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落下帷幕
我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落下帷幕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报审批手续,夯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办好办实,5月5日起,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集中对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此次清理整顿涉及全县14个乡镇(街道)的716个村(居)、35个县直部门(单位)、16743户29509名城乡低保对象。活动分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清退因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为做好这项工作,县里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纪委、督查、监察、公安、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分工领导为成员的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民政局工作人员组的成七个专项检查组,通过听汇报、进村入户、邻里走访、与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天调度、阶段总结,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纠正、责令整改。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对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逐户上门调查,统一张榜公示,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主动整改,并对新申请对象按照程序进行了受理;以抽查10%的低保对象逐户进行走访的形式,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为便于社会各界监督,县民政局分别在东平电视台和《今日东平》公开了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及24小时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每天在县电视台通报。截止目前,纪委、民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50余人次,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回复了处理结果,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确保群众满意。严格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承诺书,对因核查不认真、不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或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针对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的制度及时修改和完善,抓好了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
6月10日,清理整顿工作圆满结束。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强化了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落实了群众在低保工作中的话语权,规范了低保工作的程序,积累了在入保、出保、管理、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经验,真正使国家有限的资金用在困难群众身上,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此次清理整顿共注销家庭人口或收入已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2036人,清退不符合政策纳入保障范围的321人,对新申请且符合条件的542人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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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从3月初开始,全体干部组成清理工作小组会同镇人民政府,深入到全县159个村、20社区居委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一、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2823户6342人,占到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的31%,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县3605户7243名城镇低保对象和5503户1321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643户、2063人的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27户811人,占到城镇低保总人数的11%,农村低保对象316户1252人,占到拟保人数的9.5%。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新批五保48人,孤儿41人,征地拆迁补偿户192人,自然减员25人,享受养老保险的621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1136人。经过清理整顿,实际纳入201*年农村低保的有5187户11966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有3357户6598人。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清理整顿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在乡村两级公示栏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各乡镇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化了清整顿措施,分头动员部署,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县低保办聘请了20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全县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县清理整顿工作组与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对全县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由乡镇入户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在此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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