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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汇报(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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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汇报(09.11.26)

港北区人民法院

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立足原有基础,坚持改革创新,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和发挥法院现有资源和社会各种力量,扎扎实实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竭力从源头上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增长势头。我院始终认真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提前预防、审中教育和判后帮教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预防、挽救、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先后荣获“201*201*年度贵港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贵港市201*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集体”、“贵港市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

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与审理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同,为了更好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特点,我院大胆实践,充分利用审判岗位优势,加强庭前、庭审、庭后工作延伸。把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

当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办案人员主动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和学校,通过走访,办案人员逐步了解到未成年被告

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每一个被告人特点,深挖其犯罪的思想根源。利用提审、传唤被告人及送达起诉书等机会,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宽严相济的教育,鼓励他们争取自首或立功。

开庭时,针对性地邀请有教育经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并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护其辩护权利的实现。在庭审用语上,避免态度生硬刻板和讽刺挖苦训斥,创造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扭转,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作用,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深挖犯罪根源,在量刑时依法充分考虑从轻或减轻原则,准确地适用缓刑。

在庭审结束后宣告判决前,法官及时走访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或所在学校、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家属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唤起他们用亲情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的热情,避免因憎恶未成年人的罪行而抛弃他们,使未成年罪犯因失去社会及亲情的关怀而自暴自弃放弃改造。案件宣判后,法官到未成年罪犯服刑的场所或者接受考验的学校及单位进行走访,根据他们的改造情况进行鼓励或者说服教育,促使他们告别过去、重新做人。在他们的刑罚执行完毕后,法官还要跟踪回访。

二、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更好地贯

彻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我院有针对性地从工、青、妇组织和学校聘请了16名有教育经验、

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邀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弥补审判力量的不足,以及在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学科方面的欠缺。特邀人民陪审员工作由我院政工科负责管理,人员资料汇编成册,每年定期召开座谈会,互相交流经验,听取意见。特邀陪审员自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平时不参加一般案件的审理,只有在法院遇到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需要专业人士参加审理时,由案件主办法官报法院邀请其参与审理。在审理前认真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家庭、教育状况、社会环境和案情,在庭审中根据其掌握的实际情况,把庭审和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案施教,治病救人,消除抵触情绪,使其主动认罪服法。通过特邀人民陪审员帮助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深挖犯罪根源,开展情、理、法教育,有助于法庭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让更多的失足青少年重归人生正途。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为防止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的发生,我院刑事审判庭、立案庭的法官们走出法院,走向社会,走进校园,利用审理案件积累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资料,到辖区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先后与县西小学、西江小学、新世纪学校、中里乡陈轩小学等10余所学校建立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刑庭、审监庭、立案庭等庭室先后组织多名资深法官到各所学校,通过张挂普法板报、分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现场答疑与授课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受教育师

生201*余人次。

针对部分乡镇、社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滞后以及固定人口和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较多的实际,我院重点选派一批法官不定期到乡镇、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以生动的案例、基本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讲法送法。还特地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成宣传资料,在村屯、街道向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分发,帮助其了解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积极与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联系,就未成年人为什么迷恋网吧、与父母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进行普法及警示教育。及时向中国法院网、法治快报、广西法院网、贵港日报等媒介报送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相关的宣传稿件,及时反馈少年审判工作动态信息,通过对典型案例重点剖析,帮助广大青少年及青少年工作者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辐射面。

四、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我院积极配合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院内设立贵港市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基地内设咨询室、圆桌法庭、模拟法庭、教育展示区,配套设施齐全,内容丰富,向全市青少年免费开放并提供优质的法制教育服务。基地秉承以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兴趣爱好,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宗旨,采取参观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少年学生接受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有效提高他们学法、守

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遵纪守法氛围。

在我院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圆桌审判”。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港北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从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体会到,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还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还未形成,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区分良莠的能力较差。由于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影响,许多未成年人往往一时冲动,涉足了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切忌简单、粗糙的方式。于是,决定从感化入手。法官一改过去在庄严的审判庭开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做法,采用了“圆桌审判”方式。即审理法官、公诉人、律师、未成年被告人均围坐于一个圆桌周围,面前不设被告人的牌子,去掉那种紧张、威严、肃穆的法庭气氛。把庭审过程放在严肃、温和的气氛中进行。在审理未成犯罪案件中,以慈母般的姿态,严父般的心肠,创造一种和谐的审理气氛,让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庄严的法官并没有歧视他们,也没有排斥他们,而是给予他们一种强烈且真实的爱心和热情,一股燃烧、唤醒他们心灵的强烈力量,而不是冰冷的面孔,强硬的姿态。

“圆桌审判”使许多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他们在法庭上往往泪流满面,有的失声痛哭,灵魂受到极大的触动。

我院还通过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向前、向后、向外延伸,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同时,为了防止

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该院向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出监管令,促使法定代理人更好地履行监护、监督、管护、管教职责,帮助未成年人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间或管制执行期间认真接受考察,督促他们改掉恶习。

扩展阅读:201*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平坝县教育和科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一、全县学校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小学160所(其中教学点12个),小学教学班1058个,在校生35564人,专任教师1632人;初级中学17所(其中九年制3所),初中教学班307个,在校生16403人,专任教师936人;高级中学7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高中在校生4613人,专任教师296人;职业学校3所,在校生1292人,教师80人;幼儿园36所,幼儿教师422人,在园幼儿8695人。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学校法制教育

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法制教育教学计划,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晨会、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在《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思想政治》等课程中渗透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还利用“3.15”、“6.26”、“12.4”等法制宣传日进行签名活动,共70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聘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县综治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几家就联合下文,在全县187所中小学聘请了47名法制副校长和147名法制辅导员,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包干到校,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情况作为考核、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依据之一。

五、加强法制教育“四落实”,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目标和任务

1、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是预防青少年学生误入歧途、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方式。为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目前,全县187所学校均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各中小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把法制教育课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并切实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使法制教育转入规范化、经常化和正规化轨道。各学校做到学生及任课教师人手有法制教育课本,把《法制教育读本》列为学生的必学内容,抓好课内外教育,精心安排好《法制教育》课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制教育》内容纳入课堂教学,保证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各中小学在教学中结合各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法制教育内容,通过班团队活动、广播专刊、社会实践、专题讲座、上优质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把课堂教学与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观念。

2、各学校加强与家庭、社区之间的联系,配合协调,齐抓共管,保证学校法制教育效果。学校采取“小手牵大手”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家长的普法意识,配合学校搞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3、各中小学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通信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中小学法制教育责任制和督导检查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精神,将中小学法制教育、净化中小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的工作列为重要的监督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努力净化青少年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社会环境,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使中小学生有一个健康、文明的成长环境。

4、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各学校按照县普法办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1*年共举行大型宣传3次,受教育师生45300人次,悬挂标语200余条,出黑板报201*余期,全县各学校师生的法制水平不断提高。

五、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五五”普法以来,以县教师进修学校为依托开展培训工作,共培训全县教师10800多人次,培训课时120学时以上,投入经费36万多元,按要求完成“五五”普法的培训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201*年七月,我县开展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共培训200余人次,各学校开展了校级培训,培训1000余人次,有力的推动了我县法制教育工作,提高了教师的法制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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