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网络,突出工会维护职能作用的发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发挥工会在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依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及《三个条例》和工会系统劳动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一、组织原则
1、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工会和安监科、劳人科、公司医院及各分会共同组织成立。各分会设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各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2、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受同级工会领导,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中的成员可兼任安全员。
3、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工会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安监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担任,委员由公司工会生产干事、人力资源部劳动保护干事、医务所所长、各分会主席担任。
4、各分场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由分会主席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分会委员会确认,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工会小组长担任。二、工作制度
每月由各班组检查本班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每季向分会上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员季度报表;分场由各委员参加,每月对本分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一次,每季度向公司工会报告本季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季全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全公司劳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工作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科技知识,增强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定期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3、建立起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档案,负责制定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隐患通知书制度,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化,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督促解决。
4、负责进行职工工伤及职工职业病的健康程度鉴定工作,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组,并参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向上一级工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5、监督和协助改善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适当照顾她们的工作,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6、监督检查和协助行政加强劳动保护设施的维护使用和保养,保证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完善有效。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正确使用,参加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四、工作权力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有直接监督检查的责任,随时进行监督。
2、对各级行政领导疏忽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要及时给予建议,并监督及时改进。
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有权不执行或组织职工拒绝操作;如发现机器设备,生产设施存在重大隐患,对有毒有害特别严重,有条件改善而不改善的生产环境,职工有权不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并有权建议进行限期整改。对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后,险情尚未解除,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权拒绝工作。
4、在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没有实行“三同时”原则的,有权不进行审查验收,并建议必须进行完善后才能验收。5、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成员,在工作现场发现有违反“二票三制”行为,工作人员有情绪不稳,不符合上岗条件的,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操作无监护人等影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有权停止其工作。
6、监督行政合理安排生产,防止过多加班加点,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7、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提出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8、对半年进行一次的推选优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分会必须签置意见,分会委员会成员名额比例不少于30%。五、工作职责
(一)分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1、向职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企业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职工教育。
2、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
3、经常检查劳动保护设施完好状况,督促与行政协商在落实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责任制。
4、督促企业行政按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制止无为的加班加点行为。
5、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规定,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查清事故原因,及时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的事件再度发生。7、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危害职工生命和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时,应立即撤离或组织职工停止工作,并向上级工会及时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二)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组织职工加强对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的学习,督促职工提高劳动保护工作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2、在每周的安全活动学习中,强调劳动保护工作。
3、发生伤亡或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工会组织。4、做好班组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5、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环境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组织职工撤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因坚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规定,受到责难和打击时,向分会或直接向公司工会报告,由工会进行妥善处理。
扩展阅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各种责任制、制度
目录
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22、车间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工作职责33、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34、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责任4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46、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57、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68、工会劳动保护信息反馈制度69、工会劳动保护基础资料管理制度710、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7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和《工会法》,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工会,车间工会小组、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公司工会、车间工会小组、班组三级劳动保护网络。
2、负责制定年度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做到每季对车间进行检查制度,每年有总结。
3、制定劳动保护工作的会议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教育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每年负责对公司、车间两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一次,做到有计划、有小结、资料齐全。
5、指导车间主任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劳动保护方面的竞赛活动,动员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安全隐患整改建议活动。
6、公司劳动保护经费投入、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7、每年组织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及职工代表参加巡视现场安全制度,并写出检查报告,向公司及上级工会报告。
8、做好对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跟踪检查工作,建立隐患、职业危害情况登记整改档案。
9、按照公司《集体合同》的约定,每年两次对职工安全生产、劳动工作进行检查,并向上级报告。
10、认真落实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女工合法权益。11、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检查车间生产现场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车间工会小组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劳动法》的各项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积极建议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控制加班加点,大力协助车间党政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和安全评比工作。
2、参加安全卫生大检查,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利用有效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督促有关领导做好生产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4、利用各种有效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运用“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5、组织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确保车间安全生产。
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
1、在车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班组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班组长开展劳动保护活动。
2、经常对本班组全体职工组织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监督班组长每天作业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3、对作业出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确保安全。4、做好本班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正确使用。
工会小组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责任
1、组织本组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2、协助班组长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尘防毒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解决。
4、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并协助班组长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示职工正确使用。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
1、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重点。
2、各车间的劳动保护监督小组组长在参加工作例会时,做好本车间的劳动保护工作汇报,提出加强监督检查的建议意见。
3、在参与公司“安全月”活动等重点工作中,不定期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工会参与“安全月”活动的具体工作。
4、配合行政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活动,在文明土地的创建过程中,定期深入各车间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5、劳动保护监督小组组长参加行政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提出劳动保护工作意见。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季一次做好各工地的巡回检查,检查各车间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设施,考核车间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每次考核1020人。
2、车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月一次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本车间的监督检查,检查本车间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季一次做好总结。
3、两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均要考核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提出安全管理奖罚意见。
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
1、运用工会宣传阵地,形式多样地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宣传,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2、监督、协助行政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四必须”,即,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上岗必须安全培训培训合格。
3、协助行政举办各类安全知识学习班、培训班,保证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100%。
4、广泛开展“一遵两反三落实”(即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组织三落实)的群众活动,特别是教育职工制止违章指挥作业。
5、抓好安全生产典型,注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先进经验。
工会劳动保护信息反馈制度
1、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一次分析,总结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工会。
2、各车间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月一次把参与安全检查情况,口头或书面报告公司工会。
3、出现伤亡事故(包括死亡、重伤、轻伤)立即报告上级工会,伤亡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意见做好工作记录,并报告上级工会。
4、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竞赛活动及安全先进典型等情况,及时形成工作信息,并反馈给上级工会。
5、劳动保护的年度工作和工作总结,按《集体合同》约定所履行的安全生产、保护工作检查,安全隐患的提出和整改等情况,作为固定信息,做到按时上报。
6、反馈涉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其它情况。
工会劳动保护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1、有公司、车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组织名单,有明确的工作责任,能按工作职责行使监督检查职权。
2、有劳动保护工作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资料,有劳动保护各项工作制度,并实施到位。
3、职工安全教育、安全竞赛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等资料完善、齐全。4、按公司《集体合同》条款进行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检查,作为专题资料妥善保管。
5、群众性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活动,所征集的建议和整改情况,作为专题资料管理。
6、建立有害工种体检和职业病防治资料,健全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向上级工会反馈的信息做好资料存档。
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1、凡适合女职工从事的工作,不得拒绝安排女职工。
2、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降低其基本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有特殊危害的繁重体力劳动和严重有毒有害作业。4、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能充分享受到四期的各种保护待遇。
5、女职工在四期不得安排在过度劳累、高空、危险、震动、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工作。
6、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7、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人员给予被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工会应切实担起对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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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
工会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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