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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七小学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51:12 | 移动端:榆林市第七小学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榆林市第七小学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党的十八大期间第七小学安全维稳工作方案

接榆区政教发(201*)243号文件:《榆阳区教育系统党的十八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我校迅速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维稳安保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以及教育局关于安保维稳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榆林市第七小学安保维稳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危害社会、学校稳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党的十八大期间第七小学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园安保维稳工作部署、指挥、协调工作。

组长:张培军校长副组长:贾世荣书记成员:任庆洁副校长张敏副校长席世军副校长刘兴林副书记高志军工会主席刘偈办公室主任刘慧杰总务主任王海燕教务主任党海燕教科室主任袁红梅信息教导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校党支部直接领导,值班电话:0912-8119610

三、安保维稳工作措施

(一)立即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迅速传达中央、省、市、区以及教育局关于维稳工作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维稳安排部署,确保十八大期间校园安全维稳工作有效开展,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贡献力量。

(二)在十八大召开前,各班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学校将召开一次家长大会,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升旗仪式中,负责安全教育的副校长,将向全体师生就当前形势和安全教育做动员报告。在十八大期间,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的检查和宣传力度,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在十八大召开前,学校将开展一次“三乱”大检查、大整顿,坚决制止乱办班补课,解决杜绝一切额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并在十八大期间继续加强“三乱”的监督和查处。

(四)在十八大召开前,学校将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和台帐。在十八大期间,校园内严格执行门禁制度,任何校外人士不得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必须征得校园维稳领导组的同意,并严格登记有关信息;保安人员、门卫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五)在十八大期间,实行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值班领导执行24小时值班,手机全天开机。认真记录可能发生的有关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情况,随时作出果断判断或处理,如有严重情况发生,立即报告领导小组讨论解决。每天下午15:00,值班领导要召集领导组成员,对全天发生的有关可疑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每天下午16:00前,由办公室将研判结果电话报送区教育局,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决不允许迟报、瞒报、漏报。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全体师生要把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识当前形势的复杂性、敏感性,坚决克服松劲厌战、麻痹大意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十八大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

(二)认真落实安保维稳工作的各项任务,领导组要加强对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凡是在十八大期间因为推诿扯皮、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

(三)值班要细致、严格,不能走过场。十八大期间,所有领导组成员一律不允许外出,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附:第七小学十八大期间领导值班安排表:

扩展阅读:十八大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顺平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中学、小学总校、县直学校:

现将《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顺平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教育系统安保工作,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十八大安保工作作为全县教育系统的首要任务,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保障到位,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六个确保”: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确保不发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三、阶段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制定措施(现在开始至5月31日)。工作重点是摸清10方面的底数。1、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底数。2、重点安全保卫部位底数。

3、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底数。4、消防安全隐患底数。5、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底数。6、重点人员底数。7、涉法涉诉案件底数。8、危房底数。(C级、D级)

9、学校对外出租房屋底数及用途,是否签订使用合同。10、学校学生在外租房居住底数。

以上各项摸排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无一遗漏。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账,按照“四明确”(明确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的要求进行整改,5月20日前将摸排台账报县教育局安全办。

第二阶段:强化落实,夯实基础(6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重点是各学校针对第一阶段摸排出的情况和上级的安排部署,全方位加强安保工作,县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1、完善规章制度。各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抓手,强化安全工作的基础性管理,不断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由常规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2、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公共法制安全教育,坚持课堂教育为主,其他教育形式为辅,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教案、考核”六落实,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防范伤害事故的能力。严格校规校纪,严防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

3、加强门卫管理。聘用专业保安,严格来访人员、来访车辆“询问、检查、登记、联系”制度;严防闲散人员混入滋事,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校卫队建设,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值班巡逻制度。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保工作。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物防和技防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和“三铁一器”(铁门、铁窗护栏、铁皮柜和报警器)管理,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一律不外借,防止危险化学药品流入社会,造成社会危害。采取措施死看死守,一旦发现危险化学药品有丢失、被盗、误用现象,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使用要严格做好使用和回收登记,认真填写原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颁发的《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登记表》,做好使用记录,剩余药品要按规定退回。取用时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1996年颁发的《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危险药品的使用规则》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1996年颁发的《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6、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各学校坚决落实D级危房安全管理责任制,经技术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一律停止使用。各学校要进一步核查D级危房的管理使用和拆除重建情况,明确负责人;建立D级危房管理档案,制定改造任务分解工期表,并不间断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基础施工等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要对有危险的校舍设立危险标志,教学区、施工区必须进行隔离,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期间出现伤害事故。

7、强化饮食卫生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详细的工作档案,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食堂、小卖部必须取得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需参加上级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学校对从业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每天不少于一名中层以上领导跟餐督查。食堂建筑、设备、环境卫生、仪器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留样、卫生设施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食堂加工操作间使用面积大于8平方米;墙壁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材料装修;配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装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食堂需配备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使用化学消毒需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容器),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的设备混用。

8、加强饮用水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管理制度,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采用自备水井和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的学校,水源及蓄水设施周围无污染源,有卫生防护,蓄水设施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分散式供水使用前消毒),定期检测水质,水质符合卫生标准,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学校提供开水并提供数量等同于教学班数的完好水龙头,桶装饮用水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及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

9、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学校认真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切实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抓好。要主动协调公安交管及有关部门拿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及交通安全的方案,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协调解决。10、加强防汛防溺水工作。各学校在汛期来临前,组织召开一次防汛防溺水专题会议,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要积极主动与气象、地质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防患于未然。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教育效果。各学校要组织一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活动,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等通讯手段和信息平台,或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切实担负起学生监护人的责任,做好防溺水工作。

11、加强消防管理。各学校要对消防隐患进行定期排查治理,做到消防设备齐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全面加强学校“四个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2、加强技防建设。各学校要按照保定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重点单位门前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推进方案》的要求,在学校门前建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视频监控、红外线报警等技防设施处在工作状态,并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网;视频监控要覆盖学校门口、宿舍楼门口、教学楼门口、围墙边界等重要部位。13、强化警校共建。积极协同辖区公安部门增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双抢、双盗”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铲除校园周边恶势力和渣痞分子,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14、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在城区所处的位,积极协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在校门前及周边合理设交通安全警示牌、护栏和斑马线等;上下学时段,校领导和值班教师必须在校门前疏导学生。由民警或协管员疏导校门前交通,规范门前车辆的停放,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交通秩序。

15、化解矛盾,依法信访。定期组织有关处室人员排查师生员工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对查出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登记造册,落实“四明确”责任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园内。坚持依法信访,对重大信访苗头和重点,信访人有稳控措施并落实到位。

16、做好被辞退不合格原民办教师的稳定工作。在对被辞退不合格原民办教师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扎实做好这部分人的思想工作。对重点人进行重新排查梳理,落实县领导包案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实行乡镇和教育部门双向稳控。灵通信息,发现被辞退不合格原民办(代课)教师上访苗头后,要及时上报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稳控和处。17、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管。各学校要设立专兼职网络舆情监督员,负责本学校网络舆情监控工作。网络舆情管理员和监督员要及时浏览、搜索网站、贴吧、论坛及本单位网页等,发现不稳定苗头、煽动性言论等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教育局汇报,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控制和引导,必要的要跟公安部门进行反映和沟通。

18、落实值班带班制度。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校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巡逻记录,按上级要求定时反馈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第三阶段:分包负责,死看死守(10月1日至十八大结束)。各学校明确责任分工,9月底前确保做到“四个全部到位”;重点人员和涉访上诉人员的稳控全部到位;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和技防手段全部到位;有关学校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管理全部到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各种应急方案和保障机制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的安保工作落实到位,县教育局决定成立由王晓炜局长任组长,由曹玉川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级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安全办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十八大安保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督导。2、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严格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每项安保工作都要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各学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3、严格自查,全面督导。各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稳定隐患及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教育局及当地政府汇报。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在全县通报。

4、加强宣教,严格追责。全县教育系统要大力营造安全稳定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稳定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安全稳定防范意识。凡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问题的,都要严肃追究;凡是发生严重问题的,对有关领导干部先免职、后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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