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一、申请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交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二、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需提交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7、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8、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三、申请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交材料: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7、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四、申请事务所资质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4、合伙人组成名单、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以及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5、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属于租用的,应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双方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6、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五、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延续的企业,需提交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六、申请事务所资质延续的企业,应提交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合伙人组成名单、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以及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
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变更企业名称
1、变更申请报告;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下同);3、企
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4、变更后企业章程;5、全部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由建设部核发的资质证书变更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申请报告;2、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份,下同);3、验资证明;4、变更后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5、全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地址1、变更申请报告;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下同);3、全部办公住所产权或租赁证明;4、全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经济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号1、变更申请报告;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开户银行1、变更申请报告;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3、全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
1、变更申请报告;2、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工作简历及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份,下同);3、企业章程修正案;4、变更后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5、全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技术经济负责人
1、更申请报告;2、任职文件、工作简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4、全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提交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10、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或重组的情况说明,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11、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九、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工程监理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8、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9、《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10、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扩展阅读: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北京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二00八年五月
编写说明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要求,统一资质申报资料格式,规范资质许可行为,增强政务公开透明,依据《行政许可法》,并根据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190号)等文件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资料的要求,北京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结合本市实际,编制了《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供企业资质申请和受理时参考。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资料是企业申请资质的重要文件,企业在办理有关新设立、升级、增项、延续及重新核定等资质申请事项时,应参照《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等资质申报资料。
本示范文本的适用标准为建设部颁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190号)。
第一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的编制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从北京建设网()“下载中心”→资质审批相关下载→监理上网资料中下载。
二、申请表范本格式及填表说明(一)封面及填表说明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黑体,小一号字。黑体,三号字。仿宋体,小三号字。
仿宋体,四号字。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2.填表日期:按本表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日期填写。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仿宋体,四号字。仿宋体,小四号字。
填写说明: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黑体,小三号字。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
仿宋体,小四号字。
填写说明:
1.此表分别由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签署资质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其中,“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栏由资质受理部门填写;
2.企业同时申请多项资质时,每增加一项资质,需增加一张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并在本表右上角注明每一项资质类别及等级;
3.企业名称、申请内容、现有资质专业类别、等级及类型,由企业如实填写。
(四)申请情况
黑体,小三号字。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
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说明:
1.“现有资质专业类别及等级”栏:填写申请企业现有的全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新设立的监理企业填写本表时,此项可不填写;
2.“申请内容”栏:本次申请资质类型按新设立、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资质延续、其他选项。其中:其他选项指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等资质变更事项,请企业单独注明。
企业分别按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序列,不同资质类别及等级逐项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基本情况表
黑体,小三号字。宋体,小四号字。填表使用黑体,小四号字。
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类型(经济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金等项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如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发生名称变化,按新名称申报材料时,“企业名称”一栏可填写经工商核准的企业名称;
2.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应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的通讯地址、行政办公室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
3.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按企业此次申请资质前的原资质证书上的内容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写;
4.“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和“企业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情况”应根据近一年内本企业的市场行为如实填写;
5.注册执业人员情况:按本企业报告期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并持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人数填写。
其中,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须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人次”;申请专业甲级资质和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须填写“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
计人次”。
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如已作为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则不得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数量计算。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同一监理企业注册的,可以按照取得的注册执业证书个数,累计计算其人次。
(六)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情况
黑体,小三号字。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仿宋体,小四号字。填表使用黑体,小四号字。
填写说明:
1.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总工)、企业负责人(经理)的执业资格、职称及工作经历年限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2.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年限要与简历中的任职情况一致。情况表贴本人一寸近期彩照并由本人签名。
(七)工程建设注册执业人员一览表黑体,小三号字。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
填表使用黑体,小四号字。填写说明:
1.填写“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一览表”的信息时,应与“企业基本情况表”中“注册执业人员情况”栏填写的数据一致,并按下述顺序将执业人员分类填写: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2.如一人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应在“注册执业证书类别及等级”栏中逐一列出,以人员为单位排列序号;
3.“注册编号”按照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注册号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编号填写;“注册执业证书号”按照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的证书编号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证书编号填写;造价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只需填写“注册执业证书号”;
4.“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按照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注册专业如实填写。
(八)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一览表黑体,小三号字。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填表使用黑体,小四号字。
填写说明:
按企业自有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填写相关信息。
(九)企业业绩
上边距2.54厘米黑体,小三号字。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2.9厘米右边距1.6厘米仿宋体,小四号字。填表使用黑体,小四号字。
填写说明:
1.企业应如实填写近2年内独立监理完成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与申报专业工程类别相关的二等工程项目信息;
2.“专业工程类别”应按照所申请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填写;
3.“工程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应按照资质标准“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近2年内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规模指标;
4.新设立企业或申请乙级资质企业不填报此表。
第二节《附件材料》的编制
一、附件材料的内容与组卷
资质申报附件材料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满足资质标准条件的文字证明资料,需与资质申请表中所填报的有关数据相统一。
资质申报附件材料根据内容进行分类,并分别组卷装订,一般应分为: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工程业绩卷等。因资产重组发生分立或合并而设立新的工程监理企业需申请资质时,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增加改制重组卷。
所有附件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文件为外文时应翻译成中文,同时提供外文原件与中文翻译件的扫描或复印件。
(一)综合资料卷(附件材料一),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质申请报告;2.申报资料目录及页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或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扫描或复印件;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或复印件(初始申请专业资质除外);
对于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需提供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或复印件;
6.企业章程扫描或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页);
7.验资报告或入资单扫描或复印件(初始申请专业资质需提供);8.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经理)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及任命(聘用)文件的扫描或复印件;
9.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扫描或复印件;
10.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扫描或复印件;11.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报表说明等扫描或复印件(初始申请专业资质除外);
12.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扫描或复印件;
13.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扫描或复印件;
14.申请事务所资质的,需提供合伙人协议文本、合伙人组成名单、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企业注册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或复印件;
15.其他需要出具的有关证明资料等扫描或复印件。
(二)人员资料卷(附件材料二),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资料目录及页码;
2.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顺序同《申请表》):①《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分布一览表》(可下载);②身份证
明;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④在本企业注册并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扫描或复印件;
3.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顺序同《申请表》):①身份证明;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③在本企业注册并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扫描或复印件;
4.其他注册执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顺序同《申请表》):①身份证明;②在本企业注册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或复印件;
5.注册执业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聘用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或复印件(可单独装订成册)。
(三)工程业绩卷(附件材料三),按所申请的不同资质进行分册,每册应包括以下内容(初始申请专业资质、增加其它专业资质、丙级专业资质晋升乙级、申请综合资质不提供):
1.申报资料目录及页码;
2.以申请的不同专业资质类别工程为单位整理以下相关资料:①监理业务手册;②监理合同;③监理规划;④监理工作总结;⑤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核验单等扫描或复印件。
(四)改制重组卷(附件材料四),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资料目录及页码;
2.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或合并情况报告或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
的分立与合并、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3.国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扫描或复印件,其中改制企业还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非国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的,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事项决议的扫描或复印件;
4.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产权变更和工商登记等文件;
5.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后的新企业同时报送资质申报资料。
二、附件材料的排版格式(一)附件材料的封面
附件材料中的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工程业绩卷、改制重组卷的封面应按此样式排版。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84厘米华文中宋字体,小初号字,加粗,居中黑体,小二号字,居中华文中宋字体,小三号字,加粗,居中
(二)目录
附件材料中的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工程业绩卷、改制重组卷的封面应按此样式排版。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84厘米华文中宋字体,二号字,加粗,居中仿宋体,小二号字
(三)证照报表类
附件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财务审计报告、办公场所证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工程业绩等资料的扫描或复印件按此样式排版。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84厘米图片高20厘米,宽14厘米。靠右对齐。
(四)人员证件类
附件材料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扫描或复印件应按此样式排版。排版时,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在页面的上半部;身份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在页面的下半部。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扫描或复印件如页数较多,可加页。
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84厘米图片高9厘米,宽13厘米。居中对齐图片高6厘米,宽9厘米。居中对齐
第三节申报材料的印刷和装订
一、《资质申请表》的印刷和装订要求1.申请表一律使用A4型纸;2.封面、封底使用白色压纹纸;
3.申请表的装订应胶装成册,软皮包装,禁止使用硬皮、塑料皮或打孔装订。
二、附件材料的印刷及装订要求1.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
2.封面、封底一般使用白色压纹纸,也可使用淡蓝、淡绿、淡黄色压纹纸,禁止使用其他颜色及纸张;
3.附件材料的装订应胶装成册,软皮包装,禁止使用硬皮、塑料皮或打孔装订。
4.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5.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扫描件及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每页应加盖企业公章;
6.附件材料如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同一卷中,不同类别的内容可用彩纸分隔。
三、报送数量要求
1.工程监理企业初始申请专业资质、增加其它专业资质、专业资质丙级晋升乙级时,需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附件材料各一套。
2.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资质晋升甲级时,需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工程业绩综合卷》附件材料各一套。
3.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综合资质,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需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附件材料各一套。
4.涉及申请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申请一项资质,申报材料应增加申请表二份、《综合资料卷》及《人员资料卷》各一套、《工程业绩卷》按专业分册一套。
第四节申报及受理
一、企业在报送书面资质申请材料时,待新系统上线后应同时在北京建设网()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络申报;
二、企业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向北京市建委受理部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申报资料的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受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在附件材料相应页上加盖“经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印章。受理部门正式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三、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分布一览表
企业各资质分布情况(含升级或增项资质)序号年龄所学专业注册专业一注册专业二××工程×级姓名××工程×级××工程×级××工程×级××工程×级身份证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12345小计
●●●●…××●…××●●…××●…××●●…××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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