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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消协20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6:37:40 | 移动端:扬州市消协20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扬州市消协20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扬州市消协20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20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扬州市消协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了系列纪念活动。纵观整个活动,筹备组织有序,前后呼应关联,各界广泛参与,社会影响深远。纪念活动以鲜明的特色、丰富的内容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提升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社会影响力。

一、政府统筹,协会牵头,活动的参与主体趋向多元

从今年1月初起,我们就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系列纪念活动,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由于汇聚了各方力量,今年315活动内容丰富、规模宏大,在全市各地掀起了阵阵活动高潮。

1、认真组织筹备,征集各界建议。315活动年年搞,如何将今年的活动搞出特色、扩大影响,我会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筹划。1月上旬,我会召开了专题策划会,邀请消费者代表、理事单位代表、专业策划人员共同商讨活动方案,听取不同的声音,征集到不少好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拿出初步方案并逐项细化活动内容和步骤,研究每一个活动的操作细节,最终形成一个包含14项内容的活动方案。

2、推动政府统筹,提升活动层次。我们主动向政府报告了活动方案,得到了政府的批准和支持。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向相关单位转发了我会制定的315活动方案,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支持。通过这一举措,将315活动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保证了在活动中各职

能部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3、加强协调沟通,凝聚各方力量。我们主动与工商、质监、商检等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召开了协调会,通报了整个活动开展的内容和步骤,明确了各部门在活动中的任务。由于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我们的活动得到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我们以“消费教育进课堂”为契机,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我的维权故事”专题征文。我们招募法律工作者,成立了“市消协消费维权法律工作者志愿团”,组织法律志愿者对消费领域的霸王行为进行讨论和点评,开展法律援助等活动。我们向社会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呼吁各界积极参与,使315活动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不仅是消费维权的宣传教育活动,更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社会动员活动,不仅是以工商、消协为主的活动,更是有社会各方,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的互动活动。

4、借助媒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315系列活动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宣传平台,我们与报社、广播电视、网络多家媒体联手,多角度、深层次、高频率地宣传各项活动。我们和电视台《关注》栏目联办了4期“十佳服务行为、十大霸王行为”征集专题,和《新闻女生组》联合制作了315维权人物专访和“消协调解员体验活动”系列专题,参与了电台《行风热线》专题访谈,做客《扬州晚报》96496在线解答咨询投诉。各家媒体也积极参与到315系列活动中来,部分媒体派出记者在整个3月份常驻我会,在第一时间报道消费维权新闻。我们以“渴望关注”为主题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发布十大维权新闻、十大成功维权案例、十大消费建议、十大消费热点评论、十大消费警示及201*年维权新举措。315期间,我们编印并免费散发了10万份《315年度报告》。借助媒体宣传,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315的概念得到了强化,报纸、荧屏、电波中天天有我们的消息,处处有我们的形象,时时有我们的声音,拓宽了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据统计,在315期间,各类媒体报道关于我会的新闻达到194条。

二、主题突出,措施到位,活动的服务内涵充分展现

在整个315活动中,我们始终突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服务理念,强调服务精神,细化服务措施,让“消费与服务”蕴涵的意义深入人心,使之成为315活动的名片。

1、将年主题有机融入各项活动。中消协正式公布“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学习年主题涵义,深刻分析在当前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政策背景下,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的现实意义。在研究制定315方案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如何做好服务文章,将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年主题要求融入到各项活动中去,使315活动在形式上与年主题要求相一致,在内容上与年主题实质相吻合。

2、全面开展“三送”下乡活动。接到中消协、省消协“三送”下乡活动通知后,我们迅速部署落实,制定活动方案,联系协作单位,开展宣传报道,做到组织到位、协调到位、宣传到位。我们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举行了“三送”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市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分管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将“三送”活动与流动维权服务、维权护农保春耕以及“家电下乡”工程相结合,使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和广泛性,让农村消费者得到真正实惠。据统计,全市“三送”下乡中举办知识讲座50余场次,发放材料、书籍1万余册,有3万名多农村消费者接受了知识普及;解答咨询432起,受理投诉116起,现场解决43起;免费检修近百台电器。

3、举办大型咨询服务活动。3月14日,我会在市区举行了大型咨询服务活动,来自工商、消协、质监、药监、物价、房管等40多家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部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在现场,市消协的10家理事单位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履行理事单位应尽的义务,带头守法经营,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在现场签订年度责任承诺书。当天,城区分别在大润发卖场、沃尔玛超市、扬州商城等处设立了分会场。15日,各县市也分别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部分消协分会还在当地乡镇设立了咨询服务点。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城乡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31个,开展咨询服务活动93场次,现场受理投诉368件,现场调解75件,办结1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188万元,接受咨询6771人次,605名志愿者、420名专业人士参与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9.67万份。

4、隆重表彰诚信单位。我们对照争创标准,及时梳理出一批符合申报条件、发展后劲足、前景好的企业,分省、市两个层次抓好培育发展工作,建立起争创诚信单位的梯队。为了提高申报、争创工作实效,我们派员到企业指导准备申报材料,进行专门辅导。在评审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关,一方面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存在缺陷的要求退回或补充;另一方面开展实地验收,成立了多个考核小组,对申报企业现场验收。最终,有280家企业被评为市诚信单位,24家被评为省诚信单位。315前夕,我们召开了表彰大会,宣传先进典型,倡导诚实守信的商业风气。

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活动的关注程度明显提升

近年来,我会始终致力于工作创新,尤其在今年的315活动中,我们既在规模总量上有所提升,又在形式内容上推陈出新,使整个活动不落俗套。我们在系列活动中增加的一些创新元素,成功地吸引了社会公众的关注。

1、举办短信知识竞赛。我们对消费教育形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与市电信公司联合举办了“天翼杯”消费知识短信竞赛。通过短信向手机用户发送赛题,用户通过短信答复参赛。这种方式形式新颖,互动性强,有近万名手机用户参与,不仅调动了广大手机用户的参与热情,而且扩大了知识普及的覆盖面。据统计,有近万名手机用户参与了竞赛,我们在3月11日举行了抽奖仪式,在答对全部试题的参与者中抽出获奖名单。

2、开展调解员体验活动。我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协调解员体验者”,让热心公益的普通市民参与消费纠纷的调处。这项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在短短两个月内,上百名热心市民踊跃报名。最终选定的10位体验者中,有公益维权20年、曾被《新华日报》专题采访报道的颜良甫先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观察团成员赵鹤年老先生以及律师、退休干部、企业员工和新闻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3月8日上午,扬州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新接受我们的邀请,作为首位体验者参与咨询、受理工作。

3、征集、点评“双十”行为。我们开展了“十佳服务行为”和“十大霸王行为”的征集活动,倾听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心声,以公正、公平的视角真实反映消费者眼中的优与劣。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有30多个来自企业自荐、行业推荐的好的服务行为,而消费者通过来电、来邮、网络留言提供的霸王行为线索也有40余条。我们组织法律志愿团成员对征集的线索进行了点评,按照“企业自创并实行半年以上,高于国家标准或具有创新意义的举措或做法”这一标准,医疗服务进社区、盲文供水指南等10个服务项目被评选“十佳服务行为”,而“快递先签字后验货”、“出租车强制拼车”等10种做法被列入“十大霸王行为”。

四、上下联动,步调一致,活动的社会影响广泛深远

315期间,全市各地消协除了完成市消协的“规定动作”外,还增加了一些“自选动作”,与市消协上下联动,前后呼应。邗江消协成立了“三送”下乡服务队,除了给农村消费者送去知识、提供服务,还配合工商部门对农资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广陵消协组织电动车行业自律会成员到社区开展电动车知识、维护、保养、维修等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维扬消协与扬州大学、瘦西湖风景区联合开展消费教育,向学生和游客宣传消费知识。江都消协联合电视台制作了《维权在线》专栏,从3月10日起连续播出10集。开发区消协组织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等30多人,开展了“你经营、我监督”超市体验活动。宝应消协联合文明办、安宜镇举办了“和谐社区大家乐”文娱活动,让市民在观看文艺表演中接受消费教育。仪征消协与驻地部队联合开展义务活动,为市民提供服务。高邮消协开展现场农机维权活动,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积极支持参与,新闻媒体集中宣传,使201*年全市315纪念活动规模空前,产生了广泛深远的社会

影响。

扩展阅读:201*年吉林省消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

201*年吉林省消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

动工作总结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维权保民生、促和谐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在省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全省工商系统和各级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多角度,精彩纷呈的“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3.15”宣传纪念活动得以高质量完成。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马俊清、省人大副主任刘润璞、省人大原副主任杨庆才、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耀庭、省政府副秘书长吴佩军等领导亲临“3.15”电视特别节目录制现场。省人大副主任刘润璞、省政府副省长陈伟根、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等领导冒雪参加“3.15”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辽源市市委书记马明参加了辽源市举行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展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吉林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早在201*年10月,就要求相关部门提早筹划,举全局之力,精心安排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随之,在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审定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方案。据此,于201*年1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年‘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省局成立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组委会,设立了四个小组,并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在“3.15”各项活动的准备阶段,臧忠生局长和各位局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在局长办公会议上专题讨论审定《201*年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内容、“3.15”电视特别节目有关事项,并提出重要意见。局长臧忠生带领班子全体成员,在百忙中到电视台审查电视特别节目资料片,为出台高质量节目把关,领导高度重视之举前所未有。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高度重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长春市、延边州、四平市、长白山等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为保证活动内容丰富,提高“3.15”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3.15”活动方案。吉林市、松原市等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十项活动内容,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构成了以市工商局、市消协为中心,以县(市、区)局、消协为骨干,以工商分局(所)、消费者协会分会为支点,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共为的宣传纪念氛围。

二、汇集成果,《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首次出版发行。

为总结全系统消费维权的经验做法,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水平;向社会各界展示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的成绩风貌,让各级领导、相关部门更加了解支持消费维权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省工商局党组决定,从201*年开始,每年由省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编纂出版一本《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全面回顾分析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在“3.15”期间出版发行。精装彩色印刷,共分六章,23万字的《201*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在省局各位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局相关处室和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通力协作下,在全系统近百名撰稿人员的辛勤工作下,于3月13日正式与广大读者见面。在首发仪式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消费者协会顾问臧忠生同志为企业代表、媒体代表、消费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检测机构代表现场签名赠送《蓝皮书》。

三、实现突破,“3.15”电视特别节目在吉林卫视频道播出。

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吉林电视台联合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8家主办的吉林省201*年“3.15”电视特别节目“与消费同行”2月26日在省广电大厦1号演播厅录制。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消协名誉会长马俊清,省人大副主任、省消协名誉会长刘润璞,省人大原副主任、省消协名誉会长杨庆才,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消协名誉会长孙耀庭,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消协顾问臧忠生等领导参加了节目录制。特别节目以“消费与服务”为主线,通过“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三个篇章,关注民生消费热点、难点,曝光典型案例,震摄不法经营行为,弘扬消费维权主旋律,扩大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影响面。特别节目最大亮点是对201*年度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的表彰,展现形式新颖,人物可敬、可信;特别节目最大突破是首次在吉林电视台卫星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并在第二天复播两次。本台节目特别邀请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阿丘主持,提升了节目的层次。

四、履职尽责,“食品安全伴我行”确保百姓放心消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建设,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一是强势启动,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2月5日,吉林省暨长春市工商局在北京华联长春分公司青年路店联合举行“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出席启动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节日食品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后,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带领检查组对长春市春节食品市场进行了检查,强调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巩固前一阶段市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力抓好各项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春节期间,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636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120195户次,查处无照经营496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3669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2746公斤,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0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4万元。三是围绕焦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局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突击清剿201*年流通环节尚未处理的问题乳粉,强化奶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各级民委联合开展清真食品市场管理专项检查活动,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四是加大《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推进《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与贯彻落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经营者的自律水平。根据省局活动方案的部署,“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将贯穿全年,目前活动正有条不紊的在全省范围内扎实推进。

五、立足职能,“吉林大地红盾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为营造全省农资打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浓厚的舆论氛围,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吉林大地红盾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通过“吉林大地红盾行”,展示工商机关打假治劣服务“三农”的工作成果,宣传报道全省工商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掀起工商机关春季红盾护农高潮。各县市区局、工商分局组织对农资经营者培训、召开“一会两站”的知识讲座,利用多种形式走进全省1,000个乡镇和中心村屯,普及宣传农资知识、食品知识、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农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3月7日,吉林省暨吉林市工商局201*年“红盾护农送法下乡”启动仪式在吉林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隆重举行。省工商局、省农委、省质监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局,以及吉林市政府、吉林市工商局领导及工商干部、省、市新闻媒体、农业专家和农民千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省工商局刘景平副局长主持,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省工商局副局长关景富做了重要讲话,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代表发出诚信经营倡议。现场对全省10个市、州工商局进行红盾护农授旗仪式,举行了“吉林大地红盾行”活动发车仪式。活动现场设置了7处受理农民咨询举报台、5处农业专家咨询台、1处不合格农资商品展示台和14块红盾护农宣传板,向广大农民发放红盾护农宣传单3000份,发放红盾护农维权手册201*册,进行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同时组织进行农资商品优惠展销活动。启动仪式后,各级领导参观了农资商品优惠展销活动,了解农资商品经营情况,询问农资商品监管情况,对工商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和监管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六、主题突出,系列新闻宣传活动全景展现维权风貌。

在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中,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开展了广泛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3月9日11日,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客“政行风”热线节目,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三天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32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3月11日,主管副局长率领相关人员应邀到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宣传吉林省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消费维权工作,并回答网民的在线提问。3月12日,主管副局长应邀到吉林电视台乡村频道直播间,就消费维权和红盾护农等有关政策接受记者的专访。3月8日10日省消协秘书长带领相关人员分别到《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报社接听读者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3月13日,举行了“吉林省201*年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通报会暨《201*年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签名赠书仪式”。50名媒体记者、20家直属联络站站长、10名省工商局、省消协讲师团成员代表,以及省消协理事单位代表、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和工商干部约120人参加。通报会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发表重要讲话;省消协通报了“3.15”纪念活动安排;消保处、消审局通报了201*年的主要工作成绩和201*年工作安排;食品处发布了201*年12月份食品检测结果。臧忠生局长为吉林省消费教育讲师团六名代表颁发高级讲师聘书,并为部分与会人员签名赠书。

通化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通化电视台参加《心桥》现场直播节目,在通化广播电台《百姓说事》栏目现场接听消费者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吉林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城区6位消协秘书长做客《江城晚报》社接听消费者热线,就广大消费者提出的咨询、投诉、举报进行现场解答和协调处理。白城市局在繁华的海明路步行街设立了“红盾画廊”,以漫画形式宣传纪念“3.15”。辽源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春节刚过就邀请市新闻办、广电局、《辽源日报》等领导及《吉林日报》驻辽源记者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媒体记者召开专题宣传策划会,并与辽源电视台开办一档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固定“3.15”节目。白山市广播电台对白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3.15”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

七、各界参与,宣传咨询服务将“3.15”活动推向高潮。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之中,进一步推动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全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在“3.15”当天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宣传纪念活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等正式回函,积极参加“3.15”现场宣传服务活动。省农委制定方案,组织所属7家检测机构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全省设立中心活动会场71个,宣传咨询服务点201*多个。活动范围覆盖全省城乡,方便了广大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营造出消费和谐的良好氛围。一是设立中心会场。省、市(州、长白山)、县(市、区)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在当地人员比较集中的商业区设立中心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其中,由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高法、省高检等17个部门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举行了“吉林省20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省人大副主任刘润璞、省政府副省长陈伟根、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等领导参加大会,副省长陈伟根代表省政府对201*年全省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纪念大会上,表彰了201*年度十家“诚信维权先进单位”,获奖单位代表做出公开承诺。17家主办单位、10家公用服务企业、10家检测单位、10家行业协会、20家诚信维权示范单位开展了现场咨询宣传服务活动。省工商局配备12315快速反应车,对消费者举报问题快速处理,现场解决。二是设立了201*多个乡镇、社区宣传咨询服务点。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以各工商所、消协分会为单位,以乡镇、社区成立的“一会两站”为主要力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扩大了宣传活动的覆盖面,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家喻户晓。

据不完全统计,在“3.15”年主题大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中,虽然全省下了201*年以来的最大的一场降雪,但全省工商、消协系统克服困难,共出动人员987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1200台次,展出宣传板630块,悬挂宣传条幅3426条,发放宣传册(单)36余万份,展示名优产品近201*种,曝光展出假冒伪劣商品近千种,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48605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

申诉368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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