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治小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红盾行动”和各专项执法行动。以“农村食品整治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突出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督促辖区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了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先行赔付等责任制度。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与能力。奶制品市场清查,连续作战刻不容缓“针对问题奶粉事件。我所本着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工商事业大局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克服困难,放弃双休,加班加点,连续作战,紧扣“问题”奶粉和液态奶事件的发展动向,按照省局有关规定即时进入Ⅱ级(预警监管)状态,紧急动员全所干部,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发布的含有三聚氰胺奶粉和液态奶的企业和品牌、批次等名单,通过“商管系统”进行网上搜索,查明辖区内涉及不合格乳制品的经销商和各大超市、零售店,运用食品“电子台帐”软件查明其进货渠道和时间、库存数量和批次、具体销售去向,根据查询情况前往各销售点逐一核实,对不合格批次的乳制品责令停止销售,依法封存扣留。并组织食品经营者做好产品的召回工作,涉及到的超市、乳制品经销商,责成其落实专人负责,发出消费警示两篇,接待消费者
咨询68人次。同时,我所也指定专人受理群众投诉,积极做好社会安定稳定工作。共出动398人次,车辆128辆次,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和农贸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并对他们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年来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起,督促辖区334户食品经营户建立了进、销货台帐,并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实现了进货统一要电脑打单。做到进货来源渠道清、监管执法情况明。通过我们的日常检查和有关法律的宣传引导,使经营户认识到食品安全经营的重要性,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与能力。同时,通过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XX工商所XX年X月X日
扩展阅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品,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01*]29号)的文件精神,我县从201*年11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县食安办积极行动,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也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
1、利用媒体宣传。县食安办积极协调,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关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拓宽
监督渠道;在《**》开辟专栏,做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解读,宣传整治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2、进企逐户宣传。针对我县畜牧产业发达且养殖相对集中的特点,对特色产业链条上的食品生产加工户做好宣教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采取进企业、入农户的办法,安排人员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入户核查,与监管对象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逐户张贴《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县工商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要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四是突出监管重点。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五是强化日常巡查。要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分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72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599余户,超市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县质监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四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去执法人员86人次,检(巡)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140户次,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县卫生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乡镇小餐饮店,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专项整治中,
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6户次,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5户,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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