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社保工作总结
201*年社保工作总结社保股
201*年我县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一、工作成绩
1、完成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12386万元(1-11月),占全年市定任务的83.8%。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稳步增长,完成了考核目标,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要求落实做实个人账户配套资金50万元。
2、向上级争取就业再就业资金1407万元,给予就业培训补贴230万元,给予创业培训补贴50.4万元,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8万元,给予社会保险补贴824.5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75.7万元,帮助全县33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6200名。
3、落实城乡低保配套资金493.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77.2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216万元,保障了1.2万名城市困难居民和2.3万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缓解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压力。
5、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配套资金72.8万元,推动了城镇医保制度的建立,全县共有65368名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其中1.2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
6、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588.42万元,国家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人平70元提高到80元,全县农民实际参保人数达到735522人,参保率达到94.5%。
7、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8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49万元,对2400名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帮助全县8005名农村五保户免费参加新农合,对18118名农村低保户、4581名优抚对象每人补助10元参加新农合。
8、落实计划免疫经费60万元、血防经费7.65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8.5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2.3万元,甲流防治经费10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152万元,农村改厕资金20万元、中央投资40万元对1000座农村厕所进行了改造,全面推动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9、拨付救灾救济资金274.06万元。本级配套52.2万元对全县150户无房户按每户1万元给予了建房补助。二、主要措施(一)抓好预算和征管,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认真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20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了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执行有力。
2、积极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工作,积极协助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数核定和扩面征缴。
3、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政策待遇的落实,按规定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提标工作。
4、切实做好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社保群体待遇落实到位。
1、及时调整社保对象待遇标准,确保按政策落实到位。譬如: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及时按政策调整,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及时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复员退伍人员生活补助按政策按标准发放到位;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按时发放到对象手中。
2、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切实推进就业工作。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以社会保险补贴为重点,切实抓好“六补两贷”政策的落实,201*年落实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贴824.5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2.16万元。3、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社保配套资金。加大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市、县政府承诺的各项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201*年本级财政落实社会保障配套资金75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327.95万元。(三)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年,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88.42万元。同时,农民住院的补偿比例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疾病住院补偿比例从201*年的29.7%提高到了45.37%。元至11月,全县共有17.63万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医疗保险基金补偿6406.9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7.96万人次、金额184.76万元,住院补偿4.9万人次、金额529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城乡低保制度规范运行,农村低保实现扩面。目前,全县享受城镇低保的共1.2万人,月发放低保金172万元,人平143元,比去年人平128元提高了15元。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2.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近5000人,月发放低保金121万元,人平52元,比去年人平45元提高了7元。
3、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有6.5万人参加保险。二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及1953年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医疗待遇得到落实;三是对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贴。
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重点帮助城乡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农村福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敬老院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水平。
5、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支持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保障公共用药和食品安全。(四)加强资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抓好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2、规范社保资金拨付和报账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拨项目单位账户,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或抵扣;实行职业培训券制度,对经开班核实的培训人员,由财政、就业两家共同核发培训券,不符合条件的不发培训券,没发培训券的不予培训补贴。
3、认真做好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惠民资金统一实行县级统发的要求,社会保障资金如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五保供养资金等,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统一由县级财政直达个人账户,接受社会监督。
5、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各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地堵住了社保资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促进了社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工作在全股同志的紧密配合和团结协作下,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资金流量大,有救灾救济、优抚、城市及农村低保、养老、卫生、再就业等多种专款,并且这些专款政策性较强,必须严格按政策要求使用,目前对政策的把握和运用还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熟悉。
2、特殊人员医药管理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扩展阅读:201*年社会保险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社会保险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作者:何飞创建时间:201*-1-2210:59:48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的直接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自觉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好以“社会保险扩面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建设,以强化基金增收确保发放为着力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收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全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坚持社会保险工作、城居医保工作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齐头并进,并继续做好市政府办事公开联系点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过全局职工共同的努力,我局超额完成了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使我区的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更上了新的台阶。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一)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1、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403户,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达3.1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04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7%。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库率达到100%,个人帐户对帐率100%。2、全区参加医疗保险单位592户,参保职工达1.864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其中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369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3、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08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3%,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5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9%。4、全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98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5、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人数达557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50600人的110%。
(二)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稳步增长
全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500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其中:征收企业办法养老保险基金1484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0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4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4%;征收生育基金4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征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295万元;征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65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呈稳步增长态势。
(三)社会保险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基金积累增加
全年共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640万元、支付丧葬抚恤金140万元;支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87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80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基金77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基金26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69万元;发放和支付被征地农转非基本生活保障基金815万元,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得到及时、高效、全面的落实。截至201*年12月底,我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1175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1719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117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31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27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积累稳步增加,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保险抗风险和支付能力,更好地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减振器”作用。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全面启动实施城居医保,民生工程建设上台阶
一是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暨民生工程建设,这是确保能顺利启动实施的关键。市政府文件下发及省、市培训会议后,我们及时拟定实施方案,及时汇报,区政府分管区长经常过问,亲自把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并就有关人员、经费问题作了明确,对顺利启动实施起到了关键作用。二是早谋划,早安排,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全体职工深入贯彻学习文件、政策精神,开展内部培训,统一并规范操作流程、办法及办事程序,做好业务经办准备;及时印制好《办理程序》、《参保流程》、等10多种表、册、证、卡共计18万余份;本着就近、方便、安全、便于管理的原则,及时确定各社区参保缴费指定银行,并明确银行与社区、银行与我局的缴费结算办法、票据传递办法、基金安全责任等。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启动实施前后,我局利用双休日等时间组织全体职工采取在“三九”灯饰城、小市街心花园集中设点宣传、召开学生家长会、定点医院和银行网点悬挂横幅标语、组织宣传车到街道、社区进行流动广播宣传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75000余份;并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近3万份,营造出浓厚的参保氛围。
四是扎实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全力确保城居医保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完成。一是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多次带队深入乡镇、街道、社区了解情况和指导检查工作,现场解决相关问题;二是我局组织业务人员及时到每个社区安装操作软件,解决社区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确定专门人员分片区对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四是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就此项工作多次下发督查通报,并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分组到各乡镇街进行督查,确保此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是及时审核,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落实。一方面我们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加班加点对全区几万名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缴费进行审核,另一方面及时审核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费用,确保医保待遇的落实。到目前已审核住院报销人员1630人,审核支付医保基金269万元,人均报销1650元。(二)交叉内控、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取成效
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本着科学分工、合理设岗的原则,继续完善和加强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规程和制度。继续明确各股室相应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及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在社保经办管理中主动强化“自律”,自觉接受“他律”,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经办行为,优化业务流程,寓内控于流程之中,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经办工作在有效的监督约束中健康运行。今年,我局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得到了省局、市社保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全省社保内控工作会上,作为全省区(县)级社保局唯一代表,在大会上交流发言。
(三)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参保工作
在全面清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用工情况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扎实推进临聘人员参保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劳动、人事、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及用工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参保单位65户,参保临聘人员246人,参保率85%以上。
(四)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扩面行动和基金征收工作,全力确保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任务的完成今年,我局在抓好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收工作的同时,全力抓好养老保险基金征收这一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任务的完成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通过设立固定的政策宣传栏、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常年免费发放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进行面对面的长期宣传;以大型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为载体,深入到乡镇、街道、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和手册,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营造出全社会浓厚的参保氛围。
二是找准突破口,打好参保扩面攻坚战。今年,我局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来抓,稳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拓宽社会保险费征收费源。(五)积极推进标准化社区建设,不断提升退管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主动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好市局移交、区本级及代管江阳区、纳溪区的近570名企业退休人员文化体育活动、走访慰问和数据库信息化建设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今年,我局首批确定上大街社区、临江苑社区、天立社区为退休人员管理标准化建设社区,对其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指导,并邀请市局领导亲临现场进行指导,已上报市局申请进行验收。这为我区全面开展退休人员管理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积累了经验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积极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开展好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资格认证工作及异地离退休人员协助认证工作。为方便离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我局对个体退休人员在春节发放慰问品时一并进行认证;对居住在乡镇、街道的采取我局派人到乡镇、街道开展集中认证并结合乡镇劳动保障代认证的方式尽量方便于民;对市局移交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统一由居住社区代为认证上报。针对到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大多分散居住乡镇、街道或农村,且年老体弱、交通不便的实际,我局在服务窗口热情接待认证的基础上,主动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开展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资格集中认证工作。通过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有力地推进了认证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广大离退休人员和到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待遇领取的连续性,得到了他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201*年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全区“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
截止12月底,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覆盖率达99.35%,社区覆盖面达96.08%,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率达100%。今年,我局共协助认证异地离退休人员243名,为他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六)真心便民,继续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采取措施,强化基本生活保障费的征收。我局在全力抓好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克服自身人力不足的困难,针对全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居住分散,年老者行动不便的客观实际,采取深入乡镇(街)、社区集中征收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直接征收相结合的方法措施开展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征收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全体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最大限度地把惠民、便民的服务理念体现到工作中。通过努力,我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已缴费6088人,占应缴费人数98%,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征收工作。
二是确保及时发放,维护社会稳定。我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方便了广大符合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能够就近、及时按月领到基本生活保障金。(七)着力关注民生,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惠民服务群众
川办函〔201*〕185号和川劳社办〔201*〕66号文下发后,我局按照市局安排和区政府的统一布置,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全力搞好我区“超龄人员”参保工作。自201*年12月15日启动办理以来至201*年3月31日,为期3个半月时间,我局共办理“超龄人员”参保2243人,共征收养老基金7399.40万元,并及时做好“超龄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和调待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城镇集体企业和返城老知青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好社会的稳定和谐,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表彰。(八)着力提高医疗保险待遇,降低个人医疗负担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要求,我局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函〔20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状况,积极主动地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切实可行地实施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经过努力,区政府于今年7月以泸龙府函〔201*〕57号文件正式批转区劳动保障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年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原201*0元提高到30000元,相应提高了参保人员因病住院、转外就医、慢性重症疾病门诊等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标准,并从7月1日起执行。该《意见》的实施,进一步降低了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负担,使广大参保人员享有更多的基本医疗保障,是一项以人为本、惠民利民的有力举措。
(九)强化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我局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点协议管理签订率达到100%,更好地方便参保职工实现就地就近及时地享有就医服务。继续坚持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年检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实施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定点医疗住院人均统筹支付和单病种结算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等,有效地控制了职工医疗药品费用不合理支出,真正实现利民惠民,让更多群众享有社会保障的福祉。(十)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促进基金征收
我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对参保单位开展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少报、漏报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应收尽收和基金的安全完整。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稽核工作方案,按进度有计划的对参保单位依照稽核工作程序实施了稽核,完整记录稽核数据和规范相关稽核文书资料,促进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应收尽收。1-12月,养老保险实地稽核面达到38.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医疗保险书面稽核164户0.575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和112%;实地稽核112户0.38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和112%;稽核征收基金78456元(其中:养老保险60345元、医疗保险15857元、工伤保险753元、生育保险1501元),社会保险稽核资金到帐率100%。
(十一)扎实搞好社会保险“质量数据年”活动
为切实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管理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和使用效率,按照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和做好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社会保险工作实际,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使我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得以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成立由李远平局长担任组长,陈国鹏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数据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并纳入我局的年终目标考核。
二是认真开展了社会保险数据清理自查工作。201*年l1月,我局各股室针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各个险种不同数据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对照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的内容要求
,对各种保险基础信息数据进行逐项突击清理,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分类,及时加以整改,并已取得明显实效。
三是将继续按照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和做好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好“数据质量年”活动,查摆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数据和内部管理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规范、健康的运行。(十二)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搞好市级办事公开联系点工作,着力打造阳光社保
我局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设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窗口,打造阳光社保,树立服务型机关形象。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和办事公开工作。通过网络、公布栏、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布各类信息,方便了群众快捷了解相关社保政策、办事程序和所需资料。着力打造阳光社保,接受群众监督。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做好市政府办事公开工作联系点工作,主动搞好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机构职能、办事流程等方面的电子政务网站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创建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努力实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经常化、规定化和制度化。
二是全面优化业务流程,落实便民措施,全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1、全面清理所经办的业务项目,打破现有程序和时限的约束,着力简化审批环节,实施流程再造。按照“合法规范、简明高效、方便办事”的原则,尽量减少环节,压缩承诺的办事时限,将承诺时限分解到对每个环节,明确责任人。2、推进行政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大大转变。我局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了《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和《泸州市龙马潭区社会保险局限时办结制度》,各股室都在办事指南中明确承诺办结时限,限期办结。基本杜绝了办事拖拉、态度恶劣、人员脱岗、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现象。
三是认真搞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宣传取得的工作成绩和自身的建设情况,树立起良好的外部形象。今年,我局累计向各级、各部门报送工作信息80余条、调研文章5篇,《泸州市社会保险信息》采用文字信息18条、《泸州市医疗保险信息》采用9条、区党政网采用图片(文字)信息11条、区委《情况动态》采用4条、区政府《政务信息》采用3条、《区级要情》采用7条。(十三)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和市区关于做好“三个延伸”大接访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本着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矛盾,妥善处理信访事件,按时上报有关信访工作的资料和报表全年共办结各类信访事项40件,信访办结率达100%,从而维护好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三、201*年工作思路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好社会保险扩面行动,促进基金应收尽收,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参保人员各项待遇的落实;二是继续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前的调研和准备工作,让更多人享受社会保险的福祉;四是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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