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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12.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16:39 | 移动端:6.2.20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12.5.7)

6.2.20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12.5.7)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学校在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形势下,加强学校内部自我约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主要保证之一。为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

教学质量由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以及由教与学质量进而形成的课程质量、专业质量、教学管理质量等组成;监控由信息收集、评价、纠偏和激励等组成。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是对“教学质量”进行系统的“监控”。

教学质量监控是基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及与之相应的管理、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动态监控,促进学校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建设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质量监控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人才。因此,教学质量监控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培养学生成才开展。

二、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规章制度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现状,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学质量。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信度与效度。

3、坚持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充分考虑到不同的评价主体,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全面性。

三、组织机构与职能

教学质量监控实行学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以教研室为基础,系部为实施主体、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院级为主导的网络化管理。教研室作为最基层的教学单位,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直接与最关键的组织。系部作为实施教学及管理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重要的组织,要认真开展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院级教学质量监控部门负责对全校的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同时对学院的监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

从宏观上总体把握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二)教学督导工作小组

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完成。(三)教学质量控制办公室

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转。主要工作如下:1、对质量监控工作进行全面设计,建立健全全校性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2、制订质量监控方面的各种规范性制度、质量标准和工作计划、实施性意见等文件制度;3、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4、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组织召开质量监控工作会议、座谈会,开展多层次的问卷调查等。

(四)系部

负责本系部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保证其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

1、贯彻落实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建立健全本系部的教学监控组织体系;2、制定本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

3、组织开展本系部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4、严格执行听课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

5、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6、做好教学质量评价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五)教研室

1、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标准、规范,结合本教研室特点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

2、落实教学过程各环节教学质量要求;

3、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严格培养青年教师;

4、坚持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试讲制度,切实加强课程建设。

四、教学质量监控范围

1、教师教学质量是监控的重点。要对老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

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2、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重点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质量和学习纪律

进行评价,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

3、定期对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件进行检查和评价,重点检查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

教学基本建设情况,完善规范化管理。

4、定期对教师、教研室、专业、课程、教学基地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

问题、查找原因,促进整改。

五、实施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实施,主要采取教学检查与专项评价两种手段。(一)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分为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两部分。常规检查以一个学期为周期,由学校职能部门、各系部和教学督导小组对全校教学运行状况、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价。专项评价是围绕某项工作内容、某一教学环节进行的教学专项检查。

1、常规检查

(1)开学初教学检查。开学第一周由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对开学准备情况、教学基本

设施、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学期随机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员随机听课,对老师授课、学生学风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价。教学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应随机抽查或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评价。

(3)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第9至12周,学校职能部门和各系部应组织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对学校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价,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检查方式包括:

①各级领导听课;

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观摩、示范教学等;③系部组织同行专家听课,被听课人数不少于本学院任课教师的20%,并填写《阜

阳科技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

④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教师评学、评管理,学生评教、评管理。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回答,对教风、学风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4)期终教学检查①期终教学检查以考试组织和考风为重点,校领导、职能部门处级以上干部、教

学督导工作小组会同各系部领导进行巡考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②考试质量评估,教师对必修课期末考试成绩和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教务处对全校的考试质量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后完成考试质量报告。(5)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各系、部要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选择不同的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可选择

闭卷、开卷、实践操作等不同形式,或采用上述方法的部分组合。主要考试模式范例如下:

①“平时+期末”模式

平时成绩占50%,其中包括上课出勤、课堂回答问题、课后作业,期末考试占50%。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公共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

②“平时+作品”模式

平时成绩占50%,包括上课出勤、课堂回答问题、实训作业,评分标准参考:A.优秀:能够认真完成训练项目,思路清晰,如财会专业应当能做到各种表格、凭证、账簿及报表等数字计算准确,并能按时上交实训作业;B.良好:至少达到优秀标准的80%;C.及格:至少达到优秀标准的60%;D.不及格:优秀标准中60%及60%以上不符合标准的作为不及格处理,实训作业返回重新训练。作品设计占50%,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实践技术类课程等。采用这种考试方法可以通过作品质量考核学生实际的动手能力。③“平时+结课考核”模式

平时成绩不少于50%。平时主要包括上课出勤、课堂回答问题、作业等,课堂回答问题能够督促学生及时复习,也是一种间接点名形式,同时使教师针

对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结课考核可随堂进行,由教师自行组织。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考查课。

2、专项检查

(1)教学与毕业实习检查。教学与毕业实习检查原则上由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

毕业实习检查重点放在毕业论文(设计)上,主要检查选题和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

①每年11-12月,进行毕业实习检查,对毕业实习条件、教学基地带教质量、毕

业实习质量等进行检查与评价。

②每年6月下旬,组织毕业生毕业考试,考试主要包括理论与技能操作等。(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或结束后,教务处组织

专家组对有关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重点在指导教师质量、论文选题质量、论文质量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专项评估

1、教师评估

(1)教师评估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和人事处组织实施。各系部成立

相应的教师评估领导小组。

(2)教师评估着重对教学状态进行评估。

(3)教师评估采取自评、系部评、院评三级程序。每四年组织一次院级评估,每两年组

织一次系部级评估,每年自评一次。

2、教研室评估

(1)教研室评估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各系部成立相应教研室评估领导小组。(2)教研室评估主要采取自评、系部评和院评三级程序。每四年组织一次院级评估,每

两年组织一次系部级评估,每年自评一次。3、课程评估

(1)课程评估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各系部成立相应

的课程评估领导小组。

(2)教学计划所列全部课程需接受和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评估。

(3)课程评估主要采取自评和系部评,学院重点对优秀课程、新开设课程、条件较薄弱课程等进行重点评估。

4、专业评估

(1)专业评估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专业评估领导小组。

(2)专业评估重点在新办专业的评估。

(3)专业评估采取自评、系部评和院评三级程序。5、教学基地评估

(1)教学基地评估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

实施。

(2)教学基地评估采用先申报后评估的方式。六、反馈

1、教务处根据各类检查、评价的具体要求,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准确地将结果分级

反馈给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各系部、教研室或

教师、学生,并作为晋级晋升、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各职能部门和教学业务单位根据各类检查、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建议,制定具

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认真落实,并将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4、教务处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的整改和建设情况组织验收。

扩展阅读:教学质量监控办法(暂定)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

(暂定)

一、总则

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永恒的主题。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是学院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形势下,加强学院内部自我约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主要保证之一。为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学院决定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并制定了《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

二、院、系(部)领导听课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院教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实施学院、系(部)两级领导听课制度。

第三条学院、系(部)教学管理干部和教研室负责人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教师间也要互相听课,取长补短。

第四条学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到三个所属系听课,所有听课均应做听课记录,并把听课记录及时反馈到学院教务处。

第五条各系(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六次,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听课(室内任课教师)每人不少于1次,并在有准备的情况下组织集体听课或观摩教学12次。

第六条每学期以学院、教学部门为单位将所有听课记录汇总存档,并做好总结。第七条教务处每学期要对听课情况和听课记录进行随堂或集中检查,对教学责任心强的教员予以表扬,对教学责任心强的教员予以表扬,对教学责任心差的教师提出批评。

三、学生评教管理办法

第八条为维护学生的的切身利益,保证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充分行使权力,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特建立学生评教制度。

第九条凡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生均有权力和义务对教师开展评教。

第十条凡是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教学计划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接受学生评教。

第十一条学生评教每学期开展一次,评教时间分别为每年的5月和11月。第十二条评教前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评教前要组织评教学生学习和研究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评教水平。第十四条学院教务处对评教负责人要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学生评教工作由学院教务处负责和组织,学院督导组协助搞好评教工作。评教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各专业的班长学生信息员学习委员和课代表负责。

第十六条评教负责人在评教前要把评教工作的要求方法注意事项等向全体同学讲解,待所有同学掌握后,才能开始评教。

第十七条学院督导组成员作为评教监督员进行评教监督,以维护评教工作的严肃性。

第十八条学生评教时被评教师必须离开评教现场,否则评教结果无效。第十九条学生涂卡结束后,评教负责人须在30分钟之内把评教卡封袋后送到所在学院教务处。

第二十条评教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规范涂卡,全涂A或D者视为无效评教卡,无效评教卡达到30%以上,评教结果无效,需重评。

第二十一条评教结果采取计算机读卡的方式统计,评教结果待学生成绩公布后公布。

第二十二条学生评教结果与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挂钩。

第二十三条凡不接受学生评教的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予兑现教学工作量酬金。

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第二十四条为了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第二十五条评估对象为从事教学计划内本专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对每位教师均进行评估。

第二十六条学生评估指标体系(一)课前准备(12分)

1.教学目的要求是否明确具体(4分)2.是否编写了教案(4分)

3.是否向学生说明了本学科在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包括学生是否知道本学科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所用的教材和主要参考书)(4分)

(二)教师基本功

1.教师语言表达是否形象、生动、准确、简练(5分)2.板书是否工整有条理(5分)(三)教学内容(30分)

1.是否概念准确、原理清晰、举例典型和逻辑性强(6分)2.重点是否突出,概括难点是否准确、是否找准关键(6分)3.是否反映科学前沿信息,扩大学生视野(6分)4.内容是否熟练(6分)

5.是否在教学过程中教书育人(6分)(四)教学方法(18分)

1.是否善于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4分)2.是否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4分)3.是否精讲精练(3分)

4.是否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3分)5.是否指导学生阅读课外资料(3分)(五)能力培养(30分)

1.是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理解(6分)

2.是否教会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理解问题的能力(6分)3.是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6分)4.是否重视基本技能和个性发展(6分)

5.是否有计划地进行质疑、答疑、讨论、习题课、计算机操作及作业批改等(6分)

第二十七条同行、专家评估体系(一)课前准备(12分)

1.教学目的要求是否明确具体(3分)

2.是否钻研教学大纲和材料,是否制定了教学计划(3分)3.是否编写了教案(3分)

4.是否向学生说明了本学科在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包括学生是否知道本学科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所用的教材和主要参考书)(3分)(二)教师基本功(10分)

1.教师语言表达是否形象、生动、准确、简练(5分)2.板书是否工整有条理(5分)(三)教学内容(27分)

1.是否概念准确、原理清晰、举例典型和逻辑性强(6分)2.重点是否突出,概括难点是否准确,是否找准关键(6分)3.是否反映科学前沿信息,扩大学生视野(6分)4.内容是否熟练(3分)

5.教材内在的思想性是否挖掘出来(6分)(四)教学方法(15分)

1.是否善于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3分)2.是否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3分)3.是否精讲精练(3分)

4.是否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3分)5.是否指导学生阅读课外资料(3分)(五)能力培养(30分)

1.是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理解(6分)

2.是否教会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理解问题的能力(6分)3.是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6分)4.是否重视基本技能和个性发展(6分)

5.是否有计划地进行质疑、答疑、讨论、习题课、计算机操作及作业批改等(6分)

(六)教学研究(6分)

1.结合教学进行一定的教学研究,有专题(3分)

2.掌握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动态,并应用到教学中(3分)

第二十八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学生评估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法。每学期期末结束前,学院教务处组织学生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对于评估成绩为优秀和差者,学校将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评估,综合两项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成绩。

第二十九条最终评估成绩10085为优秀、8475为良好、7460为一般、60以下为差。五、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督导组成员由学院推荐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工作热心和责任心的威望较高的教授、副教授作为人选,经校教务处审核并征求关工委意见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由主管院长直接聘任。

第三十一条督导组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两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二条督导组在主管教学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协助校教务处督导、检查教学工作,并指导各学院的督导小组工作。

第三十三条督导组由67人组成,设组长1人。

第三十四条督导组工作办公室设在校教务处教学综合科,由教学综合科科长兼职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十五条定期检查各学院、系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学院教务处。

第三十六条定期听课,定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向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十七条参与各院、系的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定期检查学风、教风、考纪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学院教务处。第三十九条负责定期编辑教学工作简报。第四十条可参加各院、系的各类教学活动。

第四十一条可随时进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的教案和作业完成及批改情况;抽查考试和评卷情况。

第四十二条直接向院、系、部领导反映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十三条有权进入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情况及学生的考纪情况。第四十四条有权参与学院的教学、教改工作,直接向学院领导反映情况。第四十五条有权将检查结果通过教务处向全院通报。

第四十六条督导组在院教务处统一安排与协调下,深入各系级开展工作。第四十七条督导组要讲究工作方法,检查、督导要公正、公平,不强加于人。第四十八条各项工作要有记录,听课要填写《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听课记录卡片》。

六、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为了充分贯彻教学工作以“学生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参教”“议教”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决定从在籍本、专科学生中聘任若干名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员。

第五十条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员由教务处长聘任,聘用期为两年。第五十一条根据学科专业规模,学生信息员由150200名学生构成,平均每个专业每个年级设信息员1名。

第五十二条教务处对信息员进行宏观管理,院教务部门对信息员进行具体管理。第五十三条凡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办事客观公正,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无违纪现象的在籍大学本、专科生,均可以申请担任信息员。

第五十四条经院教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向教务处提交拟聘任人员名单。第五十五条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员由教务处处长每两年聘任一次,根据需要任期内可对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成员需要经教务处审查批准,信息员由教务处发放聘任证书。

第五十六条受违纪处分的学生,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第五十七条信息员应在上岗前,接受有关信息收集工作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开展工作。信息员只负责收集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教师教学水平,教学事故情况,各种教学环节情况,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满足情况,实验室条件,教室环境,寝室环境,图书馆借阅条件,考试情况以及学生其它学习要求等),非本学科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信息,应由相关学科信息员负责收集。

第五十八条信息员应定期召开各种形式的学生座谈会,向学生收集有关教学质量信息,并把收集结果每月以书面的形式向校院两级进行汇报。

第五十九条信息员受校院两级教务处的委托,信息员有权组织对某一课程的课堂教学进行质量评估,并把评估材料上报到有关委托部门。

第六十条对教学中出现的事故,信息员有权向教学主管部门汇报,并要求反馈处理结果或答复意见。

第六十一条信息员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工作时,必须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立场,严格杜绝舞弊事件的发生。

第六十二条信息员必须每月向校教务处以书面的形式汇报教学质量信息。第六十三条信息员对所收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第六十四条信息员必须及时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信息收集工作,并上报有关材料。

第六十五条信息员在开展信息工作时,如有重大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信息员聘任资格。

第六十六条院级主管部门应建立信息收集档案(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及单项总结)。

第六十七条学院每年将对优秀信息员进行评审和表彰。

七、教学奖评审条件

第六十八条为了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鼓励教学工作者在教书育人、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创新,多做贡献,学校决定对在上述几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设立“教学奖”,予以表彰。

第六十九条特等奖评审条件1.教书育人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育人效果显著;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年度考核连年为优秀;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校内外的公认。

2.课堂教学与课程建设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了规定的教学任务;在同学科门类中(一级学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或评比排在首位,具有极高的教学水平,得到师生的公认,并能够根据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需要,随时开出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课程以及这些不同层次的课程,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主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所负责的课程建设在学校课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所负责的学科为校级以上重点学科;在教学大纲的制定、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编写、课件制作、题库建设、实验室建设、资料室建设等各项改革工作中至少担任3项主持工作。

3.人才培养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已形成独创的、新颖的、实用的、效果明显的教学方法,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得到校内外的应用或推广。所培养的人才,尤其是培养的学生质量高,得到社会用人单位广泛的好评,已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取得显著成绩;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青年教师进步显著。

4.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主持省级教学研究课题,形成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检验,取得明显的实践效果;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近两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省级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

第七十条一等奖评审条件1.教书育人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育人效果显著;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年度考核连年为优秀;得到校内外的公认。

2.课堂教学与课程建设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了规定的教学任务;在同学科门类中(二级学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或评比排在前列,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好,得到师生的公认;能够根据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需要,随时开出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课程以及不同层次的课程,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主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所负责的课程建设在学校课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在教学大纲制定、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编写、课件制作、题库建设、实验室建设、资料室建设等各项改革工作中至少担任3项主持工作。

3.人才培养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已形成独创的、新颖的、实用的、效果明显的教学方法,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得到校内外的应用或推广,所培养的人才,尤其是培养的研究生质量高,得到社会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已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取得明显成绩;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青年教师进步显著。

4.科学研究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国家级论文1篇以上;担任省级学会理事以上。

5.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

主持省级教学研究课题,形成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实践检验,取得明显的实践效果;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近二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省级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第七十一条二等奖评审条件1.教书育人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关心参与课外活动,育人效果显著;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年度考核连年为优秀;得到校内外的公认。

2.课堂教学与课程建设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了规定的教学任务;在同学科门类中(二级学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或评比排在前列,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好,得到师生的公认;主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所负责的课程建设在学校课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在教学大纲制定、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编写、课件制作、题库建设、实验室建设、资料室建设等各项改革工作中至少担任2项主持工作。

3.人才培养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已形成独创的、新颖的、实用的、效果明显的教学方法,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在校内外应用或推广,所培养的人才已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取得显著成绩;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使青年教师进步显著。

4.科学研究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5.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

主持省级教学研究课题,形成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检验,并取得明显的实践效果;获得过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近两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较高评价。

第七十二条三等奖评审条件1.教书育人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热心参与课外活动,育人效果显著;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年度考核连年为优秀;得到校内外公认。

2.课堂教学与课程建设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了规定的教学任务;在同学科门类中(三级学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或评比排在前列,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好,得到师生的公认;主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所负责的课程建设在学校课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在教学大纲制定、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编写、课件制作、题库建设、实验室建设、资料室建设等各项改革工作中至少主持2项工作。

3.人才培养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已形成独创的、新颖的、实用的、效果明显的教学方法,并其经验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在校内外应用或推广。所培养的人才已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取得明显成绩;长期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使青年教师进步显著。

4.科学研究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

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形成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检验,取得明显的实践效果;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以上奖励;近二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较高评价。

第七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七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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