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201*年,我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局和市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效和明年的工作设想汇报如下:
一、20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在学习宣传培训上取得明显成效
1、组织本系统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的学习培训8期12个批次。主要包括:食品流通许可、食品快速检测、“票证通”系统使用管理、“前店后坊”食品经营监管等内容。
2、组织食品经销商、代理商、供货商以及中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者学习培训2期7个批次。主要包括:“票证通”的使用、票据的管理等内容。
3、向全市食品经营户发放《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一封信》8000余份,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8000余份。
4、编制并发放《食品安全应知应会手册》3000本并分期、分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宣传。
5、向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法》知识。先后组织开展并参与了“3.15”活动、“食品安全江淮行”、“政风行风
热线”“食品安全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1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图片1201*余份。
(二)在完善工作机制上取得明显成效
1、由于机构改革后机构和人员的变动,重新调整了市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了《芜湖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
3、制定了《芜湖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保联系点工作计划》。
4、制定了《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防和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出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提升监管水平和执政能力。
(三)在消费投诉处理上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共受理食品安全咨询类564人次,申诉类75件,举报类52件,其中申诉类已处理62件,占83%;举报类全部按职能、属地管理原则,做到该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四)在专项整治行动上取得明显成效
食品专项执法检查是保持对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强势监管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实施了“元旦、春节专项整治行动”、“地沟油”集中整治行动、“超市现场制售食品联合突击检查行动”、“瘦肉精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等13次专项行动,检查经营主体30493余户次。
(五)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上取得明显成效
1、强化流通许可源头管理。由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系统的升级,今年全系统《食品流通许可证》共换发和新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8385份。
2、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今年共立案398余起,办结371起,入库罚没款达234余万元。
3、规范食品抽检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年度食品监测计划,加大了对重要食品、热点食品等的抽检力度,全系统共抽检食品867组,其中合格812组,不合格55组,合格率率为93.7%。
4、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今年我们遵循宁缺勿乱的原则,全市共命名“食品安全示范店”264家。
5、积极推进“票证通”系统应用。年初市局提出的“票证通”系统在批发户中全面覆盖,在大、中、小型超市实现“票证通”票据收集装订达90%以上,其他食品店、食杂店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全市共开通“票证通”1062户,经营商品283944种,台账录入818456条,开出票据444017张。
二、存在问题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着全系统广干部的心血和智慧。食品安全出了事是不幸,不出事是万幸,还没出事是侥幸。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一是无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各项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不合格食品还依然存在。
三、201*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的力度。目前《应急预案》
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已建立,但在实际工作落实上还存在一定瑕疵,我们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同时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有关领域、环节的监管手段和方法。
(二)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我们将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食品消费安全,在留下巡查“痕迹”上求创新、求规范。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201*年,市局本级计划组织食品安全抽检4次,抽检食品350组,同时根据消费者举报以及突发事件的需要,对疑似食品及时组织送检。
(四)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年,我们继续贯彻“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注重大案要案的查处。具体指标是:市局本级、各县局、区分局年内食品案件不少于8件,各工商所(专业工商所除外)年内不少于10件。
(五)进一步加大“票证通”系统推广力度。201*年的目标是“票证通”系统在批发户中全面覆盖,在大、中、小型超市实现“票证通”票据收集装订达95%以上,其他食品店(含农村食杂店)达到90%以上。
扩展阅读:分局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分局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
结我局在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总体情况
目前为止,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177户,其中个体食品经营户173户,企业4户。
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按照《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开展201*年度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活动。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四个一”活动、继续开展校园和周边以及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3、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等措
施,检查食品经营户177户,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经营户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要求证照齐全,台帐建立规范,索证索票情况有据可查。目前,我辖区内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也没有发现违法销售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检查落实工作。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全面规范从事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自律制度及经营行为。
5、深入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以国道、城乡结合部、乡镇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突出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速冻食品、酱油、食醋、月饼、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5人次,检查商场、超市、
集贸市场经营户9674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品2盒,饮料108瓶,不合格食品37袋,发放预警通知书42份,与辖区177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深入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关于清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葡萄酒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管专项行》、《对不合格蜂蜜、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经过集中检查,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销售单位。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通过切实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扩大示范店范围,强化规范管理,201*年度我局申报新的食品经营示范店10家。对已创建的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四个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狠抓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和重要商品监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的各类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密度,切实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并立案查处,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快速检测力度,确保对集贸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对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每周不得少于2次,201*年我局共开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64余次。
3、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我局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对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全部立案查处,目前结案起,罚没金额共计万元。
(四)严格履行先行赔付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学习和贯彻《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落实“食品
购假工商先赔”工作。一是开展“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宣传工作。我们采取工商部门主导,食品经营主体协作的办法,制作宣传栏、挂横幅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做到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挂横幅7条,发放宣传单450份,制作宣传栏二块。二是认真落实购假先赔的承诺,要按照程序进行赔付。201*年先行赔付问题食品申诉案件4起,赔付金额140元。三是要积极做好购假先赔中“问题食品”立案查处工作,对4起消费者申诉问题食品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已全部办结,处罚金额为0.42万元。
(五)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局确定的“一审、一查、一核”的要求,优化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流通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85份。201*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变更含乳制品经营者105户,占销售乳制品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总数94.6%。
(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通过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
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我局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按照市局的要求,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局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38次,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立案起,已办结25起,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获、销毁假劣食品价值0.12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总之,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克服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侥幸麻痹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增强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又快又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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