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危化、烟花爆竹企业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危化、烟花爆竹企业监管
工作总结
201*年危化安全监管工作一年以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为工作目标,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使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秩序得到改善,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将全面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县危化企业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危化生产企业乙炔生产1户,危化经营企业业),气站3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批发1户,零售二、开展了的主要工作1、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a在去年深化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出台文件,实行分类监管。
b制定执法计划。c制定了深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d与公安、质监、工商部门联动开展职业健康、烟花爆
8户)。
户,其中焦化31户,加油站7户(228户(9、5户停
18户停产)户(其中竹专项整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督促危化企业加快许可进度。针对去年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县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展缓慢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分类指导、树立榜样、督促后进的办法,多次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提供服务,尤其是可的认识,找到了许可进展缓慢的原因,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确定专人和部门机构加快进展。到目前为止,安全许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分别是:互惠加油站、新长虹加油站、迎新液氧站、石油公司解家坪加油站、石油公司桃红坡加油站;补办“三同时”手续2换证企业门市。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危化企业员工的安全知识1、参加省级主要负责任人培训2、3、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办班十期培训四、严格执法,加大打击“非法”针对执法计划进行执法检查100%,
53户分别是:道尔、棋盘山、天源;进入许可程序2户分别是;2户分别是:红红烟花爆竹门市、喜相逢烟花爆竹4日会议之后,各企业提高了对安全许天马、钢宇;176经营企业延期换证6人,复训81661人。、“违法”生产的力度。次,检查企业覆盖率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32人;
782
月户,户分别是:盛泓加油站、永泰加油站;烟花爆竹延期
参加市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复训人;12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份,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共排查出各类隐患139条,督促整改135条(其中4户生产企业未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余隐患全部整改。依照省、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继续深入开展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配合全年进行督促检查3次,查出事故隐患27条,下达了执法文书4份,到目前为止,整改办法全部进行了落实。对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进展缓慢的旺庄、钢宇提请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全年未新发生非法生产和非法建设的现象。五、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1、广泛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的宣传、发动工作,使企业充分认识了职业危害的重要性和当前职业危害的工作重点。
2、督促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工作。4户危化生产企业、企业、3户冶炼企业、构,配备了管理人员并建立了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设置了相应的告知卡块,危化经营企业块)。
3、严格按照安监总局经营单位,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进行了申
23条,未能及时整改的用“五定”
8户危化经营企业、3户建材企业设置了职业健康管理机18248块,非煤矿山企业27号令的要求督促职业危害生产、
36662363
户非煤矿山块(其中:危化生产企业块,冶炼企业报,全年共申报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企业34户。
4、加大了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共排查出各类隐患56条,督促整改48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9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份。
六、强化企业安全主题责任,逐步形成我要安全的意识1、签定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法人主要负责人向政府承诺并向企业员工承诺,共签定承诺书2、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责任。县局与企业签定责任书48份。企业与班组、工段、车间,直到每一个员工全部分解了任务。
3、形成了从隐患排查到落实整治时间、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责任人、整治标准落实的良性循环。七、积极开展安全基础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推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进展,确定达标企业。2、督促企业安全自动化改造。两户危化生产企业实现了四大车连锁、焦油电捕、氧含量在线检测控制,灌区高液位自动切断装置,焦炉煤气放散自动点火和远程监测监控。3、试生产备案的天马公司,投入消防资金完成了消防系统改造并完成了消防验收,取得了“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
八、完成了全年度县局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所提出来的各项工作要求。
48份。
200
4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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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并成立了相应的“打非”工作机构。1、“打非”机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录。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每月不定期对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并将排查范围扩大到有可能转移到的重点村外的其它村。
二、制定整治方案,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今年年初,我镇制定了《镇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了其专项整治工作。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非”工作形势分析评估会,及时总结“打非”工作中的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下步工作措施。
2、签定烟花爆竹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重奖重惩,对工作没有明显转变的村要给予通报批评。
3、建立举报有奖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村设立信息员35员,实行举报有奖,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每举报一次,有非法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查实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奖励1000元。
4、针对以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民委员会加以监督。
5、对以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户及被依法拘留的重点人员做到登记造册,并对其重点监控。
6、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社),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书写岩标,墙壁标语等若干条,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组织宣传车,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巡回宣传。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抓住“10.7”火炮燃烧事件,制作光盘到村、社、院坝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组织全镇职工到重点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并有影像资料留底。
4、对有违法生产的业主,落实专人跟踪,盯死看牢。特别是奥运期间更是加大其监控力度,每天由监控人员向镇安办汇报一次该业主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加强配合,严厉查处
1、配合安监、公安、供销等职能部门,利用先进的针对烟花爆竹探测的摩尔探测仪,每月不定期地对重点村及有可能辐射到的村进行探测,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3、对查处非法生产的成品、半成品给予就地销售,非法生产业主移交公安机关重严处理。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今年以来,彭山县公安局针对周边地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大多移至本辖区,且分布在山区比较隐蔽、招用当地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的特点,以开展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非法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打击处理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全县共破获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治安处罚31人),查获收缴制造烟花爆竹机器24台,黑火药570公斤,鞭炮筒空柄6000余饼,半成品炮7000多饼,生产鞭炮的原材料氧化镁、氯化镁1000余公斤、氯酸钾273公斤,收缴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6000余柄,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检查3次,检查销售网点180余家,法制教育150余人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县公安局将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全民动员,警民结合,集中开展了一场又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攻坚战。一是健全机构。成立县长李晓宇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梅斌、县委常委刘明清、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孙剑、县委常委、副县委王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仁军、副县长郭茂任副总指挥,宣传部、政法委、纪委、公安、安监、广电、经委、农业、教育、交通、妇联、卫生、司法、《今日彭山》杂志社等县级部门及保胜乡政府工作人员共230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将参加行动的人员分成六个小组,由六位县领导分别担任小组组长。公安机关成立以局长为王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指挥中心、刑侦、治安、国保、交管、巡警、法制等部门人员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情况收集、战果统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问题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二是制定方案。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的目标、内容、重点、方法、措施、要求、组织领导。各派出所针对挂牌的具体问题,对方案作了进一步细化。三是明确职责。县
公安局党委明确局长王为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委员每人负责一个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的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相关部门实行包干负责,各警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四是下沉警力。市、县公安机关下派名警力重点进行帮助指导,与派出所干警同吃同住,直接参与整治工作。五是加强协调。积极协调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将整治挂牌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牌地区政府成立了整治工作机构,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整。
二、采取强硬措施,确保打击有效
为把挂牌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抓出成效,全县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多措并举,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一是实施合力打击。全县各部门、乡镇、企业厂矿、村组等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取得明显成效。1月1日,公安局会同安监局、青龙镇政府在青龙镇柏杨村8组捣毁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收缴制造烟花爆竹机器10台,黑火药350公斤,成品炮120余饼,半成品炮3600多饼。并当即将查获的成品、半成品炮现场进行了销毁。2月5日,公安局会同安监局、土产公司在保胜乡石柱村5组张文华家中查获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收缴烟花爆竹成品201*余饼、半成品3000余饼,鞭炮筒空柄3000余饼,生产鞭炮的原材料氧化镁、氯化镁1000余公斤。3月28日中午,谢家派出所会同谢家镇政府相关部门,在县公安局副政委王荣华的带领下,一举在谢家镇邓庙村2组查处两家制炮窝点,收缴成品炮1100余饼,原材料若干。同日傍晚,又在当地查处4家地下制炮窝点,现场销毁半成品、成品炮竹201*余饼以及大量原材料。3月28日中午,治安大队会同谢家派出所和谢家镇政府相关部门,在谢家镇邓庙村2组查处两家制炮窝点,收缴成品炮1100余饼,原材料若干。同日傍晚,又在当地查处4家地下制炮窝点,现场销毁半成品、成品炮201*余饼以及大量原材料。9月21日,彭山县公安局在保胜乡政府的配合下,重拳出击,捣毁一个非法生产鞭炮的窝点,现场挡获违法人员7名、运送原料的汽车2辆、成品鞭炮1000饼、半成品鞭炮1038饼、氯酸钾100公斤、合成药8公斤、引线300余小捆及部份非法生产工具。9月24日,观音派出所在保胜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捣毁一非法制炮窝点,现场挡获违法人员1名,缴获制炮机器4台,黑火药30斤,生产引线专用纸3捆。二是利用情报打击。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利用所建信息员、安全员、观察员、举报站等信息耳目,发现一个捣毁一个。3月2日,青龙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义和乡清水村水库大坝与彭山县东坡区多悦镇交界处捣毁制作鞭炮引线工棚5间,收缴引线机车10余台,其它制作原材料
若干,当场挡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移交给东坡区多悦派出所。3月21日下午3时许,观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保胜乡金岗村开“黑炮厂”。县公安局局长王加宾随即调集县局治安大队和观音派出所民警前往查处,在保胜乡政府干部的大力协助下,将此窝点捣毁。9月24日12时许,观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保胜乡龚石村4组何绍平家在非法制造鞭炮。接警后,所长方强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将正欲逃跑的何绍平现场挡获,并从其家中收缴出新买的制炮机器4台,黑火药30斤、生产引线专用纸3捆,并当众销毁。9月24日12时许,观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保胜乡龚石村4组何绍平家在非法制造鞭炮。接警后,所长方强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将正欲逃跑的何绍平现场挡获,并从其家中收缴出新买的制炮机器4台,黑火药30斤、生产引线专用纸3捆,并当众销毁。10月8日,观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观音机场北面的一处旧房子内有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接警后,观音派出所立即将此情况向彭山县公安局和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同县安监局、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火速赶到现场,将正在装车贩炮的违法嫌疑人廖荣康等挡获。三是采取布控打击。全县公安机关为巩固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效果,采取蹲点守候、便衣探寻、里应外合等方法,集中警力在重要时段、地点进行全天候监视,瞄准一个打击一群。3月22日,谢家派出所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进行缜密布控,并在义和乡政府的配合下,对义和乡双凤村1组周国清家外查处一地下成品鞭炮生产窝点,挡获非法运输鞭炮面包车1辆及涉嫌人员3名。3月31日,观音派出所根据线报,快速出击,端掉一个非法制造爆竹引线的窝点。3月29日中午,通过长期的摸底调查,谢家派出所再次在谢家镇邓庙村一组捣毁一半成品鞭炮包装作坊,收缴半成品鞭炮220余饼,成品50余饼,包装机械3台,并当场挡获生产工人10人以及非法作坊责任人张金元夫妇,并处以治安拘留。四是抓住时机打击。为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县委、县政府组织了一次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集中行动,取得了可喜成效。9月30日,全县4个行动小组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冒着细雨,对保胜乡各主要街道门市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当清查至杨某门市时,杨某对销售的鞭炮产地不能提供详细资料,经民爆公司专业人员现场检验产品,均系非法生产的鞭炮。行动组当场对其152饼鞭炮予以收缴,工商部门责令其门市停业整顿和听候处理。次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涛率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30余人的行动队,对再次对保胜乡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了集中清查。行动共清查个体门市150余家,其中查处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家,收缴成品炮152饼,发放宣传单1500份。
三、强化宣传攻势,营造整治氛围
围绕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县公安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各派出所专门制定了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宣传方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工作内容和重点,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二是组织群众骨干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优势和潜力,组织他们投入到整治宣传活动中,用言传身教影响和带动群众。三是边整治边宣传。在整治行动中,先后组织《彭山日报》、彭山电视台4名记者随警作战,及时采集公安民警的生动战例,收集群众检举揭发和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事例,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四是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一方面大篇幅、连续性地开展宣传报导,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把宣传造势引向深入。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印发了5万份宣传资料,分发到农户手中,增加了宣传的广度;宝胜等乡镇将法制宣传引入留守儿童家庭,提高了留守儿童的自我约束力和自我防范能力;青龙等乡镇在文化娱乐场所密集的地区现场召开业主和村民代表大会,通报对涉爆场所的查处情况,开展法制教育,对违规经营行为形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压力。7月19日,观音派出所在保胜乡龙安村召开留守妇女、空巢老人法制宣传会,会上,就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留守妇女、儿童如何加强自身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宣传讲解,并向群众散发了宣传单3000余份,并现场回答了群众提出的20个法制问题。与会群众知道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后,纷纷表示要坚决抵制,一旦发现周边有此类情况,及时向派出所反映。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整治
全县排查工作采取分片负责的形式,一个小组负责一个村。行动中,检查人员本着对工作、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挨家挨户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屋,不放过一丝一毫可疑之处。在检查的同时,检查人员还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宣传涉爆法律知识。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于9月30日下午组织15个县级部门和乡镇在保胜乡开展了近几年来声势最为浩大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大排查行动,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家庭小作坊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在排查行动中,排查组用时近7个小时,对保胜乡6个村3965户农户全部实行了地毯式排查。共查获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3个,收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成品129饼,空筒201*余饼,引线9包,半成品100公斤,珍珠岩、轻烧粉、铝银粉等生产原材料10余袋。同时,检查人员还在保胜乡场镇查获一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窝点,收缴爆竹30饼,烟花5组,各种烟花爆竹小制品5箱。所有收缴的烟花爆竹非法产品均在县民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被当场销毁。
五、广辟信息来源,严打涉爆犯罪
为摸清辖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的真实情况,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分组分片,通过对辖区逐社地毯式访查,收集各类信息1200余条,做到“快、准、细、实”。同时,抓好村治保主任和治安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在主要干道、村社居民集中地,分别建立不同数量的治安信息点和信息员。为保证信息员质量,建立完善了一套管理机制,从物色、考察、培训、运用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考评,不断提升信息员的综合素质,保证信息质量和数量。县公安局会同县安监局一起建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举报制度,凡是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
六、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县公安局为了巩固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地区的成果,建立完善了“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确保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区长治久安。一是发挥好职能作用。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大力推动“三大警务”建设,加强日常治安巡防,强化对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的混乱地区的巡逻,提高见警率和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抓好技术防范网络建设,着力完善技防监控报警系统;健全排查信息网络和调处网络,加强信息沟通;开展滚动式区域清查,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口管理,有效压缩涉爆等违法犯罪的滋长空间;加强与工商、安监、司法等有关部门和检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打好人民战争。积极整合社会力量,扩大农村治安队伍。在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区组织了由乡镇干部、民兵和村民组成的巡逻队伍,定时定段开展昼夜巡逻。在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混乱地区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干部带头参加治安执勤,群众主动维护社会治安,形成了“人人都是信息员,家家都是观察岗”的群防群治局面。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派出所、警务室积极协调党委政府,把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的治安整治工作纳入当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公众安全感较低地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必要时实施"一票否决"。七、加强督促检查,力求工作实效
在开展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行动中,县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全程督导,确保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领导亲自督导。县局党委委员对分工负责的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得问题,做到重点、难点亲自抓,日常工作督促抓。经常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认真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二是督导组专项督
导。县局专门成立了3个督导组,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明察暗访,检查各单位整治措施是否过硬,责任是否到人,工作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收集、掌握各单位整治开展情况信息,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择优在全局推广;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三是依靠群众督导。通过深入实地走访群众,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问题的意见,考察整治工作效果;公开设置专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有奖举报制等形式进行检查,确保了对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督察到位,不留死角。四是目标考核督导。制定了《集中整治挂牌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考核办法》,科学设置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规范整治工作,并明确把此次省市公安机关挂牌整治问题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兑现奖惩,与每位民警的经济利益挂钩。对整治措施不落实、效果不佳导致整治目标没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重新整治;对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查究领导责任。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密切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查禁取缔力度,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传统产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要深入宣传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遵照法定程序、时限和条件,认真审查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加大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即将到来的“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
境,唐山市公安机关自11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半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度宣传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并于201*年12月15日,由治安支队民警走进唐山广播电台“阳光热线”直播间,介绍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及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意识。活动中,共开展媒体报道1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制作警示宣传栏129个,悬横幅62条,张贴标语125个,发放宣传材料29002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进村入户走访30余家次,设立举报箱12个,接群众举报线索30条,从中查处案件4次,查获违法人员4人。二、强化巡查防控。以加油站、液化汽站、集贸市场等高危部位、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巡查对象,及时发现违禁燃放问题,及时制止、查处违禁燃放人员,有效剔除安全隐患。同时,对违禁燃放人员严格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高限处理违禁燃放人员和单位;对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告知,由各场所负责劝止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禁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供场地,凡在公共场所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一并追究提供场地单位的责任。目前,共出动警力8528人次,出动车辆2569台次,检查单位3796家次,查处违禁燃放案件38起,制止违禁燃放行为7起,警告40人,罚款9人,收缴烟花爆竹13万余头。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受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道路运输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对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已经办理运输许可证,违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事项的,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同时,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邮寄、托运烟花爆竹,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四、强化治理打击。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逐单位核对账目、核对出入库登记、核对库存实物,对超出许可购入的烟花爆竹、超出备案范围购入的货物、存有非备案单位的产品,一律从严查处;构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和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受理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生
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对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传统村、户,非法贩售烟花爆竹历史的人员以及可能藏匿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视情给予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截止目前,共检查13个县区的19家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发现整改隐患10起,非法经营案件5起、非法运输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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