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半年总结
湖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半年工作总结湖州市林业局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1*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1*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01*年7月8日
扩展阅读:保护处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保护处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广泛宣传工作,宣传形式多种多样。
围绕“科学爱鸟护鸟观鸟、共享自然之美”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工作深入、扎实,除在街道、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外,还深入边远的乡村、学校,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学习和宣传。保护处工作人员在松城片区、川主寺片区、镇江片区等重要旅游地区拉起“科学爱鸟护鸟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等横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提倡不捕、不买、不送、不要、不吃野生动物的新风尚。
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1*余份,展示各类野生动物保护和爱鸟护鸟宣传图板4块,横幅6幅,共出动人员30余人次。同时出动宣传车13余次,受教育群众多达1201*余人,在全县各乡镇巡回播放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
二、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提高保护宣传意识。
加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力度,松潘县林业局联合森林公安局、旅游局、工商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小组对全县各餐馆进行了突击检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做好对违法猎捕、运输、销售三个环节的监控,尤其做好对饭店、宾馆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切断不法分子的销售渠道。联合执法检查二次,共出动人员30余人次,检查餐饮(宾馆饭店)100家。严厉打击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争取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得到了州政府州人大的高度重视。州人大副主任郝士昌、州林业局副局长铁俊霞等一行9人亲临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工作。州人大副主任郝士昌指出:一是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到与天保工程一样重要地位,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职工吃野生保护动物;三是管好、管细。坚决打击猎杀、贩卖、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等各种违法行为,禁止乱捕滥猎野生保护动物。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队伍和体系的建设。
四、把野生动物宣传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防治禽流感工作相合,及时对野生动物训养繁殖基地进行清查工作
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将宣传工作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防治禽流感相结合。加强了栖息地的监测,并深入药泉山庄养殖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落实预防措施,抓好卫生、消毒工作。包括训养许可证、主要养殖种类及规模、人员情况、常发疫病及易感物种等。
五、救护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上半年共救护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三起,斑羚、高山秃鹫、苏门羚。
六、白羊保护区监测巡护工作
完成201*年上半年白羊自然保护区大熊猫监测日常巡护工作。七、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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