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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小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6:35:39 | 移动端: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小结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小结

Xx县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

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小结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全省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传[201*]106号)和xx市卫生局《关于xx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卫传[201*]第1号)和xx卫生局、xx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定于201*年1月17日对我镇餐饮单位的消费环节进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如下;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苏卫传[201*]106号)和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全省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成立xx镇消费环节进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任组长,副组长;成员:(1)宣传阶段

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卫生知识,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餐饮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在餐饮业中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县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举报电话:

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并对餐饮业单位进行培训和调查,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督促各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餐饮业猪肉来源和加工情况,加强餐饮业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结合我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要建立针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猪肉采购和使用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1)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猪肉的采购和加工。通过集中整治,确保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厂,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猪肉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制度;有效打击和遏制餐饮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餐饮消费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消费环节。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1)各餐饮单位在此阶段,要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非定点屠宰厂猪肉和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要结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调查摸清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及餐饮业猪肉采购加工情况。

各单位要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的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规定。

扩展阅读:开展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开展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规范我县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深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皖机发2431号)文件要求及市食安办的部署,泾县扎实开展了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整顿与规范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工作任务,严格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整治方案。

二、组织培训。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自监管对象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就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等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加大宣传。

(一)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食安办网站公告。

(二)按要求印制1800份《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张贴到公共场所与居委会、街道及所有的食品安全经营单位。

(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监管实际工作,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发放到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已发放、张贴《致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的一封信》8000份,印发《致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26份,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发非信用物质名单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226份。

四、加强监管。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冷鲜肉市场监管,对中心城区内4个农贸市场、3个超市、6个冷鲜肉销售网点、1个冷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入场生猪随机开展“瘦肉精”现场快速抽检,共检测生猪尿样120份,检查结果均为阴性;二是是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排查,对全县规模较大的养猪企业开展“瘦肉精”检测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生猪免疫、料药库房及自配料情况,并抽取尿样作现场检测,此次共检查规模养殖场户33户次、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共检测了生猪502头份。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的33户次的规模养殖场“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全部呈阴性;三是与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由分管局长带队对我县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查企业生产行为: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大部分是传统糕点,季节性较强,要求企业严禁使用柠檬黄作为添

加剂生产绿豆糕;二查企业生产记录:对企业的原料进货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进行检查;三查食品标签:查看企业的食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GB7718;四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全县22户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添加剂使用承诺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市场巡查频次,摸查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调味料经营户数基本情况,结合市场网格化巡查和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以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为重点加强食品市场巡查频次,根据巡查结果建立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台账,对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限期变更经营范围,未变更前将食品添加剂一律下架处理。截止到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237户次,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全县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调味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未发现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但发现有10起涉嫌经营超过保持期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泾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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