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某市国税工作总结
南宁市国税局201*年度工作总结
201*年,全市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局提出的建立“五个新机制”、实现“五个新突破”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建立税源监控新机制,加强收入分析预测,为实现“三突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组织收入再创新高。201*年,我局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38.65亿元,同比增收4.98亿元,增长14.79%。完成自治区国税局下达任务的100.17%,同比增收4.03亿元,增长12.26%,为南宁市实现区党委、区政府提出的经济“三突破”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是完善税源监控机制。通过完善驻厂员、联络员、片管员“三员”管理分类分层监控办法,及时掌握管户生产经营及资金运动的主要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税源的监控,使税源变化情况了然于胸,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明确税收管理员是“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控员”的定位,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并结合实际开展税收管理员“五懂五知”活动,使税收管理员掌握管户的情况,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切实有效地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税收预测分析工作。通过改进和完善税收预测分析工作,使年度收入分析、预测准确率达到了97.8%以上,提高了收入分析的水平。市局直接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由201*年的178户增加至260户,监控面扩大到80%以上。通过加强税收分析监控,及时发现执行政策和实施征管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从而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通过依托税源监控新机制,加强收入分析监控,完善企业欠税预警管理办法,加大清理欠税工作力度。
(二)推行税收执法新机制,实现依法治税新突破,税收执法环境明显改善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政策。认真做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涉农税收优惠等政策审核审批工作,为816户企业办理增值税政策优惠退税9439万元,为772名下岗再就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证免收办证费4.7万元,对2433户销售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进行调整,免征增值税169万元。还认真落实新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岗再就业、农村信用社改革等方面优惠政策,共为1486户企业办理所得税减免2.99亿元,其中为1389户新办企业办理所得税减免税2.31亿元,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举办学习行政许可法培训班30期,培训税务人员4540人次。积极组织干部1398人参加自治区局行政许可法统考,成绩全部及格,平均分88.60分。通过培训学习,基层国税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行依法治税目标管理责任制,修订完善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利用CTAIS系统这一现代化手段对税收执法全程进行电子监控考核机制,完善监督税收执法过程、结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形成依法治税新机制,强化了税收执法监督。
四是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纳税人14121户,发现问题户4889户,查补税款5675万元。其中,开展对运输发票以及医药、房地产、超市和月饼产销点等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854.97万元。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共受理举报案件395件,查处372件,查结364件,查结率达98%,查补税款3622万元。加强协查工作管理,共办理协查案件460件,发现有问题55户,立案26户。加强普通发票检查,对200户企业、857户个体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盘查,查补税款8.5万元。发挥“发票巡查特勤队”的作用,与公安机关联手开展5次严打制售假发票行动,缴获各类假发票6475份,抓获贩卖发票人员23人,立案查办并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五是抓好税收宣传活动。抓好第十三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重点抓好“三个一”活动,即举办了一场税法宣传原创作品晚会、出版了一本展现税收文化建设成果书籍、发行了一张讴歌税收工作的CD碟,进一步普及税法知识,为推进依法治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录制选送的原创歌曲《你是一首歌》、《心依旧爱不改》,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大宝”全国税务歌曲比赛,入选10首优秀歌曲。原创歌曲《为了祖国更美好》获“中国星”首届全国流行音乐大赛业余原创组银奖。
(三)完善征管新机制,取得征管质量和效率新突破,促进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推进征管岗责体系建设,强化和规范征管职能。对新划入5个县局的征管机构进行了调整,规范了机构设置。按照CTAIS系统运行要求,建立和完善征管岗责体系,重组和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征、管、查工作职能,加强内部协调与衔接,形成检查考核和管理监控新机制,有效地发挥岗责体系的作用。
二是推进税务户籍管理,强化对纳税户的源头管理监控。针对商业网点不断增加的情况,争取政府支持,利用税务代征力量,对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新开商场、新开铺面、城郊结合部等开展“拉网式”检查,共清理街道390条、商(市)场96个,清理漏征漏管户3882户,查补税款、罚款181.47万元。
三是推进纳税评估,强化对税源的经常化管理监控。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重点企业、零(低)税负业户的纳税评估。对1684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2085万元,其中33户企业涉嫌偷税移交稽查部门作进一步检查。对64户重点税源企业、7195户零(低)税负企业开展专项纳税评估,查出有问题540户,查补税款3178万元。对建材市场、木材市场、图书批发市场等24个大型专业市场开展税收调研和纳税评估,针对暴露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大型专业市场税收管理、加强商品展销、年货市场管理、个体屠商批发环节增值税管理、委托代征税款管理、个体税收管理等税收管理办法,加强对征管较为薄弱的市场税收、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控管,增加税收收入。
四是推进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强化对日常征收的管理监控。认真按照增值税“一窗式”管理要求,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对征管信息资源进行整合,重新梳理一般纳税人办税流程,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实行清单管理,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稽核比对,促进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缩短了纳税人办税时间,方便了纳税人。
五是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强化利用现代化手段对税收的管理监控。重点抓好CTAIS系统的维护,制定CTAIS系统操作规范,保证系统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按时完成对新划入5个县局推广应用CTAIS系统工作,使CTAIS系统在我局全面上线,顺利运行。做好外挂软件的研发工作,开发了CTAIS系统与金税系统数据比对程序、四小票转换和比对程序,完成了CTAIS管理系统的软件维护和升级。完成“一户式”综合查询系统的搭建,方便税源管理部门查询企业防伪税控系统、CTAIS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等三大系统的所有数据,加强对纳税人的监控,促进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的显著提高,清理欠税成效显著。六是推进协税护税组织建设,强化对个体工商户“双定”及零散税收管理监控。根据个体税收定额偏低的现状,全面铺开个体税收定额调整工作,明确了调整面要达到有证个体户的30%、调整后户均定额增长20%的目标。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和协税护税组织的积极配合下,对12129户个体工商户的“双定”额进行了调整,调整面达到21%,调增税额1121万元,做到税源管理抓大不放小,应收尽收。
七是推进与工商、地税等部门合作,强化部门间网络管理监控。加强与工商、地税部门的联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沟通信息联系,协调工作关系。实现国税与工商、地税部门户籍信息由原来的按季比对改为按月比对,全面掌握户籍登记信息。扩大国、地税之间的合作领域,推进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联合打印完税凭证、联合建立税务代征机构共同代征税款等四个方面的合作,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纳税服务。
(四)构建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新机制,优化纳税服务取得新突破,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是实现办税“三通”服务。CTAIS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为我局在全市范围实现“税务登记同城通办、申报纳税同城通缴、税务发票同城通购”打下了基础,并为纳税人提供多种纳税申报方式,可以自由选择电话或网络申报纳税,或者到办税大厅自行申报纳税,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二是落实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办税服务厅按照申报、发票、综合三大类划分为3个主题服务区,统一窗口设置,为纳税人提供点对点的直接服务,提高了办税效率,强化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
三是建立温馨的“纳税人之家”。在国税大厦办税服务厅建立全区国税系统首个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纳税人之家”,通过市局、城区局、股所三级领导值班制,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还配置专用电脑,方便纳税人查询办税事项等,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
(五)探索队伍建设新机制,促进队伍综合素质建设新突破,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全面修订,增加了“上挂下联、捆绑考核”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考核内容,并结合实施全年主要工作目标立项跟踪督办的办法,从市局到科室直至各区县局形成“责任至此,不能再推”的清晰责任纽带,克服责任意识匮乏和责任追究疲软现象,促使各级领导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文管理,抓好基层工作和管理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国税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精神文明建设在取得优异成绩基础上又谱写了新的篇章。凤岭雅苑住宅小区分别被南宁市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评为“绿色环保小区”、“文明小区”;3个县局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市国税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首批文明行业;5个基层单位获“南宁市十佳诚信税务局”称号;市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监察“十佳单位”称号,在社会各界树立了南宁国税的良好形象。
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权”监督;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检查、行风评议、效能监察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机关作风、工作效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1*年9月份市国税局被评为南宁市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十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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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我处在市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有关处室的大力配合下,结合我市征管工作实际,积极依托税收信息化建设,以强化税收征管基础,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和积极构建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为并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效能和质量
(一)开展业务重组工作,确保征管效率的提高。
1、在对纳税人涉税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新识别的基础上,按照规范、便民、透明、高效的管理理念,依托信息化,通过调整职能、简化程序、减少资料等形式,对征管业务进行重新整合,以优化征管模式,提高征管能力,达到对纳税人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监控,对内规范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业务重组工作已在全市各单位实施,达到了以下目标:
(1)对纳税人的服务更加快捷。通过取消不必要的申请、调查、审批,与纳税人直接有关的涉税事项中,增加由税务机关直接办理(不再要求纳税人申请或报送)的事项4项;即办事项从41项增加到59项,增加18项;限时服务达到83项,其中71项进一步缩短了办理时间。从总的看,除减免税、所得税税前列支、注销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外其他日常性事项全部实行了即办;资料的报送要求更加规范,减少63个事项的160多种(次)资料的重复上报。整体办税时间缩短了约2/3,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2)服务功能更加优化。实行大厅统一受理承办,确保了承诺办税时间的落实。现有126个涉税审批事项纳入大厅统一受理或直接办理,增加了91项。并根据省局的要求,设置了发票、申报征收、综合服务三类基本业务窗口,应用“全程服务审批管理系统”。
(3)工作更规范。通过业务重组,梳理了直接为纳税人办税审批基本业务流程,共分为11个大类,142个具体涉税事项。细化并通过业务重组纳入规范管理的涉税事项从98个增加为142个,基本涵盖了全部对外征管业务。通过修改近15个工作制度和90多个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内部征管工作。
2、统一涉税资料上报要求根据业务重组的需要,我们在市局各相关处室的支持下,对我局现有的142项具体的涉税事项,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统一了上报资料的具体种类,使资料报送更加规范。同时,为了及时正确处理职责不明涉税事项,加强涉税证明的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办事效率,制定了《不能预见职责不明涉税事项处理办法》、《涉税证明管理办法》。
3、拓展大厅受理涉税事项的种类
省局现场会议以后,我们根据省局领导的要求,对由进出口部门办理的涉税事项进行了调查,下发了补充通知,从5月1日起调整到办税大厅统一受理。
4、确定业务重组的考评标准:
业务重组工作实施以后,我们根据市局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从职能调整、简化措施执行、公开规范、工作质量效果、内部制度规范等五个方面,17项具体要求,确定了业务重组的考评内容,作为市局6月份内审的依据。
(二)完善征管手段,强化税源管理。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建立高效、科学的税收管理模式,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逐步形成纳税人较高的税法遵从水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状况,把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监控企业、一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大类。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确定了不同的管理要求:一般企业要求管理员及时了解纳税人的动态信息,掌握基本情况,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要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水平。对重点税源企业除了一般企业的管理内容外,还要通过税源调查分析,掌握行业税收变化情况。对重点监控企业则作为管理的重点,由管理、评估、稽查等部门分工合作,加强监控。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既可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也可最大限度地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以不断拓宽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实现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多元化需求为手段的服务,使纳税服务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及时明确了市本级201*年重点监控企业的范围。
二、提高CTAIS应用水平,不断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
1、强化CTAIS的数据分析功能,加大对税源监控的力度。进一步利用CTAIS正常运行的优势,按季对全市CTAIS的基本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解决,使全市CTAIS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及时反映问题,确保CTAIS稳定运行。根据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及时收集CTAIS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进一步优化CTAIS软件,确保了CTAIS的稳定运行。
3、实现征管数据以户为单位的电子化归集,提高征管信息利用水平和效率。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税源监控,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先进手段,大幅度提高基层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存储的要求,确定了推行《电子户管档案信息系统》工作计划。在现有征管信息系统(CTAIS)、金税工程系统、
进出口管理系统、全程服务审批系统、个体定额管理系统等主体征管软件应用的基础上组织开发了“电子户管档案系统”。“电子户管档案系统”借鉴传统的税收征管户管档案的原理,汇集当前各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数据、各单位手工采集的数据和今后其他部门可提供的数据,实现分户归集、全局共享的信息管理共享系统。信息系统能归集18类650多个项目的数据(其中通过系统自动导入253个、本局手工采集395个、工商电力环保等部门提供10个),能输出34种查询表式。
4、全面推行个体定额管理系统,实现个体税收信息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的征管工作,完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的核定方法,推进个体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实现个体税收管理公平、公正、高效的目标。根据省局的要求,在全市推行实施个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在6月1日开始,由管理单位通过个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核定个体定额。新系统的成功上线,使税务部门的执法行为更为规范,管理更为科学化。
三、继续加强税收基础建设、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征管措施1、加强户籍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为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从税务登记源头实行税源监控,我市从九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
项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截止到10月底已基本结束。通过本次清查工作,共补办税务登记1207户,查补税款22余万元,使我局的税收征管基础和征管质量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2、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纳税人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针对我省集中征收后未落实配套的管理措施,管户与管事脱节;征收、管理、稽查职责分工不够明确,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税源管理比较薄弱,“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现象,在全市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将全市10万户的纳税人落实到每个税收管理员手中,根据纳税人信誉等级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对纳税人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管理方式,以提高管理和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继续调整考核办法,提升考核质量。实行按月对各县(市)局的征管质量情况在国税网站公布,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干部抓好征管基础工作的积极性,征管的质量和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据统计,到年底全市所有6个单位六率考核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达到总局优秀标准。
4、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税收监控能力。进一步健全评估工作机制,总结评估经验,在扩大评估面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评估质量和效果。充分挖掘现有信息资源价值,调整、优化评估指标,探索更加有效的评估方式、评估模型、评估办法,构建依托信息化的科学评估体系。全市评估的纳税人共25243户,通过评估入库的税收有10979万元。
5、加强国地税协作,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为加强各级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协作,我处联合市地税局,转发了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成立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协作有关事宜。通过国、地税合作,提高了信息利用效率,进一步夯实了税收征管基础。
四、倡导诚信纳税、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1、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积极倡导诚信纳税。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浙江”的号召,进一步倡导诚信纳税,建立诚信守法、互相尊重的新型征纳关系,在总结全市二年来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了有关评定内容,首次由省局评定AAA级纳税人,并在出口企业中开展评定C、D级纳税人的试点工作。全市共评定A级纳税人66户,AA级纳税人64户,AAA级纳税人118户。
2、应用全程服务网上审批系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为实现涉税审批事项的全面提速,根据省局的要求,从今年1季度开绐,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审批,全部进入全程服务审批系统,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个体集贸市场管理,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1、继续强化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建立重点市场税收征管情况统计分析制度。为准确、及时掌握集贸市场税收结构、税源变动等情况,研究分析税收征管新动态,落实了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重点市场税收征管情况统计分析制度。继续对省局重点监控的五十家市场,按季进行统计上报,实行动态监控。
2、加强发票管理,开展普通发票全面换版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有效抑制和打击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减少税款流失。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通发票全面换版工作。
六、全面贯彻《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加强征管制度的配套建设1、深入调研,完成总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工作。对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关于简化纳税人申报表及涉税资料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欠税公告管理办法》等讨论稿,在充分听取和调研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详细的反馈意见报省局。
2、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和中介服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省局提出的我省少数地方国税局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忽视了纳税人的权益,出现强制推行或强制代理,加重了纳税人负担,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税系统形象的现象,为了迅速纠正上述不规范行为,专门下发《关于在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中重视维护纳税人权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中,要认真落实省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并同时调整了考核指标。在此基础上,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配合监察室开展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清理检查工作。
七、其他
1、完成各项考核工作。完成市局201*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完成了201*年度全省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专项考核工作。
2、普通发票印制计划的审核。对201*年一至四季度各县(市)局和市局本级的发票印制计划进行了审核并上报,保证发票及证件资料及时供应给纳税人。
3、完成省局要求编制的报表。按时编制完成201*年度和20年各季度的《全省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全省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报表》、《全省五十家市场税收征管情况的统计表》的季度统计及分析工作,。
4、参与省诚信示范企业的审核工作。对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首批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进行审核,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第二批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信用建设状况进行反馈。
5、准备业务重组经验交流会的汇报材料;6、对市本级201*年的征管质量进行了分析,并与直属分局商量,提出了提高征管质量的措施;
7、确定了市本级201*年度纳税评估计划;
8、做好稽查选案工作;9、落实征管查例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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