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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计生干部计划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1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27:53 | 移动端:对乡村计生干部计划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1

对乡村计生干部计划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1

关于对镇村干部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杜绝我镇政策外生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夯实镇村计生干部的工作责任,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每季度组织工作组自查各村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并将自查结果和省、市、县检查结果作为兑现处罚的主要依据。

二、在省、市、县计划生育抽样调查、本镇自查中出现一例出生漏报的,处罚片长200元,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干各100元,所在中心户中心户长50元。

三、在省、市、县计划生育抽样调查、本镇自查中出现一例非法生育二胎且出生漏报的,处罚片长400元,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干各200元,所在中心户中心户长100元。

四、在省、市、县计划生育抽样调查,本镇自查中出现一例非法生育多胎且出生漏报的,处罚片长600元,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各300元,并在该村下年度不予安排各种项目。

五、村级计生报表不按时上报的,处罚村计生专干100元,并限期补报。连续两次上报报表不按时的,重新调整专干。瞒报、漏报一例出生,处罚村计生专干现金100元;错报一例出生,处罚村计生专干50元。

六、村委会要根据《村规民约》,对所有重点“三查”对象,如不按时接受“三查”服务的,一律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属独生子女领证户的,扣发全年保健费,并限期“三查”;此外每漏查一个重点“三查”对象处罚驻村干部10元,村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干各10元。

七、没有完成结扎任务的干部,每人罚1000元,并还要限期完成。八、在各级检查、抽查中相关软件出现问题的,严格追究计生办统计、信息员、服务站、包片计生干部的责任,扣发二个月岗位津贴。

九、对不配合县、乡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干部,要根据考评情况作为本年换届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情况扣发干部工资及相应村级经费。

十、以上所有罚没款,全部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摸到出生的驻村干部,每例奖50元(必须是在报表和医院反馈下来以外的出生)。

十二、对于完成结扎任务的干部奖500元,双女户奖201*元,超额完成一例奖1000元。

十三、漏卡、漏管的进行管理上的,驻村干部每例奖50元。十四、“三查”率达到95%以上的村,奖驻村干部200元。十五、镇上评一名计划生育优秀干部,对优秀干部给予奖励300元,一名计生专干、二名中心户长为计划生育优秀工作者,被评上的计生专干奖励200元,中心户长奖励200元。

以上的奖罚制度由政府负责考核。本制度201*年7月15日起执行。

扩展阅读:秦栏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逆向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秦栏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逆向责任追究

实施办法

为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失误,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实行逆向责任追究。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全体镇包村干部(含计生办、所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二、责任追究内容及标准

1、村计生专干每季度拿300元作为绩效工资参与考核,每季度设100分,每分3元,扣除的部分由计生办出具证明,财政所负责代扣。

2、政策外生育。出现1例政策外一、二孩生育(含非法抱养)分别扣除镇蹲点干部、村两委成员、计生专干100元;出现1例多孩生育,分别扣除镇蹲点干部、村两委成员、计生专干500元.。3、对错报出生、节育的扣除专干100元,对虚报、瞒报、漏报出生、节育的给予相关负责人200元处罚。

4、出现一例结婚瞒报(含事实婚姻),罚包村镇干、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包组干部、村专干各50元。

5、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有一例上环结扎不到位扣除镇蹲点干部、村书记主任、包村干部、村专干各50元。6、政策内二孩孕情消失(市站以上证明的除外)或二孩出生后下落不明的,罚包组干部、村专干各100元。

7、孕环检工作中,要求包组干部所包的组每期孕检率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罚包组村专干2元。

8、流动人口管理。漏报流动人口的,出现一人,罚包组干部、专干各10元;出现一例流动人口未办证的,罚包组干部、专干各10元,每缺1人次孕环检反馈单,罚包组干部、专干各10元。

9、镇计生办每月下发信息提示单任务及季度考评后下达的督查督办事项不落实的,每有一件,罚镇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村专干各50元。

10、在优惠政策兑现中出现信息误差的,罚村专干100元。11、村专干假孕检造成政策外生育的,罚专干400元,并向党委政府作书面检讨,出现两例以上的给予组织处理并解聘。

12、每季度考评后,对后三名的,实行调度,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调度,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连续两次被调度的村由镇主要领导调度,包村镇干、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各扣包村镇干、村两委主要负责人100元,连续三次被调度的扣除包村镇干、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各200元。

13、上述条款中,包组干部如果是村专干或村书记、主任的,罚款或奖金不重复计算。

14、年终对13个村(社区)打分排名,考核分在80分(加权)以下的列为重点管理村,给予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各200元罚款。15、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不及时,每有1人检举并查实,扣计生办主任和办证人各50元。

16、镇统计员WIS信息录入不及时准确、数据不实,服务所技术人员孕情及手术按规定访视不到位,省市县检查中,每有一例,各扣50元。

17、服务所人员违反药具管理和技术操作规定或规定或出具假手术证明的,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经济处罚,造成严重的,所产生的相关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人,并给予党纪处分。

18、镇、村干部涉及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亲友或群众并经查实,视情节予以党纪处分。

19、对每季度考核结果由政府以通报形式发给各村(社区),具体解释由镇计生办负责。

三、实施程序

在镇对村季考评、市季度督查、年末检查、省、滁州市抽样调查及来信来访中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依据责任大小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处罚责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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