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邱工商所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倪邱工商所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
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县局企业股:
根据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阜安办201*49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结合我所辖区内实际经营户的情况,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明确指导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充分认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性。
二严格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
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杜绝无证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犯或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权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网格化监管,保证没有监管盲区和死角。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我所建立了职责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统计汇总辖区内已经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在本月烟花爆竹市场检查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9户,未发现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此次市场检查有力的规范了辖区内烟花爆竹市场,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倪邱工商所201*年9月3日
扩展阅读:工商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
平安工商分局开展节日烟花爆竹市场专项
检查总结
为确保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伤人事故的发生,为市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局严格按照《平安区20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建立“五个机制”为抓手,狠抓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烟花爆竹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监管制度。分局成立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市场消保科、企业注册管理科、经检支队、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层面建设;分局与工商所、工商所与监管人员逐级签订《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辖区网格化监管制度。在高危行业网格化管理中,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各工商所的每个监管人员,进行定员定责定岗定格,促使监管人员对分管片区负起责任,并把监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做到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人人有责任,户户有人管”;三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与群众监督机制。把宣传教育与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公布12315及相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定期检查落实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
二、建立烟花爆竹市场主体准入机制
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前置许可审批制度,对未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核准登记,不核发营业执照。通过登记窗口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三、建立专项整治与日常动态监管机制
在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各工商所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是否有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是否做到了亮照经营。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做到既对已登记的烟花爆竹经营户按规定进行巡查,也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加大对集贸市场、农村等无照经营易发、多发地区的巡查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351户次,有效遏止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建立执法资源整合机制。
在开展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大行动中,各工商所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发挥各级政府在整顿工作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在平安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领导下,与安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形成部门合力,完成除夕夜、元宵夜海滨北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为使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属地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监管应急机制,确保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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