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社章程
中学健美操社章程
(201*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健美操社。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中学团委指导和组织下,在校同学自愿参加组织的非营利性公益社团组织。旨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公民健身意识,促进社会文明。本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有关规定,接受校团委的管理和指导。第三条:社团宗旨: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广开成才渠道。2、活跃学习气氛,丰富可与文体生活。
第四条:社团成员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内部的一切规章制度、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五条:本社团接受中学团委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健美操社全体会员大会,代行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主要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干事组成。主要职责是:(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成员或策划部成员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6)决定副社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7)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8)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七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
(2)思想道德高尚,品质优良,乐于助人,有很强的奉献精神,有较强的节约意识;(3)学习上勤奋刻苦;
(4)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5)思想积极向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受到过学校处分;第八条: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式产生,中学团委有权对个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并由社团重新选举。第九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1)服从校团委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指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社团内外之间的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第十条: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退出本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社团制度或违法乱纪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社团管理机构每学期召开二次工作例会,会议由社团会员代表参加,以研讨会形式召开,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第十二条:社团社长职责:
(1)负责指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领导各部门和下属组织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4)负责社团重大工作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团结,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6)代表社团签署重要文件。第十三条:副社长职责: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协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本舞蹈社下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劳动委员共七个委员。各委员职能具体为:(一)组织委员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健美操社工作中档案的管理。2、负责本社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更多同学的兴趣爱好,陶冶学生的情操。(二)宣传委员
1、负责本社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本社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本健美操社,进一步扩大在校内外的影响,为本社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与组织委员共同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事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三)劳动委员
1、负责训练场地的清洁卫生安排,为各社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学习和排练环境。2、协助社长一起采购本社必备的学习用品。第十五条:申请会员的条件:(1)愿意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2)拥护本社团的章程(3)有自愿本社团的志愿第十六条:会员加入的程序:
(1)社团招新时提出申请,非招新时期与社团联系(2)工作人员登记档案(3)面试
(4)由社团管理机构下发会员证第十七条:会员基本权利(1)对社团活动的参与权(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4)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面向社员的活动的权利(5)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并享受各种优惠的权利(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7)其他应享受的权利第十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各项决议(2)服从社团组织的领导,维护社团的权益和荣誉(3)积极参加社团的各种活动(4)自觉缴纳会费(5)其它相关义务第十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加入社团一周内退会则退还全额会费,一周后退会不予退费。
第三章活动内容
第二十条:会员每周活动一次(日后可依据日后的课业轻重情况酌情增减),由专业老师负责指导教授。
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定期举行活动,社团会应活动需要而对会员进行特训,以使其具有表演成套表演操能力。指导老师会定期与会员见面,届时会举行相应活动或训练。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社长负责健美操社各项事务按职能向各委员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组织委员负责活动考勤、活动纪律及协调各项工作并解决突发事务。
第二十三条:宣传委员同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和考核记载。
第二十四条:学习委员负责帮助各社员解决学习和排练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定期对社员的业务素质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财务制度:健美操社通过缴纳会费,接受奖励或赠与等方式获得经费,健美操社经费则由本社团长统一管理,由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专款专用,履行经费审批与报销手续,形成有效记载并于本学期最后两周交由校团委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健美操社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五章变更终止
第二十七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十名以上本社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第二十九条:本社团完成宗旨后自行解散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案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条:本社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知道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八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一切其它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进校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中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四条:附则
第三十五条:相应细则应根据本条例制,本条例与相应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社团成立起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扩展阅读:舞蹈健美操社团章程
舞蹈健美操社团章程
[日期:20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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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站上我们的舞台,舞出我们的骄傲
宗旨:让热爱舞蹈的同学们体会其真、感受其美。提高艺术修养及水平,提高审美观,培养自信心,健身娱乐。第一章总则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舞蹈健美操社团活动第二章任务第二条:主要任务
1.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培养和提高其综合素质。
2.定时定点进行排练,加强对学生的乐感培养及体质的锻炼。
3.代表学校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和舞蹈赛事。使舞蹈社成为校园内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第三章社团管理
第三条:舞蹈社是航空服务学校舞蹈社团自主组织管理的,以学生参与为主的社团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章程、热爱舞蹈、自愿参加社团活动的本校在籍学生即可。第五条:社员的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认真学习,刻苦排练。
2.与广大文艺爱好者多多进行交流,勤奋好学,为全面提高我校舞蹈水平作出不懈努力。
3.社团每次排练或召开成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影响社团工作的开展。第六条:社员的权利
1.对本社的工作有批评权和建议权。2.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获得专业舞蹈老师指导和训练的良机。4.有权了解社团的最新动态及各种赛况。第七条:团员管理规定:
为使我校学生舞蹈团这个组织更加健全、规范、故对全体舞蹈团成员作以下几点规定:
1)上课、训练实行点名制度,凡迟到5次以上者,均作自动退团处理。2)不得随意请假,有事向社长说明,经批准后方可请假。3)上课,训练时,不准穿皮鞋及高跟鞋上课或参加训练。4)爱护公共财产,凡遗失服装或其它道具均按价赔偿。
5)齐心协力,互相关心,帮助,热爱集体,力所能及地为集体服务,认真对待每次演出,为本团争取荣誉。
6)遵守学校规范制度,如有违纪行为,作自动退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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