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公文素材 > 范文素材 >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18:35 | 移动端: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汝州市商务局

201*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有效加强和改进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切实解决流通环节影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汝州市201*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严抓商务领域行业管理(一)强化屠宰行业监管。

进一步完善屠宰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屠宰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缔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加强屠宰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二)加强餐饮企业管理。

继续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商服贸[201*]731号)要求,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及过程控制,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督促企业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加强品牌企业的建设,发挥好知名餐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引导行业发展。

(三)加大酒类流通行业管理。

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459号)。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二、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

(一)继续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建设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环保等设备设施,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能力和肉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落实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235号)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三)稳步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工作。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随附单使用管理,切实提高酒类商品安全保障能力。(四)继续深入实施三绿工程。

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打造一批上联生产、下联批零终端的绿色低碳供应示范链,推广绿色低碳商业采购,引导低碳生产,发展低碳流通,促进低碳消费。培育绿色低碳市场(饭店),支持和推动绿色市场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健全绿色市场质量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三、继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的专项治理按照201*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355号)和河南省商务厅转发文件精神,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到201*年底,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201*年1月1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打假办转发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馈行业情况及企业诉求,为商务流通领域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强化协会在行业诚信自律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企业典型。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继续对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依托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诚信经营”创建和企业信用评价,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继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六、加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商务系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强化以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为重点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出台商务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工作平台,畅通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渠道。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扩展阅读:``商务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商务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大综合执法的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财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为成员的**定点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市县的总体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职责分工。

①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农委、财政、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挂钩制度,扩大生猪屠宰企业自养或协议养殖生猪规模;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如实记录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场全程信息。

②公安部门要与各监管部门深化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和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县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④县农委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做好防疫条件审查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生猪养殖场健全完善生猪养殖档案,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及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的比重。

⑤县卫生部门要会同农委、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的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场(市场)厂(屠宰厂)挂钩”和猪肉挂牌销售管理制度;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

⑦县质检部门要监督猪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猪肉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⑧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存进货记录、票据等相关信息,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市民都重视的目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有声有色、大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会同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小市口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活动。并在广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条幅135条,发放《肉品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活动的开展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气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和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20次,部门检查28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6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我县今年共屠宰13.5万头,通过对生猪检验(疫)共检出病害猪403头,屠宰生猪的残渣约4500公斤,这些残渣每天各屠宰场都加入燃烧炉内与煤共燃,没有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地沟油,收缴不合格肉品295公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完毕,并对有违规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停业整顿和罚款。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向社会公布了《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食品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了商务局举报电话和工商局举报电话;三是深入苏果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万客隆大卖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我局按照市局**政府的工作安排,在“五一”、“中秋”、“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及食品,同时还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工作。

二是我局配合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农委、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各生猪屠宰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故意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屠宰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地沟油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检查中,未发现屠宰企业与餐饮业以及专门收购单位签订的“地沟油”收购协议的,也未发现从事炼制地沟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生猪定点屠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一方面是我局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是缺少工作经费。

2、目前,全县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仍采取“一口锅、一把刀”的手工操作方式,加工工艺落后,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3、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里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五、201*年工作的打算

1、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26家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检查力度,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各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生猪屠宰管理的工作面广,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明年,要加强与工商、卫生、食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共同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3、在“两节”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等热销种类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我局按照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要抓住“两节”期间人流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5、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6、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肉食品市场发展环境,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商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67815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