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审计局201*年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县审计局201*年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部署和有关精神,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总要求,联系处理信访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明确信访工作任务,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有效地化解处理在基层、萌芽状态,使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稳定发展开创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遏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组织、责任、工作三落实,确保不出现到县级以上的集访,不出现因信访问题调处不当而引发的恶性事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昌县审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彭银凤
成员:章国平、徐建文、柯小鹰
李明、吴刚、揭荣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剑华担任。四、工作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把掌握、执行《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抓好、抓落实。
2、构建信访工作网络。在审计局设立“信访综合服务中心”,群众有问题可直接到“信访中心”的信访接待室,能直接解决的直接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要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3、健全矛盾排查制度,及时掌握各方信息。对重要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督办措施,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
4、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五、工作流程(一)登记与接待
接待室负责对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隐患及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对已经和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经领导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同时告知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诉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信访人可申请法律援助。
2、对当场能够调处的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和其他信访事项,接待室接待登记后,由接待领导会同纪检、信访部门当场予以调解和答复。
3、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当场不能调处和答复的,接待登记后,15日内告知信访人。
(二)分流转送
对信访局报送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如下处理:
1、对涉及一般审计业务的信访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相应科室具体办理。
2、对涉及干部作风类的信访事项,由纪检书记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3、对情况重大的信访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三)办理调处
1、对一般的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和其他有关信访事项,应当场予以调解和答复,同时出具调解文书或书面答复意
见。
2、对上级领导批示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在60日内办结。对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经上级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答复与回访
1、信访事项承办科室将调查处理意见报经局党组会议审查后,书面告知信访人。如不服处理意见,可在收到书面意见30日内向上一级相关部门请求复查。
2、重大信访事项,承办科室应定期回访信访人,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工作组各位成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分工到人,确保做到组织、人员、制度、经费、场所“五落实”。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工作组各位成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不得降低标准、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把信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认真考核,严格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扩展阅读:南昌县审计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南昌县审计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了解决近年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西省《信访条例》及《南昌县审计局信访工作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人员
县审计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公开接待,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协助。值日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接待时,由局办公室联系其他局领导代为接待。
二、接待时间
局领导接待日原则上每月一次,即每月第三周的周五上午,每次半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接待场所安排在局办公室。
三、接待原则
坚持及时、公开、公正、依法、便民的原则;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来访人的接待工作。接访领导对于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给予明确答复。对按政策应解决的问题,须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一般性问题可当场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应向局党组会议汇报。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和解释。
四、接待范围
属于县审计局职权处理范围内的事宜:(一)反映全县审计系统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建议的;
(二)基层和群众有特殊困难和紧急事情,需要及时帮助解决的;
(三)发现重要情况,需要向局领导当面提出和反映的;(四)接待对象本人要求局领导接待的。五、接待方法
局办公室负责信访接待日具体事务工作。统筹拟定接待日接待方案,编制《南昌县审计局领导信访接待日轮值安排表》;负责做好接待领导、参加接待的科室负责人的联络工作;负责有序安排和引导信访人员到接待场所;对预约接待信访事项,要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情况做好前期调查工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供接待领导参考;做好接待记录,落实领导批示、指示和接待中确定的有关事项的整理、交办、督查、催报结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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