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计划总结 > 工作总结 > 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年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

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年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7:59:44 | 移动端: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年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

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年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

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年工作总结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长寿街道辖区内的部分非公企业出现了效益下滑、订单减少等现象,一些企业不得不采取停产、减员等措施应对危机,使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凸显。街道总工会在区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未雨绸缪,迎难而上,充分动员各级工会干部,群策群力,通过行业工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召开职代会、工资协商会议等措施,成功化解、预防了多起劳资矛盾,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一、积极开展集体协商,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以区域性职代会为平台,推进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代会民主管理机制是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长寿社区(街道)总工会针对辖区内非公企业数量大、职工少、组建独立职代会难度高的特点,以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搭建企业、职工、政府间的沟通互动平台。201*年,经区域性职代会审议通过,

共签订了48份集体合同和47份女职工专项协议,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201*年又在物贸大厦召开了首届普陀区楼宇职代会,该大厦有260家企业,其中近90%从事有色金属贸易,1000多名员工形成了密集型白领群体。职代会上审议通过并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民主监督”等一系列文件及维权保障机制。还特别建立了楼宇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推进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

员会)这一制度平台,整合和运用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社会资源,合力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该机制对相关成员单位明确了职责同时签订“共同约定”专项条款,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时,要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在岗培训、轮岗轮休等多种措施,努力避免经济性裁员。

2、以行业性职代会建设为平台,探索职工维权新模式。为减轻金融风暴对企业及员工的负面影响,街道总工会启动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率先

在餐饮行业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区--街镇--大型企业”三级运作模式,召开了长寿社区餐饮娱乐行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201*年11月成功召开了长寿社区餐饮行业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得到了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莅临和指导,全国各省市工会系统也前来观摩,整个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须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完全由该行业职工民主投票决定,通过了《加强餐饮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该经费。又首次以餐饮行业员工手册的形式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细致的约定,创新了行业性民主管理模式。

二、多措并举,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多方协作,加大维权力度。一是我们整合资源,同街道信访办、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联手,成立了群体性矛盾化解指导小组,建立了劳动争议预警机制。由专人定期排摸和研究本社区劳动争议群体矛盾有关情况,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健全信息网络。街道总工会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干部的作用,实现各级工会间点与点的对接。为此,我们做了全面工作部署,对于社区出现劳动争议,第一时间向区总汇报情况;同时组织精干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201*年,在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已成功调处了4起群体性劳动争议。二是与普陀区后勤保障服务社合作,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201*年10月某敬老院要求该院10名外来媳妇职工签署一个《补充协议》,规定一旦她们的户口转为上海户籍,敬老院因财力问题无法为其缴纳“三金”,届时敬老院与职工之间的合同关系自然终止。事后,其中3名职工情绪激动,劳资关系十分紧张,我们及时听取职工的诉求,同院方一起联系了普陀区后勤保障服务社,由普陀区后勤保障服务社替她们依法缴纳“三金”,保障了她们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完全解决了她们的后顾之忧。三是汇同外区总工会联手化解跨区群体性劳动争议。201*年3月,某美发公司加盟店因该店负责人携款潜

逃引发劳资纠纷,我们与区总工会领导一起赴该美发公司总部所在地徐汇区汇同该区总工会联手化解了这一可能引发群访、闹访的事件。

2、寻求上级帮助,妥善解决群体争议。在处理争议人数较多,经济

补偿数额巨大并可能涉及外区工会的群体性案件时,我们主动寻求上级工会支持指导。201*年3月份,某娱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公司转由其他单位承包经营,准备对现有员工作辞退处理。引起职工的强烈不满,公司工会主席迅速向我们报告,由于该案涉及职工人数众多,我们接报后第一时间与普陀区总工会联系,并在区总的指导下,赶赴现场,召集公司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协调沟通,详细了解职工们的经济补偿意向。在多方努力下,通过两级工会多次调解,该公司发放了经济补偿金共计40万元。我们和该公司工会主席竭力为职工谋出路,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争取部分职工能留任原单位,另一方面,为员工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

3、设身处地关怀职工,突现人文关怀。在处理某美容美发院因门店

负责人携款逃逸引发劳资纠纷的过程中,在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尚未到位,部分员工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我们为员工们订了盒饭,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安抚他们的情绪。除了敦促公司总部尽快为全体员工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外,还千方百计争取为部分员工安排到其他直营店工作,进一步缓解和稳定了职工的情绪,使员工们切实

感受到了工会的温暖。

4、工会搭桥,巧解单位“心结”。辖区内的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转包给新的单位,但是原单位的负责人疑为携款私逃,欠职工工资65000元,20多名职工赴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原告(职工)胜诉,该笔费用由新单位支付,新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不便把费用直接转交给职工,该单位工会主席将相关情况向街道总工会作了汇报,我们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的利益,接受了新单位的提议,借街道总工

会之力把费用转交给职工,出发点是为了让职工早日能拿回先前的工资,能够继续稳定工作和生活。街道总工会这一举措巧妙地解开了单位的“心结”,起到了桥梁纽带的作用,既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同时也考虑到了新单位的苦处,可以说是取得了“双赢”。

综上所述,201*年我们在区总的指导下,在完善职代会制度,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职工的需求还有差距,我们将在201*年以世博会的召开为契机,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作用为确保世博会平安、精彩、成功作贡献。

201*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世博会的召开之年,围绕世博的各项平安维稳工作任务艰巨,街道总工会民管法律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职工维权机制,密切关注辖区内的苗头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类劳资纠纷。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紧紧围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经验、典型示范等多种措施,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教育和引导职工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行为,增强自身维权能力,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有序的途径解决劳资纠纷。

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集体合同的覆盖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是主动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有效形式。在长寿社区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的基础上,抓好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实施。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将放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上。在中小企业集中地区,继续下大力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对中小企业的覆盖面。

三、深入召开企业职代会,以点带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和新一轮企业改制重组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工作力度,结合新的形势,深入基层,不断充实职代会内容,完善职代会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好职代会的各项职权。企业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决策时,必须经职代会讨论决定,企业经济性裁员一定要按规定征求工会意见。改制企业的重大问题应当通过职代会让职工知情、参与、听取职工意见。

四、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立足基层,发挥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作用。加强与各企业工会主席及楼宇党建工建指导员的联系,使他们充分发挥预警机制信息员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工作网络,努力协调劳资双方矛盾。畅通渠道,发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作用。切实引导各企业工会干部承担起“第一报告人”的重要职责,发现重大劳动争议隐患及时了解情况,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对重大问题特别是突发性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向街道总工会报告,做好每周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信息预报工作。多方配合,发挥劳动关系预警应急处理机制作用。街道总工会民管法律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群体性事件现场,了解掌握情况,依法快速解决职责范围内问题;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发生;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建立群体性劳资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纠纷矛盾。指导社区内各基层企业工会、小区联合工会及时将本单位在贯彻工会法律法规、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上报街道总工会,以便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和经验,促进工作的开展。由街道总工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归纳,报区总工会。

长寿社区(街道)总工会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依法维权,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依法维权,着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

企业劳动关系

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产物,作为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协调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发挥着职工一方利益代表者的不可替代作用,也是工会有必要长期存在并能长期存在下去的客观根据。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企业工会应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以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协调劳动关系为切入点、着力点、结合部,来化解职工切身利益的诸多矛盾,并通过协调劳动关系的维权过程,不断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良性发展。

一、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遵守的原则、宗旨和方法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和方法,既不同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与外国工会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也有本质的区别,既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国家工会的模式,也不能沿袭革命时期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做法,必须立足中国国情,着眼时代发展,才能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会议精神,当前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宗旨、理念和方法是:

首先,要坚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

益相统一的维权原则。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工会维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实现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同时又为实现职工自身的利益提供了坚实保障。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既组织和引导职工群众为促进国家和企业的发展作贡献,又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不断得到实现,确保职工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就是“两个维护”相统一在企业中的具体体现。

第二,坚持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以职工为本,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宗旨,也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以职工为本,必须一切依靠职工群众,一切为了职工群众,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维权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必须牢固树立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凡事想着职工群众,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职工心坎上。

第三,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矛盾本质上是非对抗性的,属于人

民内部矛盾,矛盾双方是对立统一体和利益共同体,具有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工会组织必须从这一特点出发,倡导和谐理念、立足和谐发展,善于通过协商协议、调解仲裁等途径,协助政府和有关方面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劳动关系矛盾。要发扬主动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推进,把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劳动关系双方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和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第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维权方法。我国职工队伍由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构成,分布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单位,具有利益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特征。维权工作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突出维护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又注意维护其他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既突出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又注意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和社会权利;既突出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搞好具体维护,又注意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搞好源头参与、宏观维护,建立健全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既突出做好国内维权工作,又注意在国际工运舞台上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权益。

第五,坚持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维权格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工会维权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在党

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就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工会组织的维权工作是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坚持党政的主导性与发挥工会的主动性统一起来,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和配合,逐步实现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的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的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的互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维权格局,确保维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工会如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

修改后的《工会法》第6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52条规定:“企业工会与企业可以通过联席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这些规定从法律和制度上为工会协调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除联席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外,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途径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国家加强劳动立法和监督,从总体上确立劳动标准和劳

动关系规范,并通过三方协调机制等进行宏观调控;二是在企业或行业、地区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三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确立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此外,还要加强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机制建设,加大工会的参与、协调和监督的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需要加强和完善以下协调机制:(一)三方协商机制

三方协商是指由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代表,根据一定的议事规则或程序,通过特定的形式开展协商谈判而形成的共同参与决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一种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有效途径,这一机制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对于推进劳动立法进程、稳定劳动关系,特别促进工会履行社会职能有着积极意义。201*年11月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的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许多省、市通过地方立法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各级工会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推动这项机制的建立。

在三方协商机制中,工会的身份和职能主要是:(1)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包括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劳动权利、民主权利等。其中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是工会维护职工权利的核心部

分,因为它是职工其他权益的基础。同时,工会还要维护职工的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2)协调劳动关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工会不是第三人,而是职工一方的代表。工会要考虑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但其活动的出发点应当是职工的利益。(3)工会代表职工进行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这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和方式。工会代表职工进行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主要是围绕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进行。在签订集体合同或是代表职工协商谈判时,工会应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既坚持原则,又保持合作。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或企业工会集体协商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负有指导的责任和监督其履行的责任。(4)工会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工会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表现为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参与行业与地方的民主管理、参与国家的民主管理等不同层次。工会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职工代表民主协商制度等实现。

(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以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劳动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调整机制,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企业大规模地推行这项制度(包括一部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初步建立起依法

由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工会在平等协商和履行集体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规定。企业一方作为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集体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应认真执行集体合同中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确定的各项条款,不得随意改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保障职工的正当权益。同时,要根据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增长、提高情况,努力增加职工收入,提高工资水平。并制定有关组织和技术保障措施,尽可能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职工(工会)方履行集体合同中确定的义务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当工会代表职工在履行集体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遇到困难时,应当积极予以帮助和解决。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制度。企业行政有关部门应主动与工会配合,建立集体合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群众对履行集体合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作用,保证集体合同条款得到完全履行。

与此同时,工会作为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也应承担自己的义务。工会应承担的责任有: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活动,积极参加并支持企业深化改革,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获得更大发展做贡献;配合行政有关部门,建立履行集体合同监

督检查制度,做好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积极参与因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教育职工在履行集体合同中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尽职尽责地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劳动生产任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生产经营管理指挥;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等。

(三)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事业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契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和前提,建立健全并切实有效地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与本企业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理、全面,管理规范、有效履行。相对用人单位而言,职工个人的弱势地位显而易见,因此,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工会要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劳动合同管理和监督工作比较薄弱,执法力度弱,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现实情况,切实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强化规范,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水平;要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内容;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的程序和要求;完善各

项管理制度,推动社会有关方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诚信档案;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劳动合同的履行;搞好宣传;形成推进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制度,在完善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供决策依据。(四)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企事业单位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工会是企事业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工会要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把握好企事业民主管理这一重要环节,努力营造企事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企事业管理水平。保证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保证职工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让职工有畅通的参政议政渠道,有充分的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通过有效的民主管理,进而促进企业民主管理氛围的增强,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保证职代会的审议、决定、评议权,广泛征集民意,使企业重大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二是坚持和发展厂务公开制度,拓展公开的内容,完善公开的形式,保证企业的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三是畅通民主管理渠道,积极完善协商咨询、听证、代表监督等民主管理形式,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

实现形式,让职工享有充分的管理企业的机会;四是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要不断加大推进力度,从产生程序、工作程序,变更程序等各个环节,明确职工董事、监事的职责和待遇,以确保他们依法开展工作,解除后顾之忧。(五)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工会法》第22条明确赋予了工会代表职工利益,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交涉的权利。因此,劳动争议发生后,职工有权委托工会代表其利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交涉。《工会法》第28条规定:“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此外,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工作。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工会有责任、有义务做好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企业工会应具体协助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和机构;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调解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协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采取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等多种灵活方式,把绝大多数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监督调解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开展调解工作;协助调解委员会及时回

访,巩固调解成果;做好调解劳动争议的经验总结、推广工作等等。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年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年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年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676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