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股年终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股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股室在局党组和上级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规范仲裁行为、提升仲裁能力为重点;以协调劳动人事关系、保障劳动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工作,奋发突进,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圆满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
今年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股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32起,涉及金额98余万元,涉及劳动者54人,现已结案30起,当年结案率97%。其中调解结案20起,占案件总数的67%;处理信访案件3起。劳动合同鉴证1675人次,接待劳动人事政策咨询208人次。二、具体做法
(1)改进服务,强化细节。我们以多种措施实践“仲裁为民”的理念,仲裁为民是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的根本理念,我县劳动人事仲裁从小事、从细节做起,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当事人,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以维护劳动双方当事人权益为出发点,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劳动人事仲裁形象,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好评。
(2)规范程序,依法办案。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办案程序、规范办案程序。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审查并做好登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对于该受理的案件,严格依照办案程序做到及时受理。对于不该受理的案件,及时下达不予受理相关文书,并做好解释工作,提出合适解决方法、途径供申请人作为参考意见。(3)确保质量,注重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合并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短时间内大量增加。在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基础上,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便处理程序,争取多办、办好案件。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我们将重点放在调解工作上,紧紧围绕“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方针,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在审理过程中,及时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让“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对调解未成,依法及时作出裁决。进一步凸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化解劳资矛盾方面的重要作。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针对劳动人事关系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大力抓好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工作。利用年初就业局举办的春季招聘会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日,我们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宣传力度:全年共上街宣传2次,发放《劳动合同法》传单600多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120多人次,解答来访提出的问题50多个。扩大了劳动人事仲裁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5)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我们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了原来企业已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求企业充实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探索性地在部分乡镇劳动服务所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指导他们如何开展劳动政策咨询,如何调解简单、小型的劳动纠纷案件,并要求他们定期报送劳动争议信息,配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通过以上调解组织设立,形成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更好地发挥了“调解”在消化劳动人事纠纷方面第一道防线作用。
(6)总结经验,加强学习。针对劳动人事仲裁队伍力量薄弱,我们认真学习劳动人事仲裁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调整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细化办案规则。在实践中学习,总结经验教训,做到学与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准确掌握,熟练应用,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造成案件积压;仲裁办案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力量薄弱,劳动人事争议数量攀升、内容复杂、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处理难度增大。。
(二)基层调解组织缺乏法律保障支撑,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有效开展工作,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覆盖面狭窄;
(三)在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上缺乏广度和深度,方式方法不够多样,覆盖面积小。
201*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计划
1、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受,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在法定时效内结案,结案率达95%;
2、做好案件处理回访工作。通过“回访”,及时总结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达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达到提高案件处理水平和质量;
3、做好仲裁案卷的整理、查阅、借阅及管理工作,确保归档及时,严格查、借阅制度,规范管理;
4、督促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加大企业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及备案力度,严格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5、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实体化建设的同时,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政治强、能打硬仗的仲裁员队伍。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股
201*年12月13日
扩展阅读:201*年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总结
201*年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
一年来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县委、县府和市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契机,以创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优三满意”文明窗口为标准,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和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取得的成效
截至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共受理案件279件,其中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256件,经审理裁决191件、调解19件、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36件,实际结案246件,其余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87万余元;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283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94人,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9.1万元;经过认真审查,共有23件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不属于我办的受案范围,我办均依法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案件登记台帐,明确记载了各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企业签订和完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今年共对259家单位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审查。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60%以上。全县共鉴证劳动合同8910份;对259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年检,年检覆盖率达97%。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待来电来访近3000次,书面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15件,受理率100%,结案率100%,共为4920名劳动者追回所欠工资1840万元,追回经济损失0.5万元,调查处理回复信访案件12起,妥善处理了XX农场、XXX小区安置房修建、XX小区安置房修建等涉及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发事件20余起,及时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减少和降低了劳动者的损失,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充分协调。全面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特别是针对职工群众和企业最关心,劳动关系中最突出的普遍性矛盾开展协商。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把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征缴、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内容,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对不签订、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客商投资企业,做到主动上门,为其提供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劳动纠纷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服务,加强了对用人单位聘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为民工追讨工资提供服务,今年12月份,劳动监察在处理XXX部队营房建设五标段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我县各职能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发挥联动优势,圆满解决拖欠的45万多元工资,涉及农民工近百人,这样扩大了劳动保障监察的社会影响力,支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维护了广大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水平,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专(兼)职监察员仲裁员队伍,逐步推行仲裁机构实体化、监察队伍专业化机制。一是加强学习。每周都会抽出半天时间组织股室人员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集中学习,不定时组织大家进行专题业务讨论,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尽量组织仲裁员去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专业水准,拓展视野;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首先,通过在工作岗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要求每个仲裁员必须认真、耐心、热情地接待当事人。其次,加强廉政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办公室所有人员必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案件处理中,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良好形象。
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公开承诺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在监察和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工作流程图,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督是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上级及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社会各界和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案件,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工作流程规范办案程序,做到程序上依法、行为上合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法施行后,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面临解决的具体问题较多,解决难度较大;二是上级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不能及时的得到学习,工作开展上容易造成被动;三是如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是工作的一大课题,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处理好新形势的劳动维权工作;四是工作量进一步加大,学习时间减少较多,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等。
四、下步工作打算1.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法律意识,积极创建劳动和谐关系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
2.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3规范监察执法程序,按监察条例规定,严格执行立案、结案等规范程序。
4.积极推行农民工保证金制度,加大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以维护我县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预防和化解了多起劳动争议,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的学习理论知识与劳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并不断的发现和研究劳动仲裁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工作中去,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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