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日常工作
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一、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
3、负责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以及征地批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5、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农民宅基地的初审报批工作;
7、协助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8、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9、协助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10、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11、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13、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档案;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岗位职责
(一)国土资源所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所行政管理、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本所人员和社区兼职土地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2、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学习组织及贯彻传达工作;3、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并参与查处违法用地案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基本农田的划定、管理、保护,组织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复垦工作;
5、负责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业务协调、材料组织、用地报批等工作;6、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和窑业行业的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各项国土资源管理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8、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工作;
9、努力为镇(街道)中心工作服务,完成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1、协助所长做好本所日常政务工作,在所长暂不在岗时,行使所长职责;2、负责各类基础业务台帐的整理、建立和更新工作;3、负责区域内的土地调查、登记和发证组织工作;4、协助做好各类建设用地申办报批工作;5、协助做好国土资源巡查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调解土地、矿产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综合管理办岗位职责
1、负责文件起草、审核、收发、登记和传递;2、负责组织会议和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3、负责本所后勤保障和公共设施、办公设备管理;4、负责国土资源档案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日常支出和现金管理,按规定审核报销相关费用,按时如实上报财务收支情况;
6、负责做好土地调查、变更调查、更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7、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8、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专项规划等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
9、协助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开发复垦计划,做好开发复垦工程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四)建设用地办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批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2、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工作;5、负责农民宅基地的初审报批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五)矿政管理办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山采石专项规划等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2、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汛期巡查、值班工作;4、协助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做好治理现场的监督管理;
5、协助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采矿权价款等规费的收缴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六)执法监察办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健全镇(街道)、社区二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加大执法监察办度;
3、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相关台帐记录,及时制止、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4、负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及时发现、制止、汇报破坏、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5、协助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
6、负责信访工作,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扩展阅读: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日常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日常工作规范
201*-10-19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为了加强对我部政务大厅的管理,规范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日常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环境管理
(一)大厅
1、保持大厅内的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叫号机、服务台、花台、座椅、沙发、茶几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清洁卫生,发现残缺、破损等情况及时报告部机关服务局物业公司进行维修。2、维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发现破坏政务大厅办公环境或扰乱办公秩序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二)办公区
1、工作人员办公区域内的服务台、电脑桌、椅子等办公用品按规定位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除配备的办公家具外,办公区域不得摆放其他任何家具,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不准在公物上乱贴、乱画、乱写和乱钉。
2、办公区内一律不得放置、使用各类衣架。个人制服、衣物、鞋帽等一律存放到地下一层专用衣柜内,不得搭挂在椅背上或堆放在办公台面上。
3、保持桌面整洁,下列用品可固定摆放在桌面:电脑、打印机、电话、笔筒。其他物品确需摆放桌面上时,要摆放整齐、美观。
4、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应将所有业务资料、业务文件等锁入文件柜内,不得随意堆放在办公台面上。文件柜中摆放的资料要整齐有序,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电脑主机放在电脑桌下的主机箱里,并靠右侧放置。显示器应当摆放在电脑桌左侧,屏幕与使用者正对方向成45度角。电脑显示器屏幕背景图案和屏幕保护程序图案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由电脑管理人员统一设置,个人不得随意改动。
6、办公电话应当摆放在电脑桌右侧,使用完毕后应当恢复原位。
7、桌牌应统一放置在服务台固定位置上。
二、班前准备
工作人员应当在上班时间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服务台、电脑桌、座椅、电脑等的清洁卫生工作,并把办公用具准备齐全。
三、服装礼仪
(一)着装
统一制服,保持着装严整。服装不得有油渍、汗迹或褶皱,袖口、裤口不得翻卷。
(二)仪容
仪容应当以干净、整洁、素雅、大方为标准。工作人员不得纹身、不得化浓妆;男同志不许留胡须,不梳奇特的发型,发长不掩耳,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手饰;女同志不得染彩色指甲。
(三)举止
举止应文明礼貌,办件过程面带微笑,符合礼仪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守则》。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说笑、打瞌睡、看与工作无关的刊物、上网聊天、打游戏、吃东西等。
(四)礼貌用语
1、用语规范,以诚待人,语调适中,语气平和,语言亲切,讲普通话。
2、迎接服务对象时说“您好”、“欢迎光临”;办理业务时说“请您”、“对不起”;送别服务对象时说“谢谢”,“请您慢走”、“再见”;
3、当设备发生故障不能办理业务引起不便时说“非常抱歉我们正全力排除故障”;
4、当业务繁忙时应对服务对象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5、当有人不按排序,抢先办理时说“请您叫号排队”;
6、当不能解答服务对象的提问时说“我需要请示后再答复,请您稍候”;
7、当办理业务发生错误时应说“对不起,是我没讲清楚或没听清楚”,“这里填写有误,请更正”;
8、当服务对象的报件不属本柜台接收业务范围时说“此事不在我这里办理,请您到XXX柜台办理”,“这件事请您与XXX部门联系”;
9、当个别服务对象有失礼表现或无理要求时,要婉转拒绝说“对不起”,“很抱歉”;10、接听电话时,要根据语境,恰当使用“您好”,“请稍候”,“麻烦您”,“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在结束通话时,要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断电话。
四、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一)业务受理
1、业务受理要严格按照排号顺序依次办理,对所有申请人一视同仁,不得优亲厚友。
2、要注意倾听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了解服务对象所办业务的需求。办理等候时间较长的业务,应告知服务对象大约需要等候的时间。
(二)业务处理
1、业务处理要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规定办理,做到准确、快捷、高效。
2、当服务对象的要求与国家政策、某有关规定相悖时,要讲明道理,说明理由,取得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遇到服务对象抱怨时,要心平气和地予以解释;发生纠纷时,要冷静处理,不与服务对象争吵,保持冷静平和,一时不能化解的,报请领导进行调处。
3、业务处理结束后,确认服务对象和报件处理结果,将有关资料交予服务对象,请对方当面仔细核对,对久等的服务对象表示歉意。
(三)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务大厅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随意串岗,有事外出需要办理请假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暂时不能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的,用告知牌告知。
(四)对服务对象的意见、投诉的受理
对口头或通过电话提出的意见、投诉的客户,要虚心听取,并记录留存。对书面意见要认真阅读并登记留存,有文字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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