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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情况的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38:07 | 移动端: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情况的报告

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情况的报告

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情况的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成为新阶段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一、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的现状、主要作法和经验近年来,我局党委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在推进“人文关怀”中,坚持普遍关怀与重点帮扶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保障享受权利与督促履行义务相结合、关怀帮助党员与关心帮助职工相结合等原则,确保党员“权利有保障”、“诉求有渠道”、“干事有舞台”、“工作有奔头”。一是坚持实行重大事务党委先研究、后公示,把单位大事的决策和处理在党员中进行通报,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增强党员的荣誉感。二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体现党组织对老干部、老党员、以及困难党员的关爱,局党委以重大节假日前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组织各支部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生活困难党员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并对生活困难党员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局党委克服资金困难,每年都结合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党员生活中的困难,局党委定期、不定期开展慰问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按照边帮扶边总结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形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使每位党员都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构建党内和谐。

(一)建立政治激励机制,增强党员的使命感。一是开展党员为民服务“双向承诺”活动。党员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向所辖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承诺,并将承诺装帧上墙,随时接受监督,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营造“有事找党员”的浓厚氛围。二是推行党员“设岗定责”。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在各支部党员中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制度,让党员全部亮出身份,有位、有为地履行职责,增强使命感。三是开展党员“双培一推”活动。进一步加大党员中的业务培训,有意识地把中青年党员培养成各单位的业务骨干,把有一技之长的优秀党员推荐、充实到支部委员队伍。四是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评星定格”、“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将党内表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优秀党员成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榜样,更好的发挥党内表彰工作的激励作用。

(二)建立服务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一是设立“党员谈心室”。在各支部设立“党员谈心室”,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难题,有效建立对党员的服务机制。二是完善电教室、会议室、活动室、图书室、健身器材、党员热线电话等设施,使党员活动室成为关怀党

员、服务党员、为党员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的“党员之家”。

(三)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增强党员的责任感。一是实行重大事党内通报制,保障党员知情权。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对单位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情况通报,让每一名党员都享有充分的大事知情权。二是实行党员“首议制”,保障党员表达权。遇重大事项及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拿意见、作决策的,遵循“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先由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再由班子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有效保障了党员的优先表达权。三是推行党务公开制,保障党员监督权。认真推行财务、政务公开,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让党员享有更多的监督权。

(四)建立人文关怀机制,增强党员的幸福感。一是推行“三要”关爱机制,让老党员老有所慰。即:大病要探望、节日要慰问、去世要追悼。二是建立特困信息库,让特困党员衣食无忧。通过建立特困党员信息库,及时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特困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三是开展“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寄发一封节日慰问信,落实一批党员干部挂钩联系,安排一次倾情走访,过好一次组织生活,进行一次组织关系清理,举办一次文体活动。使党员倍加体会到“家”的温馨。

(五)建立党内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成就感。一是实施“党员素质工程”,“智力”帮扶党员提升素质。以党员业务培训为抓

手,对党员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综合提升党员素质。二是建立党员帮扶机制,解决生活困难党员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成就感。按照局党委挤一点,部门自筹一点,单位职工捐助一点的办法,逐步建立帮扶基金,加大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

三、其他建议

1、在党内关怀帮扶重点方面,应当将年轻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达到一定年龄或党龄的老党员作为党内关怀帮扶的重点。对年轻党员重点从政治激励方面进行关怀,多给他们锻炼的机会和展现才能的机会,使他们“干事有舞台”、“工作有奔头”。对生活困难党员平时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困难,重点给予物质帮扶。同时,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和政治教育,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对达到退休年龄和党龄达到30年的老党员,结合各自的收入情况,对收入低、生活困难的党员适当的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使他们离岗不离党,离职不离管,个个安居乐业。

2、党内表彰对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成就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议组织部在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全县党内表彰制度,明确党内表彰的荣誉称号,细化每个荣誉称号表彰的评选细则和标准,真正确保那些应该表彰的党员受到表彰。

3、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必须要有坚实的资金做后盾。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和“党内捐赠制度”的经验,建立全县党员关怀、帮扶基金。筹资渠道,可以尝试党费出一点、县民政资金拨一点、各单位筹措一

点、党员干部捐一点的办法,以便能够对困难党员都有所关心和帮助,不至于捉襟见肘,画饼充饥。基金的管理应当由组织部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同时,建立全县困难党员信息库,各单位、各乡镇也要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每半年上报一次困难党员信息,对全县困难党员信息库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困难党员信息库应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组织部全县党员关怀、帮扶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困难党员信息库确定关怀、帮扶计划。在帮扶对象上重点应该向生活确实困难、患重大疾病的党员倾斜。

建立党内捐赠制度,根据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工资收入,家庭收入、人员等情况,对生活水平较高、工资收入较高的党员规定适当高一点的捐赠规定;对生活水平低、工资收入仅能维持生活的党员可以少捐或者不捐,避免因为标准一刀切,给这些党员带来生活影响。

4、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应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应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内关怀帮扶工作责任制,将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责任考核体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对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重视。

5、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时,应结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全县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整体规划,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由组织部每年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责任划分意见,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形成激励、关怀、

中共海原县交通局委员会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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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的整体合力。

扩展阅读:疏勒县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调研报告

疏勒县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

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近期,我部组织人力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借助县委工作会议召开的有利时机,召集部分乡镇党委负责人、现(离)任村干部、企业党务干部、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应该涉及哪个范围,如何筹措资金,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研座谈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肃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目标,把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有力措施,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了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定点联系帮扶农牧村和社区工作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帮扶典型村、贫困村制度,帮助制定发展思路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实行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农牧村制度,每个单位定点联系一个农牧村,从资金、项目、实物等方面进行帮扶,重点解决村级阵地建设、新农村规划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发展生产等方面的问题。

(二)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制度。近年来,我县把帮助农牧村、社区困难党员群众作为发挥党的先进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提高党员干部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实施“双培双带”工程以及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党群连心桥”、“双链条”、“三队三强”、“双联四帮”等党性实践活动,县、科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户农牧村、社区困难党员群众,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通过帮思想、帮技术、帮资金、帮项目,促进农牧村困难党员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社区困难党员群众和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目前,全县已结成各类帮扶对子1176个,帮扶党员群众累计1400多人,已有120多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有500多户农牧村困难家庭走上了靠舍饲喂养、屠宰贩销、旅游服务等发家致富道路。

(三)建立了机关干部进村办实事制度。深入开展了“察民情、访民心、解民困”活动,每年初从县直机关和乡镇抽调科级后备干部驻村开展工作,一方面进行干部实践锻炼,另一方面开展农牧村工作调研,了解村情民意,帮助农牧村和农牧民党员群众发展生产、建设新农村。

(四)建立了老党员生活补贴制度。201*年,为解决全县农牧村和社区老党员生活困难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得、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构建和谐肃南和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中发挥余热,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为农牧村和社区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制度。从201*年元月份起,由县财政出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党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1949年9月30日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补助40元,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补助30元,1976年11月至1992年9月入党的补助20元,1992年10月以后入党的补助10元。农牧民和社区居民党员补助从党费内支付,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县委组织部拨付乡镇按时发放给补助对象。201*年,共为全县190名农牧村、社区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7.5万元。健全完善了困难党员慰问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老党员和生困难党员慰问活动。201*年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1832人,发放慰问金和困难生活补助95.56万元。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县共有党员3676名,现有困难党员167名,约占党员总数的4.5%,其中农牧村困难党员141名,社区困难党员26名。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前我县农牧村、社区党员致贫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病致贫。困难党员家庭有的抵御疾病能力较弱,有的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顽疾,医疗负担沉重。二是年老体弱。这类致贫的党员集中在农牧村贫困党员中,农牧村党员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占有一定比例。由于年老体弱,劳动能力衰退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取经济来源。三是长期失业。“两个置换”改革企业下岗职工党员,特别是夫妻双双下岗的党员,由于缺乏再就业技能,难以找到再就业岗位,长期处于失业状态,失去生活来源。四是子女赡养能力弱或履行赡养义务不到位。有的老龄党员子女下岗失业或无工作,无力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有的党员与子女家庭关系处理不和睦,子女没有很好地承担起赡养义务,导致党员生活困难。五是突遇重大灾难。少数困难党员家庭因突遇车祸、自然灾害等,给家庭带来巨额经济负担或致残而失去劳动能力,生活陷于贫困。六是生产条件差。部分农牧村生产条件差,收入微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另外,还有少数党员因生产和就业观念落后、子女就学负担重等原因导致贫困,急需予以救助。

三、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县虽然在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面对新形势,尚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需不断探索创新。针对当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切实关注广大基层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基层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富裕肃南、平安肃南、和谐肃南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目标原则。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目标是:以建立覆盖全县、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党员救助体系为重点,保障基层困难党员基本生活,对因疾病、残疾、老弱、灾难、长期失业、子女就学等非主观原因而陷入贫困的党员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帮助困难党员战胜困难、摆脱贫困。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救互助为主、党组织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2、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3、低标准起步、逐步扩展、分类施救的原则;4、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5、属地管理的原则;

6、城乡区别对待的原则。(三)党内关怀帮扶的范围及建议。困难党员帮扶救助范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生活标准未达到城市和农牧村基本生活保障线,享受低保的党员;二类是因疾病、长期失业、子女就学、偶遇的天灾人祸造成衣食住行各方面生存条件极差的党员。对于因懒惰、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等主观原因造成贫困的,不纳入困难党员救助范围。困难帮扶救助应与党员的一贯表现、遵纪守法情况、所做贡献采取适当方式挂钩。救助方式、条件和标准:对于第一类困难党员,在低保的基础上,分城市和农牧村两种情况,每月分别给予一定金额固定补助;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根据党员的具体情况给予临时救助。第一类困难党员救助条件为低保对象确定的条件;第二类困难党员救助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大致包括: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无高档消费品;子女赡养能力低下;无赌博、吸毒、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如实提供情况,不弄虚作假。具体条件需根据救助对象的情况确定,如医疗救助必须是患重大疾病,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党员。失业救助必须是连续失业达6个月以上。灾害救助必须是生产收入或从事生产经营所得遭受70%以上损失,并未参加意外保险。子女就学救助必须是子女就读大学,且表现优秀的,等等。救助标准按类别分别制定:对于第一类困难党员,城市党员每月补助50至100元,农牧村党员每月补助40到80元;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因疾病贫困的,分病种一次性给予201*到5000元补助。因失业贫困的,失业期间每月给予50到100元补助,直至重新就业。因灾害贫困的,根据受灾情况,一次性给予201*至8000元补助。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的,每学期给予200至400元补助。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发放。资金来源渠道:财政拨款、留存党费补助、社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民政福利资金补贴等,建议财政拨款占60%,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留存党费补助占20%;民政福利资金补贴10%;其他来源渠道占10%。由于救助对象为困难党员,范围较窄。因此,我们估计社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难度比较大,资金筹集有一定困难。资金管理方式:县委成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中心,隶属组织部门,全权管理困难党员救助资金的发放,机构性质为社会团体。救助资金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运行的监督。困难党员救助中心设立专户,财政拨款、留存党费和民政福利资金由财政部门、组织部门、民政部门作为专项资金拨付,封闭运行。社会赞助和党员自愿捐助以管理中心名义展开募捐,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的收款收据,纳入国库管理,并按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支出。资金发放:第一类困难党员救助资金的发放跟随城市与农牧村低保资金一同按月拨入党员低保帐户进行发放。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则在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困难党员救助中心按照救助意见发放资金。

(四)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企业等党组织的基层党务干部的激励机制。通过对成绩突出和作出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为他们建立工作量绩效补助等措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建立为离任村干部和为享受退休待遇的其他党组织负责人发放生活补贴制度,按照任职年限,分档次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二是建立健全党内表彰激励机制。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党员、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进一步规范表彰工作程序,健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开公示等制度,防止表彰出现与实际不相符的现象。三是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把扶贫帮困作为己任,带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示范引导,带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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