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宗教工作情况汇报(省宗教局)
全县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7月31日)
一、宗教的基本情况
***县境内现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五大宗教,信教群众*****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处,其中:依法批准开放的活动场所**处,上报待批的活动场所**处,保留登记的活动场所**处。有批准设立的县域性爱国宗教团体**个,团体组织领导成员**人,民主管理组织**个,管理成员***人,宗教教职人员(包括兼职在内)***人,信教群众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等5个移民乡村。在5种宗教中:
伊斯兰教:现有信教群众*******人,清真寺****处,礼拜点***处,教职人员(阿訇)***人,寺管会组织***个,管理人员128人。县上设有县域性伊斯兰教协会。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大多数是回族和东乡族,还有少量的维吾尔族和撒拉族,这些信教群众有95%是近年来土地开发、****项目中***************。
佛教:现有信教群众7753人,活动场所3处。其中:汉传佛教有信教群众1516人,活动场所3处,教职人员5人,管理人员21人。汉传佛教县上设有县域性佛教协会,藏传佛教有信教群众6237人,这些信教群众主要来自*****移民,集中分布在新成立的**********。
道教:现有信教群众***人,宗教活动场所**处,有散居正一派道士**人,管理人员**人,县上设有县域性道教协会。信教群众主要集中在************等乡镇。
基督教:现有信教群众1984人,活动场所6处,教职人员19人,民管组织5个,管理人员19人。县上设有县域性基督教****爱国协会。信教群众各乡镇都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县城,******等乡镇。
天主教:现有信教群众512人,活动场所1个,教职人员1人,民主管理组织1个,管理人员7人。这些信教群众全部是**********的贫困移民,*********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认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团结凝聚宗教界人士,挖掘调动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使全县社会稳定局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
1、组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把宗教事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经常坚持开展以“四个维护”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宗教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宗教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针对宗教职人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年轻一代中代表人士少、整体素质不够高等问题,经过认真调查,制定了中青年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培养了一些爱国爱教、政治立场坚定、法制观念较强,能够与政府真诚合作共事的爱国教职人
员。针对天主教地下势力的非法活动和基督教自由传道人频繁活动及私设家庭聚会点问题,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整治与常年紧抓相结合,全面整治与重点处理相结合,教育转化和个别帮教相结合的办法,有效遏止了非法宗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另外还坚持开展了经常性的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在新形势下管理宗教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努力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利用宗教活动时间,引导教育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相信科学,倡导文明,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与异端邪教的斗争,在佛教和伊斯兰教中广泛开展以模范遵纪守法,带头宣传执行政策,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团结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双五好”评比活动。通过两年一度宗教界“双五好”评比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重视了宗教界人士的实职安排工作,在县第六届政协委员中安排民族宗教界人士**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在县第七届政协委员中安排民族宗教界人士**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
4、根据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需要,县委、县政府于***年3月份,将民族宗教局从县委统战部分离出来单设,新成立了**县宗教事务局,并增加了3名编制,配备了领导和3名工作人员,并于201*年8月制定出台了《******县委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下发各乡镇党委、各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有效地规范了宗教管理工作,于20**年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工青妇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多层次网络化工作格局。
5、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宗教方面出现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矛盾纠纷问题及时进行了调处,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的工作原则,把宗教方面的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特别是对天主教地下势力的渗透,基督教的非法传教,私设家庭聚会点,伊斯兰教的乱建清真寺等问题,都组织专门力量,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了及时处理,保证和宗教界的稳定。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宗教结构发生的变化,不仅加大了我县宗教管理工作的难度,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1、宗教种类多,信教群众超常增加,宗教难度不断加大。与10年前相比,穆斯林群众由230人增加到现在的18527人,增加了80.5倍;佛教信教群众由412人增加到现在的7753人,增加了18.4倍;历史上瓜州没有的天主教,由于移民的大量迁入也发展到现在的512人;基督教由于受移民和宗教活动对外开放的影响,也迅速发展起来,使信教群众达到了现在的1984人。由于信教群众的大量增加,使我县宗教事务日渐繁重,工作量越来越大。
2、私设乱建场所较多,规范整顿难度较大。随着近几年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大量迁入,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也急剧增加,与10年前相比,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由8处增加到目前的44处,增加了36处,增长了5.5倍,除此之外,信教群众还迫切要求再建14处,在已建的44处活动场所中,依法登记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只有15处,其余29处活动场所均无任何审批手续,都是*******项目区移交我县管理前,信教群众自发形成修建的,对有些过于集中,过于简陋的宗教活动场所,县上多次进行规范整顿,但由于活动场所已建好,形成事实,合并拆除信教群众抵触情绪特别大,均不接受,给我县宗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伊斯兰教问题突出。目前,全县伊斯兰教穆斯林群众已达****万多人,这些穆斯林由项目区迁入的移民,***在宗教信仰上,派系杂,门宦多,宗教意识强,信仰虔诚,修寺积极,加之同一宗教内教徒迁出地不同,门宦不同,争夺宗教协会领导和寺管会主任的教派斗争日趋激烈,矛盾日益凸现,影响了全县正常的宗教管理工作。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乡村两级的部分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学习领会不够深刻,宗教“五性”认识不足,遇到宗教问题束手无策,简单从事,掌握政策缺乏适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手段和措施还跟不上形势。同时,对宗教活动还存在着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的现象。对宗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甚至放任自流。对新阶段如何做好宗教工作,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探讨。
四、做好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紧紧把握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深入分析宗教工作的形势,认真检查落实宗教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推动宗教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加强引导和规范管理入手,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处置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宗教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使一切宗教活动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3、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宗教问题的核心,帮助宗教界人士一心一意谋发展,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同时,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
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热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起一支遵守法规,信教群众基础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切实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遗留问题。
扩展阅读:201*年灵台县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灵台县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灵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年6月20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全市宗教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强化基层基础、依法加强管理为重点,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认真排查调处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宗教,较好落实了各项责任指标,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在重点工作落实上求突破
针对全县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较为薄弱的实际,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努力促进了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1.以健全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为重点,全面加强了基层宗教工作力量。针对去年乡镇班子和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调整充实了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在全县183个行政村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在138个宗教工作重点社确定了宗教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延伸了基层宗教工作手臂。乡镇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事、村联络员社信息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掌握管委会、教职人员和学经人员变动情况及各类带有苗头性的信息,审核教职人员任职、管委会选举、大型宗教活动和场所改扩建等各类申请,实现了基层宗教工作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2.以创新基层宗教工作机制为保障,切实落实宗教事务管理责任。针对以往基层管理工作中乡镇、村管理宗教事务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把完善基层宗教工作机制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内在动力,努力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部门牵头抓总、民族宗教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不断增强了宗教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完善考核机制。积极协调县上将宗教工作纳入党委综合考核责任书,明确了乡镇工作责任和目标,做到了宗教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考核、同督促落实。二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行部局领导包乡镇,宗教工作干部包场所制度,定期深入全县16个宗教活动场所研究指导工作,加强与管委会主任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联系,及时沟通意见,联络感情,形成共识。积极利用全县宗教基本情况调查和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的区分认定和换发证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管委会人员档案,完善了宗教工作电子档案,为开展宗教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机制。在县乡村落实了宗教矛盾纠纷月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完善宗教活动内部管理机制。修定完善了《灵台县处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灵台县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等10项276条制度,并注意加强与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的联系,逐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场所的工作体制,进一步依法规范了宗教活动管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处理了信教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起。目前,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二、创新手段,活化载体,在开展创建活动上树典型。认真分析研究、准确把握全县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态势,努力探索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主要是稳步推进了“两项活动”。
1.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根据市宗教局《关于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时拟定了我县的贯彻意见并予下发,转发了《平凉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考评办法》,确定了中台镇碑子沟清真寺、什字镇太白庙、梁原乡瑶子硷清真寺为我县的创建示范点,并经常深入宗教场所,对照标准督促检查,目前创建活动进展良好。
2、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六进”活动。积极配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宗教政策法规“六进”活动纳入《灵台县法律“七进”整体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中,并普发各乡镇、各部门及各单位,将此项活动与全县开展的法律“七进”整体推进工程同安
排,同检查。在此基础上,采取抓示范点、组织宣讲、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参加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着力解决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努力营造做好宗教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月份在传达全市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时,分片举办了《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对乡镇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干事和16个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班子成员及教职人员进行了培训;在五月份开展的全县第七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中,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宣讲《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政策,检查掌握了各乡镇在宗教界开展“五五”普法进展情况;在六月份举办的《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座谈会上,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就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及当前宗教工作形势进行了理论辅导。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维护和谐稳定中找位置坚持“发展是第一目标,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指导思想,把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当做头等大事来抓。
1.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对节假日、宗教“敏感日”等特殊时段的维稳工作作出部署,经常性排查宗教领域动态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修定完善了《灵台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了基督教活动点问题。我县基督教没有私设聚会点,只有一个正式批准开放的活动点:中台镇城关基督教活动点,有家庭聚会11个,活动点代管家庭聚会,定期指派传道员对家庭聚会活动进行指导和辅
导,活动开展正常。5月下旬,接到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关于妥善处“洛桑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抵御境外组织在我少数民族地区渗透工作的通知》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宗教界维稳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并按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走访谈心、座谈交流,了解掌握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今年来,先后妥善调处了三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确保一方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2.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宗教场所管理工作。切实将宗教活动场所纳入规范管理。对未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清理,并做出了分类处理。目前有朝那镇朝那寺、邵寨镇经龙寺、什字镇兴云寺按照国家宗教局2号令规定程序,整理完善上报了审批资料,等待审批结果。龙门乡高家山中寺赛莱菲耶教活动点,已与当地高家山清真寺合并,梁原乡马家沟村店子嘴社赛莱菲耶问题尚在进一步做工作,目前活动偶尔开展,以家庭聚会为主参加人员有5至6名。不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目前,确定了2处宗教活动场所作为试点(什字镇太白庙道教活动场所,梁原乡鹞子硷清真寺),完善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了会计、出纳分设制度和大型宗教活动收支专项公布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认真开展了教职人员备案登记及考核发证工作。对全县16个宗教场所的14名教职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目前已有13名阿訇全部上报了换证资料。对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按规定程序实行审批管理,坚决制止未批先建佛、道教活动场所和乱建、乱塑
神像等问题。扎实开展了宗教场所换发证工作,今年指导各宗教场所完善了换证所需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对“三证”不全的要求限期补办、为换证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内换证率可达到50%。
3.强化教育引导,鼓励支持宗教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按照市县安排部署,在宗教界人士中开展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把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建设上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开展宗教活动的同时,积极发展家庭经济,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种植优质蔬菜,开展特色养殖,从事二三产业,使家庭收入稳步增加,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生活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有些已经成为全县的致富典型。独店秋射清真寺,梁原瑶子硷清真寺,结合宗教教义,为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和科技知识,切实提高信教群众的致富能力。该区域的回族农民自发组织的肉牛贩运队,今年以来贩运肉牛达到了3000头,实现贩运收入45万多元。与此同时,各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玉树地震发生后,灵台佛教界及时组织了祈福法会,并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先后捐助款物达1.7万余元。在下河穆斯林新村建设和东城区开发中,城关清真寺管委会积极配合支持政府开展工作,对部分群众进行了思想教育疏导,使工程迁占均顺利完成,没有出现阻挠施工、扰乱秩序、强装强卸等不良现象。
4.严格执行政策,穆斯林朝靓组织管理和治理零散朝靓专项工
作取得成效。近几年,我县认真贯彻朝靓工作方针政策,在伊斯兰教界进行了广泛宣传,多年来没有参与零散朝靓人员。今年有一人申请朝靓,已上报市宗教局,待批准后成行。
四、强化自身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求实效。
以“解放思想、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学习讨论和“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民族宗教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教育引导班子成员不断增加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5人(次)参加了市上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根据201*年201*年灵台县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规划,制定了灵台县201*年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计划,并举办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干部培训班1期,举办管委会主任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1期,结合对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宗教干部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素养、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广开信息渠道,明确信息分管领导,形成人人重视信息,人人是信息员的信息工作机制。至目前,向市宗教局共报送信息14条,被采用信息条,完成了2个宗教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开展宗教工作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考核奖惩制度,办事讲政策、讲原则、讲规矩、讲程序、讲效率,使机关工作更加协调、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了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上半年,我们经过刻苦努力,基本做到时间任务双过半,但与工作目标责任书相对照还有明显不足,重点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一是上报信息不够及时,质量不高,被市上采用率低;二是工作人员太少,面对工作任务大,有时有忙于应付现象,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主要是教职人员生活补贴问题。去年我们积极协调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灵台县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标准要求落实教职人员14人。去年县财政全额拨付后,接市委统战部通知,考虑到全市平衡问题暂停发放,资金财政收回。今年,这一方面仍需协调。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克服,予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几点方面工作:
1.广泛宣传,继续抓好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教育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举办好《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政策意识、团结意识,不断打牢宗教工作的思想基础。
2.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素质。下半年举办乡镇分管领导、宗教专干培训班各1期,7月份,围绕“7.5事件”一周年,举办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和寺管会主任培训班1期;继续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发证备案工作,确保发证率、备案率达到100%;按照教职人员考评办法,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考核
工作,结合考核情况,发放教职人员生活补贴。
3.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规范化。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宗教场所管理情况,继续推行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办法,狠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指导基层完成对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的考评,对试点宗教场所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高度重视赛莱菲耶教活动情况,对其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密切关注基督教家庭聚会活动情况,防止“三乱”发生;依法做好敏感节日宗教活动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4.持之以恒地做好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确保宗教和谐稳定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常抓不懈。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对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早排查、早调处,确保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宗教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坚决贯彻落实宗教矛盾问题定期排查制度。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年内报送信息24条以上,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采用率。
5.创新工作载体,持续推进和谐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坚持典型带动,在去年抓建的2个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基础上,年内再抓建3个试点,力争达到5个,并在抓建场所之间开展评比验收,将好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对其存在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使和谐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6.加强自身建设,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注重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形成“一线工作法”;不断提高
全面协调,推动工作的合力;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年内上报专题调研报告3篇以上,完成《甘肃宗教》撰稿任务;加强班子建设,形成工作的责任机制和落实机制,为推动全年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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