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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5:19:41 | 移动端:关于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根据市政协201*年工作安排,7月上旬,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由徐月凤副主席带队,对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张建华主席听取了市人社局的汇报座谈。调研组深入临渭区和澄城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及到医院、药店、社区、企业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工作成效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我市城镇医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为主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保覆盖面迅速扩大,筹资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就医环境逐渐改善,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城镇医保覆盖面稳步扩大,医保体系逐步健全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把城镇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城镇医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相继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将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及职业院校学生、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等纳入城镇医保范围,城镇医保体系逐步健全,医保覆盖面稳步扩大,目前已基本覆盖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和居民。职工参保人数201*年为17万人,201*年底达到47.3万人,参保率94.4%。居民医保201*年启动时登记参保25.4万人,201*年底达到60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7.7万人。全市城镇医保定点机构133家,定点零售药店246家,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看病购药的需要。二、医保基金运行整体良好,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年实行城镇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步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支付比例提高到76%,居民医保提高到60%。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断提高,职工医保从原来的10万元左右提高到2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封顶线10万元,大病互助基金10万元)。起付线逐步降低,其中职工起付线平均降低了30%,居民起付线平均降低了40%。门诊急诊抢救和职工1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扩大到2196种。201*年全市享受医保待遇的城镇职工35178人次,由基金支付医疗费用40328万元,居民16747人次,由基金支付4409万元。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2亿元(含个人账户1.5亿元),居民医保基金结余1.2亿元(含中省市今年预拨财政配套资金6129万元)。三、医保管理逐步规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市人社部门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报销程序》等10多项制度性规定,使城镇医保管理和经办流程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和完善了对定点单位的管理,建立了对定点单位的培训、巡查、考核、奖惩机制。加强了医保基金管理,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内部审计制度,没有发现基金流失问题。建立了信息网络平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单位和零售药店初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加强了经办队伍建设,规范了经办人员服务行为,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报销程序不断简化,实行了住院报销“直通车”。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医保“一厅式”办公受到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与医保制度的建立健全相适应,我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全面加强了各级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已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以居民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居民就医新模式,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较为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在韩城市、大荔县试点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医院与乡镇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基本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品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目标定位,群众就医更加方便,就医环境逐步改善。存在问题

我市城镇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城镇医保水平也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实现全员参保难度较大。城镇医保制度要求全覆盖,但目前我市全员参保还有空挡。困难企业无力缴纳医保基金使职工不能参保,下岗职工无收入无力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有病参保、无病断保,致使少数职工未能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启动仅两年多时间,由于居民对医保政策了解较少,认识不足,致使参保率偏低。加之乡镇所在地的农业居民与城镇居民有重复登记现象,致使登记人数多,实际缴费人数少,这些都影响了城镇医保的全覆盖。

二是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一些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责任管理意识淡化,审核把关不严,增加了基金的运行风险。城镇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还不完善,且县际、区域之间参差不齐,个别县住院报销还停留在手工结算阶段,对参保对象数据的录入也依赖手工操作完成,与定点医院、药店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给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带来诸多不便。经办机构基层一线专业型工作人员不足,医管专业人才缺乏,经办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基金使用管理仍需加强,基金支付比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患者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仍然偏高,存在普通人家因一人患病住院而使全家生活窘紧甚至因病致贫的现象。

三是就医成本虚高。公立医院改革缓慢,以药养医问题没有根本改变,过度医疗问题依然突出。医疗扩张性消费状况比较严重,一些大型设备、贵重医用材料的使用率偏高,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医疗机构的过渡医疗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不规范,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医保的成本。

四是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较低。大多数社区门诊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全、人员素质不齐、设备配套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状况,不少软、硬件建设达不到上级规定的标准,患者首诊、康复没有有效分散在三级以下医院,还不能完全满足参保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本要求。对策建议城镇医疗保险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推动城镇医保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采取多种方式,争取实现城镇医保全覆盖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镇医保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城镇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缴费标准、参保标准、支付政策等,让医保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真正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医保的良好氛围,使广大职工和居民自觉自愿参保、积极缴费。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契机,把《社会保险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参保。加快推进城镇医保登记制度,优化程序,不断完善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关联机制,通过提高待遇、优化服务等措施,鼓励和带动居民连续参保缴费。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足用活政策,落实相关责任,争取中省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参保工作。二、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城镇医疗保障水平

认真研究总结,进一步完善城镇医保各项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基金支付标准,适度提高封顶线标准,降低起付线标准,使参保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逐步扩大职工门诊报销范围,启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在保大病的同时,兼顾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扩大群众的受益面。重视困难职工和贫困家庭的看病就医问题,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问题。逐步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使全市参保群众能够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就医购药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保持医保政策的连续性,合理解决新老医保政策衔接时出现的已退休职工还要补交医保费用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

三、加强经办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一是强化医保管理。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责任,充分调动县级经办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县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完善医疗保险范围、标准、项目、结算办法、定点医疗单位相关责任,优化业务流程,不断强化医保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经办机构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医保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充实经办力量。加强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医保管理专业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和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网络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基层劳动保障社区服务平台之间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能,为居民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四、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切实为群众提供良好服务

一是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和动态管理。聘请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保人员担任监督员,定期开展评议考核,把评议考核作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适当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选择就医。二是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医疗服务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患者诊断检查和用药的规范管理,因病诊断检查,依病合理用药,努力遏制乱检查、滥开药行为,切实解决过渡医疗问题。三是加强医疗质量和收费价格监管。推行单病种限价,杜绝不合理收费。督促医务公开透明,公示收费价格,尊重患者对仪器使用、诊断、治病的知情权。四是全面落实药品“三统一配送”制度。严格基本药物采购制度,把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到基层,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透明运作,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五、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措、管理和支付,建立健全基金年度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度审计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使用安全。建立公开透明的医保基金信息公示和通报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基金的有效合理使用。认真研究解决基金使用管理中前紧后松和沉淀过多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建立同类级别医院、同病科、同项目费用比较分析模型,规范医保行为。建立县级医保经办机构核准报销责任制,落实县级审核责任,切实解决县(市、区)审核不细、把关不严的问题。加强对医保资金的管理力度,行政管理、经办机构、医保定点机构要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六、积极探索“全民医保”新体制,逐步实现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

积极探索寻求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之路,整合管理资源,降低医保成本,统一信息采集,统一医疗保险档案,统一窗口服务,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逐步建立起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种医保制度相互衔接流转,提高医保管理效率。同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拓展医疗保险业务,对基本医疗保险形成补充。

扩展阅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对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这次调研有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收支情况、节余情况;二是医院、药店有关药品目录针对城镇职工的限定情况及存在问题;三是城镇职工住院病人报销比例、程序及存在问题;四是如何在简化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手续方面做好工作;五是造成统筹基金结余率过大的主要原因;六是怎样落实好国家“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医保政策;七是政府应如何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监管工作。二、调研活动的组织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调研工作,常委会主任李洪民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主任会议的意见,制定了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研的指导思想、目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专门下发了《关于进行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市、县人大调研同步进行。4月15日,市人大副主任梁照仲主持召开了由市政府、劳动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办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专门听取了全市医保工作汇报。4月16日,调研组从参保人员中随机抽取8人(其中在本市区内曾住院病人2名,省直区域内曾住院病人2名,北京等省外曾住院病人4名),进行了座谈。同时,召开了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详细了解了住院病人报销程序,用药限制,药品目录限定,有些规定的利弊等情况。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照仲、王建庄分别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有关委室和市政府、劳动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办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到商水县、川汇区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介绍,召开了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医院调阅了个别病历和记录,访问了病人,了解了有关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4月18日,调研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调研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4月21日,提交主任会议研究。三、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一)参保情况: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始于1997年。扶沟县是全省试点县之一。1999年10月出台了《周口地区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201*年9月原地区行署召开实施动员会。201*年1月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01*年12月达到36.6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0.37万人,退休人员6.28万人),农民工参保13965人。确立定点医院127家,定点零售药店108家。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医药费网上计算”。(二)基金收支情况:截止到201*年底,医保基金收入17616万元,支出11980万元,结余5636万元,201*至201*年累计结余2091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9201万元,个人帐户11713万元)。

(三)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情况:以市中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统计为例,报销额占总费用的比例为,201*年72.14%;201*年73.13%;201*年69.37%;201*年66.16%;201*年59.04%;201*年58.499%;201*年1月至3月份64.06%。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201*年8月1日,全市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201*年5月1日起,又将执行在07年的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5%,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07年8月以来报销标准,一直未能落实到位。并且实际报销比例只达到了50%左右。

(四)提高服务质量情况:201*年以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和网络逐步完善,实现了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定点单位布局合理化、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市医保中心连续7年被省厅评为优秀单位,201*年被市文明办评为“市文明单位”,201*年被评为“优秀服务窗口单位”。

(五)存在问题:1、筹资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差。目前太康、淮阳、郸城县大额医疗保险尚未启动。全市财政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严重,如:欠费严重的川汇区,201*年以来已欠两千多万元,参保人员应报未报医疗费用已累积到上千万元;2、报销比例较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过重,大病参保人员数量大,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心脏支架及搭桥手术等,其中心脏支架手术逐年呈上升趋势,但由于总体医疗费用较高,报销比例和规定极不合理,并且实际报销中报销比例达不到报销标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3、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低。如省内医院报销比例降低5%,省外医院报销比例降低10%,而实际上医院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又不一样。据参保人员讲,实际支付低于14%。重症慢性病报销比例在职不到70%、退休不到75%;4、现行的还是201*年版《河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范围较窄,只有2078种,其中甲类药品只有450种,乙类药品1628种(个人先自负20%后才能按比例报销),自费药、新特药也加重了参保人员负担;5、破产倒闭企业的退休人员、城镇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员都没有医疗保险。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至今没有出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无法实施;6、政策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7、医保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不平衡。计算机网络建设投入不足,服务手段比较滞后,工作流程还停留在人工审核、结算阶段,工作效率较低。报销手续繁杂、周期长,不能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周到的服务;8、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实际报销低于75%,退休人员实际报销低于80%,重病人报销比例低且花费多,无形中造成因病致贫的现象;9、重管理、轻服务,就医手续繁琐;10、新调入参保单位的人员参保必须补交以前所有费用,但不报销以前不曾报销过的医疗费用,不合理;11、肾移植病人抗排异药品必须在药店购买,不合理。

四、综合分析

结合其它县、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自行调研的情况书面汇报材料,主任会议认为目前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7年来的实施运行,通过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管理、改进服务,实现了公费医疗制度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建立健全了职工与用人单位共同负担,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稳定的医疗保险费筹资机制,促进参保人员形成了节约意识;建立了有效的医、患、保三方之间的制约机制,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实现了统一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事务性负担;为我市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据统计:201*年以来,全市医保统筹基金为90012人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21283.75万元,为5000多名重症慢性病患者解决了门诊医疗待遇,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基本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还存在着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原因是:

(一)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较低,筹资水平在全省处于落后地位。201*年全市城镇职工人均统筹收入为262元,比全省人均统筹收入463元少201元;人均支出331元,比全省人均支出304元多27元;人均累计结余254元,比全省人均累计结余540元少286元。若按累计结余与当年统筹基金支出相比,我市基金结余率在全省偏低,保障能力还很低。但参保人员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不会因经济发展的落后而降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并确定医保基金实行“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我市是大病重病高发区,这一群体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重。患恶性肿瘤等大病参保人员数量大。仅周口市直参保人员中患恶性肿瘤等大病的职工有315人,占参保人员61532人的千分之五,其中器官移植参保患者21人。心脏支架及搭桥手术的201*年12月有45例,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尽管各统筹地区都在政策上对患大病重病的人员给予了倾斜照顾,但由于他们总体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仍然很重。

(三)受医疗水平的影响,选择郑州、北京、上海等地医院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比较多。由于异地就医时的就医行为不受我们当地医保政策和协议的约束,乙类药品、自费药品和大型检查使用比例过高,导致实际报销比例较低。(四)目前我市没有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个人负担无法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这一渠道来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助,减轻个人负担。

(五)现行的201*版《河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范围小,不能及时调整,甲类药品比例非常小,乙类药品比例特别大,新特药又没有纳入药品目录甲乙类药品范围。(六)医保管理人员到医院查房时,重视查证件,缺少征求意见。特别是特殊检查、特殊用药、特殊治疗,必须医院填写申请单,经医保中心审批盖章后,方可报销,病人及家属既浪费了钱财,又耽误了时间。现在虽可以在网上上传,但审批还是不及时,审批人员医学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医保中心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也给审核、管理、服务、制定政策带来很多不便。

(七)一些单位和部门过分强调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财政困难等原因,不能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事关大局稳定的角度去认识,把大量的财力浪费在办公楼、新区、“政绩工程”上,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不去倾力于“民心工程”建设,不去注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五、几点建议

为了落实“十七大”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医疗保险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城镇职工从社会发展和医疗改革中享受更多的实惠,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补充医保统筹基金的不足。同时,积极申请国家财政和省财政向周口倾斜和支持,用于统筹医保基金,特别对财政比较困难的地方,应重点给予支持。二是为减轻公务员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和办法,尽早实施。

三是加强基金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服务规则。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和经办服务规范化,简化住院程序和医药费报销手续,缩短报补时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适当的统筹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比例。

四是.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一是调整药品目录,提高甲类药品种类所占比例,降低乙类药品比例,让新特药纳入药品目录。或者借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做法,不分甲类和乙类药品,以便从用药环节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维护参保人员利益。二是提高重症慢性病及器官移植,心脏支架及搭桥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减轻患者负担。同时,采取措施避免大型仪器检查过多、过滥,外诊、外转医疗费虚高等不合理现象。

五是要不断完善、改进管理办法。比如对重症慢性病定期复查,既不合理也影响医保患者治疗,尤其是实行药品控制、金额控制、医院控制的“三控制”规定和当月费用用不完下月作废等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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