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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201*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10:43 | 移动端:杞县201*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杞县201*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杞县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依据市局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文件精神,我县制订了《杞县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在春节前进行了积极安排部署,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初显成效。一、餐饮服务环节

依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杞县卫生局制定了《201*年元旦、春节期间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杞卫字【201*】179号),成立了以李远清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整治范围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等。整治内容为规范行政许可、实行量化分级、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健全应急机制等。自行动开展以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出动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在县城内监督检查餐饮单位80多家,下达整改意见70多份,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杞县卫生局收到20多家申请春节期间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将这些单位列为监督重点,从食用油脂、调味品、

乳制品、禽肉类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制度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大对采购、储存、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春节期间,将安排监督执法人员继续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对餐饮环节的餐饮服务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巡查监督频率,确保饮食安全。二、生产加工环节

依照有关文件精神,杞县质监局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产品抽查,共检查小麦粉生产企业七家,抽查产品12个批次;速冻水饺2家2个批次。酱油,食醋三家6个批次;小作坊芝麻油5家,糕点生产企业四家,抽查产品四个批次;酱腌菜生产企业三家,抽查产品3个批次;挂面生产企业三家,抽查产品3个批次,对辖区内产品抽查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查处无证生产炒货制品葵花籽二家,酱腌菜加工小作坊三家,芝麻油加工点3家。在检查企业的同时要求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交企业自查报告13家。

在检查获证企业的同时着重规范了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要求他们建立原料购进验证记录,生产销售记录,完善生产间的卫生,和原料的存放,不准将原料直接放到地上等。通过双节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了辖区内的食品安全。

三、流通环节

县工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节日期间,工商局对辖区市场、超市、食品店等场所进行了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二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三是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四是严把食品违法行为整治关;五是严把食品监管责任落实关。对每户食品业户经销的所有食品进行了详细的“六查六看”,重点检查了食品业户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情况、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商标标识、有效成份、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有出售超期、变质食品行为;食品包装及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性行为;是否使用劣质或变质原料食品;是否以废原料作为产品原料或产品包装原料;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QS标识规定等,未发现问题。四、种植环节

为顺利迎接201*年元旦、春节,确保节日期间全县农产品供应充足、安全可靠、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杞县农林局坚持“一手强化

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引导”,突出重点目标,在全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成立了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杨成录副局长任组长。二是出台整治方案。根据市局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县农林局制定了《杞县农林局农产品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整治方案》,明确了全县农产品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及行动要求等。三是建立信息周报制度。坚持每星期制作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加强交流整治经验。

12月28日-元月3日,对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进行第一阶段的整治,共监测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超市8家,抽检蔬菜样品68个,合格率100%。对个别记录不完善的市场、超市,督促其建立完善的进销货台账、监测记录和公示等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此阶段共出动检测执法人员46人次。201*年元月4日-元月10日,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加大对蔬菜基地的检查力度,对重点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检测,以全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位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查出一家生产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当场要求其立即完善。元月11日-17日主要针对制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行为对全县农业

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目前正在整治期间,目前为止共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24家,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五、养殖环节

为了保障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肉食品安全,杞县畜牧局根据市畜牧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责任到组到人,加强了屠宰检疫,加大了市场查处力度,确保了整个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平稳供应。一是严格把好定点屠宰场的入场检疫、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做到严格检疫、查证验物,严格按照检疫程序,进行操作,禁止无产地检疫证、无免疫标识的生猪进场,并做到证畜相符。同时督促各乡镇、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做到规范检疫、规范出证;认真做好宰后检验工作,检出的病害肉均100%进行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保障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食品。二是加强市场督查监管力度。为了加大市场监管、查物验证的力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市场督查监管力度,每天对县城和乡镇农贸市场上市交易的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确保两节期间肉食品的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出动人员52多人次,车辆2辆,对县城集贸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巡查22余次,

共检查大型超市5家、肉品专卖店6家,动物产品经营户230余户,检查猪胴体1200余头,羊胴体360余只。

三是加强了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场5个,兽药,饲料经营户35个、规模养殖户(小区)130家,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销售和销售及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现象。做到上市销售的品100%的检疫,100%持证经营,同时加强了对流通贩运户、重点地区的畜禽流通、屠宰的监管。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隐患,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双节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扩展阅读:杞县201*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杞县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整治工作小结

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依据市局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文件精神,我县制订了《杞县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在春节前进行了积极安排部署,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初显成效。一、餐饮服务环节

依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杞县卫生局制定了《201*年元旦、春节期间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杞卫字【201*】179号),成立了以李远清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整治范围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等。整治内容为规范行政许可、实行量化分级、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健全应急机制等。自行动开展以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出动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在县城内监督检查餐饮单位80多家,下达整改意见70多份,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杞县卫生局收到20多家申请春节期间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将这些单位列为监督重点,从食用油脂、调味品、

乳制品、禽肉类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制度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大对采购、储存、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春节期间,将安排监督执法人员继续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对餐饮环节的餐饮服务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巡查监督频率,确保饮食安全。二、生产加工环节

依照有关文件精神,杞县质监局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产品抽查,共检查小麦粉生产企业七家,抽查产品12个批次;速冻水饺2家2个批次。酱油,食醋三家6个批次;小作坊芝麻油5家,糕点生产企业四家,抽查产品四个批次;酱腌菜生产企业三家,抽查产品3个批次;挂面生产企业三家,抽查产品3个批次,对辖区内产品抽查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查处无证生产炒货制品葵花籽二家,酱腌菜加工小作坊三家,芝麻油加工点3家。在检查企业的同时要求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交企业自查报告13家。

在检查获证企业的同时着重规范了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要求他们建立原料购进验证记录,生产销售记录,完善生产间的卫生,和原料的存放,不准将原料直接放到地上等。通过双节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了辖区内的食品安全。

三、流通环节

县工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节日期间,工商局对辖区市场、超市、食品店等场所进行了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二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三是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四是严把食品违法行为整治关;五是严把食品监管责任落实关。对每户食品业户经销的所有食品进行了详细的“六查六看”,重点检查了食品业户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情况、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商标标识、有效成份、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有出售超期、变质食品行为;食品包装及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性行为;是否使用劣质或变质原料食品;是否以废原料作为产品原料或产品包装原料;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QS标识规定等,未发现问题。四、种植环节

为顺利迎接201*年元旦、春节,确保节日期间全县农产品供应充足、安全可靠、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杞县农林局坚持“一手强化

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引导”,突出重点目标,在全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成立了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杨成录副局长任组长。二是出台整治方案。根据市局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县农林局制定了《杞县农林局农产品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整治方案》,明确了全县农产品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及行动要求等。三是建立信息周报制度。坚持每星期制作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加强交流整治经验。

12月28日-元月3日,对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进行第一阶段的整治,共监测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超市8家,抽检蔬菜样品68个,合格率100%。对个别记录不完善的市场、超市,督促其建立完善的进销货台账、监测记录和公示等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此阶段共出动检测执法人员46人次。201*年元月4日-元月10日,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加大对蔬菜基地的检查力度,对重点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检测,以全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位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查出一家生产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当场要求其立即完善。元月11日-17日主要针对制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行为对全县农业

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目前正在整治期间,目前为止共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24家,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五、养殖环节

为了保障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肉食品安全,杞县畜牧局根据市畜牧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责任到组到人,加强了屠宰检疫,加大了市场查处力度,确保了整个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平稳供应。一是严格把好定点屠宰场的入场检疫、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做到严格检疫、查证验物,严格按照检疫程序,进行操作,禁止无产地检疫证、无免疫标识的生猪进场,并做到证畜相符。同时督促各乡镇、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做到规范检疫、规范出证;认真做好宰后检验工作,检出的病害肉均100%进行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保障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食品。二是加强市场督查监管力度。为了加大市场监管、查物验证的力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市场督查监管力度,每天对县城和乡镇农贸市场上市交易的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确保两节期间肉食品的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出动人员52多人次,车辆2辆,对县城集贸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巡查22余次,

共检查大型超市5家、肉品专卖店6家,动物产品经营户230余户,检查猪胴体1200余头,羊胴体360余只。

三是加强了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场5个,兽药,饲料经营户35个、规模养殖户(小区)130家,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销售和销售及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现象。做到上市销售的品100%的检疫,100%持证经营,同时加强了对流通贩运户、重点地区的畜禽流通、屠宰的监管。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隐患,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双节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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