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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教研工作专项督导复查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6:10:30 | 移动端:关于开展全市教研工作专项督导复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教研工作专项督导复查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督字[201*]14号

关于开展全市教研工作专项督导复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县级教研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赣教督字[201*]6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洪教督字[201*]11号)文件精神,在县区教研室对照《江西省县级教研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指标》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研室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一)领导重视和政策保障

1、领导重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研室工作,将教研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发挥教研室在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重视教研队伍建设,保障教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2、经费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教研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对教研工作的经费投入,重视教研工作的发展。

3、人员待遇。认真落实《教师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教研队伍的专业引领作用,考虑教研队伍专业性强的特点,调动教研员的积极性,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向教研员倾斜。

(二)自身建设和工作效能

1、服务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课程改革工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课改实施方案,建立各项保障制度、考核办法或指导意见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课程改革和成果展示活动,形成本地课改展示交流的有效机制。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或教学评价体系文件,每学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学业评价,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供教育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2、认真落实《江西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赣教教研字201*年10号),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职责,改善办公条件,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3、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组织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教学常规及同类文件),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教学指导,每年组织开展校(园)本教研活动,建立一系列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和办法。

4、加强教育科研工作。重视本地课题研究规划和管理,建立课题研究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定期开展课题培训,有效指导学校或教师的课题研究;课题管理有专人负责,课题管理资料齐全。

5、教研员配备情况(含学前教育)。(三)目标管理和工作成效

1、近三年高、初中毕业班工作情况(含二本上线绝对人数及万人比;初中中考低分控制中的情况)。

2、201*届高、初中毕业班工作计划及措施(含二本上线绝对人数及万人比等情况的预测)。

二、复查程序

1、复查工作分二部分实施。上午在教研室主要听取单位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酝酿复查评分等;下午走访一所学校,学校由县区教体局指定,教师由学校指定各学科共10人,主要进行校长访谈、教师座谈,全面了解教研工作情况,全天工作结束前在学校进行口头反馈意见。

2、自查报告准备4份。(有关业绩材料和文件证书(含相关表格)等,复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摆放一边。作为辅助材料,要分类装订,整齐划一、目录在前、整理入盒。)

3、复查以近三年的工作内容为主(201*-201*年)。4、评分结果不予公布,整个复查工作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排序,连同有关材料和相关表格,以书面形式上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研室。

三、复查方法

1、听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的汇报。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是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图片资料、文件、财务报表等。)

3、依据《江西省县级教研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指标》进行评分。

4、采取走访学校,通过与校长、教师座谈,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研工作情况。

四、复查时间

此次专项督导复查时间为201*年9月12日至9月21日,共8天。

五、复查人员

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复查工作,成立教研工作专项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黄小华;

副组长:程大新、周卓涛。

下设2个复查小组,小组第一人为小组组长。第一组:沈军红、郭爱香、吴华琪联络员:万勇

第二组:孙东伟、汪长模、苏建华联络员:吴晓燕六、复查单位安排详见附件

七、结果认定和处理

1、教研工作专项督导复查结束后,及时口头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此次专项督导复查的情况将向全市通报,并将以此作为推荐第六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加评选

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对教研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制定好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专项督导的自查、复查及迎省检各项工作。

2、各教研室要以此次迎检过程作为推动当地教研工作的契机和动力,建立和完善教研管理的有效机制,切实解决教研工作在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教研的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3、复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促进发展。

4、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研室将在11月份,采取抽签的方法,确定2个受检单位。由此,各教研室要认真对待,积极准备,切忌侥幸心理,并要以优异的教研工作接受省级督导检查。

附件:201*年南昌市教研工作专项督导复查安排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教研工作专项复查通知抄报:省教研室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201*年8月30日

附件:

201*年南昌市教研工作专项督导复查安排表

组别/时间第一组吴华琪、万勇9月12日星期三9月13日星期四9月14日星期五9月17日星期一9月18日星期二9月19日星期三9月20日星期四9月21日星期五人员/单位沈军红、郭爱香、组别/时间第二组人员/单位孙东伟、汪长模、苏建华、吴晓燕南昌县教研室9月12日星期三9月13日星期四9月14日星期五9月17日星期一9月18日星期二9月19日星期三9月20日星期四9月21日星期五新建县教研室进贤县教研室安义县教研室东湖区教研室西湖区教研室湾里区教研室南昌高新区教研室南昌经开区(昌北)教研室桑海开发区教研室青云谱区教研室青山湖区教研室红谷滩新区教研室汇总小结汇总小结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比教学访万家督导检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

活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决定于近日对全省各地“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目前,各检查组已陆续前往各市、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现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鄂政督[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落实《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工作。同时,对迎检工作提出补充要求如下:1、各级各类学校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宣传标语;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实施方案要在网络上和校内进行公示;

3、各级各类学校“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具体实施时间安排表要在校内公开;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准备好活动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资料以备检。

5、所有准备工作请于今明两天结束。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

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鄂政督20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深入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10月8日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推进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将于10月底对全省各市州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10月14日3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市州联系安排。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以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推进会、鄂教师[201*]7号和鄂教基[201*]27号文件精神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有关科处室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校长是活动的具体组织者,是“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等。(二)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三全”的具体要求,即学校全部参与、教师全部参与、对学生家庭全部进行家访;方案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即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要征求学校的意见,学校制定

活动和评价方案要征求教师和家长的意见,活动方案要及时公开公示等;兼顾城乡的具体要求,即在开展评比活动时,优秀名额中农村教师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各个比赛层面参照农村教师人数比例确定相应农村教师获奖比例等。

(三)活动落实。“比教学”要立足教学常态、立足岗位练兵,做到内容明确、形式多样、评价多元等;“访万家”要建立校领导访教师、教师访学生的具体制度,要求覆盖全部学生家庭,明确家访主题,做好访前培训,规范纪律要求等;发挥电教、教科研等机构在“比教学、访万家”活动中的作用;推进“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典型经验或工作特色等。

(四)督办考核。采取领导督办、专班督办、简报督办、专题督办等多种形式,狠抓落实的具体情况;建立完善活动的具体考核制度和评价制度等。

(五)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简报宣传、基层宣传、上报信息等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内容和效果。

三、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由厅领导带队,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有关专家和部分市(州)教育督导负责人参加。每个市(州)抽查2-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3-5所学校(兼顾小学、初中、高中和城乡)。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江汉油田参照以上要求,抽查所属乡镇和学校,抽查的县(市、区)、乡镇和学校名单,由各检查组确定。

(一)听汇报。听取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

作汇报,了解区域整体实施情况。

(二)实地查看。了解各地、各校营造活动氛围情况,活动方案公开情况,活动落实到基层中小学、落实到常规课堂的情况等;查看组织实施活动的方案、文件、档案资料、教师家访手记等。(三)座谈访问。召开教师、家长、学生等座谈会,了解“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反映和成效;随访学生、家长、教师、教职工等有关人员,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随机调查。采用电话调查、信函调查、网络调查等方法,了解活动落实的真实情况,提高督导检查的效果。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自查,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报实情,力戒弄虚作假,力戒走过场。自查工作既要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也要客观报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做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正视问题、找出差距,使本次专项督查成为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契机和动力。

(二)督查结束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专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联系人:刘世学联系电话:027-87328123E-mail:ddb@e21.edu.cn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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