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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7:40:15 | 移动端: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重庆市合川镇古楼镇畜牧兽医站

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重庆市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动监卫士〃蓝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动卫监发201*7号)和重庆市合川镇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年合川镇兽医工作要点》(合川牧医发201*10号)、《重庆市合川区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合动卫监发[201*]4号)精神,我站决定于201*年2-6月在全镇开展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行动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规章和市政府、市农委关于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对严重影响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着力解决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动物饲养、调运与屠宰加工和动物产品经营与储藏运输等环节的良好防疫秩序,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能力。

二、工作行动目标(一)总体目标

显著提升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有效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具体工作目标

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动物调运备案率100%,市外调入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率100%,市外和跨镇县调入饲养

动物隔离观察率100%。生猪、牛、羊的耳标佩戴率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三、工作行动内容

(一)严厉打击动物检疫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1.逃避检疫的违法行为。对不申报检疫出售、收购、运输动物的行为,先行处罚再实施补检。

2.不按规定收购、贩运和屠宰动物的违法行为。对证物不符、擅自分销转运到达的动物、不严格处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车辆装前卸后、待宰生猪圈舍和屠宰加工车间及设施设备不进行冲洗消毒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

3.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违法行为。对养殖、屠宰、流通监管中发现的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牲畜耳标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动物防疫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领发、使用、回收和销毁的记录记载。

监管重点:贩运户、屠宰场(厂、点)。

(二)严厉打击动物调运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备案或审批同意调入动物的违法行为。对未经备案或审批未通过私自调入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辖镇内的养殖场自去年以来调入动物情况进行逐一调查核实,重点清查是否存在私自调入的种用动物、奶牛的违法行为,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调入动物不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违法行为。对养殖场调入动物不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强化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堵疫”责任。钱塘公路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调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查验备案、检疫手续,手续齐全且检查合格的方可签章过站,严防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我镇。

监管重点:养殖场、屠宰场。

(三)严厉打击养殖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不履行强制免疫的违法行为。对不主动申报强制免疫导致存栏动物未进行强制免疫和不接受强制免疫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2.养殖环节出售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对养殖户不按规定处病死动物甚至出售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监管重点:规模养殖场。

(四)严厉打击屠宰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1.未附检疫证明、无检疫标志经营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经营、贮藏、屠宰、加工未附检疫证明、无检疫标志经营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收购、屠宰加工和经营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屠宰加工和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严格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配合商业部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严禁向场所派驻检疫员和实施检疫。

监管重点:农贸市场。四、工作行动安排(一)全面检查阶段(201*年2月)。对辖镇内的所有养殖场、屠宰场、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与经营储藏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的存在问题的场所要重点排查。对养殖、屠宰和流通等环节的检查,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年3-5月)。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养殖场、屠宰场、储藏和经营等单位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年6月)。要对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于6月15日前将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此项的工作汇总如下表:

附件:

合川去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古楼镇畜牧兽医站(签章)201*年6月14日养殖场数(个)动物产品屠宰场交易市场数(个)数(个)经营性动物产品储藏场所数(个)查处病害监督检查动物及其人次数产品数(公(人次)斤)360立案查处取缔“四违法案件黑”场所数(个)数(个)取缔私屠滥宰场所数(个)0处理违纪检疫监督人员数(人)33111000注:表中养殖场、屠宰场均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屠宰场数量。

填表人:吴思贤站长签字:杨荣

扩展阅读:文档动物及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双节’期间无重大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准备工作。要把“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层层传达贯彻到基层,形成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的良好氛围,推动“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年1月1日-201*年2月2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养殖、屠宰、经营、加工、运输、贮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等单位进行拉网检查,不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形成监督管理高压态势。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和提供线索。对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依法查处,对查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及时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各类监管对象检查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全市6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查证验物,依法打击逃避检疫、持假检疫证明和经营、运输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年2月21日-201*年3月1日)。各县市区要对“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于201*年3月1日前将“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及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表1)报送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科,邮箱:nydjvip@126.com。

三、组织保障措施动物及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检疫监管工作,保障肉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把“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保证领导到位。

(二)备案管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风险分级、监督量化、档案管理”的监管模式,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监管对象登记备案工作,对辖区内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产品超市专卖店、经营性冷库、动物诊疗机构进行100%登记备案。认真做好量化监督频次、明确监督内容、遵守监督程序、做好监督记录、落实监督意见等工作,各项监督记录整理归档,无监督记录和档案资料视为没有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要实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分区包干、定点联系制度,对登记备案的监管对象全部落实监管责任人,切实做到监管措施到位,目标明确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相关动物卫生安全知识。在市民相对集中区域,加强现场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增强市民的动物卫生安全意识和鉴别病害动物产品能力;在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冻库等场所,散发针对性的宣传资料,让管理相对人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营造人人重视畜产品卫生安全的氛围,创造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环境。(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质检、商务、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协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全程、全方位监管,清除检疫监管的盲区和死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动物产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值班,强化应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检疫监管工作,要严格执行元旦、春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带班,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建立健全各种应急处置机制。对在双节期间发生的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到现场处置,控制事态扩散,减少危害。事发当天将事故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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