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两丫坪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尤其在通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后,到目前为止,实现了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期间主要工作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5号和怀安办201*24号)及溆安办201*16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及时签发了《两丫坪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两政发201*33号,)同时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并于今年8月2日至9月10日对全镇8家烟花爆竹经营店(铺)、1家加油站、1家非煤矿山、2家尾矿库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普查清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清理排查期间职能部门严格遵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2条,当场指导整改到位16条,限期整改46条,下达执法文书10份,累计查出非法烟花爆竹126.3万响,(该批物资已于8月28日会同两丫坪中心派出所在凉水井河滩销毁)。
(二)、认真开展尾矿库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尾矿库治理工作要求,对目前我镇现有2座尾矿库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对溆浦县废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尾矿库采取断电、停产、闭库的强制措施。另外,对泰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的尾矿库大坝需加固、维修排水系统的工程实行跟踪管理和采取有效措施,使该工程在施工期间经市安监局专家组到现场检查验收,并评定为达到设计要求。
为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非煤矿山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到目前为止,我们对泰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溪垅锑矿已累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6条,已整改42条,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60多万元,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使一大批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和加油站监管工作。为落实县委、县政府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疏堵结合,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今年我们把烟花爆竹规范经营工作作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在充分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后,采取重拳出击,今年8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的可靠信息,我们组织警务室、水东工商所等相关职能门对一家经营烟花爆竹非法产品店铺查出快引大炮3.6万响,鞭炮13.4万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责任还不能做到完全落实。一是部分村(居)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二是部分职能部门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存在有疏漏;三是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的安全投入不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能力较弱。
三、下阶段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道路交通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努力做好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把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打牢安全基础做为示范创建的重点来抓,力争在年内跃上示范乡镇新台阶。
溆浦县两丫坪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从江县建设局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
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从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江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府办发201*135号)和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州建通201*163号)精神,为着力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建设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部门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结合实际,从9月1日起对全县建筑施工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吴文胜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招投标办、建筑设计室、施工站、质监站、监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这次专项行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非”工作宣传氛围,确保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广泛开展宣传,使“打非”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迅速予以核
实查处。
三、职责明确,严格落实责任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行业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局质监站负责组织、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同时,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措施具体,工作成效明显
为确保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从江县建设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措施,明确了七个方面打击重点: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二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从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拆卸的行为;三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考核证过期,或与施工单位名称不一致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人员无相应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而从事建筑施工特种活动的行为;四是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行为;五是不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工程建设项目务责任主体对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被停工整改项目未经验收擅自复工或强行施工的行为;六
是瞒报事故以及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行为;七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我县存在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工程有35个,其中有:由县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从江县南下大道拆迁安置楼”、“从江县鸿鑫逸园2#楼”工程;由县荣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从江县江东民族风情商住街7#楼”、“从江县江东民族风情江滨路1#、2#、3#、4#、5#楼”工程;由从江县信用联社建设的“停洞信用社综合楼”工程;由从江县教育局建设的“从江县高增乡美德小学教学楼”、“从江县停洞镇归奶小学教学楼”工程;由从江县刚边乡人民政府建设的“从江县刚边乡人民政府服务培训中心”工程;由从江县往洞乡人民政府建设的“往洞乡行政办公大楼”工程;由从江县高增乡人民政府建设的“高增乡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由从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建设的全县21个“文化站办公楼”等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相关意外伤害保险、未进行有效围护的情况下已擅自开工建设。现已对非法违法工程下达了停工通知书8份,对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对部分安全隐患较低能及时整改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打非”专项行动,我县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的好转,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施工中部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没有得到施工单位的重视,违反建设项目安全施工“三同时”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联合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
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大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不断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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