实行国家垄断经营,市场观念淡漠,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允许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进入,有利于打破国内市场的垄断格局,强化服务企业之间的竞争,促进中国服务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三)服务业对外开放可能带来的隐患1、外国服务业的进入会挤占中国服务市场。表现在竞争力方面显然有很大差距。2、过度开放服务市场至少会在短期内造成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引起国际收支不平衡。3、不加选择地开放服务市场,会给中国的国家安全、伦理道德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服务市场的开放利弊并存,对此,必须综合考虑,谨慎权衡。但从中长期来看,服务市场的开放是必然的,是大势所趋。二、中国的服务贸易立法(一)中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现状1994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章规定了服务贸易,明确了国家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逐步发展,中国根据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其后,先后颁布有《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广告法》、《民用航空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但我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立法仍有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1、法律法规数量不足。至今在若干服务贸易领域依然是缺乏完整的法律体系。2、规范有待提高。在已有的立法中,有些法律法规的指导原则、立法精神、内容及技巧方面与国际规范还存在较大差距。有的服务部门尚未打破国家垄断局面,或尚未建立市场化经营模式,于是,有关法规、规章就从保护垄断、限制竞争出发,规定了一些与国际惯例、规范相冲突的内容,还有的法律法规内容陈旧,未反映国际立法的现状和最新趋势,也不适合服务贸易发展的新特点。3、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由于目前中国服务贸易的交叉、多头管理和条块分割,因此,各部门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往往从本部门利益出发,为自己设定权利,较少顾及甚至视而不见其他部门,从而使不同法规之间存在漏洞和矛盾。(二)中国服务贸易法制体系《对外贸易法》各服务贸易领域的基本法律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单项法规这是呈金字塔型的法律体系,顶尖是根本大法,对外贸易法,第二层是各领域的基本法律,第三层是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同时,还需要大量单项法规对某些特定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三)服务贸易立法应遵循的原则1、尊重国际惯例,充分利用GATS中的保障和例外条款,以及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首先,应对列入承诺开价表的服务部门中服务经营者的服务水平、经营规模、服务方式和技术等摸清楚。其次,要防止外商进行服务业直接投资时“撇脂”行为的发生。要优先开放一批基础性服务,鼓励进入中西部地区,承担一些经营难度大,赢利较少的项目。另外,在制定有关服务贸易的市场保护时,要注意符合GATS保障条款、例外条款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照顾性条款的规定。2、打破垄断,建立公平、竞争、高效的市场体系。近年来,虽然在海运、金融、保险、商业、律师业等领域,通过体制改革和有关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国家垄断经营模式,基本确立了市场化经营原则,但在如邮电、通讯等部门依然没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基本思路是先向国内服务企业开放,培育竞争能力,然后俟条件成熟,逐渐向国外市场开放。

3、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高其竞争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发展是硬道理,开放服务市场是为了发展,一方面,通过引进,获得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出口,培育优势服务行业,进军国际市场,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中国具体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与法律法规(一)金融业

中国至今已经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运营体制。即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多家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政策性银行分离,多种形式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1、开放的过程

(1)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始于1982年深圳引入南洋商业银行。从那时起,一些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在北京和经济特区设立常驻代表机构。1985年中国颁布了《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允许在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分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其后又将范围扩大到沿海的13个开放城市。

(2)1994年颁布了《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明确了在中国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程序、业务范围和监督管理等事项,使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设立和开展业务更为统一和规范。截止1997年6月底,已有54

0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了代表处,外资经营性金融机构达162家。其中,1995年8月在北京我国第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国际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国内资本市场向国际化方向的迈进。

(3)1996年12月1日起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从而符合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义务的规定,紧接着又开始在上海浦东试点让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标志着这类银行享有了实质性的国民待遇的公平竞争的地位。

(4)目前,中国在金融领域只能是有条件的开放。由于中国金融机构走上市场化经营不久,与外国金融机构在经营策略、服务质量、业务品种、资金实力规模、电讯设备、管理能力等有较大的差距,再加上我国有待于形成规范的人民币同业拆放市场、全国性的票据清算中心和健全的外汇市场机制,人民币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因此,目前只能是有条件的开放。2、在中国开业的外资金融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1)开业的条件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设在中国的外国银行分行要有总行拨给的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外国银行总行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的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该外国银行在中国已有两年以上常驻办事处的经历,申请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则要求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办事处两年以上,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申请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外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他们实收资本不低于其注册资本50%。在监管方面还有更

详细具体的办法。

(2)浦东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

外资金融机构如要申请经营人民币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A、在中国开业3年以上,无违法或不良记录,且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赢利;

B、申请前1年外国银行分行境内外汇月末平均余额在1.5亿美元以上,合资银行、合资财务公司、独资银行等境内外汇月末平均余额在1亿美元以上,境内外汇占其外汇总资产的比例在50%以上。C、外资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负债不得超过其外汇总负债的35%,并执行中国中央银行对中资金融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二)保险业

1、中国保险业开放现状

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上海外国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允许外国保险公司申请在华设立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同年9月,美国国际集团所属的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获准在上海处理分公司。1994年7月,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也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至1996年,中国保险业开放地域包括上海、广州、深圳、北京、天津、大连等。1996年11月在上海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加合资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条件

有关规定要求提出申请的外国保险机构必须有30年以上的成立时间,在中国有3年以上办事处经历,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资产总额在50亿美元以上,外资保险机构方可在中国开展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外国个人付费人身保险业务和上述两项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同时,外资保险公司也必须遵守我国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保险法》的各项规定。

(三)海运业

1、现状海运业在中国对外贸易活动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90%的外贸进出口货物是靠海运完成的。目前,中国海运能力在世界已经位居前列,并且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通商。

海运业已被列入承诺开放的部门,并已逐步对外开放。自1992年初,美国总统轮船公司在中国成立独资公司展开揽货业务以来,美国、日本、德国等多家外国的船运公司也先后进入中国海运市场。

上海在全国航运业中开放步伐较大,1996年11月,上海航运交易所成立,以吸引世界著名的轮船公司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目前,上海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2、市场规范

我国于1992年11月7日颁布了《海商法》,对海运船舶有关的事宜(如船舶、船员)、各种形式的海上运输合同(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船合同等),以及海上保险合同、有关的海事活动(如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中外航运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证。这部法律借鉴了国际通行的《海牙规则》的原则,对有关海事活动的安排和当事人责任的规范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我国发展海洋运输事业的实际需要,对于较好地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权益,促进海上运输

经济贸易的发展,是不可缺少的。

3、开放的结果

在中国海运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外国海运企业的大举进入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优质的服务,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加剧了竞争,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中国海运业还面临着种种问题。如:航运市场不畅,船队结构不合理,平均吨位小,老、旧船所占比例较大,运输效率低,运力不足且浪费,港口集装箱专用泊位能力较小,集疏运道路条件较差,常出现道路堵塞和压港现象;口岸有关管理机构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不够,联检执法手续繁杂,收费名目繁多且不合理;航运管理手段也较落后,目前大量运输单证仍停留在手工操作,流转速度慢,货物运输信息跟踪管理不够等。因此,对外国

公司的进入,目前还必须是有一定限制的。

(四)旅游业

在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中,旅游业应该是最具竞争优势的,目前,我国的旅游业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国际旅游接待人数、外汇收入迅速增长,旅游产业初具规模,但在开发层次、管理水平和旅游资源保护方面,中国还存在许多诸如滥建旅游开发区、交通设施落后、入境手续烦琐、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影响了中国旅游业对外国游客的吸引力。1、旅游业对外开放的状况

(1)中国目前已经允许外商通过各种形式来华投资、合资、改造旅游餐馆设施,还允许外商直接或间接地管理饭店、酒店,如国际著名的假日酒店集团、希尔顿、喜来顿等均已来华投资经营。国内也培育出了像新锦江这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型酒店集团。(2)在旅游景点的开发与建设方面

目前在人造景观方面,已经比较多见,如像各地的旅游娱乐公园,现在外资已经可以在自然景观方面进入投资。(3)旅行社开放方面","p":{"h":1(二)今后,美国服务出口的发展将有更良好的前景,出口规模和顺差将会继续扩大。原因如下:

1、美国具有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其每年RD费用一直占GDP的2%强,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科技力量和高等教育水平居世界之首。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处于领先地位,国内市场规模庞大,自由竟争度很高。

2、美国服务出口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美国服务业产值占其GDP的比例在95年为51.6%,目前接近80%,为世界之最。另外,据统计,美国人均服务消费比西方其他6国高出40%。此外,全球人均服务消费正在飞速发展,这都为美国服务业的出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GATS的签定和实施,为美国迎来了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良好国际经济环境。

第二节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概述

目前世界上20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70个是属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近20年中,它们的服务贸易已经有了明显上升。在7584年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出口额平均每年递增27%,1984年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达到20%。进入90年代,发展中国家服务出口增长明显加快,拉美和亚洲各国表现的尤为积极。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出口总值中的份额上升主要是由其海外投资收入、运输服务收入和旅游创汇的迅速增加所至。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虽然有了相当大的增长,但他们在服务项目上的进口却比出口增加得更快。同时,发展中国家服务出口的领域有了新的扩大。

一、发展中国家抵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因

1、发展中国家一旦放弃对本国服务部门的保护,其国内一些新建的重要基础产业,如银行、保险、电讯、航空等业就会直接暴露在发达国家强有力的竞争面前,本国公司的业务就很容易被发达国家的跨国机构夺走或控制,从而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2、服务贸易自由化还会从多方面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就业,她不但会迫使一部分劳动力从受到国外竞争压力而萎缩的服务业中游离出来,而且还会给其他产业带来联动作用。

3、数据处理服务的大量进口将加深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赖,甚至影响到本国的安全,因为这类服务意味着本国的信息资料将大量外流到发达国家加工。4、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企

业进入到本国的新闻媒介、艺术和娱乐等服务业后,还会带来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后果,因而有可能损害本国的长期利益。

5、作为一个整体,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连年出现逆差,尤其在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方面更是日益处于净进口国的地位。

因此,对服务贸易进行国家调节,是当代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一种新趋势,为了维护本国服务部门的正常发展和提高它们的国际竞争力,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其国内的一些关键性的服务业都采取了某些必要的保护性措施。

第三节中国的服务贸易

一、总体来说,中国的服务业与服务贸易起步晚,基础差,但发展速度较快。概括起来,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有以下一个特点。

1、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已进入稳步增长时期。2、服务业增长主体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如78-80年,服务业增长主体主要是由商业、公用事业、科教文卫等;81-89年,运输邮电业、商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发展加快;90-96年,运输邮电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科教文卫等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如今以电讯为代表的信息产业成为了服务业发展的领军行业。

3、商业、金融保险业增长乏力是目前中国服务业增速放慢的主因。

4、中国仍处于主要依靠工业支撑经济增长的发展阶段,服务业目前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即使像上海这样的地方,其服务业的产值才刚达到GDP的一半以上。

5、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服务业发展的速度居世界前列,服务行业正在得到前所未有的大发展。6、目前中国服务业的负载过重,大大影响其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

第四节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及前景

一、当前,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1、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地位,在发达国家中尤其以美国最为突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地位不断上升;

2、从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看,新兴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并日益占据主要地位;

3、专利使用费增长迅速,表明国际间知识产权交易日趋繁荣。

4、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明显加强。

二、世界服务贸易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

1、世界产业结构服务化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传统制造业比重相对下降,服务业迅速发展,导致其在发达国家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大体在60%以上。2、世界经济和商品贸易的迅速发展构成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动力。

3、科学技术进步大大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科技进步极大地提高了交通、通讯和信息处理能力,咨询和以科技服务为核心的各类专业服务贸易提供了可能。4、跨国公司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跨国公司国际化经营活动的开展带来了资本、技术、人才的国际性流动,与其相关或为其服务的服务贸易,特别是生产者服务的贸易就随之迅速发展。

5、发展中国家采取开放政策,经济参与服务贸易,从而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6、不同国家各种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差异,世界经济中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各国在金融、税收、法律方面的优惠和保护措施等,都起到促进作用。

三、预测今后的趋势

美国等发达国家将继续保持优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地位将继续趋于上升,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将向服务贸易大国、地区跃进。另一方面,发达国家间服务贸易显著不平衡的状况将回有一定改观,德国、日本等服务出口将会不断提高,预计,到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占全球商品贸易的比重将从20世纪末的1/3上升到1/2,世界服务贸易额将从20世纪末的近2万亿美元提高到5万亿,2000年开始的10年间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将接近10%。第八章运输服务贸易第一节运输服务贸易概述一、运输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点

1、运输服务贸易的概念

运输服务贸易是指以运输服务为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即贸易的一方为另一方提供运输服务,以实现货物或人在空间上的位移。

运输服务贸易按运输的对象,可分为货物运输服务贸易和旅客运输服务贸易;按贸易主体的性质,可分为国际运输服务贸易和国内运输服务贸易。本章仅讨论国际货物运输服务贸易。

2、运输服务贸易的特点

(1)运输服务贸易派生于商品贸易。

(2)运输服务的提供者不生产有形商品,也就无产品可以贮存,能贮存的只有运输能力。

(3)在运输服务贸易中,中介人或代理人的活动非常活跃,对贸易的开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运输服务贸易的主体和客体

运输服务贸易的主体是服务的需求者与提供者。

运输服务贸易的客体不是有形的商品,而是运输服务。三、运输服务贸易的作用

1、有利于改善国际收支

(1)我国出口在采用离岸价格(FOB)的情况下,运费由外国进口商支付。

(2)我国出口在采用到岸价格(CIF)的情况下,运费由我国出口商支付。

(3)我国进口在采用FOB的情况下,运费由我国进口商支付。

(4)我国进口在采用CIF的情况下,我国进口商在向外国出口商支付CIF时已包含了外汇运费,再由外国出口商支付给承运人。

2、国际商品贸易的桥梁和纽带,国际商品贸易中的一切商品都必须通过运输才能从出口地位移到达进口地,国际运输是国际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

第二节海上运输服务贸易

全世界目前的国际贸易,有2/3以上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而我国则达到80-90%。海上运输有着不可替代的很多优点。

一、海上运输服务贸易的主要业务形式

目前海上运输服务贸易的业务主要为不定期船运输和班轮运输两种。

1、不定期船运输服务(TrampShippingService)这是一种没有固定航线,没有预定并公布的船期、没有既定挂靠港的船舶运输服务。船舶的每一次营运都根据货主对装、卸港及发船日期的要求,由船东与货主商定出具体的营运安排,并签定租船合同。这种业务是通过租船业务来完成的。货主充当承租人的角色,船舶企业充当船东。也叫租船运输。

2、班轮运输服务(LinerShippingService)

是指在某一航线上提供的,按公布的船期表发船,并挂靠既定港口的一种规则化的船舶运输服务。它在运输中实行“四固定”:即航线、价格、航期、停靠港口相对固定。

二、租船业务

租船业务是承租人从船东处租入船舶的一种业务。具体来说,租船业务包括航次租船、包运、期租船、和光租船等四种形式。

1、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

是以航次为基础的租船,船东与承租人签定航次租船合同,根据合同,船东用指定的船舶在指定的港口间用一个或数个航次为承租人运输指定的货物,并负担除货物装卸费以外的一切费用。2、包运根据包运合同,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港口之间用数个航次为托运人运输一批总量已定的指定货物。船东有权安排任何适当的船舶,至于航次数,则一般不做约定。船东负担除装卸费以外的一切费用。3、期租船(TimeCharter)

是以船舶和租期为基础的租船,船东与承租人之间签定期租船合同,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一艘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自行调度、安排所租的船舶,并负担船舶为完成特定航次的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即航次费用,包括:燃料费、港口及运河费、货物装卸费等。但船东仍需负担相应的船舶经营费。如船员的配备、船舶的保险、维修、船员给养等。

4、光船租船(DemiseCharter)

也是一种以船舶和租船为基础的租船,但不同于期租船,船东与承租人之间签定光船租船合同,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一艘光船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自行调度安排船舶,负责船舶的经营费用以及负担航次费用。

三、港口服务

港口是船舶货物装卸的场所,是海陆运输工具的衔接点和海运货物的集散地、出入口。港口服务是海运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海上运输服务贸易的组成部分。

港口服务包括两大类,即港湾业务和港岸业务。1、港湾业务

包括拖航、加油、给水、引航、维修、系泊、救难、安全检查、卫生检疫及船舶检丈等。

2、港岸业务

包括船舶装卸、货物仓储、货物转运等。3、派生的新业务

很多港口都划出一定范围或在港口整个区域建立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以低税率或免税来吸引外商在区内存储货物,开展包装、加标、加工、装配、中转等业务。四、海运代理服务

海运代理服务包括货运代理业、海运经纪业和船舶代理业,他们也是海运服务贸易的组成部分。1、货运代理又称报关行或运输行

是指以收取佣金为报酬,代货主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或以自己的名义接受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并将自己承运的货物交由船舶营运人运输的行业。

2、海运经纪业是指海运经纪人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办业务的洽谈,促成交易的一种行业。在海上运输中,有关货物的订舱和揽载,托运和承运,船舶的租赁和买卖等业务,一般有经纪人代为洽谈。3、船舶代理业是指接受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所有人的委托,为他们的在港船舶代办在港的一切业务的行为。五、国际海运服务贸易市场的特性

国际海运服务贸易市场从广义上讲就是指市场供求双方的交易关系,从狭义上讲则是指市场供求双方交易的具体场所。从后者来说,国际海运服务贸易市场主要形式是航运交易所,国际上有影响的航运交易所有:伦敦的波罗的海商业航运交易所,纽约的纽约土产交易所等。","p":{"h":15.75,"w":7.875,"x":482.099,"y":275.85,"z":225},"ps":null,"t":"word","r":[0]},{"c(二)班轮运输服务市场

班轮运输竞争激烈的主要原因是船舶运力过剩,而造成运力过剩的原因主要是,第一,运力的主张速度快于贸易的增长速度;第二,贸易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性;第三,货物在方向上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性。由于运力过剩,价格战不可避免。班轮市场的价格战必然是灾难性的,这是由班轮运输的成本特点所决定的。1、经营一条班轮航线,所花费的成本

资本成本、船舶日常营运成本(具体包括船员费、保险费、维修费、润料费、物资费、给养费、管理费用反摊等);航次成本(具体包括燃料费、港口和运河费、装卸费等)。

2、班轮运输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由于班轮运输的特点,它的固定成本包括:资本成本、船舶日常营运成本都是属于此列,就连航次成本,除了装卸费都是属于固定成本。

而变动成本,或者说边际成本,只是装卸费,因此,班轮运输的变动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例是很小的,或者说班轮运输的边际成本是很小的。

3、班轮运输价格的特点

由于固定成本在运输时变成了沉没成本,班轮业主在定价时不会考虑,因此业主多承揽一批货的增加开支就是多消费的装卸费,所以,理论上说,只要货主出的价格高于边际成本,即装卸费,那么,班轮业主就会愿意承运。4、班轮公会(LinerConference)

班轮经营者认识到要维持班轮业务,必须做两件事情:其一、对顾客应统一定价;其二、行业内部应对运力实行控制。因此,就诞生了班轮公会。

班轮公会,又叫运价协会,水脚公会,是指在同一航线上或相关航线上经营班轮运输的两家以上运输企业,为了避免相互之间的激烈竞争,通过指定统一的费率或最低费率,以及在经营活动方面签定协议,而组成的联合经营组织。

第三节其他运输服务贸易一、航空运输服务

1、航空运输服务市场

(1)航空运输具有较高的运送速度。(2)航空运输安全准确。

(3)航空运输的航线不受地形条件的限制。(4)航空运输的缺点是运输成本高于其他运输方式,而且载重量有限。

因此,航空运输比较适合于价值昂贵、时间性强、体积小的高价货物。

2、航空运输的主要业务形式(1)班机运输

是指定期开航的定航线、始发站、到达站和途径站的航空运输。一般是客货混合运输,并以客运为主,这使货舱有限,运价也较高。(2)包机运输

可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前者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事先约定的条件和租机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包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运至指定目的站的运输方式。而后者则是几家公司联合包租一架飞机的方式。(3)集中托运方式

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集中托运的方式。(4)航空快递

是目前国际航空运输中最快捷的运输方法,是由一个专门经营此种业务的捷运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设专人用最快的速度在发货人、机场和收货人之间传送急件。

二、公路运输服务

公路运输的工具是汽车,通道是公路。公路运输具有高度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三、铁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具有如下特点:1、运输准确性和连续性强。2、运输量大,安全可靠。

3、运输速度快,运输成本低。

4、铁路运输的缺点是需要铺设轨道,建路工程艰巨复杂且耗费大。四、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它是货物在管道内借助气泵的压力输往目的地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1、运输通道与运输工具合二为一。

2、高度专业化。主要用于运输气体和液体。3、单向运输。

4、固定投资大,建成后运输成本较低。五、国际多式联合运输服务

1、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的业务形式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MultimodelTransport)是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使用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国际多式联合运输通常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

该方式的典型特点就是:一人、一票、两国、一个费率、两种方式。

(1)一人:是指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经营人。(2)一票:是指多式联运单据。

(3)两国:是指多式联运必须是发生在两国或以上的。

(4)一个费率:是指多式联运全程只实行单一费率。(5)两种方式:是指国际多式联运必须包括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

2、国际多式联合运输发展的背景

(1)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方便了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转运。

(2)班轮运输的竞争中心从海上转移到多方位的服务竞争上来了。

第四节国际货运服务市场发展的趋势

一、影响国际货运服务市场的因素

1、国际商品贸易是影响国际货运的主要因素,因此,国际货运、国际贸易、与世界经济三者之间是有必然联系的。

2、国际货运还受政治、军事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3、从更长远的角度看,世界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结构的变化和发展,势必引起国际商品贸易数量和结构上的变化,这些对国际货运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二、国际货运服务贸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1、初级产品的运量比重将逐渐减少,而成品、中间产品的运量比重将会有所上升。2、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

(1)现代化大生产要求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范围更加广泛。

(2)一些发展中国家努力发展民族加工工业,把原先作为原料出口的本国初级产品,加工成半成品或产品。(3)节能、节材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趋势。(4)人们对环保日益关注,对燃料的需求发生改变。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清洁燃料。

3、区域集团内部的货物运输比重将上升,而区域集团与集团外的货物运输比重将下降。第九章

通讯服务贸易

第一节通讯服务贸易概述

一、通讯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点

1、通讯服务贸易的概念

通讯服务贸易是指以通讯服务为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包括邮政服务和电信服务两种方式。

(1)邮政服务,最早只是传递信函,并为之建立邮政网路。后来还承办包裹运送、汇兑、储蓄等业务,所以现在的邮政服务是指借助班轮、班机、班车等运输方式,利用邮政网路,承担信函和报刊的传递、包裹的运送以及部分金融业务。

(2)电信服务是指以光、电为载体,将语言、文字、数据、图象等各种非电信息转换成电信号,由电气手段进行传递,最后到达接收者手中的业务活动。2、通讯服务贸易的特点

(1)通讯服务主要以传输含有信息的物件为主。(2)电信服务能以最快的速度传递信息,并能提供信息的多功能服务。

(3)由于任何社会化大生产都必须运用通讯手段来调控,任何政府都要运用通讯手段来宣传政策主张、管理国家,人们要利用通讯手段来开发智力和交流信息,因此,通讯服务在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通讯服务贸易的作用

1、通讯服务主要是对信息的传输和交换。而信息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如:商品市场信息、金融证券市场信息、军事信息、政府行政信息等。三、电信通讯的技术

当代电信通讯技术综合运用了电信科学、电子科学、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其他有关先进的科学技术,这使得电信通讯成为一个高技术构成的产业。1、微波通讯技术

微波波长1~30毫米,频率1000兆赫~300千兆赫,包括厘米波、毫米波两个波段,为实现远距离通讯,一般每隔40~50公里,设一个微波站,组成微波接力通讯,它具有频率高、通频带阔、传播质量高、工作稳定可靠、灵活性大、建设快等特点。2、卫星通讯

卫星通讯也是微波通讯的一种,通讯卫星实际上就是一个微波中继通讯的空中中继站。它在距赤道上空35800公里的轨道上与地球的自转同步运行,即环绕地球运行一周的时间与地球自转一周的时间相同,而且轨道的平面与赤道平面的夹角保持为零度,使卫星相对地面静止不动,因此,称为定点同步卫星。只用三颗卫星,就能满足全球通讯的需要了。卫星通讯具有通讯距离远,覆盖范围广,越洋跨洲不受地理条件限制,通讯质量高,容量大,组网灵活迅速等优点。卫星通讯采用数字方式,由于电话、图象、电视等形式的信息都可以数字化,因此可以采用统一的卫星数字网络,这样,降低了建设费用,而且还可使通讯效率大大提高。3、光纤通讯

光纤通讯是以激光为传输信息的载体,以光导纤维为传输通道(媒介)进行的通讯。

激光具有异常高功率、高单色性、,高方向性、以及高频率等优越性能,极适宜于用做通讯的载体。光波的频带宽,因此与电波通讯相比,光纤通讯能提供更多的通讯通路,可满足大容量通讯系统的需要。

用光缆取代电缆,不仅能节省大量的金属资源,而且光缆寿命长,结构紧凑,体积小,性能比通讯电缆要好得多。光缆通讯还可以在同一线路进行双向传输,这样,用户就可通过交互信息系统与对方“对话”。目前,越洋光缆几乎把整个地球缠绕了起来。光纤目前已经是信息传输中的高速公路,在通讯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4、数据通讯

数据通讯是将电子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一种通讯方式,它把数据的处理和传输合为一体,实现数字信息的接受、存储、处理和传输,并对信息流加以控制、校验和管理,也称人机通讯和机机通讯。

数据通讯实现人与计算机、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的通讯,不仅使各用户的计算机利用率大大提高,而且极大地扩展了计算机的应用范围,并使各用户实现计算机软硬件资源和数据资源的共享。

5、程控交换机

交换机是电话线路的交换与接续的设备,它是接通电话与通话所必不可少的设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出现了程控交换机,它是用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电话交换机,利用预先编好的程序来控制电话的交换连接,简称程控。

程控交换机具有很大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开放性,而且还便于开发新的通讯业务,能灵活方便地为用户提供多种服务功能。

6、移动通讯

是指移动体之间或移动体与固定体之间的无线电信息传输与交换。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无线寻呼,另外一种是移动电话。

7、其他非话通讯

凡不单纯以通话为目的的通讯,都通称为非话通讯。目前,电讯传输的重点正逐渐从话语、听觉信号转移为视觉信息,在非话通讯业务中,传真通讯的增长尤为突出。

第二节通讯服务的系统

通讯服务的系统包括收发点、线路和通讯网络。通讯服务的收发点类似运输服务中的车站、码头、机场。邮政服务的线路都借助于运输方式中的线路(铁路、公路、航道、航线等)连接发、收点。电讯服务则有自己独特的线路(有线或无线)。由收、发点和通讯线路组成了网络,通讯服务的开展要求全网运行,其社会化程度相当高。一、通讯收、发点

通讯收发点或服务点是对用户提供服务的场所。1、邮政收发点

不可能让每一个点都具有向其他点封发邮件的功能,而只可能在每一个地区设一个具封发功能的中心2、通讯收发点

在我国,通讯收、发点或服务点按其组织形式,有中国电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从事电讯服务的公司的营业场所,各种形式的公用电话点,最终消费者的固定电话,手机等均属于通讯收发点。

1、环形线,见图1

它具有三点以上的收发点或服务点组成的闭合环路。其优点是所需线路少,如两点间发生阻断,可通过迂回转接,缺点是转接多,影响传输速度。

2、点点相接制,见图2

也叫网状网,是指各服务点或收发点之间具有直线相通。具有灵活、可靠、消除转接、加快信息传递、提高通讯质量的优点,但建设投资和维护费用较大,利用率低。

3、辐射制,见图3

也叫星状网,是指以一个点为中心,中心点与其他各点之间均有直达线路,而其他各点之间的通讯均需经中心点转接,有建设投资少,维护费用低,利用率高,可靠性差的特点。

4、辐射汇接制,见图4

也叫复合网,是指由点点相连制和辐射制混合组成的制式,它兼顾多方面的优点,所以一般为建设通讯网所采用。

三、电信通讯的技术

当代电信通讯技术综合运用了电信科学、电子科学、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其他有关先进的科学技术,这使得电信通讯成为一个高技术构成的产业。

1、微波通讯技术

微波波长1~30毫米,频率1000兆赫~300千兆赫,包括厘米波、毫米波两个波段,为实现远距离通讯,一般每隔40~50公里,设一个微波站,组成微波接力通讯,它具有频率高、通频带阔、传播质量高、工作稳定可靠、灵活性大、建设快等特点。

第三节电信通讯的新业务

目前,在电信通讯方面,以下的业务发展特别迅速。一、电子信箱(E-Mail)电子信箱的正式名称是文电处理系统。只要在门户网站申请了邮箱,通过上网就能够发送邮件。其特出的优点是传送速度特别快,费用很低。目前已经成为人们常用的一种通讯联系手段。二、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是指金融部门与其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完全通过现代通讯网络借助计算机来实现。信用卡通过电信网络实现转帐,电子支付使贸易双方的资金积压减少到最低程度,周转大大加快。三、可视电话与会议电视电话

在通电话的同时能看到对方图象的通讯方式,就是可视电话。若通过摄象机、显示设备和通讯网络来传递和显示“与会者”的声音和图象,就形成一个会议电视系统。这是一种“多对多”的通讯方式。

四、可视图文信息系统

可视图文信息系统是指把用户终端(计算机或电话机),通过现有的公用电信网与图文信息中心的数据库连接起来,进行数据通讯,向公众开放信息服务,使信息资源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共享。

五、电视报刊

电视报刊又称图文电视广播系统,它是一种利用电视广播网传送图文信息的系统,是专门为电视接受机用户配备的。

第四节全球电信服务贸易的争夺一、全球电信业的发展现状

全球电信业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高新技术产业了,这已经是近20年来全球增长最快的产业,在西方发达国家,电信业已经非常发达。正在朝更新的方向发展。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电信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差,电信网络建设才处于起步阶段,电信服务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二、全球电信服务贸易的争夺

其背景是:

1、世界电信业的迅速发展使这一行业成为国际上争相投资参与的热点。

2、发达国家电信业务已趋于饱和,急于向海外扩张。

3、通讯技术的发展,使电信业市场进入的障碍越来越小了。一方面,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用户有可能越过国家的公用通讯网,利用各种新型通讯手段进行通讯;另一方面,电信新业务要求更先进的技术装备的投资,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都有赖于发达国家。三、我国电信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选择(一)我国的电信设备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的电信技术设备,从而促进了我国电信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几乎所有的大电信商都已经进入了中国,这促进了我国电信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压力,但至今,我国尚未开放电信业务活动。

(二)我国电信业务尚未开放的主要原因

1、近年来我国邮电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所给予的优惠政策。

2、我国目前的邮电价格实行交叉补贴,如果开放的话,外商势必是投资那些利润丰厚的业务。

3、我国目前电信市场缺乏能保障公平竞争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三)我国电信业开放应采取的发展战略:

1、参考WTO的GATS和WTO97年达成的基础电信协议,加快电信立法,建立我国电信市场公平有效的市场运作规则和电信业务监管体系。

2、进一步对国内企业开放公用电信服务业务,引进竞争机制,培育和发展我国电信服务市场。

3、加快我国电信技术的发展,缩小同电信产业发达的国家之间的差距。

4、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和不妨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有选择、有步骤地逐渐开放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同时推动有优势的国内电信企业参与国际电信服务市场竞争。5、在立足于加快发展民族电信产业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国内增值电信市场和基础电信服务领域的末端市场,同时推动国内电信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与合作。2、进一步对国内企业开放公用电信服务业务,引进竞争机制,培育和发展我国电信服务市场。

3、加快我国电信技术的发展,缩小同电信产业发达的国家之间的差距。

4、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和不妨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有选择、有步骤地逐渐开放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同时推动有优势的国内电信企业参与国际电信服务市场竞争。5、在立足于加快发展民族电信产业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国内增值电信市场和基础电信服务领域的末端市场,同时推动国内电信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与合作。6、把发展电信服务贸易同我国的经济现代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发展电信服务贸易解决工业化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7、探索对外开放的新途径,在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要有新举措,要有突破和创新。第十章保险服务贸易

第一节保险服务及其与世界经济的关系

国际保险为国与国之间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它特有的经济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使其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饿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国际保险的发展与国际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密切相关,人们希望通过保险转嫁风险,获得经济补偿,国际保险作为国际间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的途径,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大,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现代保险的涵义和特征

1、保险的涵义

现代保险的含义从经济学角度看,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分摊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一种经济方法。保险集合了大量同质的风险,运用概率和大数法则,正确估算损失概率和金额,并据此确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不幸遭受的财产损失。

从法律角度看,它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的经济关系是通过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来确立的,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一方承担交保险费的义务;另一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事件出现时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的义务。保险的内涵包括三层内容,这些内涵表明了保险的性质。

(1)保险是多数单位和个人的集合。首先,保险不是保险人的个人善举,而是众多投保单位和个人的互助行为。其次,强调保险的经营基础是众多单位和个人,如果单位和个人的数量不够多,保险人就不可能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因为保险人不具有足够的消除风险的能力。

(2)保险是对约定的灾害事故和约定的事件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人具体承担保险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合同中列明的保险人责任,以及双方特别约定的附加或特定承保责任来确定的。

(3)保险是以公平合理的保险费为基础建立保险基金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不是凭主观随意收取的,而是根据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确定的保险费率计收的。

2、保\u966方面的法律行为,是救济者对受灾者的无偿赠予,没有法律义务,救济形式、数量和对象不受任何限制。

(2)保险和赌博从表面上看,同样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与否。从单个被保险人的角度看,确实存在一定的偶然性,然而,从保险的整体来看,保险费和保险金是一致的,保险和赌博在事实上有本质区别的。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为条件的,而赌博则完全是靠运气,纵容赌博会助长整个社会的风险。(3)保险和储蓄在某些作用上是相似的,尤其是人寿保险中的生存保险和养老保险,带有储蓄性质,储蓄也可以用来补偿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但这只是一种自助行为,而保险是互助合作行为。二、国际保险与风险

1、国际保险的定义

国际保险是指保险关系中的一方为外国投保人或被投保人的保险交易活动。国际保险服务贸易是一国保险人向另一国投保人或被投保人提供保险范围,并获得外汇的交易过程。

2、国际保险与风险

世界经济的发展,对保险提出了全面风险保障的需求,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但保险不是承担所有的风险,它只对可保风险进行研究。(1)风险识别

保险人可提供保单一览表,供企业选择合适的保单和险种;保险人可设计风险调查表,找出风险,并寻找解决的办法。

(2)风险估价

保险人运用演绎法和归纳法,对其掌握的统计资料,风险信息和危险性质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从而确定危险可能发生的频率和强度。

(3)风险处理

指保险人采用某一种方法对风险进行处理。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避免危险的发生,或减轻危险危害的程度,达到预防和控制风险的目的。(4)风险转移

指保险人将自己已经取得的业务,部分或全部地转移给另一个保险人。这是因为保险人承担风险的能力都是有一定限制的,也就是说,如果超出了其承受努力,必须要将一部分业务进行转移。三、国际保险与世界经济的关系

1、国际保险和国际贸易

因为国际贸易的复杂性,所以其本身伴随着较大的风险,当今国际贸易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进行一定的国际保险。

海上保险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保险,各国海商法都把海上保险作为运输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货物保险、船舶保险和运费保险等。2、国际保险与国际投资

国际投资是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是资本输出国为剩余资本寻找出路,并谋取海外利润的途径。但国际投资的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投资保险就是为投资者承担海外投资风险的保险。具体包括三类:

(1)外汇风险,是指投资者由于东道国的突发事变导致无法汇兑货币,转移与投资者有关的事项,其中包括收益、提成费、技术援助费和其他合法收入,全部或部分的投资所的,与投资有关的另一方国民的合法收入,投资保险对外汇风险造成的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征用风险,也叫国有化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国外的投资资产被东道国政府或地方政府所征用或国有化。

(3)战争风险

是指投资者的财产因战争、革命、内乱而遭受损失,包括保险财产的被破坏、掠夺、留置和丧失等损失。3、国际保险和国际信用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为了争夺市场,往往不惜冒风险向进口商提供出口信贷,以使那些外汇短缺的进口商能够扩大进口,但这样出口商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通常是难以预测和评价,也比较复杂,不是一般的保险公司所能承担的,所以,各国都建立了出口信贷保险制度,以鼓励出口商发展出口业务,有些国家是由政府机构直接开办这类业务的,椰油是间接或委托办理的,或是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合的。

四、国际保险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1、国际保险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

国际保险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取决于各国经济发展的水平以及对外开放的程度,具体来说有三方面。

(1)一国的经济越发达,对外开放的程度越高,国际保险在其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

(2)国际保险在一国经济中的地位,因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而不同,经济增长率高,国际保险发展的速度就快,两者是同步的。

(3)国际保险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发展是一致的。2、国际保险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1)补偿经济损失(2)促进国际贸易(3)分散国际风险(4)保障国际资金融通(5)防灾防损

(6)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

第二节国际保险市场的基本形态一、国际保险市场的涵义

国际保险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指从事国际保险交易活动的场所,这是一种较为稳定的固定市场;广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国际保险交换关系的总和,这是一种不固定的动态市场,既包括有形的市场,也包括各种无形的市场。

当前,国际保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重要原因是承保人力量过剩,整个市场变成了完全的买方市场。二、国际保险市场的功能

国际保险市场的主要功能是:1、提高国际保险交易的效率。2、完善国际保险机制。3、稳定国际经济秩序。三、国际保险市场的类型

1、以市场交易的风险层次分类

A、国际原保险市场

是投保人的原始风险,是对风险的第一次分散。B、国际再保险市场

国际再保险市场交易的是保险人承保的风险,这是保险人与再保险人达成的交易,是对风险的第二次分散。2、以市场交易的保险业务性质分类

主要分为国际寿险市场和国际非寿险市场。3、以市场交易的区域分类

可分为英国市场、北美市场、欧洲大陆市场等。四、国际保险市场的概况1、英国保险市场

这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全球保险业务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英国保险市场由劳合社市场和保险公司市场两部分组成。历史悠久的劳合社是一个由劳合社成员组成的保险社团组织,也是一个为成员提供保险交易和有关服务的场所,劳合社不是一个保险公司,而是一个市场,它本身不承保业务,在这个市场上,经纪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英国的海上保险业务在世界海上保险市场占据主导地位。2、美国保险市场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数量,业务量,业务种类还是保险从业人员数量,都是首屈一指的。美国的保险公司,按其所有权的不同,可以分为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互惠保险交易所,劳合社型协会,健康费用协会和专业自保公司等形式。代理人是美国保险市场上的中心角色,他们既给保险人提供大量的保险业务,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广泛的经济保障,在财产和责任保险中,保险代理人有权签订,终止和变更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领域里,保险代理人的的权限受到很大限制。

3、日本的保险市场

日本是一个保险大国,1995年日本全部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占世界的30%,居世界首位,日本保险业根据日本的法律分为损害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日本保险业经营的特点是集中、国内优先和与大企业合作。日本保险市场是一个内向型的较为封闭的市场,但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保险市场正逐步向国外保险公司开放。

4、国际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市场是分散原保险市场的风险或责任的市场。经营国际再保险业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再保险分出人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业务量;第二国际再保险双方必须具有一定的业务交换量;第三经营国际再保险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配备。

5、自保市场

自保市场是指由专业自营保险公司所形成的保险市场。自保公司的兴起是企业风险管理日益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产物,企业设立自保公司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成本、选择离岸避税天堂,合法避税、获取保险收益。第三节国际保险经营与管理

一、保险经营技术

保险经营技术由保险费率厘定、保险展业、保险理赔、和保险防灾防损等组成。1、费率厘定

保险费率指按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的比例。其厘定的原则是根据保险赔偿、给付金额和保险人的业务费用,以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等情况。这是根据分析,运用数理方法来计算的。2、保险展业

就是指如何开展保险业务,在国际保险市场保险展业主要有保险代理制、经纪制和直接推销制三种方法。(1)保险代理制,是指保险人通过各种代理人的活动招揽保险业务,推销其保险单的方法。

(2)经纪制,是指保险人依靠经纪人获得业务的来源,推销其保险单的方法,保险经纪人指代表被保险人利益的人。

(3)直接推销,指保险人上门推销自己的业务,这种方法在西方保险市场上已不占主要地位。3、保险理赔是保险职能的具体表现,对保单持有人来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赔款,是保险的全部含义。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财产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比例责任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定值保险赔偿方式、限额赔偿方式等四种。

4、保险防灾防损

保险的防灾防损是保险派生职能之一。被保险人对财产有妥为保管、爱护,在保险财产出险后应及时抢救、施救的责任;对被保险人的大宗易损物品,保险人实行监督;对有防盗、防火装置的被保险人,在费率上予以优惠。二、保险资金的运用

保险人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积极开展投资活动,以投资回报率增强直接业务的竞争力,已成为保险人经营业务的重要手段。在保险市场上参与资产活动的保险资金主要有资本金和各种准备金,其中包括未到期责任保险金、未决赔案准备金、巨灾风险准备金等。保险资金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都是保险人的负债,只有当保险到期后,才由负债变成已赚保费。1、保险资金投资的原则

安全性、收益性、多样性、流动性和社会性等五个原则。

2、投资的范围

主要包括债券、股票、不动产和贷款等领域。三、保险业务结构

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业务组成大体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四种。1、财产保险

是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汽车保险、航空保险、陆上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盗窃保险和农业保险,其中业务量最大的属火灾保险和汽车保险。2、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应对受害人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在参加责任保险后,由保险人承担。可分为企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个人责任保险等三种。3、保证保险

是由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它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保证保险根据投保对象不同,分为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4、人身保险

在国际市场上通常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等三种。

第四节国际保险组织和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一、国际保险组织

1、国际保险组织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保险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保险机构、保险团体和个人,为了特定的保险目的,以一定的协议的形式而建立的国际保险常设机构,是专门从事保险及其相关领域活动的国际性组织。

国际保险组织作为一种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有政府间国际保险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保险组织之分,也有全球性国际保险组织和区域性国际保险组织之分,还有技术性国际保险组织和业务性国际保险组织之分。2、技术性国际保险组织(1)国际海上保险联盟

国际海上保险联盟是最早的国际保险组织之一,1874年成立于德国柏林,它是按照瑞士法律程序注册登记的一个全球性非政府间的国际保险组织,目前本部设在瑞士巴塞尔。该联盟的宗旨是代表并保护海上保险人的利益,促进海上保险事业的发展。(2)国际航空保险人联盟

成立于1934年的英国伦敦,是由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八家保险公司共同创办的,目前联盟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成员来自世界36个国家,宗旨是代表国际航空表现公司的利益,提供信息交流方便,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推动世界航空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3)国际机械保险人协会

国际机械保险人协会,是从事工程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之间的一个国际性团体组织,1968年成立于德国慕尼黑。协会的宗旨是促进成员间的精诚合作,以维护国际保险市场上工程保险业务的良好质量。(4)国际雹灾保险人协会

又称国际雹灾保险公司联合会,1951年成立于法国巴黎,现在协会的地址在瑞士苏黎士。宗旨是研究雹灾保险中的所有技术问题,为会员间雹灾保险的学术和技术交流提供便利,并提供有关雹灾保险的统计资料。

(5)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联盟

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联盟简称伯尔尼联盟,是由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共同发起的,于1934年在瑞士伯尔尼成立的。

(6)国际精算协会

1895年成立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是人寿保险精算的国际性专业团体,原名为国际精算师常设委员会。宗旨是作为世界各国精算师和精算协会之间联系的纽带,促进彼此间信息的交流。(7)国际保险法协会

成立于1960年的卢森堡,是一个研究保险法问题的国际性组织。宗旨是协调会员之间有关保险法律方面的关系,促进国际保险法规的标准化。3、业务性国际保险组织

业务性国际保险组织实际上就是一种国际保险业务机构,通常是以区域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的名义进行各种业务活动,以谋求提高本地区或集团及各成员国的承保能力,壮大本地区保险市场,减少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摆脱发达国家对保险业务的控制。(1)亚洲再保险公司

于1979年成立于泰国曼谷,是一个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和联合国亚洲和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联合赞助和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亚太地区的保险组织。(2)非洲再保险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77年,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倡导下,由许多非洲国家政府签订协议而宣告成立。4、国际保险会议

国际保险会议是各国保险界进行学术和信息交流,共同商讨和解决重大国际保险问题的主要途径和场所。二、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1、保险领域不断扩大,保险服务日趋全面。

主要体现在涉及所有的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活动,保险保障范围已从传统的有形物质损失扩大到各种无形的利益损失以及责任和信用损失。2、保险市场的渗透加强。

国际保险市场的渗透是国际间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相互兼并和合作经营的结果。

3、国际保险技术的创新和标准化。

国际保险技术创新是市场竞争的需要,因为国际保险市场竞争不仅仅是价格竞争,更是非价格竞争。因此,就有必要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市场创新,不断开发新的险种,采用新的营销理念和方法。

4、保险与银行的相互融合

这是保险公司与银行增强市场竞争的有效途径。保险与银行的相互融合是指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和联姻,其主要方式有三种:

(1)保险公司与银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银行通过分支机构为保险公司销售特定的相关保险产品。

(2)保险公司与银行合资成立一个新的金融机构,这样可以结合双方各自的优势,利用双方已有的机构网络销售保险产品。

(3)保险公司收购银行或银行收购保险公司。5、风险管理日益增强。

风险管理日益增强的内在动力来自于保险公司承受的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第十一章银行服务贸易第一节银行服务贸易概述

一、银行服务贸易的概念

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是在1986年开始的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时提出的,在94年最后文本中,对金融服务贸易所下的定义为:金融服务贸易是由一参加方的服务供应者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主要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银行服务贸易主要是指由一参加方银行向另一方参加方提供的服务。国际银行服务实际上包括对所有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旅游和其他一切国际经济交易的客户要求提供的一切服务项目。其基本职能有:(1)货币转换,即外汇交易;

(2)国际财政、资金供应和分配、资金调拨和再转换;

(3)国际贷款,信用分析和批准信用,确定和监督贷款;

(4)国际支付和清算;

(5)国际间信托咨询,财务管理等。二、银行服务发展的背景

银行传统的涉外业务,只是为货币兑换、国际贸易提供融资和结算服务。国际资本流动由原来从属于国际贸易的活动,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国际经济活动。其中各类业务都是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跨国服务来完成的。银行跨国服务发展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国际化要求银行服务国际化

企业生产的国际化,一般是从海外直接投资开始的,海外投资项目在筹建、投产、再生产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以国际资本流动和银行服务作为重要条件。银行服务国际化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1)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

(2)世界新技术革命推动银行服务国际化。(3)经济环境不断变化。

2、国际贸易发展要求银行服务多样化

如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混合信贷、福费廷等。3、各国经济发展需要银行合理组织运用国际资金。

4、离岸金融中心的出现是国际银行服务业发展的催化剂。

离岸中心的出现使之成为非居民外币资产和负债的进出口地,它对国际银行业有四个方面的吸引力:第一是不受当地央行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各种管制,允许资本自由移动;第二欧洲货币存款没有准备金要求,对存款利率没有限制;第三财政刺激,对离岸业务几乎不征税;第四是不吸收东道国的资金,相对容易进入。

5、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满足了外汇风险的要求。在浮动汇率下,国际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频繁,给国际经济贸易交往带来相当大的风险。各国银行充分利用外汇市场可以防范外汇风险。

6、金融政策法规的宽严变化给银行拓展服务领域创造了机会。

三、银行服务业发展的新动向1、筹资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1)筹资结构向债券化、票据化方向发展。

(2)利率的起伏不定和汇率的频繁波动,使市场风险日增,引起国际筹资和国际投资两方面的关注。(3)在筹资机能上向防范利率、汇率风险方面发展。

2、服务技术朝电脑化、网络化方向发展3、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异军突起

由于浮动汇率制的长期化和浮动利率的普遍化,使外汇资金的持有者或借贷者都承担了风险。新的业务如:期货、期权、保理、掉期、远期利率协议等。4、银行业务的全球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第二节银行服务贸易网络

一、有关国家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状况二、国际银行服务网络1、代表处

有些银行在国外设置代表处,把它作为直接设置分支行以前的一个临时措施。主要是与所在地的社会各界密切接触,为向驻在地政府机构、贸易商和其他人员介绍情况,为总行客户提供其驻地企业和国家的信用分析及经济和政治信息。

2、代理行

是指某银行总行有选择地与外国银行互订契约,按契约规定互相或单方面在对方开立帐户,用于办理互相间资金来往帐户的银行。3、分支行处

国外的分支行处是其总行所拥有的一个机构,一般来说,它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即分支行处的资产和负债,营业许可,组织章程和业务经营方针为总行所有或由总行制订。

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分行、支行和经理处,其地位均高于代表处和代理行。

(1)在海外设置经理处的目的与设立分支行是一样的,但其经营范围受到法律的限制,如一般不得从当地公众吸收存款。

(2)设置的分行或支行,能开展全面的银行业务,(3)分支行处设立的主要前提取决于该行在业务中使用外国货币业务量的多寡。

4、附属银行或联营银行

银行为了扩大它们在国外的业务网络,有时因种种原因,不能直接在某些国家设置分支行处,或设置投资较大,又需申请营业许可证,这时,可以参股当地银行,收购外国银行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来设置各种国外的附属机构。

附属银行是指国内银行总行拥有全部股份或多数股份的外国银行或金融机构,而联营银行是指国内银行拥有少数股份的外国银行或金融机构。

5、国际银团组织

国际银团组织是指一群银行在国外联合设置一个独立的合资经营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其成员银行各自安排摊派认购的股份交纳资本金,并籍以取得表决权。三、银行网络的传递

1、邮件

有大量的跨越国境的收付款项继续用邮件传递,如支票、银行汇票、光票、跟单汇票以及时间因素不重要的一些汇票。

2、电报和电传

电传优于电报,目前,已经被银行普遍采用,电传不仅传递迅速,价格便宜,而且信息内容易懂可靠。3、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

是按照比利时法律成立并于73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注册的合作组织,它是有很多国家的银行拥有和使用,并与美国私人银行电讯网络相连接。

SWIFT的统一标准式简化了会员银行的业务处

理手续,电子传递又使会员银行比以前能较廉价地和有效率地提高他们执行客户支付命令的速度。4、票据清算制度

虽然票据清算所是为一个特定地点的银行交换票据而提供服务的一个当地组织,但那些票据清算所也经办来源于国际业务大额付款。这里要指出的是,国际间的收付最终是通过货币国当地在支付系统来实现的。5、银行内部电脑通讯网络

除了银行同业间的通讯系统外,有些大银行已发展他们本身的通讯网络,连接世界各地的重要分行,甚至把网络连接至客户处。

第三节银行服务贸易的竞争、壁垒和自由化一、银行服务贸易竞争的要素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提供,依赖于国际银行服务市场,银行服务市场主要有三个要素构成:顾客、服务地点和产品。

银行服务管理政策对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第一,地理性的服务市场的准入能力;第二,不同的银行服务商所拥有的顾客群体的准入能力;第三,为满足个人、企业和公共机构的银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金融服务产品的替代能力。1、顾客

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顾客或服务对象主要有:政府、法人、同业机构、高收入的群体、零售服务对象2、场所

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场所,主要是就狭义的地理位置概念角度而言的,主要有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3、产品

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产品可细分为以下五个大类:(1)信贷产品

(2)金融工程产品,就是针对不同的要求,进行设计、策划、提供所需要的服务,来实现其目标。(3)风险管理产品(4)市场准入产品

(5)套汇及套利业务二、银行服务贸易的壁垒

(一)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总体上,银行贸易壁垒可归纳为两大类:市场准入壁垒和业务经营壁垒。

1、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壁垒

对境外银行服务商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主要有:

(1)以法律形式禁止其他国家的任何形式银行机构的介入。

(2)通过政策和许可证方式禁止境外金融机构的介入。

(3)除设立代表处外,通过法律形式,禁止外资银行机构的介入。

(4)除设立代表处外,通过进行各种行政管理措施来限制外国银行机构的介入。

(5)以法律形式禁止任何外国银行通过分支机构介入本地市场。

(6)禁止外国银行购买本地银行的股权。

(7)对外国银行获得本地银行的股权有一定数量限制。

2、国际银行服务的经营性限制

(1)市场服务范围的限制,主要是限定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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