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心得体会2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内容,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能力。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能力。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
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让自己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虽然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其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相通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适用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也可以适用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有义务去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下面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
象。
二、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必不可少的会用到法律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非常渺小、非常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二是坚持培训制度。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培训。也可以以谈话的形式,让广大职工与聘请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解除大家的迷惑之处。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己工作实际,确定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撰写一些自己在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
会。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本所、本处室的各项事务,努力提高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通过学法,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我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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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李勇先
201*年是“五五”普法关键的第四年,经过多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学习,我对教育、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思想认识有了提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公务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二、主动认真学法。作为一名新任职的教育行政干部,懂得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教育行政管理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来到新的岗位,我抓住各种法制培训、讲座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点,并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促进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深认识到如何依法办好教育事业。
三、依法行政,以用促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现在,随着法律宣传教育的深入,法律不断配,依法治国观念已深入人心。公务员作为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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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发表日期:201*年9月18日共浏览15835次【字体:大中小】
兴山县财政局万宏
随着我县普法教育活动的逐年深入,财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县乡两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财政工作的完成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作为一名在县财政机关工作的法规税政工作者,总结近年来我局开展的“五五”普法工作,联系自身学法用法实际和财政法规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法用法的原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从我局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现状来看,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自觉性不高,依法理财、依法监督、依法办事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要从提高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入手,解决思想上的内动力问题。财政工作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学法用法是落实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从本质上讲,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如何按照党的根本宗旨,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群众、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机制、行政公权与人民大众私权的关系问题。落实到财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依法理财,把法制的理念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保证预算程序的合法合规和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公平性。财政人员作为政府机关工作的一员,要真正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依法理财的具体工作中,首先就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强化为国执法、为民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日常财政工作中特别是财政监督工作中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引导财政工作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和谐社会和谐财政的应有之义。作为财政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履行好职责,干好工作。要引导财政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提升财政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财政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公众,服务对象是广大普通百姓,你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个人的综合素质,还反映了一个部门的整体形象。所以,一定要强化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防止和克服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带来的“越位、错位、缺位”等行政不作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机关的威信,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为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奠定牢固的法制基础。
二、建立学习制度,增强学法用法的约束力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强制性。近年来,经过财政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建立了一些制度,对推动县级财政法制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新录用财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县财政机关学法考试制度》、《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我们还将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起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学法档案,把学法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全程跟踪考核;每年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及时通报情况。对于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一以贯之地坚持抓下去。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学法用法落实。结合我局实际,还要进一步完善以下两项制度。
(一)严格考核制度。现在有的单位、部门虽说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但执行过程中不够认真严格。为此,一定要针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除上级或主管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以外,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考试,做到全员参加、全程监控、严肃认真,并建立好档案。
(二)要严格奖惩制度。实践证明,把奖惩机制贯穿学法用法全过程,做到学法用法的优劣与干部职工的奖惩结合起来,与年底考核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相结合。落实起来要“顶真”,不搞“下不为例”。如果坚持做到真奖真罚,就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否则,只能是当口号喊、当标签贴的形式主义东西。因此,奖惩严明是促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的有力措施之一。
三、领导狠抓学法,增强学法用法的带动力
通过这几年我局学法用法的实践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要领导重视、带头发挥模范作用,学法用法工作就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反之就流于形式走过场。所以,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自觉带头学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大家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要带头学。有的领导干部对学法不感兴趣,缺乏自觉性、积极性,往往以工作忙、事情多为借口,要么经常不参加法制教育,要么仅仅报个到、登个记,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被动应付;还有的喊起来响当当,做起来静悄悄,表里不一。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身体力行带好头、作好表率。二是要带头讲。建立落实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除上级安排法制讲座外,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至少要上三次课、讲三次法。这样做既能促使领导干部本身认真学习、专心备课,又能调动大家学法的热情。三是要带头考。领导干部不能只当考官不当学员,要放下架子、一视同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要克服让人替考、叫人代笔的弄虚作假行为,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做自觉学法用法的模范。只有这样,才会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检查监督,增强学法用法的推动力
再好的计划、再好的制度,如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发挥不出真正有效的作用。因此,必须形成上下合力、内外互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向高层次发展。首先应发挥好县财政法规机构的职能作用,年初制订好全年的全局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并纳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然后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布,结合各级法制机构队伍全年的工作要求,规定每年必学的内容,考试考核时间,严格按照制度考核,并对每个职工的学法笔记进行检查验收,对局机关所有的执法文书进行检查验收,强化检查监督,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学法用法执法方面的问题,并跟踪督促、限期改正。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促进县级财政机关的学法用法上一个新台阶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201*-06-1313:04:49)
转载标签:教育心得体会师德师风道德形象杂谈分类:教育教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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