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棉检验规
鹤山市美业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原棉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MY3021
版本号:A
编制:审批:日期:201*/7/5日期: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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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MY3-021版本号:A
原棉检验规范共4页第1页页版号:01修订记录
页号页版修改内容批准人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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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MY3-021版本号:A1目的
明确规定纯棉纺纱用原棉等原料的检验规范2范围
原棉检验规范共4页第2页页版号:01适用于本公司已经入库的棉花或有意向购进的棉花,将要直接用于生产的原料的检验或验证。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制定本规范,并实施对原棉进行检验。
3.2经营部负责办理进仓原棉的入库、验证、管理或原棉资源选择的提供。3.3经营部原料仓负责对需进仓原棉的跟进清点及贮存。4工作内容4.1总则
4.1.1凡生产用原棉进厂应进行批量质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用于生产。4.1.2凡需进仓原棉,经营部应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管理:入库、卸货管理工作安排。
做好包装及数量,规格的验收清点。
4.1.3国家标准GB1103-1999《棉花细绒棉》是原棉检验的技术依据。特殊(如对
外来料加工等)情况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或合同中有关技术条件为依据。4.1.4有意向购进的原棉,经营部应尽可能向棉检室提供可选择的小样进行检验。以
质量检验合格为采购依据。否则,经营部对有意向购进的原棉,根据资源及市场综合判断,认为不需提供可选择的小样检验,经营部原棉采购负责人应对其所采购批量进厂原棉的质量全面负责。
4.1.5质量记录由棉检室保存,保存期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不少于一年。4.2验收程序
4.2.1有意向购进的原棉,经营部向棉检室提供可选择的小样进行检验:包括异地抽
检与来小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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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棉检验规范共4页第3页页版号:014.2.2棉检室检验员接到通知后,对出外地抽检的应每批抽2包;对来小样检验,则
如数进行检验。对原棉的性能应按4.1.3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的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附件《原棉检验指导书》。
4.2.3对原棉小样检验后,棉检室需提供《原棉质量检验报告》交由总经理审批,审
批同意后,由经营部进行原棉采购进厂、并安排好运输事宜。
4.2.4原棉到厂后,经营部安排入库、卸货,并安排好跟单员进行跟踪及入库、卸货
管理工作安排。仓管员按照经营部跟单员提供送货单的内容核对名称、规格和数量,并通知棉检室检验员进行质量检验。同时提供进仓原棉的清单:包括产地、名称、数量,批号、商业等级、重量等,交棉检室检验员。
4.2.5棉检室检验员接到通知后,根据仓库提供的清单,对该批原棉进行批量扦样检
验。扦样数量规定:每批原棉100件以内的,按10%扦样;超过100件以上的部分按5%扦样(参照国家标准GB1103-1999《棉花细绒棉》)。对合同或协议有特别规定的,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4.2.6检验员按《原棉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经营部及仓管员按《原棉检验指导书》
进行验证卸货、入库、清点。
4.2.7对小样检验的检验项目内容按《原棉检验指导书》中1.4-1.6;对批量已购进
厂的大样检验的检验项目内容按《原棉检验指导书》。对合同或协议有特别规定的,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4.2.8对已大批量购进厂的新疆地方原棉,必须安排试拣三丝杂物工作。按《原棉检
验指导书》中2.2。并由主管专业拣棉工的负责人,将《原棉拣杂记录》交棉检室与品管部。根据三丝质量标准,再报公司决策,是否设立集中拣棉间进行拣杂。
4.2.9对已大批量购进厂的国内其它地方原棉,公司应设立集中拣棉间进行拣杂。4.2.10对已安排集中拣杂后,主管专业拣棉工的负责人,应将集中拣杂的《原棉拣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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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棉检验规范共4页第4页页版号:01记录》及时交棉检室与品管部。
5相关文件
5.1《监视和测量装置操作规程》
5.2国家标准GB1103-1999《棉花细绒棉》6质量记录
6.1《计量器具清单》6.2《原棉质量检验报告》6.3《原棉拣杂记录》7附件
7.1《原棉检验指导书》
扩展阅读:原棉检验选配规定
原棉检验选配规定
一、原棉(包含其他棉纺纤维,以下同)的检验:
1、原棉在使用前,必须执行先检验后投产的规定,为达到正确检验、合理配棉,必须贯彻手感、目测、仪器检验、单唛试纺三结合的检验原则。
2、交接后的原棉,棉检室应按“棉检规程”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品级和各项技术指标,如遇证书不符时,应联系原棉库及时办理复验手续。
3、为满足配棉需要,棉检室对每份原棉必须进行手感目测、仪器检验、单唛试纺,并有检验记录。
4、原棉在检验品级、长度的同时,必须对成熟度、强力、细度、短绒率、含杂、疵点、轧工质量等进行检验,并依据原棉的各项品质,估验该批的成纱质量情况,并将估计书面报告生产部门和总工室。
5、估验目光必须与试纺核对。
6、除对原棉做好常规项目检验外,还要对化纤加做长度、纤度、超长及倍长纤维、卷曲、含油、表面比电阻等项目的检测。
7、棉检室对每批原棉都要进行单唛试纺,对纱样进行成纱质量、各工序生活情况、细纱断头等进行认真分析。
二、配棉工作及审批程序:
1、配棉技术员应根据检验资料,摸清每份原棉的性能,并根据各号纱的不同质量要求和配卖弄品级规定,结合库存进行全面分类、平衡,本着瞻前顾后、细水长流、降低成本稳定生产的原则合理配棉。
2、每期配棉成分在原棉正常供应情况下,不应小于30天。成分变动大或质量差异悬殊,应提前进行混合成分试纺,配棉期中,原棉接批应尽量掌握差异小,特别是某项质量指标很差时,更应注意接替原棉的质量和比例,以纺织发生降等和色差。
3、棉检室每月根据公司产品要求制订配棉要求,各成分品级差异不超过±0.5级,长度差异不超过0。4毫米,达不到配棉要求差异范围时,应及时联系采购原料。
4、棉检室应根据生产需要,运用科学管理和各种新技术,经常不断地进行配棉优选,确定最佳配棉方案。5、配棉时应特别注意零包花的搭用。每天的搭用比例,每排花不得超过5%(要求较低的品种和专纺品种除外),棉检室根据检验数据,应与原成分尽量接近。
6、棉检室负责编制配棉成分表。对长期稳定的品种,每月1日前,必须报出本月各品种配棉成分表,表列资料必须齐全。应有各项检验数据,单唛试纺、混合试纺数据,并按加权平均计算出混合配棉指标。对短期订单,应参考生产计划,及时排出配棉表。
7、每期各品种混棉成分表,棉检室经陈总审核签字后,送总工室审批执行。棉检室应按批准后的配棉表,及时附上配棉成分调整通知单送往各有关部室。
8、化纤成分在使用多唛混用时,对外观色泽和其他物理性能差异不大的,调整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对差异大的,调整比例应控制在5%以内,严格防止因调比部当而造成色差。
9、化纤接批应掌握少调的原则,每批调批的间隙时间不少于10天。成分比例尽量少调。
10、当配棉成份有变动时,质检员要及时联系商贸部通知客户,做到先做先用。当原料变动大时,要及时通知生产部了机换批。同时,通知和监督车间做好存条、存花、存纱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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