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直投服务合同
邮政直投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青岛市崂山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协议如下: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委托乙方投递的印刷品广告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并须具备合法的印刷品广告发
布批号。2、3、
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应将所有需投递的印刷品广告交由乙方操作,不得移交第三方。甲方预计支付乙方项目印刷品广告定向直投等投递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
(元),合同期限为20年月201年月31日。4、
甲方在乙方投递完毕并向甲方提交当月投递报告后的下个月的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
月所有投递费用,支付标准按照甲方确认的投递单的数量和价格为付款依据。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负责将甲方印刷品广告按甲方规定范围内的投递对象进行投递,不多投、不错投,
保证投递到位率在95%以上。2、
乙方按双方议定时间进行投递操作,如遇特坏天气适当推迟投递并及时告知甲方,如因
甲方没按时交接印刷品则乙方不承担推迟投递的责任。
3、乙方在投递完毕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投递报告及市场反馈信息。4、乙方只负责印刷品广告准确投递到位,不对广告效果做出承诺。5、
乙方在投递工作进行时应按投递规定及广告管理条例进行投递,不得对居民住户造成干
扰,不得胡乱张贴,不得出现有损甲方公司或楼盘形象的言行和举动。6、乙方协助甲方对投递工作的检查。
7、付款日前5日乙方负责提供合法发票,逾期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三、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之一视为违约,被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协议赔偿,并有权单方终止协议。1、如乙方在投递工作中违反广告投递管理条例,乙方承担连带责任。3、
乙方投递员故意遗弃或撕毁甲方印刷品的,乙方按遗弃和撕毁印刷品部分成本的三倍予
以赔偿。4、5、
乙方投递员在回执中有弄虚作假的,乙方按弄虚作假部分投递费的10倍予以赔偿。乙方投递实际到位率未能达到95%且在85%以上,甲方扣除当批印刷品投递费总额的
30%;未能达到85%,甲方扣除当批印刷品投递费总额的50%.四、争议解决条款
1、如合同产生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五、
廉政条款
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
对甲方以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员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五十万元或者乙方与海尔各单位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30%(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同意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不存在甲方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员工参股或甲方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员工以他人名义参股的情形,且保证上述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与甲方或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乙方同意本单位和乙方关联公司不以任何形式雇用甲方以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员工(在职或离职)及其亲属为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工作,否则乙方应承担五十万元或者乙方与海尔各单位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30%(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上述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或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壹式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负责人:(签)负责人:(签)年月日年月日
扩展阅读:邮政与质监局合作协议
关于发挥直邮优势加强质监工作宣传
合作协议
西安市邮政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零一一年七月
西安市邮政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挥直邮优势加强质监工作宣传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拓宽质监宣传工作途径,有效提升质监工作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经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与西安市邮政局(以下简称“市邮政局”)共同协商,就发挥直邮优势、强化质监工作宣传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质监工作为重点,借助市邮政系统全方位、大纵深、多途径的直邮资源优势,努力实现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有机合作、互利共赢的宗旨,合力构建关爱生命、质量先行、安全发展、打假护优工作机制。
二、合作目标
(一)构建宣传合作机制。秉承发挥职能、资源共享、密切协作、高效服务的合作理念,建立双方合作宣传的长效机制,实现双方合作共赢,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合作调查机制。利用双方资源优势,通过制作举报卡、调查卡和开发民意调查函、意见反馈卡等回函互动型产品,在全省开展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执法打假、食品与特种设备安全等质监工作信息调查与反馈。
(三)拓宽信息告知渠道。创建告知合作平台,针对在加强企业
和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代码条码办理、认证认可、采标及企业标准登记、监督抽查结果、整改审查、行政处罚及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等工作信息,及时提供告知服务,推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创新邮政服务模式。运用邮政金融业务和邮政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发挥邮政营业网点和11185电话呼叫中心等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质量宣传、邮政增值、贷款支持等服务。
三、合作原则
(一)自愿参与。双方本着服务与发展的共同愿望,坚持自愿开展合作,自愿提供宣传服务,自愿开展质监宣传,在合作协议中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
(二)质量为先。双方按照质量为先、安全发展、打假保优要求,通过合作,引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高效服务。按照“市场主导、政企联动”的方式,形成宣传整体合力,深入探索服务措施,积极服务西安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
(四)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双方职能,找准双方合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创新合作方法,共享合作成果,合力创造和谐共荣的宣传工作环境。
(五)互利共赢。双方主动改善合作环境,适时改进合作措施,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四、合作内容
(一)协作开展质量信息宣传。加强双方信息交流,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及时掌握宣传动态;利用邮政直邮信函优势,为广大企业大力宣传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名牌战略的发展,为我市重点产品、特色产品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利用邮政直邮信函媒体渠道,发布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协作开展“关爱生命、质量先行”主题宣传。加大以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开展以“致广大市民一封信”、“食品安全诚信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等形式的宣传,利用邮政各项产品,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知识,开发《食品安全法律手册》,并寄发到食品生产企业及员工手中进行学习贯彻落实。
(三)协作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宣传。利用邮政各类产品,向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用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制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并发寄到相关单位及其人员手中进行学习掌握。
(四)协作开展“关爱三农、打假护农”主题宣传。依托邮政农村基础库、村委会名址等信息资源,开展“打假下乡”活动,开发《农资打假知识手册》和农资打假监督卡,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朋
友提供辨假的基本常识,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资打假监督活动。
(五)协作开展质监专项活动的宣传。拓宽质监工作媒体宣传渠道,利用邮政直邮信函优势,做好“3〃15”、“5〃20”、“6〃9”、质量月、“10〃14”及“三秦质量万里行”等专题活动的宣传。
(六)协作开展和谐质监主题宣传。采用邮资明信片、商业信函、邮送广告等邮政直邮产品,围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牌产品认定、生产许可证、标准化工作、认证认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质监工作,合力开展对外宣传。充分利用邮政信函资源,积极开发具有纪念收藏价值的邮资产品,加强对质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确立和谐质监良好社会形象。
(七)协作开展邮政与质监文化交流。加强双方的文化建设投入与交流,搭建文化共享、交流、合作平台,互邀对方派员参加重大文体活动,努力营造和谐、和睦的大直邮质监文化家庭,共同传承和弘扬邮政文化、质监文化,推动双方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五、合作机制
(一)双方各自成立合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质监局主要领导和市邮政局局长任组长,市质监局相关处室和市邮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合作领导小组随时指导、协调合作协议的实施,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战略合作规划,协调推进战略合作的重大事宜,安排部署大型
活动宣传工作,协商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双方合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联络办公室。市质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该局法规处承担,市邮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该局函件局承担。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协议的合作内容,协调推进合作事项的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就合作开展宣传工作有关具体问题进行协商;组织有关处室或部门研究制定合作发展的专题计划,并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双方责成有关处室或主管部门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商沟通,开展合作衔接工作,落实本协议所确定的合作内容,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加强合作保障与服务。市质监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内容,提供必要的专项资金保障,鼓励各级质监部门使用邮政直邮产品开展宣传、调查、告知工作。市邮政局按照各级质监部门需求,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制作、产品送货、渠道辅助、信息回馈等服务。
关于具体目标任务、合作项目内容和保障措施等未尽事宜,由双方有关部门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西安市邮政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局长:
二O一一年七月日二O一一年七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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