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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6:33:13 | 移动端:住建局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住建局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纪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有效的把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现将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局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廉政谈话制度、预防腐败定期分析制度、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把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成立了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作风建设会议,参会人员覆盖全体干部职工。

(二)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我局按照集中开展与常态开展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夯实廉政勤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促进廉政勤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等形式,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为重点内容的廉政勤政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教育干部职工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理论水平。

(三)突出重点,抓好制度建设。

以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根据《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以及《机关作风建设“五个严禁”》,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出台《局“十条禁令”》、《局廉政风险防范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的科(室)长每半年和年终要对廉政勤政建设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要组织专门的考核机构,拿出专门的考核措施,对廉政勤政建设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于存在差距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和免职,成绩优异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存在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给予待岗或辞退处理。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渗透、启发和感染作用。开展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活动,将党风廉政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个人分析与组织帮助相结合,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共同提高。

(四)完善机制,做好舆论宣传。

我局高度重视廉政文化舆论宣传工作,建立了舆情信息员队伍,切实做好舆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舆论引导工作。确定专门的廉政文化舆论宣传员,不断加强对舆论宣传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围绕党风廉政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正面的党风廉政舆论宣传强势。二、201*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搞好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机关作风建设“五个严禁”》、《局“十条禁令”》、《局廉政风险防范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私自从事盈利性活动的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面把握各项准则、禁令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三是把落实执行各项准则、禁令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查处违反各项准则、禁令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入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组织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持及时通报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制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努力实现廉洁教育全覆盖。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为重点,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决策部署和取得的新成效。三是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防腐能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鉴别能力、知人善任能力以及政策运用能力,落实制度,更好地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行为,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四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舆情监测体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的收集和处置,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全局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考核。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和量化考核标准,将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制度、反腐倡廉信息报送情况实行季报告、季通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检查年终考评制度,强化通报管理,促进工作落实。

201*年7月3日

扩展阅读:住建局 建设局 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既扎实做好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着力解决党风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为实现我省“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现将我局上半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1、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上半年组织党委成员及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2次。

2、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一些重大和敏感政治事件,对事关全局、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掌握情况,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3、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上半年我局无违纪现象发生。

4、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

二、积极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面向群众改善民生中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意见》,强化思想教育,筑牢群众观点,在深化认识中培育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站稳群众立场,在植根群众中保持优良作风;切实维护民利、解决群众困难,在造福群众中践行优良作风。

2、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党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抓不懈。要以全面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为抓手,以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上半年领导干部无一人违反《廉政准则》规定。

1、结合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政准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拒不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执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加强对节日期间、婚丧喜庆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3、继续认真治理其他方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4、6月25日至6月29日,我局派出两位同志参加了乐山市行政执法骨干人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法规意识,增强了行政执法能力。

四、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着力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三公”支出。

1、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问题。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做好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纠正处理、重点检查、建章立制等工作。

2、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是巩固成果,防止反弹。配合财政部门系统梳理和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3、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其他各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及运行经费要在上年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开支。

五、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问责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六、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围绕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健全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新修订的责任制规定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干部培训中心学习的重要内容,营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要根据新修订的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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