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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02:27 | 移动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惠环街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帮助广大青年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促进惠环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环”做出贡献,决定开展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辖区青年创业就业为目标,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原则,贯彻青年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创业就业服务,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激活创业热情,保护创业成果,着力发展各类创业实体,推进各种形式创业,实现以创业促进就业,努力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1、成立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成立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依托惠环企业孵化器,提供就业帮助和指导服务,及时了解、统计、掌握辖区劳动用工情况。

2、创建两个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创建裕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鸿运鱼庄2个“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的基地。

3、建立三大促进机制:(1)青年创业就业动态管理机制

成立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依托惠环企业孵化器,提供就业帮助和指导服务,及时了解、统计、掌握辖区劳动用工情况,并实施分类造册(复退军人、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他社会青年),建好就业档案,重点做好青年群体就业与失业情况登记,于每年7月份与12月份更新一次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分类培训机制

联系劳动所及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劳务中介机构,扩大对各类青年群体的培训规模,要特别针对复退军人、应届大学生及农村青年,开展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创业就业的技能。每年至少开展6次创业就业培训班,每次培训人次不少于50人,每年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并制定《201*年-201*年惠环街道青年创业就业培训计划表》(附件一)。

(3)青年创业就业互助机制

成立惠环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由从事劳动就业的实际工作者、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辖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基层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所组成。促进会通过配合政府部门,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安排会员进行结对帮扶,在技术及工作经验上得到一对一的帮扶;通过表彰以黄运斌等

五名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活动为载体,发掘一批青年创业典范,并于11月底召开惠环街道青年创业就业工程启动仪式,邀请党政领导班子参会,进一步营造浓厚的青年创业就业氛围,使青年创业成为广大青年的普遍共识;从服务青年的角度出发,主动联合相关单位和媒体,针对各类青年群体创办一系列的长效性就业创业论坛、QQ群、微博等。多方收集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和文化技术信息,计划在201*年投放20台求职通,在惠环辖区内全面覆盖。

4、四个目标:

(1)每年成功帮扶每个村(居)委会1-2名青年自主创业;(2)每年至少开展6次创业就业培训班,每次培训人次不少于50人,每年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

(3)每年通过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青年就业率达95%以上;每年要提高我辖区青年的整体就业率10%以上。

(4)每年的青年就业信息档案入库率达到100%。三、组织领导

惠环街道成立惠环街道青年创业就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关丽红(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副组长:苏振锋(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廖凤婷(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员:黄国辉(党政办主任)陈连和(经济办主任)

曾还明(农林水办主任)杨水泽(街政办主任)陶海峰(市场办主任)许安康(关工委)王子宏(劳动所所长)

陈信友(工商所所长)

吴海彬(惠环农村合作信用社)黄惠婷(团委书记)陈清华(妇联副主席)

叶锦明(文化站副站长)黄添福(平南村党支部书记)黄锦亭(红旗村党支部书记)范伟军(西坑村党支部书记)钟玉麟(中星社区党支部书记)黄观友(古塘坳社区党支部书记)林色中(斜下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娜(惠新社区工作站副站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办公室主任由黄惠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个部门抽调1人,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惠环街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

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惠环街道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村(居)委会书记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青年创业就业工程顺利开展。

2、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根据惠环街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自身具体实施方案及推进表,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协调合作,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惠环街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青年创业就业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迅速在本地掀起青年创业就业工程的热潮。

4、严抓考核,确保达标。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检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将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扩展阅读: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201*年3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经济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6号)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多渠道的引导、激励、帮助、支持、鼓励广大青年就业创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南做出积极贡献,团省委特制定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100000名青年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建立1000万元以上规模的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聘请青年创业导师重点与10000名创业青年结对,帮助10000名青年成功创业;命名300个以上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联合有关部门为青年提供100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帮助青年成功就业100000人以上;组织100个青年创业服务团队下基层开展相关志愿者活动,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方面服务。

二、工作内容1、引导就业创业观念

各级团组织要从服务青年的角度出发,主动联合相关单位和媒体,针对各类青年群体创办一系列的长效性就业创业论坛。如:青年企业家论坛、青年创业导师论坛、大学生就业创业论坛等。通过开展送创业电影下基层等活动把政府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带到乡镇,带到校园,带到千家万户。

2、整合就业创业政策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针对当前青年就业创业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使政府现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贯彻实施,如银行的商业贷款、小额贷款、政府和其他机构的无偿自主风险投资资金、创业基金,以及在减税减费减免手续等能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团省委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3、加强就业创业培训

联系劳动部门及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劳务中介机构,扩大对各类青年群体的培训规模,要特别针对大学生及农村返乡青年,开展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就业创业的技能。通过组织“青年创业服务团”到基层开展相关志愿服务,为农村、社区创业青年推广科普知识,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服务,着力提高农村、社区青年的科技素质,提高创业能力。

4、建立就业创业基地

各级团组织要依托各类企业、开发区等社会资源,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返乡青年,建立300个以上比较规范、统一品牌的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4000个以上就业创业实习岗位。

5、发布就业创业信息

广泛整合各类社会资源,针对不同青年群体的特点,举办大型就业专场招聘会。多方收集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和文化技术信息,创建湖南青年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和网页。在广泛调研摸底的前提下,建立湖南青年就业创业信息库。联合省人事厅、省移动、省联通、省电信等单位,推出“湖南大学生手机报”,定时为订制者提供手机彩信,对全省人才信息及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及时发布。

6、设立就业创业基金

争取各方支持设立“湖南省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充分发挥青联、青企协、青基会、志愿者指导中心、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作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基金管理模式,建立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基金管理机制,采用社会化方式募集1000万以上的资金,有效运用基金的孵化引导作用,对具有创业项目、具备创业能力但在创业资金上存在困难的青年进行援助。

7、提供就业创业贷款

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开展”的原则,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与当地金融部门合作,认真研究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创新和解决风险控制问题,争取在普遍性方面有所突破。继续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和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作,采用免担保信用贷款,互保、联保、法人担保贷款等形式开展小额贷款,扶持青年自主创业。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银行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等途径,解决城乡创业青年贷款立项慢、操作难的问题,进一步拓宽创业资金扶持的渠道和途径。

8、引进就业创业投资

对“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等由青年自主创新的有潜质的好的创业项目,可以引进诸如风险投资等社会化投资模式,努力促成项目实现产业化。广泛发动青联委员和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对青年就业创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扶持青年创办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9、进行就业创业指导

充分发挥就业创业社会咨询机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团的作用,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咨询。根据青年创业需求,组建青年创业辅导机构,通过专题报告开展项目管理评估、项目孵化和创业指导等系列服务,提高青年创业的成功率。整合书籍、影像、网络等各类智力资源,使青年创业者开拓创业视野、学习创业经验、优化创业路径、增长创业智慧和知识。

10、开展就业创业维权

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实施青年创业绿色通道工程,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工商、税务、动检、卫生等职能部门,编印“青年创业企业简易流程图”和“青年创业便捷服务卡”,向青年创业者宣传介绍创办企业流程,为青年创业者创办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共青团组织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制度,通过各级人大、政协反映青年在就业创业方面的普遍性利益诉求。针对青年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政策障碍,联合各部门推动政府给予青年就

业创业更加有利有效的政策支持。

11、倡树就业创业典型

通过开展各类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高校电子商务创业大赛、青年就业技能大擂台、大展演等活动,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岗位技术能手。以青年企业家鲲鹏奖、青年杰出创业奖、杰出智慧创富人物、返乡青年创业之星、大学生创业之星、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评选活动为载体,发掘一批青年创业典型,并于年终召开青年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和表彰大会,邀请党政领导参会颁奖,进一步营造浓厚的青年创业氛围,使青年创业成为广大青年的普遍共识。

三、工作方法1、突出重点

重点指导和促进大学生、农村返乡青年的就业创业工作,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工作重心,引导更多青年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形成发展经济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

2、统一窗口

以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湖南青年就业创业网作为共青团组织的统一服务窗口,建立和配套所需的机构、阵地、人员,多途径筹措工作经费。免费或低廉收费为周边一定区域内的青年提供岗位介绍、就业信息查询、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设计等服务。帮助青年切实享受到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协助办好相关就业创业手续,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3、整合资源

依托政府、开发区、青年中心、高校、大中型企业、社区等单位,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青联、青企协、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组织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青年就业创业的志愿者活动,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信息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有效整合资金、项目、信息、市场等资源。

4、逐步推进

各市州团委和有条件的团组织要根据团省委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

成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本地区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并逐步推行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做到出实招、做实事、见实效。

四、工作机构1、领导小组

为确保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序进行,团省委成立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活动领导小组,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张值恒担任领导组长,团省委副书记颜海林担任常务副组长,团省委副书记陈雪楚、团省委纪检组长徐勇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张禹文、李华军、何艺辉、冯子龙、廖良辉、朱江、邓资益、钟娜、李克勋、刘凤娟、傅峥、艾理生、邱继兴、冯海燕、罗琼、周艳希、杨韶辉、汪灿、王学武、陈叶锋、陈静彬、李小军、唐军、张家铣、康艳华、杨彦芳、彭楚筠、颜红梅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湖南青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张禹文兼任主任,抽调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活动的相关事项。

2、工作职责分工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当前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必然选择。我们要坚持全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集中团省委各部门、各战线力量,全力推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1)引导就业创业观念:由杂志社牵头,青工部、联络部、学校部、青农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配合。

(2)整合就业创业政策:由青农部牵头,青工部、权益部、学校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配合。

(3)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由青农部牵头,学校部、青工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配合。

(4)建立就业创业基地:由青工部牵头,学校部、青农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配合。

(5)发布就业创业信息:由办公室牵头,学校部、杂志社、青工部、省直属企业团工委配合。

(6)设立就业创业基金:由青基会牵头,青工部、联络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配合。

(7)提供就业创业贷款:由青工部牵头,青农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配合。

(8)引进就业创业投资:由青工部牵头,学校部、联络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配合。

(9)进行就业创业指导:由学校部牵头,青工部、联络部、青农部、杂志社、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配合。

(10)开展就业创业维权:由权益部牵头,青工部、青农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配合。(11)倡树就业创业典型:由联络部牵头,其他所有成员单位配合。

各市州团委务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设立市级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抽调专门力量负责此项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制度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例会,及时交流各部门各战线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提出解决方案。

2、建立调研督导制度。开展青年就业创业状况调查,了解青年就业创业诉求。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总结各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派出工作组、组织专门检查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督导。

3、数据统计及信息通报制度。每半年进行全省范围内团组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数据统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在《湖南青年》报刊、湖南青年在线网站上及时推广典型做法,指导工作。

4、考核奖励制度。联合有关部门表彰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和先

进个人,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考核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工作部署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湖南省共青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市州团委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2、周密部署,分类指导。团省委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制订工作时间表和责任落实表,按时按量地开展好本部门负责的活动,并负责联系和指导各市州工作的开展。

3、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市州团委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自身具体实施方案及推进表,于1月19日前上报团省委青工部,同时积极与相关地区、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协调合作,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青年创业就业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迅速在本地掀起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热潮。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信息及时上报团省委青工部。

电子邮箱:qgbtsw@126.com联系电话:0731-4471011传真:0731-4496900

附件:1、湖南共青团“引导就业创业观念”工作实施方案

2、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3、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工作实施方案4、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实施方案5、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6、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工作实施方案7、湖南共青团“青年创业孵化器”工作实施方案8、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方案9、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维权”工作实施方案10、湖南共青团“青年创业典型”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实施方案

湖南共青团“引导青年就业创业观念”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办创业大讲坛,编辑出版就业、创业教材,创建就业创业网络等系列工作,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观,激发青年的创业热情,帮助青年学习和了解有关创业的知识,鼓励青年创业,为广大青年提供创业就业的有效帮助。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在全省培训10000名青年;通过编辑出版就业、创业教材优惠或免费(企业赞助)提供给广大青年;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创业就业观;通过电教及光盘教学,将创业教学网络覆盖1000000名青年。

二、工作内容

1、创办青年创业大讲坛

青年创业大讲坛将紧密围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与交流”为中心,积极

传播创业理念,传授创业技能,提供创业指导,提升创业能力,推介创业项目,搭建创业者与成功人士的交流平台,为广大青年创业提供服务,为资金与项目对接牵线搭桥。

创业大讲坛的培训对象为热心创业、准备创业和正在创业的湖南青年。他们中既有成功创业的青年、企业中的管理者,也有有创业志向的高校毕业生、打工返乡青年等。

创业指导专家团利用多种方式为青年创业提供指导。引导青年树立创业理念,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实践,并为其提供创业服务。创业指导的具体方式有:在线咨询、一对一辅导、培训授课、专家会诊、项目分析、校园巡讲、提供模拟创业机会及实习、实践场所等。通过培训旨在使参训人员不仅掌握创业基础知识,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和独立创业能力,而且能够将创业知

识融会贯通,运用于指导没有创业经验的人开展创业活动,具有分析和诊断创业过程中面临问题的能力,并能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建议性的解决思路。在各市、州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培训活动。

2、编辑出版青年创业就业辅导教材

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编辑出版有关青年创业就业指导教材、相关政策法规辅导资料、青年创业典型事例书籍赠送到全省各个优惠免费的图书站供创业青年参考,帮助青年学习和了解有关创业的知识,为他们提供创业就业帮助。

整合团中央有关创业就业资源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联合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及湖南省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辅导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创业的专业化辅导教材,形成一套科学性、权威性、系统性的教材。

3、创办创业培训网络学校

通过创办网络创业培训学校活动这种青年更便捷的方式来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观,激发青年的创业热情,帮助青年就业创业,为构建和谐湖南做出积极贡献。

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校可以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建立。一通过利用省委的电教网络开办网络创业培训学校,定期在其网络上播放有关创业知识和创业辅导的电教节目。二利用团省委开设的网站“湖南青年在线”和各市、州团委网站设立创业就业教育视频网免费为广大青年提供帮助。

三、职责分工

为主负责创业大讲坛各项工作,配合学校部、青工部、各市州团委积极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学校部组建湖南省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团。编辑出版青年就业创业辅导教材。为创办网络创业培训学校提供内容。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年1月开始,各项活动准备工作开始。创业大讲坛已正式开始运作。

2、实施阶段。201*年3月1日开始,创业大讲坛分别在各市、州巡回开讲,团省委分别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201*年3月到201*年7月,筹备就业创业辅导教材出版工作。201*年3月开始,正式启动网络就业创业培训工程。201*年底,出版相关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教材。

3、深化阶段。201*年上半年,市州、省直、县(区)团委按团省委要求和做法启动全省范围内的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及帮助青年创业就业的培训工程,扩大工作覆盖面与影响力。并配合团省委对此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4、总结阶段。201*年12月,各部门、各地对活动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团省委。配合团省委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召开总结表彰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帮助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工作是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同志应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最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自身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及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团省委。

3、加强宣传,扩大效应。各市州团委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引导青年转变创业就业观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工作效应,发挥引导作用,营造工作氛围,迅速在本地掀起工作的热潮。

附件2: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

实施方案

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发挥“服务青年、服务大局、服务社会”重要职能作用的具体实践,也为团组织切实做好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有效载体。做好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不仅可以更好的引导和帮助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对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团事业的发展,提高团建整体水平和发挥青年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都有着深远的意义。现将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指导统筹下,各市州团委负责建立1个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我省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体系。

二、工作内容

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集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人才开发、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待业青年群体,包括具备就业创业愿望和基本就业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待业城镇青年、农村青年、企业青工及外来务工青年。

1、团省委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对全省就业创业服务计划的实施和各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进行总体指导、协调和服务。

2、各市州团委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以当地经济开发区为主要阵地,相应成立市级青年就

业创业服务中心,安排至少4人(其中至少2名专职团干)专门负责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并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拨付专门的办公经费。各市级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和见习大学生到服务中心工作。

3、各市级服务中心主要是落实好《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所明确的:引导就业创业观念、发布就业创业信息、整合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建立就业创业基地、设立就业创业基金、提供就业创业贷款、引进就业创业投资、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开展就业创业维权、倡树就业创业典型等11个方面工作。要在项目化的基础上,将工作在辖区开展到位。

4、建立工作汇报总结制度。各市级服务中心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向省指导中心汇报当月工作情况,省指导中心向团中央汇报。

三、职责分工

1、省指导中心下设信息、活动、项目、督导四个工作小组,其中:

信息组:主要负责对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项目以及招商引资规划等就业创业信息进

行及时收集和发布。按时将各服务中心上报的工作信息,编辑成简报,上报团中央,并在相关宣传阵地发布。并对于就业创业工作中探索到的好办法、取得的好经验、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挖掘,及时树立,大力宣传。

组织组:负责指导中心各种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各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如:组

织就业创业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开设青年就业创业论坛、进行就业创业指导等。

项目组:主要负责联系国家开发银行等项目实施相关部门,从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确保

项目的顺利高效实施,并积极争取新的就业创业项目。如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等,不仅要保证其活跃性,有效性,还要将其不断完善操作规程,使其形成制度化以保证其长效性。

督导组:负责督促各服务中心和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工作开展,对工作中出现的各

种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以及就青年如何处理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权益纠纷进行指导和帮助。

2、市州服务中心根据省指导中心的组织结构,安排好各项工作对接,要将职责分工明确

到人。

3、省指导中心对按时成立的市州服务中心,根据其建设质量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别

给予12万元的工作启动资金。

四、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

3月20日前,各市州团委结合所辖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深入调查研究,拟定实施方案,报团省委审议。4月初,各市州按团省委审议意见及时调整准备工作,积极联系本级财政、劳动、教育等部门,对各就业创业项目的实施进行筹备,并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

2、试运行阶段

4月30日前,各市州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开始有步骤的推进各个职能项目的实施。3、小结阶段

201*年12月上旬,各服务中心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送省指导中心。省指导中心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以经验交流会的形式在全省进行推广。团省委将把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市州年终目标考核项目之一,进行评分考评。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湖南省共青团的重点工作,各市州团委要切实肩负起责任,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实效。

2、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各市级服务中心要切实按照《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更为详细的实施方案上报省指导中心,经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全力推进方案实施。同时各服务中心要紧密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争取各方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对服务中心工作的知晓程度,还要努力挖掘就业创业成功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4、整合资源,服务大局。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既是为了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目的,更要考虑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大局。各级服务中心要全方位,大范围的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不仅可以依托各级经济开发区,包括青年中心在内的其他单位,都可以成为发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阵地。

附件3: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团中央十六届二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更好地应对我省当前经济形势,大力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促进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团省委就开展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帮助广大青年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为目的,以“转变观念,贴近实际,针对需求,多样培训”为原则,以培训制度化、目标明确化、对象重点化、教学针对化、过程严格化、形式多样化为方法,通过广泛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201*年在全省培训10万名青年,其中以团组织为主免费培训7万名以上青年,并分期分批创建100个青年培训示范基地。

二、工作内容

1、科学整合青年培训资源。积极整合各级团组织的资源,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借助“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省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及政府相关培训项目,多渠道开展培训。既可通过办培训班、现场示范、生产实践、信息交流和服务等方式,也可采用现代传媒开展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等途径,动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工业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各类团属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立足基层,面向大多数青年切实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2、发布青年培训信息。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中,培训目标的确定、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课程的设、培训对象的招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都是基础。因此,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并选择合适的培训信息,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青年发布,方便青年选择参与

适合自身发展的培训,保证培训的效果。

3、建立青年培训示范基地。在全省命名100个师资力量强、培训设施全、就业创业培训经验丰富的学校为省级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负责全省青年的就业创业培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社会力量、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联系沟通,为青年在就业创业前提供见习机会,也为用人单位在用人前提供考察选择合适人选机会。全省将分期分批创建100个以上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4、做好共青团为主开展培训的组织实施。以团组织为主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要达到3个标准:培训时间3天以上;由团组织主导,可以借助各种力量共同开展;接受培训的青年应是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联系和组织的。各市州、各战线、各行业团委要成立青年就业创业讲师团,设实用培训课程。根据就业创业所需技能的要求,建立青年就业创业专家学者信息库,邀请专业人士为参加共青团培训青年授课。各团县(市、区)委要根据青年受教育现状和社会需求,调整、拓宽、完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设课程,组织教材,广泛开展实用性强、应用面广的培训,确保参训青年能尽快掌握就业创业相关知识和技能,在本县(市、区)免费培训500名以上青年。

三、职责分工

团省委负责制定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整体规划;指导全省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和青年培训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州、各战线、各行业开展培训工作,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测;负责与团中央和外省市的联系,及时提供中央和外地就业创业培训信息。

各市州、各战线、各行业团委负责制定本地区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统计本地区培训信息,建立青年就业创业专家学者信息库,指导所属县级团组织按培训计划合理设培训课程,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

各县(市、区)团委根据各市州团委制定的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计划,负责统筹安排本地

区资源,收集整理上报发布本地区培训信息,举办各类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班,在201*年培训500名以上青年,建立1个以上的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和1个以上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并指导全县(市、区)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

四、实施步骤

1、调研培训内容。就用人单位需求、青年就业创业愿望、课程设和培训时间等内容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资料供培训参考。

2、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和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3、开展各类培训。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的培训。每个培训班的开班时间要在3天以上,就业技能培训班还可组织学员参加国家的认证考核。

4、组织见习实习。在培训结束后优先安排培训成绩好、有见习愿望的学员进入本地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30天以上的实习。

五、措施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面向青年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是当前全省共青团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团组织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尽快制定本地区、本战线、本行业培训工作方案,并于3月15日前上报团省委青农部,团省委将在湖南青年在线网站上公布各地方案。各市州团委要尽快向县、乡两级团组织就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进行安排,明确目标、明确进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要动员各类新闻媒体,用好乡村广播、宣传栏,扩大培训的影响,在全社会掀起共青团培训青年的集中声势。团省委将在湖南青年在线网站上建立专题,集中反映各地培训情况和工作进展。

2、整合资源,订单培训。目前,在青年就业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大量青年就业信息闭塞,又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出去找工作十分盲目;同时,用人单位却经常出现熟练工紧缺的问题。通过开展“订单式培训”就可以较好解决这个就业信息

“不对称”的问题,还可以节约成本和精力,使用工的效益达到了最大化,社会成本和社会风险也降到最低。因此,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利用开展招商引资等经贸活动契机,整合资源,多与企业等用人单位联系,了解用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在开展青年就业培训中开设订单式培训班,以培训实现就业。

3、加强督导,勤报信息。团省委青工、青农、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战线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各市州团委书记要亲自抓,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加强对县、乡两级团委培训工作指导和督办检查。各县(市、区)团委要将青年就业创业培训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建立青年培训电子台账,切实开展好培训工作。市州团委每月底要将收集到的本地区就业创业培训班开设情况和团组织为主的培训情况、进度完成情况登记汇总,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将本季度培训情况上报团省委青农部。团省委将对各单位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团省委每季度将通报各地培训情况,并将其作为年底表彰和资金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4、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做好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是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的需要,有利于培训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目的。各单位团组织要根据实际,构建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培训工作机制,真正为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提供制度保障。

附件4: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自身优势,调动社会资源帮助青年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现将有关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年4月前,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按照团省委的

统一安排,建立300家以上的见习基地。

二、工作内容

(一)见习基地建设原则

1、全面建立。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分别联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园区,募集岗位,建立见习基地。

2、分级授牌。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单位即可授牌,原则上谁建立谁授牌,下级团委也可以向上级团委申请授牌,牌匾由授牌单位统一制作,其中: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1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市州级团委授牌;提供2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省委授牌;提供3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中央授牌。

3、属地协调。各级见习基地由所在市州团委统一协调管理。

4、动态管理。团省委、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可根据见习基地的实际运行情况,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见习基地予以摘牌,对工作优异的见习基地以适当

方式予以表彰。

5、就近就便。原则上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在同一城市范围对接,特殊情况由见习单位和派出单位或本人协商。

(二)见习基地建立标准

1、有提供见习岗位意愿,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园区。2、具备国家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有承担见习任务能力。3、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见习,每期一般为13个月。4、每期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

5、能够提供见习人员每月适当的基本生活补助。6、见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7、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

(三)见习基地建立程序

1、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按照见习基地建立标准,广

泛联系单位,经磋商同意后,与有建立见习基地意向的单位签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

2、各级见习基地统一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牌匾。牌匾由挂牌单位负责制作。期

限一般为3年,具体见习岗位每年可根据企业实际进行调整,3年期满,经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3、见习人员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见习人

员的年龄一般在1828岁之间,青年农民工年龄可适当放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的青年求职人员可优先考虑参加基地见习。

三、职责分工

1、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招收工作由各高校团委负责。各高校团委按照见习岗位需求联系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并与相关见习单位团委进行岗位对接。

2、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农民工的招收工作由各市州团委及县区团委负责。要密切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并与相关见习单位团委进行岗位对接。

3、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以见习单位为主,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日常管理仍以学校为主,学校团委负责跟踪服务。

4、见习基地所在单位团委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与见习人员管理。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年3月中旬,团省委下发活动通知。

2、实施阶段。201*年4月前,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联系并确定见习基地,填写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4月,团省委统一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公布首批见习岗位需求信息;5月30日前,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按照岗位需求完成见习人员招收工作,并与各见习基地进行岗位对接,将对接结果汇总报团省委;7月开始,见习人员陆续到岗见习。

3、总结阶段。201*年12月上旬,各级团委对基地相关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团省委,团省委针对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开展此项工作所取得的实效进行目标考核,并评选表彰一批工作先进单位。

五、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见习基地是帮助广大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载体,为各类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提供了有效途径,更是共青团组织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青年最普遍、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团组织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做实做好此项工作。

2、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各级团委要及时向有关党政领导进行基地建设工作汇报,争取支持,并密切联系本级劳动、教育等部门,加强协调,从而实现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与政府就业创业

工作相对接。按照本方案内容各市州团委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出本地区推进此项工作的具体方案,于3月23日前上报团省委青工部。

3、选树典型,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以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对见习基地工作的知晓程度。要广泛挖掘基地见习工作中运用的好办法、取得的好经验,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信息上报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4、强化监管,安全第一。各级团委、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要对基地的见习人员实施跟踪服务,要求见习单位必须开展见习人员上岗培训,并对见习人员的工作环境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见习单位合理合法用工,督促各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最大的限度的确保见习人员的人身和权益安全,以及见习单位的生产安全。

附件:①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名额分配表

②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④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

附件①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名额分配表

附件②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

(仅供参考)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市州、省直团工委、省

直属企业团工委及高校团委)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湖南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

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建立“湖南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的是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

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等待业青年群体进行就业见习,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拔人才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条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每个基地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个。

第四条乙方或乙方委托县(区)级团委、高校团委按照甲方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选

派到甲方进行见习,见习时间为1至3个月。乙方所选派的青年应身体健康。

第五条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见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工作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

予以协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第七条安排见习人员具体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能安排

超越见习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也不应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目的安排见习内容。

第八条负责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见习人员遵守企事业单位各项规定。第九条乙方提供的见习人员名单报甲方后,甲方在见习人员到岗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元人民币;每月为见习人员发放适当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为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见习人员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岗位的安全。

第十条对见习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方确定。第十一条见习结束时,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第十二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见习人员。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协助甲方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加强见习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见习人员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联系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四条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见习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见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技能)等信息),组织见习人员到甲方进行见习。

第十五条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撤销基地牌匾。

六、保密协定

第十六条乙方教育见习人员对涉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进行保密。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报送团省委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③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仅供参考)

甲方:(见习单位)乙方:(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推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二、见习岗位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见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单位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元;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

位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见习结束时与乙方所在单位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四、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8.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单位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终止见习。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0.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应的组织提出调解,调解不成立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31

乙方(签名):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④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

所在市州:填报日期:年月日

岗位条件招收对象意向学校和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所在城市见习基地名称见习岗位名称见习人员人数意向见习联系人日期联系电话注:1、“见习岗位名称”为部门、厂(车间)或工种名称;

2、“招收对象”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3、“意向见习日期”为20××年×月至×月。

附件5: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一支掌握网络技术、熟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工作内容

1、完善全省共青团系统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信息员报送各级团组织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培训信息、扶持政策等工作动态。

2、在湖南青年在线网站建设“湖南青年就业创业行动”专题页面,宣传党和政府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国内正规、知名就业类网站链接,对青年创业典型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发布全省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动态,公布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包括培训信息等在内的各类服务。

3、与劳动人事、青联组织、青企协组织、高校等密切合作,收集青年就业岗位信息,建设青年就业岗位信息库,在共青团门户网站发布。

4、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收集、整理适于青年创业的项目,建设青年创业项目库,在共青团门户网站发布。

5、联合省人事厅、省移动、省联通、省电信等单位,推出“湖南大学生手机报”,定时为订制者提供手机彩信,及时发布全省人才需求信息及就业创业政策。

6、引导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在湖南青年在线提供《年轻人》杂志智慧创业者电子版下载。

三、职责分工

1、“湖南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网页:团省委办公室负责制作和维护,内容由团省委青工部、青农部、联络部、权益部、学校部以及各市州团委提供。各市州团委网站上的“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网页由各市州团委负责建设维护。

2、青年就业岗位信息库:由团省委青工部负责指导,推动各市州团委整合社会就业信息资源,建立青年就业岗位信息库,为青年就业提供信息服务。

3、青年创业项目库:由团省委青工部负责指导,推动各市州团委整合资源,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为青年创业提供创业指导。

4、湖南大学生手机报: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

5、供《年轻人》杂志智慧创业者电子版:由杂志社负责制作,团省委办公室负责挂载在湖南青年在线网站。

四、实施步骤

1、“湖南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网页制作:4月1日前完成。

2、青年就业岗位信息库、青年创业项目库:4月1日前在各市州团委门户网站发布,并不断更新。

3、湖南大学生手机报:4月1日开通。五、相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作用,抽调专门人员、提供相关支持,制订科学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湖南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做好舆论宣传和技术保障工作。

附件6: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工作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湘青基金总名目下,设立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坚持“引导、扶持、奖励、培育”的原则,服务我省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其中201*年度全年实现基金筹资1000万元。

二、基金组织机构

为实现基金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基金将设立“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理事会”,作为决定基金有关重大事宜的议事机构。理事会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和基金增值部分的管理工作。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基金用途

1、以返乡青年和大学毕业生为重点群体,通过项目竞赛、贴息贷款、导师培训等办法,改变青年就业观念,倡导创业精神,支持青年创业,培育一批青年创业带头人;

2、通过竞赛、评选、成果转化、奖励等办法,培养一批创新人才,培育一批创新成果,树立一批创新典型,倡导创新文化,引导青年树立自主创新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3、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有志于创业的青年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和支持,为青年创业者投资中的风险提供一定的补偿;

4、对青年中的就业创业典型给予奖励,倡导创业精神,鼓励青年创业。四、基金筹资方式

1、组织动员筹款。由团省委办公室负责牵头,下发关于筹建青年创业基金的通知;全

省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动,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该项相关工作;联络部、青工部负责做好对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的宣传发动工作;学校部负责发动大中专学校团委,积极开展募集就业创业基金工作。

2、行政动员筹款。由团省委办公室负责牵头,恳请省委主要领导对基金的设立和投入进行支持和批示,推动实现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争取省财政专项拨款。

3、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筹款。由团省委青工部、青农部负责牵头,争取政府、劳动、农业、科技等部门对基金的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培训青年农民和进城务工青年,奖励和扶持各类青年开展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

4、活动冠名筹款。由团省委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青年创业项目竞赛”,“青年创业金点子大赛”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团组织的发动,全社会参与,以活动总冠名等形式争取企业的赞助支持。

5、媒体合作筹款。由省青基会牵头,通过与湖南卫视、湖南经视、都市频道、潇湘晨报等媒体开展合作,设立“勇往直前青春创业我做主”等专项栏目基金,为创业基金提供持续的支持和宣传。在组织各项有关青年创业活动中,加强媒体宣传力度,扩大基金的社会影响力。

6、大客户合作筹款。由省青基会、《年轻人》杂志社牵头,积极开展于湖南移动等大型合作伙伴的协商,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策划青年就业创业活动方案,探索风险投资等新型基金运营模式,将活动与企业发展和树立自身公益形象的需求相结合,争取企业设立专项基金。

7、社会捐赠筹款。由青基会牵头,以基金名义组织募捐,争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8“创业孵化器”模式筹款。由团省委青工部牵头,通过与重点企业合作,设立“创业孵化器”,由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和场地,为广大青年提供创业方面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

们取得就业创业的能力。

五、基金管理

1、通过理事会的表决,制订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相关章程,由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负责基金章程的落实和监督。

2、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基金专用捐款帐户内,设立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专项科目,对捐赠资金开具“湖南希望工程捐赠票据”。对基金增值及合理的基金运作经费支出实行专项管理,当年度支出节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3、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接受严格规范的会计和财务管理,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

4、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每年邀请审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5、在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的管理中,要积极探索资金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6、湖南青年就业创业基金管理理事会具有对基金各重要事项的最终决策权,重要的基金使用事项,都需通过理事会同意才能执行。

附件7:

湖南共青团“青年创业孵化器”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自身优势,调动社会资源扶持青年创业,以促进创业带动青年就业。根据《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和201*年团省委对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青年创业孵化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企业铺路相结合的方式,集成整合各类资源,搭建湖南青年创业孵化器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培育和发现优质的创业孵化经济项目,以青年创业带动青年就业。计划201*年依托省内高新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大型龙头企业、大学科研单位等社会资源立项4个以上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器(孵化器企业),实现10000个以上创业孵化项目,孵化201*0个以上创业者。

二、工作内容

青年创业孵化器是一种受控制的创业环境,是专为培育新生企业而设计,通过创造一些条件来训练、支持和发展一些成功的创业青年。青年创业孵化器的创业对象主要是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具备创业愿望和基本创业能力的青年群体,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待业城镇青年、返乡农村青年、企业青工及外来务工青年。建立创业孵化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整合资源

依托现有省内各类高新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大型龙头企业、大学科研单位等社会资源,

充分利用闲厂房、场地、校舍楼宇等设施,经过改造形成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通过上述社会资源的产业链接、产品对接、市场对接、技术对接、经验对接式的指导,协助创业青年进入当地工商网络。

2、合理布局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地制定创业孵化器规划。创业孵化器建设规划要与本地区域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相适应,与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

3、市场运作

坚持政府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政策扶持为主、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坚持多元投资,多形式运营,加快创业孵化器基础设施和创业孵化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功能完备的创业孵化器。

4、配套服务

建立健全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提供创业孵化公共服务,免费为创业者开展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资金融通、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

三、职责分工

1、团省委成立的“湖南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器的日

常管理进行总体指导、协调和服务。

2、青工部、联络部负责联系龙头企业、科技工业园区,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搭

建创业孵化载体。

3、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负责创业人员的组织与筛选,做好创业人员储备工作。

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城市社区青年、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孵化人员组织工作。

4、青基会负责创业项目成功孵化后小额扶持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5、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创业孵化项目评估委员会”,负责孵化项目的评估与可行性

分析。

6、各市州团委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做好创业人员与创业孵化项目的对接工作。7、项目对接负责单位:青工部负责步步高公司、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孵化项目,

青基会负责移动创业卡孵化项目,学校部负责湖南“经网”孵化项目。

四、实施步骤

1、深入调查阶段(时间:2月3月)

了解创业青年的迫切需求,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尽快摸清本地创业青年特别是应届大学毕业生、社区待业青年和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积极做好青年创业孵化器的前期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重点了解他们在培训、技能、就业、创业等方面的需求,建立档案,做到有数据、底数清、情况明。

2、初期试点阶段(时间:3月5月)

(1)确定3家大型龙头企业、科技工业园区为第一批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器”(初步拟定湖南步步高公司、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网”创业平台等四家企业)。

(2)创建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或单位制定“创业孵化器工作方案”上报“湖南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3)“创业孵化项目实施计划书”由创业者设计,经“创业孵化项目评估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企业予以实施。

3、有序推进阶段(时间:6月12月)

总结创业孵化初期试点阶段的经验,对创业孵化项目成效进行调研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创业孵化能力,201*年底要基本实现创业孵化器的有序运行,形成有服务网络、有孵化基地、有孵化成果的工作成效。

在201*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和共青团事业的一项长期工作内容,坚持下去。

五、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把开展青年创业孵化器作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把这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各方联动,务求实效。在组织青年创业孵化器建设的过程中,要统一品牌,形成声势,把各项工作任务一项一项落到实处,确保青年创业孵化器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参与活动的内在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创业孵化器的牵动下,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地投身创业创新实践。在孵化创业者的同时,要达到提高当地经济的目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青年创业孵化器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对青年创业孵化工作的知晓程度,通过挖掘创业孵化成功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附件8:

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通过职业指导、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岗位援助等方式,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和城乡青年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全省青年顺利实现就业创业。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湖南省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团。青年创业导师团对热心创业教育、乐于为准备创业和正在创业的人士进行指导与帮助。青年创业导师团中既有成功创业的企业家,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投资及金融界人士,也有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职业经理人等。

青年创业导师团的成立可以通过多渠道,多方法组成。一可以通过聘请社会资名的成功企业家、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青年志愿者、青企协会员、青联会员以及职业经理人等为导师团讲师;二可以通过和团中央服务培训青年创业导师项目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进行项目对接,培养自己专业创业讲师。

(二)多渠道为青年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多方收集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和文化技术信息;配合劳动、人事部门组织人才交流会;联合省人事厅、省移动、省联通、省电信、《年轻人》杂志等单位,推出“湖南大学生手机报”,定时为订制者提供手机彩信,对全省人才信息及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及时发布。

(三)努力帮助青年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总揽,以大学生职业生涯导航为切入点,认真组织好“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一系列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活动。协助湖南经视组织“科技创富”电视专题节目,努力促成大学生自主创新的项目实现产业化。广泛发动青联委员和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对青年创业实行“一对一”帮扶。

(四)积极开展青年职业生涯和创业规划指导。指导各高校团委从新生入学开始,结合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分年级、分层级将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教育贯穿于学生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坚持启发引导与针对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案例教学、讲座、生涯规划设计大赛、创业大赛等活动。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年1月--2月)。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省营造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氛围,统一部署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年3月--11月)。

(1)201*年3月组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团”,到各高校巡回讲座(负责单位:学校部、团省委办公室、联络部);

(2)201*年4月推出“湖南省大学生手机报”(负责单位:团省委学校部、《年轻人》杂志社);

(3)201*年3月至4月协助湖南经视组织“科技创富”电视专题节目(负责单位:团省委学校部、青工部、宣传部、各高校团委);

(4)201*年4月举行湖南省第八届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负责

单位:团省委学校部、中南大学);

(5)201*年4月至5月协助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举办大学生专场招聘会(负责单

位:团省委学校部、青工部);

(6)201*年5月举行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负责单位:团省委学校部、各高

校);

(7)201*年11月开展“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活动(负责单位:团省委学校部、青

工部、各高校)。

3、总结表彰阶段(201*年12月)。各市(州)、高校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总结材

料。学校部年终召开学校线服务就业创业座谈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州)、高校团委要将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

大事,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切实抓紧抓好。应从大局出发,提高认识,争取党政支持,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人、财、物的支持,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市(州)、高校团委要

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自谋职业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制订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布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形成机制。各市(州)、高校团委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着眼长远,加强促

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制度建设;要注重工作的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努力形成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9:

湖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维权”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履行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的职能,认真做好青年就业创业维权工作,促进广大青年就业创业,现提出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维权工作体系,积极开展青年就业创业维权行动,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动员法律专业群体和行业志愿者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政策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内容

1.监督落实青年就业创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青年在就业创业过程中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守法诚信的自觉性。

2.收集和反映青年就业创业的权益诉求。引导失业、返乡青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愿望和需求,收集分析青年就业创业的权益诉求。加强信访工作,运用咨询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青年就业创业的投诉请求。发挥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民主协商作用,及时准确地反映青年就业创业维权方面的问题和情况。

3.坚决维护青年就业创业合法权益。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制止和打击侵害青年就业创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和帮助权益受侵害的务工青年依法维权。

三、重点项目

1.实施“12355维权行动”。针对侵害青年就业创业权益的案件,开展12355维权系列

活动,动员组织12355维权律师为务工青年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帮助,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拓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领域和范围,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其依法解决侵害青年就业创业合法权益的个案、现象和问题。积极开展“维权岗行动月”、“维权岗行动日”、“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集中动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形成维权合力,齐抓共管,为青年就业创业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保障。

四、保障措施

1.建设两个平台,整合青少年维权工作资源。重点是整合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资源平台。按照试点先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原则,以城市呼叫中心和维权队伍建设为重点,广泛整合社会资源,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建设。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推动青少年服务机构和社会单位参与创建,大量培育和发展基层维权实体,完善创建标准和评选办法,加强考核与管理,推动创建活动向农村、企业、学校、社区延伸,面向基层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更为广泛的维权服务。

2.建立两支队伍,培育和壮大青少年维权的工作力量。一是建设专职维权队伍。加强团的权益工作干部配备,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胜任青年就业创业维权工作。二是建设专业维权队伍。联合省律师协会积极发展更多的律师、法家专家等法律界热心人士,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权威的法律援助。三是建设社会化维权队伍。组织动员各行业有影响力的代表加入青年就业创业维权工作的行列,充分发挥行业志愿者在青年就业创业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附件10:

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典型”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湖南省委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湖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青年就业创业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促进广大青年就业创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发掘、倡树、表彰、引导青年,发挥典型引路和带动示范作用,在广大青年中树立创业典型,倡导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青年提升创业能力,营造鼓励、关注青年创业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内容

1、跟踪宣传老典型,培养发现新典型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团组织要收集整理当地以往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就业创业典型,宣传老典型的创业成果,跟踪报导老典型的创业成就。要充分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培养和发现一批青年就业创业新典型。

2、充分发挥青年就业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宣传青年就业创业新老典型自身的成长故事,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开拓创业思维,营造青年就业创业浓厚氛围,使广大青年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来就业创业,鼓励号召广大青年通过自身智慧和努力来开创自己的事业。

三、职责分工

联络部和宣传部共同负责收集整理全省各级团组织、各条战线部门青年就业创业新老典

型人物、事迹、材料(文字及图片)等,深入挖掘新老典型的创业故事和创业历程,配合媒体做好整体宣传。

学校部、联络部、杂志社负责在杰出智慧创富人物、大学生创业之星、青年创新创业奖评选等重大活动时相互配合开展工作。

各市州团委负责本地区青年就业创业新老典型人物的跟踪发现和推荐工作。四、实施步骤

1、全省摸底,掌握素材

做好青年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材料的收集,并在全团进行青年就业创业典型的情况摸底,掌握一批青年就业创业新老典型事迹。在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红网、湖南青年在线等主要媒体上专版介绍青年就业创业新老典型人物及事迹,以连载的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2、交流座谈,借鉴学习

邀请青年就业创业新老典型人物及知名人士在全省范围巡回举办青年职业生涯导航座谈会、青年就业创业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具有可借鉴性和可操作性的实例典范。

3、总结表彰

以大学生创业之星、青年创新创业奖、杰出智慧创富人物评选等重大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当年青年群体当中涌现出的就业创业重大典型,召开表彰会,邀请党政领导为青年就业创业重大典型颁奖,进一步营造浓厚的青年创业氛围,使青年就业创业成为广大青年普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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