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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林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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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林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非警林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林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林业行政法律法规和执法操作规程,尽快转变角色,能够独立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经管理局决定,在全局非警林政执法人员中开展一次林政执法业务强化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适应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加大林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强化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我局林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同时,进一步锻炼执法队伍,将我局林政执法队伍培养成为独当一面、能打硬仗的中坚力量,全面提高林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独立办案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可靠队伍,为我局森林资源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精简实用”的原则,理论学习必须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2、要突出培训重点。围绕林业行业的资源管护政策、林业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执法等主要内容,以林政执法人员为培训重点,坚持以训养战、以战促训的方式,尽快使林政执法人员投入到具体执法工作中去。

3、要注重培训效果。坚持以保护区发展和林政执法具体要求为向导,加强培训效果跟踪,增强林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4、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探索林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和方式,创新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开拓新的培训领域,改革培训方式、方法,实现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三、培训目标

林政执法队伍是一支担负着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是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推进建设示范性自然保护区和“三个一流”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通过这次强化培训,使每个林政执法人员成为一名合格的执法者,担负起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独立地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更好地为保护区森林资源安全保驾护航。

四、培训对象

全局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证》的非警林政执法人员。五、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年10月26日-11月1日;(负责人:杨宝)第二期:201*年11月2日-11月8日;(负责人:王志成)六、培训内容

队列训练;护林防火;林业行政执法程序;适用于林政案件的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填写;案件的办理。

七、培训方式和组织

培训实行封闭军事化管理,采取队列训练、集中强化授课和执法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培训任务

1、全面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范,要认真组织学习林政执法程序规定,强调确立程序本位的林政执法理念,推动林政执法的规范化、合法化。

2、掌握森林防火实战技能,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森林防火机具的使用和实战演练,做到全面掌握,战训结合。

3、提升林政执法基本技能,要全面掌握在不同执法环节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正确填写使用,基本掌握GPS、照相机等现场勘验技能,基本掌握处置突发案件的要点和技巧,基本掌握在林政执法过程中营造良好执法舆论氛围和技巧,增强执法人员证据意识。4、提升林政执法队伍整体形象,要加强对林政执法队伍组织和内部管理,通过集中强化培训,预防和杜绝林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行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监督意识,人权意识。

九、具体要求

1、此次培训队列训练由聘请的阿拉善左旗森警部队教官负责,护林防火及林政执法理论与实际操作由贺兰山森林公安分局杨宝、张卫华、王海林同志负责。

2、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此次强化培训工作,积极协调,有效组织,确保所有培训人员及时到位。

3、各期参训人员务必于本期培训时间内的第一天上午9点前报到。

十、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预算:1、伙食补助20元/天×51人×7天=7140元;2、教官补助201*元;

3、炊事员工资50元/天×14天=700元;4、生活用品26元/人×51人=1326元;5、文化用品18元/人×51人=918元;6、其他费用4050元;

合计:16134元。

附:各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年10月21日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培训名单

第一期

王志勇、杜承星、胡天华、单衍宁、李爱平、冯占军、沈宏桥、张均、周东、张玉明、马春生、孙强、何占元、艾贺鹰、李绪清、尤勇、张卫宁、杨宝喜、周新民、张玉亮、李志军、吴玉宏、杨志勇。

第二期

王志成、吴涛、李晓娟、常兰芳、王继飞、梁军、王少华、陈俊祥、王辉、李建平、许斌、张庆民、宋孝臣、常振林、张树智、魏小军、文涛、哈晓亮、孙国亮、陈继军、张建设、何占国、雍建军。

扩展阅读:201*年资源林政工作总结

奇台县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201*年

工作总结

奇台县林业局资源林政工作,在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县林业工作发展思路,通过资源林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昌吉回族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以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绩、“三北”四期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措施落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做好林改、森林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工程征占用林地等各项工作良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资源林政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严格执法检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各类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我县的森林资源,回顾201*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主体,林地管理是关系林业全局发展的一件大事,加强林地资源管理、控制林地面积减少,是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一条重要途径。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强化林地管理,对因工程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我们按法定程序和期限严格把关,及时审核上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审核审批前的现场查验和审核审批后的检查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失地农民的现实生活和长远生计着想,加强与县发改委、国土管理、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做好工程征占用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对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重点工程提早介入,主动服务,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201*年我县共办征占用林地7起,使用林地面积173.1186公顷,消耗立木蓄积29.8586立方米,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693.1461万元。

二、公益林保护工作

截至201*年,北部荒漠林区的355万亩荒漠林全部列为风沙育林区;201*年封育面积达到4.5万亩,配备了兼职和专职护林员58名,进行定点管护,常年巡逻。截至201*年我县北部荒漠灌木林72.2529亩界定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并享受国家森林生态效益有偿补助资金,127.4568万亩林地界定为地方公益林。目前沙漠前缘的天然植被恢复迅速,活化沙丘已基本被沙生植物固定。

三、林政执法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建设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二是加大林政管理队伍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林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201*年全县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0起,结案20起,查处率100%;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20人。加大了对林业行政案件的监督、提高查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林业生产秩序,保护了有限的森林资源。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20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年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时州林业局引发《昌吉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部署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决定到201*年12月底,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逐步建立符合新疆实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中央、区、州、县政府的部安排部署,本着“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原则,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大事来抓。我县集体林面积29.3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2万亩、农村防护林和经济林14.56万亩、荒山荒地造林2.22万亩、薪炭林0.1万亩、封育0.45万亩;上述集体林主要分布在我县十四个乡镇。我县为确保林改工作操作规范、稳步推进,结合实际做出大量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县委、政府对林改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对林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201*年5月我县出台了《奇台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初步制定林权改革的原则、范围、任务、方法和要求。201*年3月,成立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与各乡镇签订了林权制度改革责任状,会上公布了《奇台县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文件下发后,各乡镇也积极响应,分别成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抓好本乡(镇)的林改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并将林权制度改革纳入了年度考核指标,确保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

(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林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为取得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全县上下形成了宣传发动层层动员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林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林业工作,政策性很强,关系到农村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关系到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稍有不慎,这项工作很可能以失败而告终。我县对林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201*年11月和201*年3月,林业局举办了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林业站技术人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参训人员计110人次,7月林业局林改办工作人员到各乡镇,乡镇林改工作人员和村组领导进行现场培,参训人员计500多人次,培训内容为:林改政策、工作方案、确权发证要求和技术规定、现场勘界等相关内容。通过培训使大家对林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各乡镇也逐级组织开展了以基层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为主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确保林改合法合规的顺利进行。

(四)强化服务,完善制度。一是为密切配合各乡镇林改工作,经林业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抽调局站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分片包乡工作组,做好各乡镇林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乡镇推进林改工作的全面实施,技术人员住乡协助外业勘察、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确保12月底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二是为按时掌握林改工作的进度,林业局制定各乡镇每半月报一次林改进度制度,督促各乡镇林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把握原则,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办事,于法周全。

(六)我县已确权集体林面积为29.4万亩,宗地为8400个,准备发放4500本林权证。

五、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工作

为适应新形式下林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奇台县林木采伐管理,协调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有效促进森林数量增长、质量提高、结构优化、生态功能稳定、林地产出率显著提高,我县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结合《奇台县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制定了奇台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奇林字【201*】32号),进一步规范我县的采伐程序,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一)为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林业局成立林木采伐审批领导小组,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政资源办公室、森林公安派出所、生产办公室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资源林政办公室负责伐前调查、手续办理,

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伐后验收,生产办公室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的验收,乡镇林业站负责伐中监督工作。

(二)合理确定资源林政管理人员,林业局内设资源林政办公室,林木采伐指定人员负责,从林木采伐伐前调查、伐中监督、伐后验收都有专人负责,采伐许可证的签证由专人负责,实行采伐签证分离的监督机制。

(三)我县林木采伐审批的基本程序:林木所有者提出林木采伐申请乡(镇)林业站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资源林政管理人员现场调查公示公开拍卖(集体所有的)林政资源机构审核林木采伐审批领导小组审核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归档。

(四)规范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和审查。资源林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负责伐前调查,填写《林木采伐外业调查表》、《林木采伐申请表、林木采伐现场调查表》后报林业局林木采伐审批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分管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乡镇林业站编制采伐伐区作业设计,报林木采伐审批领导小组审查审批。伐区调查人员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以及相关规定深入实地调查,正确确定采伐类型、采伐方式、采伐蓄积量、采伐强度、四至等因子,保证调查结果真实性。

(五)执行公示和公开招标拍卖制度。公示:资源林政办公室在林业局网站和乡村告示栏公示采伐林木的调查结果。公开招标拍卖:集体所有的或集体和个人共有的林木办理采伐证之前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参与拍卖的单位不少于三家,乡镇政府派纪检监察专人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全场监督,并建立由参与监督人员签字的档案资料。

(六)加强伐中监督工作。资源林政办公室、林业公安派出所、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加强采伐现场监督工作,办理一份采伐证同时开一份现场监督通知书通知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做到现场采伐活动不结束,监督人员不撤离。

(七)严格执行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一律执行更新保证金制度,在办理采伐证之前,应落实迹地更新造林责任人,由更新造林责任人将造林保证金存入林业局在银行设立的造林更新保证金专户。由更新造林责任人(单位)与林业局签订绿化更新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绿化更新保证金,更新后经林业局验收符合更新要求的退还更新抵押金。押金金额定为根据采伐林木出材率每株2040元。退还押金分三次进行,第一次造林结束后验收造林质量,造林质量达标退还50%;第二次验收成活率,成活率达到95%退还30%;次年验收保存率,保存率达到95%退还剩余20%。

(八)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林权落实相结合。办理采伐许可证之前,要求更新林带林权落实到户。执行没有林地承包合同和更新作业设计的一律不予办理采

伐许可证制度。

(九)建立健全采伐台账和伐后验收资料。做到有专人负责,专柜存放,统一管理,确保档案材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做到一年审批事项一套材料。

(十)201*年《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和项目工程专项指标的使用情况:《奇台县简明森林经营方案》中规划的全县201*年年采伐量15283立方米,其中更新造林11330立方米、低效林改造2483.8立方米、项目工程预留1469.2立方米,经营方案规划以外项目工程追加的专项指标6975.3立方米,年度指标合计22258.3立方米。201*年办理采伐许可证为263份、蓄积量20567.8立方米,其中更新造林9758.8立方米、低效林改造2502.7立方米、项目工程采伐8306.3立方米,无突破经营方案的规划指标和追加的专项指标。

六、木材加工和运输管理工作

在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管理中,认真开展木材经营加工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南部山区国有林禁止采伐后,部分规模小、生产水平差和资金少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在市场竞争中自然被淘汰或转向其它产业。目前我县保留的木材加工厂从以前的24间精简为21间。通过整治,对非法木材加工厂进行取缔,坚决实行凭证加工制度,规范木材市场管理,提高了人们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4月29至5月3日,我局和安监局合作,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整顿,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督的原则,坚决取缔和关闭无证经营(加工)摊点以及流动带锯等非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七、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森林资源档案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其变化,平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依据。面对这项工作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的原则,保证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水平,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专人负责管理。目前我县资源档案全部进入了微机化管理。

八、201*年工作特点

(一)领导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林权制度改革改革工作稳步推进。201*年县领导和局领导非常重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资源管理工作,把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作为一项中心工作,狠抓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到一线督察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加大保护,有力的推动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

制化。

(二)加强学习,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今年抓好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同时,始终没有放松政治学习,同时努力学习《森林法》等政治及专业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建立健全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201*年工作思路和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资源林政管理的执法力度,强化资源林政的管理,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治林和“严管林”不动摇,坚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政策不动摇,坚持进一步加大林地林权管理、资源利用管理和资源监督等各项工作力度不动摇。为推进林业垮越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资源林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资源林政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服务,提升资源林政管理。

(二)严格执行木材生产限额计划,严格执行《奇台县简明森林经营方案》,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的管理措施。

(三)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强化服务。

(四)强化伐区更新造林工作。树立“既要管采伐、又要管种植”思想,坚决适用皆伐,加大伐区采伐后的造林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绿化更新抵押金制度,做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的目标。

(五)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重点加强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依法查处未批就占、未批就建、少批多占、超范围或异地适用林地的行为。坚决制止毁林开垦、毁林种粮和乱占林地的行为,依法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六)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和木材运输管理。

(七)组织开展对林政管理人员和社会相关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八)抓好资源林政的其他工作。(九)虚心接受监督。十、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年来,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木材经营加工点仍有收购无证木材的现象,非法加工厂有死灰复燃现象出现;二是部分农户法律意示淡薄原因,仍出现乱砍滥伐行为,三是林权制度改革

中还存在有些问题,需要深化改革。

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保护和发展生态公益林,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措施,实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先搞试点后推广经验,不搞一刀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职能,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林政执法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实现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森林资源健康发展,把我局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

20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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