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教育系统201*年纠风工作要点
晋宁县教育局文件
晋教201*36号
晋宁县教育系统201*年纠风工作要点
县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系统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纠建并举”、“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提高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目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晋宁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1.继续深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办学新格局。
2.继续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
3.继续深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教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4.继续加强公车使用及管理。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1.结合“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全县广大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2.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树师德形象、展教师风采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起正确的师德舆论导向,倡导教师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人格品质的修养。
3.进一步加大师德建设和师风监察的力度,坚决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认真抓好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典型,在“教师节”期间大力表彰、宣传我县教育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
4.通过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搞好督促和检查,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长效机制。
(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
1.按照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依法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通过建立教育收费申报备查制,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制和规范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管理等工作。
2.严肃纪律,加大惩处力度,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机制和春秋两季重点检查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贯彻落实。
3.继续巩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学校免除杂费和“两免一补”政策的执行成果。认真总结推广规范教育收费的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以典型引路,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
(三)加强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重点,继续坚持纠风治乱的方针、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2.健全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让学生家长清楚教育收费政策,明明白白收费。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办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加大督察力度,从严查处教育违规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一面免费,一面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3.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坚持和完善“三限”政
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坚决制止任意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的违规行为。
4.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净化校园环境。认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取缔收费性质的各类“特色班”和“兴趣班”,净化校园环境。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管理,坚决扼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5.深入开展清查“小金库”及宕欠公款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坚持和完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管理和监督的相关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各个环节中的具体监督办法。
7.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惩腐败分子。通过开展对职务犯罪预防对策的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和宣传活动,积极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工作,从源头上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8.强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使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建立健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内容、形式、裁体、程序、监督的具体办法,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将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大工程建设等事项公布于众,使校务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以确保涉及广大教职工和家长切身
利益和普遍关心的事项得到及时、准确、真实、动态的公开。
9.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效机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昆明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若干规定》行为以及出现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各学校要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对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并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评优评先挂钩。
(四)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服务意识
1.结合对《晋宁县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晋宁县服务承诺制规定》、《晋宁县限时办结制规定》、《晋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教育局机关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的完善和监督,以减少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切实为基层和群众做好服务。
2.坚持民主评议。充分发挥软环境监测点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和基层学校对机关工作的监督。把树立机关形象,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作为教育局加强内部管理的出发点。把每一位机关干部置身于基层干部教师的监督之中,接受群众的评议和考核。
3.坚持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廉洁、务实、高效、文明的机关形象。建立健全加强机关干部管理、优化机关工作环境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工作的和
谐化建设,不断促进机关工作的廉政勤政建设。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201*年纠风工作要点
晋宁县教育局办公室201*年4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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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
201*年,市教育局党组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三级纪委全会和自治区教育厅纪工委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不断创新,为首府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纳入总体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的关键环节和“龙头”,整体考虑、同步推进。
2、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
3、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报告制度,定期汇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深入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围绕主题、充实内容、丰富载体,确保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督查。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监督检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自觉与“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中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以及落实维稳工作各项部署和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教育系统的稳定。
6、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前廉政谈话、局党组成员参加下一级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学校(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委选用干部看“政治是否坚强、群众是否公认、工作是否有实绩”的标准。
7、开展好专项检查。配合抓好中央、自治区和市各级教育基本建设、设备采购等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教育建设工程腐败,保证政府有关教育投资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的廉政安全;抓好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加强对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对中职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8、开展好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三、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
9、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拓展教育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洁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10、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11、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加强调查研究,正确把握教育教学规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12、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六部门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机关)活动,加强研究,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增强全体师生反腐倡廉的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氛围,深入推进和加强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四、加强制度创新,增强制度执行力,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13、加快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以及市教育局党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任务分解确定的时间和目标,抓好落实,加快构建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14、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离任审计等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围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和基建项目、物资采购、教师招聘、招生考试等关键环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切实推进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最大限度的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15、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执行不力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
五、强化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16、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学校的党政联席会、党组织会、校长办公会和教代会制度,做到凡事上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的问题,必须上会,坚决避免个人说了算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严格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责任,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7、完善招生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中、高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各个环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对高考报名、中招录取等环节的有效监督,使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18、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学校(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力度,积极探索财务监管的方式,增强监管的效果;
19、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强免疫力”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加强教育审计基础性建设,逐步制定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和服务。
六、深化纠风工作,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0、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治理。进一步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即将制定的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首府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1、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的治理。积极落实教育部出台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治理活动,抓好督促落实,切实完成好治理工作。
22、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收费政策,积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切实落实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农村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和高三补课费的规定;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23、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学籍管理;继续做好“校中校”的清理工作,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必须尽快彻底脱钩;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补课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乱补课;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24、积极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切实落实政务(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群众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开的水平。
25、认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坚持纠建并举,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的作用,积极参与首府行风热线,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26、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绩效考评制,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积极营造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各种违反教育法规的不良行为,切实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28、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接待和办理来访、来信、来电,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七、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
29、按照中纪委、监察部《201*-201*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理论政策培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
30、积极选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相关理论和业务培训,积极参与考察交流,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升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服务首府教育改革发展的水平。
201*年,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奉贤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有力保障。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认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制度保证。我们要切实保障纪委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纪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等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敢抓善管,坚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要对主(分)管的部门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委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业务性质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在责任追究。要研究和探索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要区别情况,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手段追究责任,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以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们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按照“坚持、恢复、完善、创建”的要求,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决纠正执行不严、落实不够、监督不力等问题。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奉贤区教育局关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既把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纳入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又要与时俱进,以务实开拓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具体办法,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们教育系统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法纪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把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载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管理,多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和“廉内助”活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学习贯彻党章,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
1、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在党员干部中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巩固局管干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举行一次局纪委、组织和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情况,研究措施,加强对局管干部的动态管理。
4、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5、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参与对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行政行为运作规范。
6、继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及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日常的教育提醒机制和制度执行的监管机制,构建长效管理的体系。
四、增强维护党纪、政纪意识,提高执纪办案质量
维护党纪、政纪,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要重视和加强查信办案工作,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1、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信访件,做到一信一结,件件有着落。对上级要求报情况、报结果的信访件,做到按期、优质办结。
2、完善“初核”制度,对群众反映有明显违纪内容的举报信,及时办理“初核”申报手续,并尽快办结。
3、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加强与各镇纪委的联系,完善案件信息移送制度,形成办案合力。4、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注重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在兼顾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前提下,正确运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等手段,及时查处本系统的违纪、违规案件。
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服务的满意度
教育收费、教育招生是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也是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窗口。我们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工作力度,在深化教育改革的同时,不断完善学校收费、招生工作的各项制度,巩固教育行风评议成果,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教育行风建设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调整、健全局纠风领导小组,把纠风工作纳入学校等级达标的考核内容,与学校、单位的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定挂起钩来,做到责任到人。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继续贯彻教育部、市教委关于教育收费方面的有关规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学校“乱收费”现象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违纪、违规责任。
3、认真贯彻市教委关于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加强对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源头参与、全程参与,对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执法监察。
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纪、政纪。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和战略目标,是全党长期的工作大局和重点。我们要清醒认识强化监督与促进和谐的一致性,消除所谓建设和谐社会应当纪律松绑、监督松绑的错误观念,以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来促进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大力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年兴宁区教育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工委、区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努力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会议上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支部集中学习这一特殊载体的作用,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作为集中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2.着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教育活动;运用身边的勤廉典型开展示范性教育,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对校长书记培训计划中;在新校长、书记上任前进行廉政课程教育。利用网络拓展反腐倡廉教育渠道,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重点开展好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要完善教育制度,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讲求教育效果,促使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结合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探究和实践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的新内容,形成民族精神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的融合,营造浓郁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创建有兴宁区特色的校园廉洁教育品牌。
4.各党支部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要管好人、用好钱、办好事。要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考核、报告和群众评议办法。要实行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
二、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局机关要经常开展干部行为规范、廉洁从政和从政道德教育,教育干部严格执行党纪国法、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继续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纪律和规定,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要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重点从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文明服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五方面进行考核评议,并作为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进一步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抓好制度清理、完善、创新和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好各项制度,为制度执行奠定基础。针对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问题,研究提出确保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规范权力运行。明晰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部门、运行程序、办理时限,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和公开。
3.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基层、学校调查研究,客观地分析和处理问题,要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执行会议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以及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的不正之风。
4.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师资招聘、招生、考试、收费等重要事项,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机关内部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奖惩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也应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
5.加强机关股室的财务管理。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开具符合规定的收据,收取的费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物资采购等大额度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坚持并完善财务审计制度。三、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育收费
1.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师德师风“六要六不准”规定,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开展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违规举办有偿家教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明确校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追究校长责任。
2.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教育收费行为。要通过告家长书、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政策依据、收费资金使用情况、投拆电话进行公示,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所有涉及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必须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中小学校均不得组织收费补课。对学校出现的违规收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进一步健全治理教育违规收费的领导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教育收费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3.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严禁小学和初中各级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托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加强中小学教辅资料的管理,遏制过多过滥状况。对教辅资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学生自愿订阅,不强制统一征订和购买,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准推荐、推销和强制统一购买教辅。4.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把民主评议行风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抓紧处理并及时反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坚持求真务实进,进一步做好信访查办工作1.重视和认真办理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件。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受理、调查信访问题,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和通过正常渠道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能力,使信访事项尽可能在基层得到解决。严格信访纪律,对越级访、集体上访和闹访、缠访等违规信访行为,坚决依规依纪处理。认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包保责任,分级负责。坚持对重大违纪案件的通报制度,坚持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制度,坚持信访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制度。
2、坚持信访分析制度。在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加强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寻找对策,明确防范措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和查办案件的综合效益。要运用所发生的案例,切实做好举一反三和防范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1、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和联系,请上级纪委领导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进行党纪、政纪和警示教育。对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请求指导和支持,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2、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党支部中设立纪检兼职干部,建立纪检工作网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支持纪检干部参加省教育厅和市区纪委举办的培训班、研讨班等,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坚持有利于教育改革与发展,与时俱进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中共金水区教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20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20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水区教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201*年5月27日
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
20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
201*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府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我区由教育资源大区向教育资源强区跨越提供有力保证。一、抓好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做到敢抓善管,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对主管和分管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局属各单位领导、局机关中层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业务特点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专项监督检查。抓好教育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等四项教育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对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严防虚报冒领和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教育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确保教育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4、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重视信访案件工作,对受理的或上级转发的群众举报信访件,做到一信一结,件件有着落。对上级要求报情况、报结果的信访件,按时、优质办结。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出发,正确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二、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廉政监督力度
5、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大效能建设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说短话、开短会、办实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持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逢迎讨好、相互吹棒的庸俗之风。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6、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控制出国(境)人数和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对执行公务员津补贴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执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纪律规定,对铺张浪费、挥霍公款、滥发钱物的,要严肃处理。
7、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三、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8、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以“三个一”为载体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上一堂反腐倡廉专题党课;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开展讨论活动;三是剖析一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9、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金水区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意见》(金纪[201*]7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认真总结201*年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探索校园廉洁教育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根据青少年学生特点,发挥教学主渠道作用,依托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载体,对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在校园内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切实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进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四、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党风廉政工作水平
10、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凡是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个人专断,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11、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重点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克服随意性和形式性,要把基建工程、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经费收支等群众关注的也是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环节纳入必须公开的内容予以落实,不断探索校务公开的方式方法,真正使校务公开成为对党风、行风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
12、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网络。继续聘请教育系统党风、行风监督员,在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基础上,赋予监督员日常检查职能,采取日常随访方式,及时发现教育系统特别是基层学校党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监督员例会制度,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建立监督员与教育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的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沟通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过程的监督作用。五、深化专项治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3、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了解教育收费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告家长的一封信、公示牌、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政策依据、收费资金使用情况、投拆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14、加大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省、市教育部门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教辅材料散滥和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坚持教育收费投诉通报制度;加强对教育收费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创建活动。
15、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以解决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招生、乱收费、乱订教辅等行为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教、科学施教的意识。强化各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加强和规范办学行为的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群众的投诉,严肃处理违规办学的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六、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推动源头治腐工作
16、加强教育系统制度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教育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紧紧抓住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坚持制度立、改、废工作常态化,对现有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立即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操作性不强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17、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教育形势发展需要,继续做好学校领导及教师交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责权明确、职务能上能下的干部任用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18、加大内部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等。继续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和重要案情及案件查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局党委和局纪委。19、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对今年退居二线及进行轮岗的学校校长开展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保护机制。
20、强化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不断推进反腐倡廉项工作。201*年是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府及教育部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积极谋划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为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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