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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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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

(201*年第6期总第17期)

时间:201*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点地点:东校区办公楼B座502会议室

主持人:孙建华(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参加人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

一、通报

(一)有关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推荐材料上报情况:

截止11月29日上午11点,由十八个学院按时上报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推荐材料,其中前三名学院是化学化工学院、教育技术传播学院、政法学院。其它四个学院文学院、理工学院、汽车学院、建工学院没有按时上报。

(二)有关优秀贫困学生事迹征集材料报送情况:

由十七个学院按时上报优秀贫困学生事迹材料,其中艺术学院、教育技术传播学院上报较早。其它五个学院后备学院、农学院、体育学院、政法学院、社会体育部没有按时上报。

(三)有关十二月份国家助学贷款月报表上报情况:

有政法、外语、计算机、教育科学、体育、生命科学、数学科学、历史、化学化工、汽车交通等十个学院上报十二月份国家助学贷款月报表,其它九个学院没有上报(不含社体、建工学院、后备军官学院)。

二、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一)有关201*届毕业生贷款工作:

1、自201*年元月起至201*年6月,201*届毕业生(第一、二批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原则上不得再办理有关助学贷款申请、划拨手续。各经办社不再接受审批办理。

2、根据学校工作实际,201*届贷款毕业生展期办理等手续,待201*年5月初(五一假期)学校统一办理。

3、利用201*年寒假,各学院加强20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二)有关第三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1、学校不再发放申请样本(各学院可参考学工在线中‘助学贷款’栏样本)。2、学校统一编排的证明编号,书面版由安冰老师负责发放(另发)。各学院可自行索取电子版,并注意保存申请学生的相关基本信息。

3、所有申请材料,学院可统一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生姓名、证明编号等基本信息,有关申请金额、申请日期等信息须由学生在经办社办理过程时当面填写。

4、本次申请须办理的材料有附件1、2、3、4、5,以及附件A、B、C、D和贷款合同,其中附件2、3、C须加盖学校行政章;附件B加盖学院行政章。各学院统一将预加盖学校行

1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办公电话:0635-8239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政章的材料收齐,并按证明编号排序后,按中心指定时间到校党办办理。届时由安老师负责联系党办办理盖章手续。办理时间如下:12月23日(周六)下午2点办理代码1-5的学院;12月24日(周日)上午8点办理代码6-10的学院;12月24日(周日)下午2点办理代码11-15的学院;12月30日(周六)下午2点办理代码16-23的学院(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对于不按时到党办盖章的学院,中心不再统一办理。

5、所有学生申请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应交纳的学费。学院须严格审查学生申请贷款金额。

6、办理申请材料清单:序号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A附件B附件C附件D借款合同材料名称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习证明聊城大学学生助学贷款审批表聊城大学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聊城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聊城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授权委托书学生家长担保承诺书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保证合同份数一式一份一式两份一式一份一式一份一式一份一式一份一式一份一式一份一式一份一式六份备注学校行政章学校行政章学院行政章学校行政章部分经办社需提供部分经办社需五份三、有关201*级贫困学生注册建档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督察督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自201*级新生起,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实施书面注册建档。具体要求如下:

1、《聊城大学贫困学生注册档案表》(另发)可在学工在线中‘表格下载’栏下载。2、为便于学校存档,原则上要求由学院完善学生信息,并统一打印后,再将书面稿送交中心。照片统一用数码相片。

3、《档案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一份学院备存。4、本次注册仅限于201*级新生(含专升本),学院按所在年级(班级)总人数的20%进行注册建档。

5、原则上,所注册特困生、贫困生、普困生比例分别占总注册人数的30%、35%、35%。6、入学后接受资助情况栏中只须标明一次性资助在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本栏由中心、学院注册后分别负责填写。

7、贫困学生注册建档须按照《聊城大学贫困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已发)中规定执行。8、为便于学校汇编成册,学院须提供注册学生名单电子版一份:

(1)须用本表须用Excel表输入,禁止用Word文档编排输入后拷贝到Excel表格上报,否则由学院重新输入上报。

(2)内容如下:

2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办公电话:0635-8239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A学生注册序号1B学院代码1C姓名张三D性别男E学号201*125116F就读院系及班级文学院201*06G入学年限201*H毕业年限201*

①A列由学院负责编写,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按贫困等级(特困、贫困、普困)进行排序。不同等级的,仍进行连续编排。

②其它列由学院负责输入。

③上报文件名称可统一为××学院贫困学生注册信息表。

9、上报日期截止为201*年1月13日(周六)上午11点前。书面版按学生注册序号排序后送交中心(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yangqingshi@lcu.edu.cn.

10、今后各项贫困评优将以《档案表》为主要依据。四、有关贫困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工作

(一)有关201*级家庭贫困学生减免工作(第十七期会议已安排)。对201*级入学新生属于烈士子女、福利院孤儿的,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聊城大学贫困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另发,可在学工在线中‘表格下载’栏下载),经学院审查、确认后,并附带当地县级(包括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一同上报学生工作处,经学校审批,学校可一次性减免在校学习期间的有关的学费、住宿费等。材料报送日期截止到201*年3月10日(周六)上午11点前。

(二)在校就读的烈士子女、福利院孤儿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生,学院要在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省生活(伙食)补助、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评定中要优先推荐,学年资助总额不得低于201*元。

五、有关建立全校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监督卡工作

为迎接下学期省教育厅对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督察督办,中心决定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监督制度,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监督卡。需各学院专职人员提供近期五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自行到小珍摄影部摄影:8186780)。上交截止日期:12月23日(周六)上午,送交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有关201*、20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评优工作

为总结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我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20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评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优办法:1、根据201*-201*年度(两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各项工作情况分别计分,合计后总分即为学院得分,再进行排序。

2、根据我校实际,中心将对前六个学院推荐为201*-20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工作先进单位,前九个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工作专职人员为201*-20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工作先进个人(其中201*年7月后不再担任或新担任专职人员的教师不得参评)。

3、中心将评优结果上报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统一进行表彰。

4、计分公式:学院得分=A×25%+B×10%+C×8%+D×15%+E×10%+F×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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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H×10%+I×6%。

(二)评优标准,如下表:标准评比事项A第一、二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情况老机制下贷款毕业生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社会资助学院网络建设、诚信教育、政策宣传工作201*年底、201*年底学费催交情况201*、201*年度专项困难经费发放情况分数计分办法各批成功办理学生人数/申请审批学生人数,按比例进行排序,第18一名为96分,依次减一分,最后一名为75分。两批成绩进行平均,即为学院得分。108141010101010100%-已毕业违约人数/贷款总人数,按比例进行排序,第一为96分,依次减一分。未开展的学院为80分计。基础分为80分,一次加2分,满分为96分。中心到学院实地检查,打分,最高为96分,最低为75分。对201*年12月及201*年12月统计的催交学费表排序,第一名为96分,依次减一分,最后一名为75分,平均后即为学院得分。两年度资助学生人次/在院总人数,按比例进行排序,第一名为96分,依次减一分,最后一名为75分。各学院推荐6个,进行投票,按票数量排序,第一名96分,依次减两分,第六名86分,其他学院各为80分计。中心推荐6个,进行投票,按票数量排序,第一名96分,依次减两分,第六名86分,其他学院各为80分计。基础分为85分,表扬一次加一分,最高96分,批评一次减一分,最低75分。BCDEFG学院评议(现场唱票)HI学校投票评议平时材料报送合计100(三)评比及表彰时间:201*年12月31日前评比工作结束,表彰时间另行安排。(四)学院需报送材料:于12月23日(周六)前将学院在201*年1月至201*年12月期间自行进行的有关工作材料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自行进行的社会资助(包括日期、捐助单位或个人、资助学生人数、金额等信息)。2、诚信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相片等资料)(如201*年6月学院上报总结所涉及部分)。3、各学院发放的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为‘第三联学生处留存’)七、有关教育报刊社发放仪式及座谈会工作

全省高校第九届“山东教育报刊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评选结果已公布,我校杨华(商学院)、范光福(文学院)获得二等奖(助学金1000元/人),李斌(教育传播技术)、吕银凤(化学化工)、林红梅(理工)获得三等奖(助学金600元/人)。为鼓励在校贫困学生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山东教育报刊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发放仪式暨贫困生座谈会,要求如下,望学院参会教师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

(一)时间、地点:12月18日(周一)下午四点,东校区18号学生宿舍楼二楼会议室。(二)参加人员:除以上六名获奖学生外,其他十六个学院的贫困学生代表各一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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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可从参加优秀贫困学生个人事迹中的学生进行推荐)。

八、有关开展201*年度“朝阳助学”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工作

为资助奖励高校优秀特困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省委高校工委、省慈善总会、山东银监局和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决定共同在全省普通高校、成人院校组织开展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年度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高校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年度朝阳助学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生均可参加。本次活动表彰共三十名,其中文学院、外语、艺术、计算机、理工、数学科学、化学化工、农学院等八个学院各两名;其它十四个学院各一名(含社会体育部、建工、后备学院)。每人奖励201*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201*-201*学年学习成绩名次占班级名次前15%以内(含15%)。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积极交纳学费。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在班内民意测验支持率超过50%以上。(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评选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评选,严格掌握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

2、要根据分配名额,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于12月19日(周二)上午11点前发送至电子信箱qiaobingwu@lcu.edu.cn.

(1)《201*年度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高校优秀特困生推荐表》(未发,由学院自行在学工在线中‘表格下载’栏中下载,统一用A4纸设置,上报文件名命名为××学院×××朝阳助学推荐表)。

(2)每人1000字典型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设置,须用第三人称,文首须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年级、专业、学历、籍贯及现(曾)任学生职务等)。

3、于201*年11月份已参加评选201*年度国家奖学金(年资助4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年资助3000元)的优秀贫困学生,原则上本次不得再进行评选推荐。

4、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子女、外省籍家庭贫困学生须优先评选推荐。

5、在推荐、公示过程中,对于有异议的评选学生,学院须进行深入复查,严禁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进行推荐评选。

(四)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慈善总会等单位将联合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进行表彰奖励(每人奖励201*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5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办公电话:0635-8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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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

(201*年第6期总第38期)

时间:201*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3点地点: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二楼206会议室

主持人:唐玉琴(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人员:杨庆实、安冰、郝凤、岳增刚、王立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

会议要点:

第一阶段

一、通报

(一)表彰通报:

201*年12月,由中国青年报主办,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新闻办公室支持的首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中,我校历史文化学院201*级本科班学生刘增来根据自身经历,撰写的题目为国家助学贷款永远不能忘记征文获得优秀奖(全国高校中共评出100名优秀征文奖,其中特别奖10名,优秀奖90名)。

(二)工作通报:

1、4月30日(总第37期)会议专职人员到会情况:

历史文化学院、汽车学院等两个学院的专职教师到会迟到;文学院专职教师未参加会议,而只派学生参加。

2、201*届贷款毕业生核对工作报送情况:

按要求于4月30日前报送贷款毕业生核对名单,截止5月5日(周一)下午5点前,有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等七个学院未报送。社会体育部、建工学院、后备军官学院无201*届贷款毕业生。

3、国家助学贷款四月份月报表报送情况:

截止5月6日(周二)下午6点,艺术学院、材料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等六个学院报送了助学贷款月报表(四月份),其他学院未报送。

二、关于对201*届贷款毕业生核对工作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1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一)核对对象:

1、在我校第一、二、三、四批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取得证明编号的学生,13位数);

2、从外校专升本升入我校且在原毕业学校办理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的201*届贷款毕业生;

3、从我校专升本、考入我校继续攻读学士学位的201*届贷款毕业生(在专科或本科期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4、在本科(或专科)期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申请办理展期,并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201*届硕士毕业生;

5、其他申请助学贷款的201*届贷款毕业生。(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201*届贷款毕业生核对名单书面材料于5月12日(周一)上午8点前经专职教师、学院分管书记签字后,送交大学生事务服务大厅资助服务窗口(王立,8239876),统一用A4纸,以便进行装订备查。表中信息含学院代码、姓名、学号、划款总金额、是否还清、备注等六列。

(三)特别说明:

1、离校前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的201*届贷款毕业生:

(1)对离校前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的201*届贷款毕业生,以学生在经办社偿还贷款本息的凭证为依据确定学生是否真的还清(核对凭证中的姓名、还款金额、经办社盖章等,并由学生将还款凭证原件交学院统一保存,自身留复印件)。

(2)请各学院注意保存离校前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的201*届贷款毕业生有关信息、材料。对于这部分学生,不再办理还款确认、展期等有关手续,但相关信息需进行统计,需输入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系统,并报教育部。

2、我校201*级专科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按计划应201*年毕业,但于201*年通过学分互认、继续攻读学士学位、应于201*年毕业,但201*年7月到还款时间的,由学生自行与经办社协商,需将毕业时间延长至201*年7月,待201*年7月毕业离校时,由学校统一办理相关还款确认等手续。如需在校就读证明,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或学工在线下载。

3、专科、本科期间都办理助学贷款、毕业后需办理展期的201*届毕业生: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2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1)省内其他高校专科期间申请助学贷款、毕业前办理展期手续,专升本考入我校、在本科期间又办理助学贷款、因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还需办理展期的201*届毕业生,无论录取学校在省内、省外,学校一律按本科期间办理贷款金额进行办理展期手续(考入省外高校的,由学校继续确认贴息;考入省内高校的,由录取学校确认贴息),专科期间办理的助学贷款,由学生自专科毕业离校前办理的展期手续约定,自觉履行合同,偿还有关贷款本息。

(2)我校学生在专科期间申请助学贷款、毕业前办理展期手续,专升本考入我校、在本科期间又办理助学贷款、因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还需办理展期的201*届毕业生,无论录取学校在省内、省外,学校一律按专、本科期间办理贷款总金额进行办理展期手续(考入省外高校的,由学校继续确认贴息;考入省内高校的,由录取学校确认贴息)。

4、我校国防生在校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毕业离校前有关还款确认、展期办理等手续,由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统一办理(理工、计算机、汽车、数学、材料等五个学院),后备军官学院不单独办理。

5、对本应201*年毕业离校,而在读期间由于休学、出国及其它原因,致使201*年或201*年毕业离校的贷款学生,统一按实际毕业离校年限办理相关手续。

6、对3+2专升本的201*届贷款毕业生要注明升至我校还是外校(学校名称)。7、各学院要特别核对贷款毕业生中贷款金额为‘0’的学生名单,确认贷款金额是否真正为零。

8、请各学院在核对201*届贷款毕业生时,注意统计需办理展期手续的学生名单(专升本、考研等),为下一步办理展期手续做好准备。

9、在核对201*级专科毕业生时,2+2专升本互认的学生要在毕业生毕业年限一栏注明:201*;3+2社会专升本的学生要在毕业生毕业年限一栏注明:201*,并在备注注明办理展期。

10、对所有201*届贷款毕业生,都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办理未成功或毕业离校前全部偿清贷款本息的除外);由于专升本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而不办理展期手续的,应以还款确认手续为准,毕业后按约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在毕业前应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而不办理的,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将一律不办理离校手续。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3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三、关于欠费学生催交工作

截至5月6日,有十个学院欠费学生人数比例在2%以上,见下表:

欠费学欠费学学院欠费比例学院欠费比例生人数生人数法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12386064312.593.093.363.443.53教育科学学院商学院思政学院社会体育部艺术学院32593531903.674.295.307.699.76四、关于组织学生收看首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颁奖晚会的安排

由中国青年报主办,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新闻办公室支持的首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已经圆满结束。活动组委会于201*年3月30日在教育部机关礼堂隆重举行了颁奖晚会。该晚会于4月5日、4月7日、4月14日分别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利用多媒体等认真组织本院学生收看首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颁奖晚会。届时,学生工作处将对部分学院组织学生收看晚会情况进行调研。

(一)收看时间:5月22日(周四)前。

(二)首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颁奖晚会视频:1、网络下载:2、到学生工作处进行拷贝(安冰,8239608)。

(三)晚会视频占用空间:视频大小为150MB,时间为70分钟。五、关于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安排

具体事宜见《关于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附件1)。六、关于开展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的安排

具体事宜见《关于开展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2)。七、劳动实践课调研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4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劳动实践课的考核、管理工作,现对劳动实践课进行座谈调研,请各学院专职人员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意见,及推进劳动实践课的建议、措施。调研内容如下:

(一)岗位数量分配;(二)上岗单位设;(三)岗位职责;(四)岗位考核、管理;(五)其它方面。

第二阶段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首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颁奖晚会》。

附件:

1、关于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2、关于开展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的通知(略)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5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附件1:

关于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201*年11月至201*年2月,教育部举办了首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旨在通过宣传表彰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的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进一步彰显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主导作用和影响力,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此活动由中国青年报主办,活动意义重大,参与媒体多,影响面广。

为宣传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学生的先进事迹,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主题宣传活动做出声势,落到实处,激发广大贫困学生立志成才的学习热情和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营造关心爱护贫困学生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实际,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

感恩自强责任二、征文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各方面表现优良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三、征文评奖要求

(一)体裁以写实的记叙文或议论文为主,以第一人称撰写,由学院统一选报。(二)文章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文风朴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特色,文字在1000~1500字左右。

(三)各学院负责进行初选,择优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2-4篇优秀文章,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四)本次活动重在参与、重在展示、重在推动。各学院要加大宣传,鼓励受助学生踊跃参加征文活动,将本此活动变成学院诚信、感恩、自立自强教育和学生自我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6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教育的过程。学校将把学院组织本次征文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贫困生资助工作考核体系中。

(五)征文格式要求:

1、用word编辑,统一用A4纸设,页面设:上下分别为3,2.5cm,左右各为2.5cm,装订线0.5cm。

2、征文须包括主标题、副标题,其中主标题,宋体三号,加粗居中;副标题含学生姓名、所在学院等信息,宋体小四号,加粗居中。主标题和副标题上下各空一行,行距23磅。

3、征文内容一律用宋体小四号,行距23磅。段首左缩进两汉字符。四、征文报送要求及评选

(一)请各学院于5月8日至6月10日认真宣传发动,做好初选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征文电子版发到信箱:qiaobingwu@lcu.edu.cn,并填写好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汇总表后(见附表),按要求送交大学生事务服务大厅资助服务窗口(王立,8239876)。

(二)学校于6月13至6月15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择时进行表彰。对特别优秀的文章,学校将利用校园网等进行宣传,并统一推荐到教育部参加第二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比赛。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年5月8日

--------------------------------------------------------------------------附:聊城大学“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汇总表学院代码征文学院征文题目作者姓名年级文章字数备注学院专职人员(签字):学院分管书记(签字):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7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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