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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56:54 | 移动端:###县####镇###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镇###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镇###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镇201*年对全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自查结果

对全镇8个行政村的检查验收结果,综合排名从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为:达贵村伟列村卓岗村仲达村解协村拉丁雪村林古村堆许村

二、土地现状

目前全镇耕地面积共3396.1亩。全镇土地主要特点呈耕地面积比重较小,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且地块破碎,质量较差,坡耕地面积相对较多的利用现状。

三、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为抓好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镇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8个行政村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与自查。一是对照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进行

抽查,重点查看划定的基本农田是否落实到地块;二是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设置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三是检查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是否到村、到组、到农户,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管护制度是否落实。通过检查,各行政村耕地保护的各项工作基本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全镇共有耕地保有量3396.1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44.4亩,保护率达100%。共设置村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8块。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检查验收,各乡村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问题:一是基本农田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各村为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由于全镇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为了落实自治区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我们不仅把质量高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而且还有相当数量质量一般的耕地也划入基本农田,所以这部分耕地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各村工作任务繁重,少数村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够重视,档案管理不规范。三是对耕地保护工作宣传不够,群众对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四是少数村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强;五是耕地保护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1*年度着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加大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4.25地球日”、“6.25土地日”、“测绘日”、“科技日”和民族节庆日、“安全生产月”、国土资源相关会议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播放音像资料、展出版面、发放小册子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为耕地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基础工作建设。在完善档案、台帐的同时,对全镇耕地保护标志、标识、标语进行修复刷新;三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为有效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健康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打了坚实的基础。

五、耕地保护启示

一是耕地保护任重道远,必须要常抓不懈;二是耕地总量有限,必须要严把土地利用关;三是乡镇工作任务多,必须要做到随时跟踪、督查;四是要落实乡镇土地保护专职人员。

##镇人民政府201*年12月11日

扩展阅读:西盟佤族自治县201*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的报告

西盟佤族自治县201*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履行情况自查的报告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1*201*年)》要求,我县对201*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一、基本情况

(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耕地总量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201*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年7月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定了《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1*年-201*年),明确了我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要求在201*年201*年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64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32853公顷。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根据《思茅市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思政办发201*34号),我县进一步细化了耕地保护责任,并将指标分解到乡(镇)、村(办事处)。强调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我县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根据201*年底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结果,我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为35294公顷,总耕地面积减少353公顷,耕地净减面积为353公顷,净减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用于种植茶叶、橡胶)。我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正处于建设中,三个项目仍未竣工验收,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未将这部分补充耕地计入年内耕地增加面积,致使耕地面积净减。自201*年以来,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有7个(含市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个),预计新增耕地面积达511公顷,因此能实现耕地占补有余。

(二)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情况。201*年我县非农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开工建设的澜沧至西盟公路需占用基本农田5.45公顷,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进行了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所占基本农田在县内进行足额补划,补划面积5.45公顷,地类为旱地。

(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1.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由于原计划在201*年内动工建设的项目未能立项批准建设,年内没有新增建设用地,年内批准建设用地没有突破市级下达我县建设用地总量指标。

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201*年,我县认真组织实施了市级投资力所乡力所村拉巴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和省重点勐梭镇勐梭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实施后将新增耕地180.19公顷。

3.国有土地供应情况。全面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按规定可划拨供地外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201*年没有新增建设用地供地,共办理补办土地出让手续11宗,面积政府驻地临时用地到期补办手续。

(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情况。201*年我县原计划在年内动工建设的部分项目未能立项批准,年内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所供宗建设用地均为盘活存量土地,没有占用耕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难以落实。主要是耕地面积虚高,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难度大,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土地详查数据为依据,由于土地详查时技术和组织等方面的原因,将轮歇地全部都划入了耕地,造成耕地面积虚高,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耕地仍将减少;耕地保有量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统计

65406.9平方米,全部为乡(镇)还难以做到十分精确;基本农田的补划质量难以保证;没有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耕地保护工作的纵深开展。

(二)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是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因建设时间紧,前期工作多,难以做到及时报批,将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未批先用现象发生。

(三)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不够。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力量单薄,与繁重的耕地保护任务很不相适应,实际执法过程中手段单一,执行难以到位。

(四)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占补平衡难度较大。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开发经营权到户,加上大力发展茶叶、橡胶等绿色产业,大量荒山荒地陆续开发为林地、园地,加上一些自然条件限制,可用于开发耕地的土地逐年减少。

(五)地质灾害和退耕还林使耕地保有量下降。我县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域,近几年连续遭受了较大的洪涝灾害,造成多点、多面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冲毁大量耕地,对我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造成了较大损失,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无力投入恢复经费,灾毁基本农田恢复难,造成基本农田自然减少。同时,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量大。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将坡度大于25°或坡度在15°25°之间不宜种植农作物的旱地退耕还林,由于我县轮歇地占耕地总面积比例大,市下达的退耕还林指标是刚性任务,为完成退耕任务,一些耕地包括基本农田被退耕,无法得到大面积的补划。

三、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的主要措施

针对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调动各级力量,形成合力,全力把耕地保护工作继续抓好抓实。

(一)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力度,突出对重点指标、重要工作的考核,严格奖惩兑现措施,并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以考核问责促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及县、乡两级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摆正发展和保护耕地的辩证关系,将现有的土地资源保护好。

(二)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耕地的职能作用。严把“土地”这道闸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好保护耕地的职责,在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上狠下功夫。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作用,强化工作职责,依靠乡镇基层所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在源头上管好、用好耕地。

(三)进一步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二是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从严执行耕地保护“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和布局,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三是在保护和节约用地的同时与开发耕地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作用,积极探索形成一套从项目立项到规划设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储备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挂钩的运作机制,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做好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搞好水土保持和土壤改良,确保开垦耕地的质量。四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土地的查处力度,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稳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四)重视开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县将下大力气狠抓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按照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国家、省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兴地睦边”工程,并着重抓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

(五)切实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和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建立完善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传输体系,及时监测耕地变化状况;进一步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建立严格的执法和监督查处制度,广泛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乱占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典型案件,坚决从严予以查处湘东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

报告

2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设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稳定耕地面积,维护粮食生产安全大局出发,认真落实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耕地保护责任制等制度,全方位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一年来,我区以推进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实现保护耕地和保障经济双赢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开展。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国土资发

[201*]28号)文件的部署和安排,为了确保我区检查工作取

得实效,我区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严把检查关,力求通过检查促进我区耕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胡志纯为组长,土地管理分局,区农业局,区统计局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湘东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由土地管理分局会同区农业局,统计局按照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协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检查工作有序发展;(二)是制定了《湘东区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掌握201*年度我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二、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使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我区切实强化了保护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了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201*年我区出台了《湘东区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责任单位和实施办法。同时,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保护责任,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体系。(二)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20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表,201*年末我区实际耕地面积为208657亩,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45.7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958.2亩,比201*年末耕地面积净增加812.1亩,增长0.15%。并且已全部进行了土地变更,做到了图、表、册相一致。三、严格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坚守基本农田这一“红线”。

我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79800亩,保护率为86%。为了严守基本农田这一“红线”,201*年,我区(一)是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管理,开展了基本农田检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目前,我区基本农田保护资料做到了区、乡逐级备案。同时设立了97个保护区,设立了永久性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97块,(另外在白竺乡长坑村新设立了湘东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农田补划保护牌)。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换新改造工作正在着手进行中,另外区政府与十个乡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同时制定了湘东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使该项工作保持连续性。(二)是认真执行严格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认真执行“除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的规定,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护率不降低。

四、坚持依法合理用地,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根据市里下达我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1*年度我区向省政府报请批准建设用地6个批次,共占用耕地18.9182公顷,按照与建设项目挂钩的要求,我区按照先补后占原则201*年度补充耕地全部从省厅储备库的后备资源中补充,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合格,数量符合要求,保障了全面落实补充耕地法定义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得以实现。同时,我区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建立耕地储备制度,按照“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我区造地工程得以按计划完成。另外,我区已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2854万元,整理面积24000余亩。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可新增耕地3000余亩。为我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保护耕地是一项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大事,201*年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我区坚持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并重的原则,实现了耕地保护和经济建设双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得到了全面履行。但耕地保护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耕地保有量指标与实际有些差距。201*年,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0.86万亩,我区后备资源相对缺乏,实现耕地保有量任务艰巨,存在缺口,不能满足我区经济建设用地的需求。(二)村民建房用地需求量较大,大多数村民建房都是占用耕地,具体反映乡镇村没有统一规划。因此,为确保我区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确保我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得到全面履行,建议市政府适当调整我区耕地保有量指标。同时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加强耕地保护力度,建立群众参与监督的社会氛围;统一乡村规划,以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建立保护耕地的新机制;监察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进行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通过以上几项措施,确保我区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为湘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年5月29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伍绍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对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的要求,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将我市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三年来的耕地保护工作情况

我市属典型山区丘陵市,土地现状为“七山两水一分田”,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基于这一市情,在201*年至201*年的三年时间里,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切实落实各级责任,加大了耕地保护力度,强化了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加大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及土地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利用标语、横幅、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基本农田保护牌等形式,开展了大张旗鼓的耕保工作宣传活动,提高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对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强化了耕地保护执法工作。三年来,为严把土地“闸门”,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全市积极开展耕地保护执法工作。在201*年,市政府先后4次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进行了通报,3次组织监察、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土地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先后15次派出督察组,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土地违法问题进行巡查和督查,查处了近百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依法收回闲置土地13.2公顷,有力地保护了耕地,打击了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3、切实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保护政策。严格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一律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基本农田补划制度,对201*-201*年间经审批后建设项目占用的175公顷基本农田,严格按照《湖南省补划基本农田工作暂行规程》的要求进行补划,并要求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勘查论证,按照《耕地质量验收规程》的要求,尽可能保证补划的基本农田质量。

二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先后投入220万元,在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地块数20344块,在乡镇明显位置张贴基本农田保护区图1103张,基本农田划定到图斑20344个,并在308个乡镇的3547个村设置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做到每个乡镇都编制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分布图,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块标志牌;全市13个县(市、区)、308个乡镇、4028个村、34925个组都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给100多万户村民发放了基本农田保护证,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明确,全民保护意识增强。同时,加快了基本农田保护的信息化管理步伐,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了基本农田数据建库工作。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的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已初步完成,有12个县(市、区)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洪江区建库成果也已经通过省里预检。

三是建立健全保护制度。去年底,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怀政发[201*]16号文件,实现了怀化市城区土地管理的“五统一”,为怀化城区耕地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建立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信访举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定期报告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统计核查制度等六项保护制度,强化了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四是深入开展考核检查。全市各级通过采取集中检查、突击抽检等形式,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狠抓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4、依法落实了合法使用耕地的占补平衡任务。三年来,我们本着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坚持严格控制和审查、审核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和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审核制度,确保我市的耕地占补平衡落到了实处。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做到明确建设用地单位的补充耕地责任,认真落实可行的补充耕地方案。201*—201*年,全市共审批审核上报230宗(批)占用耕地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661公顷,其中转用耕地993公顷,已完成耕地补充面积1319公顷。对计划补充的,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了耕地开垦费,实现了我市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5、深入推进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土地开发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主要途径,是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我们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全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通过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上下联动,取得了可喜成绩。201*-201*年,我市共争取国家、省投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36个,总建设规模10695.6公顷,总投资24747.8万元,目前已经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行政验收的10个,通过工程验收的3个,完工待验收的3个,正在实施的15个,已批复入库并经国土资源部公示的(未下达预算)5个;争取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补助项目10个,总建设规模1873.9公顷,总投资1370万元,目前均在实施之中;争取农土资金项目3个,总建设规模120公顷,总投资300万元,目前也均在实施之中。

6、基本实现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按照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与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责任书(201*-201*年度)》,省里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514172亩。为实现这一责任目标,我们切实制定推行了《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怀政办发[201*]11号),明确各县(市、区)长为各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有量作为首要指标,并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管理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都列入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强化考核责任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确保了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的实现。根据每年的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我市201*年末耕地保有量为4513895亩,201*年末为4513512亩,201*年末为4513084亩。基本实现了省定耕地保有量的责任目标,连续三年被省人民政府评定为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达标市。

二、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守住了保有量,实现了依法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少,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耕地保有量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统计还难以做到十分精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年末的耕地面积和基本农田面积均以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和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为准,而一些发达地区均以卫星遥感技术来核准行政区划内的耕地面积,怀化目前尚不具备这一条件,所以对于耕地数量的增减只能依靠合法的用地报批和开发整理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数相比较来确定耕地的保有量,对于违法用地的数量更难以准确统计。二是基本农田的补划质量难以保证。无论是城市批次用地还是圈内外建设用地项目,都不同程度地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基本农田补划工作规程》,按照该规程的规定,对于占用的基本农田要进行补充调划,在数量上虽有了保证,但是要符合同等质量实际很难达到。三是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不足。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从财政拿出的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耕地保护工作的纵深开展。

2、重点工程违法占用耕地现象较为严重。近年来,省、市在怀的一批水电站、高速公路、输变电线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一是陆续上马的省重点水电项目。据调查,有三个水电站共用地561公顷,其中耕地167公顷。这些项目虽然办理了先行用地手续,但时效都已过期,处于违法用地状态,市政府已责成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市本级为了立项、争取项目,也存在未批先用地的现象。如邵怀高速公路的几条连接线配套工程,也存在未批先用地的现象。这几条连接线总用地315公顷,其中耕地136公顷。目前,已责成项目业主单位抓紧用地手续的审查报批。

3、村民建房占用耕地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村民依法依规用地的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种地效益不如经商和打工,农民对耕地的珍惜情感下降,占用耕地建住房或商业用房的随意性加大,认为在自己的承包耕地中建房是个人私事,是天经地义的。有的冒充灾民进行报批建房用地,有的机关干部和城镇居民弄虚作假,冒充村民或同村民合伙违法占耕地建房,这以城郊结合部尤为突出。这是耕地减少的一个重要因素。

4、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不够。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但实际执法过程中手段单一,只有没收、罚款和强制拆除。强制执行必须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程序复杂,国土资源部门去年曾对怀化市郊农村村民违法建房开展了专项执法查处活动,但执行难以到位。同时,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力量单薄,全市仅有土地执法监察员编制150名,肩负着全市4514172亩耕地保护的执法任务,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效率高低不一,与繁重的耕地保护任务很不相适应。

5、国土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还不够到位。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作为主管耕地保护的政府职能部门,客观上由于政策和管理体制的变化的影响,主观上开拓进取,严格执法,狠抓落实不够,因此在履行耕地保护工作职责中,工作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国土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少,待遇差,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时,往往以收取罚没款来弥补工作经费不足,不同程度助长了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村民建房违法占用耕地的风气蔓延。

6、地质灾害和退耕还林影响耕地保有量下降。我市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域,近几年连续遭受了较大的洪涝灾害,造成多点、多面的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冲毁大量耕地,对我市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造成了较大损失,201*-201*年四年间灾毁耕地达4293.2亩。由于我市经济相对落后,投入资金有限,灾毁基本农田恢复难,基本农田因此自然减少。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量大。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将坡度大于25°或坡度在15°~25°之间不宜种植农作物的旱地退耕还林,由于我市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量大,很多坡耕地被划为基本农田,省里下达的退耕还林指标是刚性任务,为完成退耕任务,一些坡耕地包括基本农田因此被退耕,无法得到大面积的补划。据市国土资源部门统计201*-201*年三年内全市共退耕还林41375亩,对全市耕地保有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打算

针对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调动各级,形成合力,全力把耕地保护工作继续抓好抓实。

1、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管理的严格考核。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好《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加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力度,突出对重点指标、重要工作的考核,并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严格奖惩兑现措施,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执行问责制度,以考核问责促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努力提高市、县、乡三级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坚持科学发展观,摆正发展和保护耕地的辩证关系;将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资源保护好作为为官一任的天职。

2、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耕地的职能作用。为严把“地根”这道闸门,作为政府主管耕地保护工作的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好保护耕地的职责,在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上狠下功夫。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站(所)的作用。乡镇国土资源站(所)处在基层第一线,是耕地保护的桥头堡、守护神。因此,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基层站(所)的管理,强化其工作职责,依靠乡镇基层站(所)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在源头上管好、用好耕地。

3、进一步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二是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从严执行耕地保护“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和布局,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进一步坚决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三是在保护和节约用地的同时,与开发耕地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作用,积极探索形成一套从项目立项到规划设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储备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挂钩的运作机制,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加强验收跟踪,对每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并做好跟踪检查,做好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搞好水土保持和土壤改良,确保开垦耕地的质量。四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稳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4、进一步切实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支持国土资源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传输体系,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化状况。进一步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建立严格的执法和监督查处制度,广泛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乱占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典型个案,不管涉及什么单位和个人,都要排除阻力,敢于碰硬,坚决从严予以查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耕地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保持国家长期繁荣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耕地保护工作是事关广大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们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站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以这次市人大组织的耕地保护检查审议为动力,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重视反映和存在的各种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为实现富民强市、构建和谐怀化作出新的贡献。

类别:市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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