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关于第五届“十佳学习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学院的学风建设,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奋发成才,展示我院学生在厚德端行、学业精进等方面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风貌。同时通过表彰在学习和科研竞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子,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构建学院优良学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第五届“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本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二、参评要求
1.思想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好的思想政治表现;2.专业思想端正,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智育测评排名为本班前10%;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优先;
4.在“挑战杯”、学科竞赛、考级考证、学术科研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5.在学院学风建设中,对本班学风建设起到示范作用者优先;6.曾被评选上“十佳学习标兵”的同学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三、评选步骤
学习标兵评选活动分为学生申请或班级推荐、学院评审两个步骤,严格遵照评选条件评定,每次原则上评选10名。
(一)学生申请或班级推荐
1.凡在本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提交申请。申请者或其所在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学习标兵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1月29日下午5:00前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
2.学习标兵候选人材料包括:候选人情况简介(500字以内)、先进事迹介绍(201*字以内)、成果原件、《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学习标兵评选推荐表》等。
(二)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学习标兵评选推荐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工办老师、班主任代表等组成,严格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出候选人;
2.学习标兵候选人初评结果在学院张榜公布,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报送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学习标兵初选名单,通过《政法人》、宣传栏、学院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候选人情况,并在院内予以张帖公示。
四、表彰与奖励
学习标兵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并授予“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学习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五、评比要求
1.希望各班级广泛动员,认真落实,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2.除班级推荐外,符合参评条件的其他同学也可以自荐,上交自荐材料。
3.对于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的同学,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联系本次活动负责人:王静莅:637917吴凡:686115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学习标兵评选推荐表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学习标兵评选推荐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专业班级籍贯任职情况获奖情况
个人先进事迹简介
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学工办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年月日备注要求学工办意见请参照《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学习标兵评选推荐表》中的评选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并对推荐学生的日常表现、先进事迹给予综合性评价。学工办意见学院评审意见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县宣[201*]46号
文件
关于开展“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工委):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的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通过开展“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以学习促进工作,用工作带动学习,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能力、学习水平和文化素养,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条件(一)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参评对象:各镇(街)社区、村(居),已命名的学习型党
组织请勿重复申报,见附三.
1、社区(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重视本社区的学习建设,认真开展社区教育,有相应的学习教育计划、学习载体和学习档案。同时有突出的学习创新业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建有社区(村、居)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订阅报刊杂志5种以上,能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村、居)的各种教育资源,组织村(居)民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受训人员占村(居)人口总数的70%以上。
3、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标兵等创建活动。4、社区(村、居)民文化素质比较高,社区(村、居)级干部大专以上文化学历达60%以上,懂得并会使用电脑,基本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人数达60%以上。
5、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有2个以上文体组织或群体,文明风气好,村(居)内无打架斗殴现象,无赌博、迷信、吸毒和涉黄现象。
(二)十佳学习标兵
参评对象:基层党员群众,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一线工人、农民优先。
1、思想素质良好,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有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群众学习。
3、紧密联系实际,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善于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先进理念,
解决实际问题。
4、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公众形象好,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并在各方面起表率示范作用。
5、有较显著的学习成效,曾在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或有通过学习转化的技术成果等,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养和工作技能,自身的学习客观上对同事和他人起到示范作用。
三、评选方法
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综合评定的办法。请各镇(街道)对照“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条件推荐一个以上候选单位(个人),在此基础上,由县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请各镇(街道)积极参与,认真及时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推荐表(附后)及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于12月20日前报县委宣传部理论科。
附一:绍兴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推荐表附二:绍兴县“十佳学习标兵”推荐表附三:绍兴县已命名学习型社区(村、居)名单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201*年11月30日
主题词:学习型组织评选通知抄报:县级领导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办公室201*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一:
绍兴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推荐表
单位名称联系人主要事迹推荐单位意(盖章)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见年月日注: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附二:
绍兴县“十佳学习标兵”推荐表
姓名年龄联系电话主性别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要事迹推荐单(盖章)位年月日意见注: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附三:
绍兴县已命名学习型社区(村、居)名单
(共26个)
柯桥街道百福园社区(201*年度)
柯岩街道新风村(201*年度)华舍街道华舍村(201*年度)钱清镇梅东村(201*年度)富盛镇倪家娄村(201*年度)福全镇富强村(201*年度)夏履镇新民村(201*年度)平水镇西湖桥村(201*年度)孙端镇榆林村(201*年度)王坛镇南岸村(201*年度)柯桥街道港越社区(201*年度)华舍街道兴越社区(201*年度)富盛镇上旺村(201*年度)兰亭镇兰亭村(201*年度)福全镇龙尾山村(201*年度)齐贤镇兴浦村(201*年度)孙端镇三条村(201*年度)漓渚镇红星村(201*年度)
柯桥街道瓜渚湖社区(201*年度)柯岩街道河塔村(201*年度)华舍街道大西庄村(201*年度)钱清镇方家桥村(201*年度)福全镇金三角居委会(201*年度)马鞍镇国庆村(201*年度)夏履镇莲东村(201*年度)安昌镇前畈村(20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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