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农综改〔201*〕2号关于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
荆农综改〔201*〕2号
关于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年8月31日,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综改办关于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培训班主要精神汇报,并就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委书记傅德辉、市长王玲、市委副书记张良成等领导同志强调,要深入调研,吃透“两头”,突出重点,破难而进,积极探索,突破创新,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根据会议要求,拟定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关于推进建立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一是各县、市、区要确定12个方面和选择12个乡镇进行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创新探索。市综改办要加强指导督办,力争在年内取得新突破。二是认真办好京山县钱场镇试点,拟于10月召开现场会,以会代训,总结推广钱场经验。此项工作由李刚、胡道银同志负责,市综改办和相关县市区承办。
二、关于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税费改革。根据省委办公厅鄂办发〔201*〕7号和鄂办发〔201*〕19号通知要求,一是尽快成立市“小三场”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农牧渔良种场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我市推进“小三场”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三是拟在近期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并召开有改革任务的县、市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由胡道银同志负责,市农业局和相关县市区承办。
三、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各县、市、区在201*年11月底之前,完成试点村确权发证工作。二是召开全市林改推进会,总结试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林改工作,201*年基本完成确权发证任务,力争走在全省前列。此项工作由张良成、詹永杰、胡道银同志负责,市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承办。
四、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要重点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作用,完善邮政储蓄的功能,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借鉴四川资阳等地经验提出组建农业担保公司的方案,并在京山县率先试行。此项工作由黄爱国同志负责,市农办、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和京山县承办。
五、关于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使用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对于供水以及具有经营性的小型水利工程等设施,可以实行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由经营者承担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二是对于道路、桥梁等纯公益性的设施,可以采取政府买单,农民参与,责任到人,考核兑现的办法,强化管理责任。三是城建、交通、水利、文化等部门要认真办好试点,根据农村公共产品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推进我市农村公共产品使用管理体制创新。此项工作由胡道银、黄爱国同志负责,市综改办、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局承办。
六、关于开展全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一是检查的范围。各县、市、区及沙洋监狱管理局、沙洋劳教所。二是检查的项目。
重点检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由市审计局组织专项审计。退耕还林资金由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安排进行专项检查。三是检查的时间。拟定于10月下旬。四是检查的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农办、市财政局(市综改办)四个单位县级干部任组长,从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综改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移民局、市农机局抽调专人,组成四个检查组。此项工作由张良成、胡道银同志负责,市综改办、市农办、市财政局承办。
主题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方案通知
抄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长助理。
抄送: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荆门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9月18日印发
扩展阅读:荆农综改办发〔201*〕1号关于印发《201*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
荆农综改办发〔201*〕1号
关于印发《201*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201*年,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以中央、省、市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省综改办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添活力,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新的乡镇政府工作考评制度,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强化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不得超编进人和聘请临时人员,加强实名制、公开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乡镇主要领导机构编制审计制度。推进乡镇延伸派驻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精简分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对“以钱养事”服务岗位、补助经费、服务合同和考核机制的检查督促。合理确定岗位,规范合同制管理。按照人事相宜、精简效能、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会同编办审核公益性岗位设置数量,以县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签订合同流于形式,维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考核考评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加强
对“以钱养事”资金的管理。对省、县(市区)安排的“以钱养事”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研究建立激励机制,督促各地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将资金落实到每个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主体,并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示,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到人。合理确定服务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及质量、数量标准向社会公示。创新服务模式。继续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12个方面和选择12个乡镇进行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创新,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三、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除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督检查机制,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等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各级财政安排的新机制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乡镇政府正常运转”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督促各地
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划分乡镇类型,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积极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确保乡镇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五、继续深化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税费改革
坚持统一政策、规范分配的原则,积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完善“两田制”改革。在确保责任田实现零税赋的同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规范经营田的发包工作,并解决好责任田分配中的遗留问题,管理好租赁田,征收的租赁费不得高于改革前负担水平。做好社会职能剥离工作。把所有农场承办的社会职能全部剥离到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使用好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专人管理、专账结算、专款专用,确保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正常运转。逐步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比照国有农场改革的办法,探索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养老统筹改革。
六、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林改工作,到年底基本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认真落实“两金”免征政策,取消一切不合理涉林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林农负担。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
逐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
七、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支持“三农”的作用,完善邮政储蓄的功能,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争取开展村镇银行试点,逐步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积极培育新的信用模式、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服务方式,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区)、县两级要积极筹建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
八、积极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使用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的要求,根据公共产品的不同性能,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投资入股、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资金筹集模式,投入农村基础公益设施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区别农村公共产品不同特点,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于供水以及具有经营性的小型水利工程等设施,实行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由经营者承担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对于乡村道路、桥梁、文化建设等纯公益性的设施,采取政府买单,农民参与,责任到人,考核兑现的办法,强化管理责任。
九、推进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我省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号)文件精神,
指导大湖区所在县制定好综合改革方案,落实使用好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专项用于公益性排渍排涝费用补偿、堤防维护、防汛整险等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取消大湖区易涝地区排涝水费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
十、大力化解乡村债务
全面启动“普九”债务化解工作。按照“明确责任、分级负担、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制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加强“普九”债务偿债资金的管理和支付工作,建立健全债务监控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普九”化债任务。大力化解乡村债务。督促各地在清理锁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债一策”,分期分批化解乡村债务。加强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乡镇领导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和激励机制,争取化债工作有新的突破。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注重从源头上制止发生新债,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上,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制止新债的“约法三章”,即一律不得对乡镇下达招商引资的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对违反规定造成新增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十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严格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及时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继续实行“一折通”发放形式,直接兑现到农户,以调动广大种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涉农收费监管。继
续做好减轻农村负担工作,健全责任制度,强化涉农收费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对涉农收费的专项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开展集体公益事业财政“以奖代补”试点。继续推进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奖代补”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其他“一事一议”公益事业“以奖代补”试点,争取国家和省试点支持。
十二、加强农村综合改革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综改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宣力度。继续办好荆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简报的编发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案件。实行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群众来信来访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市各县市区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通报。对来信来访直接到市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检查督办。做好201*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考核评估工作,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顺利通过省检查验收。
主题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通知抄报:省综改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抄送:市直有关部门
荆门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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