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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司法局平堡司法所“五有四落实”推进“六五”普法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46:28 | 移动端:靖远县司法局平堡司法所“五有四落实”推进“六五”普法

靖远县司法局平堡司法所“五有四落实”推进“六五”普法

靖远县平堡司法所全力推进“六五”普法

靖远县司法局平堡司法所总结多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本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六五”普法工作新理念、新方法和新途径,按照省、市、县20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六五”普法考核评估体系和学法用法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普法基础工作,制定“六有”、“四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六五”普法。

有规划、有机构。结合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并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有队伍、有阵地。组织成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宣讲组,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不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宣讲活动,普法宣传骨干、宣传志愿者、普法联络员深入村、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全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充分发挥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板报、墙报、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有制度、有档案。全乡各部门、单位不断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重点对象学法、干部职工、村民等学法用法相关制度。学法有记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整治有记载,并将有关普法宣传的演讲稿、资料、报刊、图片、音像等资料统一归档管理。

落实工作计划。通过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普法主题,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确保“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法律七进”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根据不同行业、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广泛开展“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做到了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落实各类“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标准,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达标活动。落实专项依法治理。进一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活动,年内集中治理解决群众关注、事关民生、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靖远县司法局办公室)作者: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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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并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七里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典型材料

七里镇位于敦煌市西郊,东临敦煌新城区,西靠青海石油管理局敦煌基地,全镇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万亩,设七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237人。全镇7个村级民调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373名。七里镇镇司法所自1996年成立来,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所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人,中专学历的1人。司法所现有办公室五间,占地总面积150。办公设施和规章制度也都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尤其是近年来,七里镇司法所立足于“叫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工作宗旨,积极参与全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并不断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特点,切实转变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20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确定为全国先进司法所,被敦煌市委、市政府命名为“201*、201*年度政法先进工作单位”,201*年被酒泉市司法局命名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连续5年司法工作全市考核第一,七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于201*年、201*年被省司法厅、酒泉市司法局命名为“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201*年被评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20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提高认识,积极争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化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只有将司法所建设好、发展好,才能为整个司法行政工作打牢根基。近年来,七里镇司法所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经费、物力及办公设施建设方面的支持,逐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目前司法所经费由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岗位津贴按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近年以来,借助我镇矛盾排查调处调处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大了对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办公用房和装备配置水平处于领先位置。目前司法所办公室有5间,办公面积达到150余平方米,拥有专设的调解室、档案室等,还积极争取配置了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台、传真机一台、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等自动化办公设备和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安装了电话开通了宽带服务,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

二、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仅仅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更注重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

一是组织建设规范化。七里镇司法所是七里镇政府于1996年按照敦煌市编制部门发文要求建立的,配备编制3名。201*年按照省市要求,七里镇司法所上化为敦煌市司法局直管司法所,现为敦煌市司法局在七里镇的派出机构,名称为:敦煌市司法局七里镇司法所。七里镇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现设专职工作人员5人(包括所长),其中:公务员1名,事业干部4名;大专以上学历4人,中专学历1人;同时,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纳入基层组织的总体部署,按照“五有”、“四落实”要求,加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镇共建立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48个调解小组,有调解员373名。建立健全了镇、村、组三级调解和信息反馈网络,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队伍建设专业化。七里镇司法所始终坚持把提高司法所全体人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始终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一方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员“创造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了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法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其次,把培训作为提升干部队伍与人民调解队伍素质的主要手段,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七里镇司法所,每年除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两次集中业务培训外,还与相关涉法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两次,并要求各调委会征订了《人民调解》、《乡镇论坛》等杂志。三年来,七里镇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均在96%以上。

三是所内管理制度化。在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等硬件建设的同时,相继完善了《人民调解委会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司法所廉政建设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要求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每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十五小时;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工作多请示勤汇报,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统一了统计台帐和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规范了信息报送、业务检查考核等制度;制作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流程图,并与司法所业务一并进行公示,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统一规范,发挥职能,全面推进业务工作标准化近年来,七里镇司法所统一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标准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人民调解工作。七里镇司法所按照“五有四落实”的要求,对全镇7个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和规范。目前,全镇7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部实现了有调解工作室,有统一的标牌、印章、标识、程序,有调解文书档案(一案一卷),有统计档案等基础设施,确保了组织、制度、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的落实。制定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例会制度、学习制度、考评制度、业务登记制度、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六项制度,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思想疏导、法制教育融入整个调解过程,定期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汇报,把大量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近三年来,共调处各类经济社会矛盾纠纷416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到95%以上。同时,统一规范了调解文书,使所调解的矛盾全部实行了一案一卷,年底统一装订,统一保管,在有效机制的促进下、化解了许多“老大难”纠纷,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全力维护了全镇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七里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司法所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年初对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拿出实施意见,平时对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检查总结。把普法宣传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镇工作,采取宣传车、法律咨询、以会代训、法制课和送法下乡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三年来,七里镇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5次,培训法律骨干385人次,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5场次、文体活动4场次,开展法制培训会、法制讲座3场次,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次,咨询达1000多人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5处,镇村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利用黑板报及时报道遵纪守法的典型,每两个月更换一次。七里镇大庙村被酒泉市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台堡村、铁家堡村也达到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要求。

三是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以“教育、引导、关爱、帮扶”为主要措施,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8名刑满释放人员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建立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健全定期回访制度。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先后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一对一的交流谈心活动,引导他们发家致富,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了不失控、不脱管、底子清、去向明。近几年来,七里镇司法所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人,100%落实帮教措施,安置率达95%以上,无重新犯罪率,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被教育、感化,走上了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道路,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教育矫正、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对全镇20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资料进行建档登记,与之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对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教育,确保管得住、矫正好,杜绝其重新违法犯罪。

五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监督,并能够全面的指导开展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所管理的法律工作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并被多个单位和部门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每年都能够为七里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帮助,三年来,累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代理诉讼事务39件,办理法律援助5件,为七里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帮助18次。同时,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和农村弱势群体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资源,逐步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整合在一起,构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了七里镇特色的法律服务模式。

六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里镇司法所按照七里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觉当好党政的参谋和助手,切实为安定团结服务,主动及时地处理各类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使党政领导从繁杂的处理纠纷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三年来,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6件,集中排查矛盾纠纷8次,制止群众性上访7次,制止群体性械斗2次,协助政府检查安全防范13次。

近年来,在七里镇司法所的积极工作和努力争取下,七里镇党委政府将司法工作纳入了双文明考核,并将矛盾化解、维稳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对司法所的办公经费,宣传经费、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都能够按时拨付,近两年就司法所墙面粉刷,环境美化,车辆然修费用,购置常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书籍等费用支出就达45000余元,保证了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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