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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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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东卫〔201*〕35号

关于印发《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卫生所:

现将《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五日

抄送:南通市卫生局

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和南通市卫生局对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县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依据和对象

考核依据为国家颁发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及《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如东县范围内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的乡村医生。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未纳入医院编制管理的执业(助理)医师列入本次考核对象。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根据《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三)业务水平测试;(四)职业道德评议。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我县乡村医生考核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在乡村医生个人述职(要进行自我定格)、站内评议、村干部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考核小组进行定格,并汇总登记上报考核委员会。

考核要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乡村医生个人小结和自定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并进行业务考评。考核定格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经过四个层面的评议和考核,考核小组进行综合定格,定格为优秀的名额控制在5%以内。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考核两年度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乡村医生各自的职责分工,由各镇卫生所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业务水平考核。考核内容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三)学习培训情况。乡村医生参加各镇例会情况和参加县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考核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同站乡村医生、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四、考核时间安排: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本次考核年度为201*~201*年度,以后的考核依次类推。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底前各镇考核小组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5月15日前乡村医生对自己两年来的执业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小结交镇考核小组。未参加考核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将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5月底前完成业务水平的测试。测试内容以实践技能为主,考核委员会为各镇提供不同的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为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质量管理,本次测试的重点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感染控制管理方面的内容,请各镇在测试前做好这方面的业务培训。

6月10日前完成站内乡村医生互相评议结束。6月20日前完成村干、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测评工作(至少10人以上)。

6月底前请各镇考核小组将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考核定格

情况报卫生局社会卫生科。

7月上旬公布考核结果。五、组织领导

县成立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由27人组成,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主任:张泽宾,副主任:缪彬,成员:邱瑞满、王跃成、朱建华、刘建华、沈燕、陈淑林、缪卫宏、吴春玫、杨连、唐智胜、吴云山、陈锦明、虞海琴、严宏俊、郑骏、袁其峰、李爱军、徐丽、李海兵、吴彪、朱庆生、成卫民、吕斌、王雨卉、孙艳丽。

各镇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镇范围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组长为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为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成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管理部、预防保健部、医疗康复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考核要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1、考核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2、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

4、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5、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不服从管理、变相个体行医的;

(4)有2年以上不在站执业的(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借用者除外);

(5)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6)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二)考核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注意实效。各镇要在保证中心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安排,提高效率,特别是要听取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医德医风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评议,切实提高考核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教育、导向和激励作用。2、遵循程序,严肃纪律。考核等次的评定决定着乡村医生能否再注册执业,要严格按照考核方式和程序进行,考核过程要严肃纪律,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3、认真总结,理清思路。各镇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紧密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各项工作开展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特别是对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经验,研究确定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努力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附件:1、乡村医生考核表,2、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3、乡村医生站内评议表,4、村干部群众对乡村医生测评表,5、乡村医生业务考评表,6、乡村医生考核结果汇总登记表,

扩展阅读:201*増盛镇村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新站乡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考核的通知》精神,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乡村医生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执业管理,着力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正常展开,使乡村医生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服务,促进全乡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有序进行,新站乡决定成立村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王永华(乡长)

副组长:纪明哲(院长站长)于德友(卫生监督)成员:防保站职工、各村支部委员和村民代表

1

乡政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保站办公室主任:纪明哲(兼)

三、工作职责

全镇的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在我乡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乡政府、新站卫生院、防保站具体组织实施。(一)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委员

会会议;

2、负责确认上报的村医医生名单;3、负责对村医生的考核情况进行公示;4、负责指导全乡村医生考核工作(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各村委员会要协调当地政府、卫生院、防保站,

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配合政府、卫生院、防

保站实施考核。

四、考核对象

1、已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现受聘注册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从业人员。

2、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由本人向村委会考核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报送考核委员会批

2

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3、有下列情形的不参加考核:

(1)因各种原因终止执业两年或已被除名的;(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3)拒绝参加乡村医生技能培训的;(4)正在立案审查或被劳教、判刑的五、考核内容

(一)业务考评包括

1、业务水平考核:主要考核实践技能和理论水平。2、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由乡考核小组检查乡村医生平时从事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指定的特殊任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处理情况及依法执业等工作。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例会、继续教育、上级单位学习培训等情况。(二)职业道德评定包括

1、思想品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不参与邪教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自私行医、超范围执业现象。

3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4、遵守职业道德,服务区域内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坚持医疗原则,不乱收费,不损害群众利益。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准备:201*年3月15日至3月30日1、在实施考核前,各乡考核小组应认真收集、汇总村医违规违纪记录,历次培训考试、各项工作考核记录,考勤、会议及业务培训出席记录等资料,以确保考核的真实性。考核小组应深入各村听取村干部和村民对村医的评议意见,搞好满意度调查,为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2、各乡考核小组组织召开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培训会议,及时书面通知应考核的乡村医生按规定接受考核。

3、由乡村医生本人评定,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以来所做的工作。

4、由各乡考核小组充分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乡村医生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评定记录。

5、各乡考核小组根据村医个人评定、民主测评结果、业务考核与职业道德评分、满意度调查情况等,在充分讨论后,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被考核村医的初步考核结果,报县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县乡村医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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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委员会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监督。(二)考核评定:201*年3月30日至4月1日1、县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题审核会议,对考核小组考核结果逐一认真审核。根据被考核村医德、能、勤、绩四方面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结果。对拒绝履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及拒绝服从卫生行政管理的村医,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将确定考核结果填入《乡村医生考核表》相关栏目中。

2、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村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七、考核结果、通知及公示

(一)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二)考核结果通知:201*年5月1日前,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将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书面送达乡村医生,并由其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乡村医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乡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乡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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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经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应当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并将其再次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乡村医生。

(三)考核结果公示: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及时在村医所在村范围内予以公示。

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重新注册并换证,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注销其执业资格。

有以下情况的,直接定为不合格。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3、不服从管理,变相个体行医的

4、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合作医疗等工作有重大

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5、在执业年度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6、群众满意度在60%以下。八、监督工作

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将对各乡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不积极开展考核工作的,将视情节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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