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XXX管理局
201*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XXX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并通过认真学习(审函[201*]140号)《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201*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XXX局长为组长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对20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通过自查,我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2、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
虚报项目,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
3、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和其他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4、不存在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
非税收入等现象。
6、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不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
善,资产流失等问题。
7、在预算执行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总之,通过自查,有利于我们对上级文件的领会和贯通,及时掌握其精神实质,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自查,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把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XXX管理局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扩展阅读:市预算执行和资金安全情况专项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201*年预算执行和资金安全情况自查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预算执行和资金安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西政财库字[201*]182号),市财政局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预算执行和资金安全情况自查工作,现就我市2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管理和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审阅:
一、预算执行方面(一)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为87555万元,在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一般预算支出达到5465454万元(省州专项77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5万元,国防支出7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39万元,教育支出777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77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888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77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8888万元,交通运输事务支出7777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672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根据上级财政加大支
出进度和保持支出均衡性的要求,加快资金下达与拨付力度,通过预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等方式,减少财政资金的滞留情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规范程序,从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我局采用预算岗位负责预算指标,预算单位提出用款额度计划,业务岗位负责计划初审,国库岗位负责计划资金安排,国库支付中心负责支付、清算的流程,规范拨款程序,保证预算执行资金的安全;二是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度,201*年将全市预算执行单位部门预算经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核拨;1-9月份人员工资仍通过工资统发户进行发放,10月份开始将选取部分单位的人员工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到年底实现了工资全部由国库集中支付拨付;201*年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三是实行分类拨款。201*年1-5月,市级专项直拨预算执行单位,省、州专项中有明确用途的资金直拨预算单位;中小企业类资金通过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专户核拨。201*年5月,为加强资金管理,按省州文件要求,撤并不符合规定财政专户,根据市政府各类项目实行统建的工作需要,我市在市经发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和市教育局分别设立了四个统建专户,分别核算各系统项目建设资金,其中农林水项目实行报账制的资金通过农牧统建户核拨;教育资金通过教育统建户核拨,建设类资金通过建设统建户和发改委统建户核拨。
经自查,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相
关单位,无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出和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转入财政专户的情况发生。
(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收支情况201*年度,我市教育费附加收入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万元,全年教育费附加支出万元(含专项17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元(含专项万元),全额用于教育支出。
(三)土地出让收益情况
201*年度,由于我市土地出让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业项目由于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土地出让收入基本与成本持平,保障性住房用地由政府征收,交纳土地新增费及土地上附着物拆迁后以划拨形式供地,属于纯支出项目。当年我市土地出让金收入万元,当年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土地出让业务等支出合计万元(含上级补助专项万元),土地出让金中扣除相关项目后无净收益。
(四)预算调整情况
201*年我市财力较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新增69917万元,其中省、州财政下拨各类专项补助万元,超收财力万元,州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万元,结合实际情况,将专项补助增列专项支出、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用途增列各类支出,超收财力分别列支民生、教育、支农及保运转等各项支出,及时向市政府上报了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市政府上
报通过市人大决议,杜绝了超预算拨款和无预算拨款情况发生。
(五)村干部报酬落实情况
201*年,我市村干部报酬继续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全年支出村干部报酬1224680元,并全额拨付国库支付中心乡镇1298账户,通过“一折通”方式发放到个人账户。
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一)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
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市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为主体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实行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每年对各岗位进行考评、奖惩和轮岗制度,并要求从事资金收付管理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市财政局按资金不同设置岗位,严格规范资金拨付业务流程,财政资金拨付时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岗位负责人、单位主管领导把关的分工责任制,按照不同的工作岗位明确不同的职责权限,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市财政局对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经过综合考评才能上岗,所有财政资金管理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资金收付管理
资金划拨流程严格实行了审核、审批、监督、拨付相分离的原则,资金完成审批后,需经财政分管领导签字才可拨付。建立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先报各科室,各科室拨款人员按预算和项目进度进行审核,科室负责人复核后,通知拨款人员开拨款通知单,资金管理人员进行稽核,再通知出纳拨款;财政直接支付拨付到预算单位的和财政专户的均要求按规定提供票据,财政授权支付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国库岗位进行监督管理,对预算单位授权额度进行控制和拨付;201*年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撤并成立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财政部下发文件规定地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撤销了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收入退付时严格规范流程,根据申请单位退付申请,税务部门已审核盖章后所提供的申请退付文件、资料等,再进行复审后,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盖章,由人行国库退付。
201*年2月份我市已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正在逐步建设。
我市因取消了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还实行手工填制缴入国库,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利息收入等。
加强了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减少财政结转和结余资
金规模。属于已经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一年以上尚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原则上收回总预算。对跨预算年度的延续项目,要根据项目结转资金情况和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年度预算;非延续项目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一年以上尚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项目结束、终止形成的结余资金,协商有关部门收回总预算或调整安排用于其他亟需安排的项目。
(四)账务处理
资金支付的原始凭单及报表由记账人员整理保管,按时登记账务;并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填写移交清册,双方签字和监交人员的签字;年终时,对当期账务核对无误后,进行年终结账。
(五)对账管理
不断完善资金核对制度,资金的核对由科室对资金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逐笔核对,全面实行资金运转监控,确保资金稳健、有序运转。
财政内部各岗位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对账,对当日或当月的资金进行核对,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与预算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与人行国库是每日核对,与代理银行每月对账,银行存款余额和资金明细账核对相符。
(六)印鉴和票据管理
建立了印鉴管理制度,留存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三枚
印鉴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管理,经办人印鉴由本人管理,其余印鉴由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管理,对印鉴保管提出了具体规定,旨在加强安全措施,负责管理印鉴人开会或出差,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了票据管理制度,加强了财政票据的分类管理,尤其是对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票据的领购、审核、保管和核销,做到分类存放,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确保财政票据安全,做到手工记录和系统录入相一致,着力健全以票控收机制。负责保管印章、票据的人员做到人走柜锁。
三、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整改落实方面(一)财政专户清理
市财政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号)和省州要求,切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四类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对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予以撤并。进行了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风险排查,制定了《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规定财政资金专户应当经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省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批准后开设,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的开立、变更,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内部审核程序,经市财政局预算和国库岗核准后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制定了《市财政专户档案管理制度》、《市财
政专户定期报告制度》等,清理整顿后保留财政专户13个。
为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提高财政资金的监管水平,从今年起积极采取措施,多管齐下,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大对银行账户的清理力度。针对部分单位银行账户较多、资金分散、管理成本相应较重的情况,按照“清查、分类、合并、统一”的原则对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对额度小、业务小、同类别的账户实行合并处理,对历史遗留的旧账户、不再发生业务往来的账户、可归并使用的账户全部实行销户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资金账户开设制度,规范资金划拨流程。开设账户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备案管理制度,开户单位需向财政局提出开户申请,经调查、分析、论证和审批同意后,将开户资料交财政局备案;
(二)财政专户归口管理
财政内部科室管理的财政专户由各科室管理,统建专户由原预算和国库岗位专人负责管理。201*年2月将原预算和国库科分离,制定了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开展专户归口管理工作。
(三)代理银行管理
选择代理银行按照“集体决策、公平公开、确保安全、廉政高效”的原则,以议标方式择优选择代理银行。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和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的选择,综合考虑银行资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水平、信
息化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严格规范选择代理银行的审批程序,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确定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权、责、利及服务协议事项,严格执行专人送取、交接签字制度,建立了相互制约和相互纠错机制,完成了代理银行经办国库业务有关人员的培训。
(四)信息系统管理
为适应财政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我局依托“金财”工程,不断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明确规定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按岗位分工不同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并在每台电脑上加装了内外网,每个岗位有着不同的安全密码,采取不定期更换,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以总账为核心,包含指标、计划、资金支付、账务等的全流程控制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五)财政专户基础管理
我局对资金管理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要求。配备了专职会计人员,拨款、拨款复核、会计核算、会计复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按照有关制度规定配备相关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因故离岗时不得违规替岗。财政专户每季形成的利息,除年末形成的利息外,其余利息全部缴入国库;制定了《市财政专户档案管理制度》和《市财政专户定期报告制度》;财政内部各科室管理的财政专户
由各科室管理,统建专户由原预算和国库岗位专人负责管理;各科室管理的财政专户岗位设置,由业务岗位一名或多名人员负责专户的记账和拨付资金的初审及资料整理装订,岗位负责人对资金拨付再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签字拨付。统建专户虽然由预算和国库岗位专人负责管理,但资金拨付由各科室按流程拨付;对印鉴管理和使用我局有着严格规定,即由不同的人员负责保管,在经办人未盖印鉴时,管理其它印鉴的负责人不予盖章,盖章后进行使用登记制度;每月末,出纳将代理银行打印的对账单及自制的对账表与各科室进行核对,谁管专户,谁对账,核对后并签字,再报科室负责人认可签字;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回头看”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及整改;建立了财政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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