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纪检小组工作制度
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城乡街社区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1、参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本社区两委相关会议,了解相关文件精神和本社区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对本社区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社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办事处纪委和社区党组织抓好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配合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并协助办事处纪委、社区党组织落实本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居民质询和群众评议干部、组织诫勉等制度。
4、在《党章》规定范围内,对本社区党员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本社区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情况。
5、参与和监督社区重要事项的决策。参与和监督本社区制订工作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发展党员、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
6、对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行监督。重点加强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侵犯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7、做好社区党风政风行风监度测评工作,广泛联系本社区党员和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化解矛盾,解决苗头性问题。
8、接受本社区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并及时向办事处纪委报告,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
9、协助办事处纪委在本社区开展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10、对不按有关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提交社区党组织研究决定。
11、对多数居民和居民代表反映存在苗头性问题及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有轻微问题尚不构成党纪处分的党员谈话诫勉,进行帮助教育并限期改正。
12、承办社区党组织和办事处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阅读: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
【本套制度仅供参考】
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指导、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社区(村)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法规的情况,监督全社区(村)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
二、落实街道纪工委部署的纪检监督工作任务,督促“两委”抓好本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三、协助街道纪工委对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及评议工作。
四、参与对本社区(村)党务公开、社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和重要资产及重大项目的监督。
五、做好本社区(村)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各类信访问题的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苗头性问题。
六、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本社区(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上级纪委在本社区(村)开展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七、承办社区(村)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议事制度
一、会议由纪检监督小组组长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均应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二、定期组织召开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会议,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小组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
四、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要坚决执行会议决定,不得将会议内容擅自外传,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五、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检监督小组领导班子的威信。
六、纪检监督小组会议由专人记录存档备查。
信访接待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拘私情,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记录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有不正确意见和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要善于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要求和建议要积极向社区(村)“两委”领导汇报,对本社区(村)依法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减少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二周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来信来访人。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
五、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更不能把来信来访转到被告手里。
监督检查制度
一、对社区(村)“两委”班子决策、党务、社区(村)务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办理党务、社区(村)务进行检查。
三、受理群众对本社区(村)党员、干部的控告和检举。四、协助街道纪工委对本社区(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工作考勤制度
为使社区(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社区(村)级事务公正公开运行,经街道党委研究同意,特制订如下工作考勤制度。
1、本考勤制度对象为各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2、各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要严格保证每月至少有四次参与社区(村)级日常事务管理的监督工作。
3、重大社区(村)务工作要及时介入并监督。重大社区(村)务工作是指: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检查、社区(村)级“三资”变动及处置、重大工程招投标监管、社区(村)干部民主评议、社区(村)务公开、社区(村)级民主决策等。
4、对重大社区(村)务工作社区(村)两委要做好签到手续,对拒不履行职责或不参与工作的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要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报告。
5、全年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不参与工作的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街道纪工委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其误工补贴中根据年工作量给予扣款。
6、考勤工作记录由街道纪工委、各社区(村)委会分别记录,一月一汇总,半年一小结。
工作报告制度
一、为进一步转变社区(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民主管理社区(村)务工作,实现社区(村)级办公程序化,建立和完善社区(村)级办公的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本制度所涉及的报告内容及报告人为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
三、报告事项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干部、征地款使用、经济项目的开发引进、重大建设项目、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水利建设、工作中因失策造成的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集体上访以及其他它重要决策。
四、报告程序:纪检监督小组参与社区(村)级重大事项;并如实向社区(村)主要负责人汇报重大决策内容。对涉及人员伤亡事故或集体上访事件,要通过街道纪工委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
五、责任追究:对知情不报的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将追究相关责任。对参与不经过合法途径上访的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进行相关纪律处分。对重大事项来不及报告的要及时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前期处置。
六、重大事项报告经审批后要及时在相关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纪检监督小组参与社区(村)级
民主决策工作监督制度
为提高社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社区(村)级民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避免社区(村)“两委”在民主决策中的工作失误,确保社区(村)级工作高效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监督范围
1.监督全社区(村)工业、农业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2、监督社区(村)两委成员分工及调整实施、聘用社区(村)干部及社区(村)两委人员工作安排。
3、监督各有关部门及社区(村)两委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在本社区(村)的落实情况。
4、监督社区(村)两委干部的述职述廉实施情况。5、监督社区(村)两委在部署重大工作任务和出台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6、监督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及党员干部的评模评先合理性。
7、监督社区(村)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工程施工及资金拨付情况。
8、监督社区(村)“三资”变动、处理情况。9、监督社区(村)两委其他重要事项及街道党委、政府安排的重大事项。
二、监督民主决策议事的程序和原则
1、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在社区(村)两委进行民主决策前,要进行社区(村)民走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在参与监督社区(村)民主决策过程会议过程中,要通过组织方式提出,不得干预社区(村)两委的职能发挥。
3、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在参与社区(村)级民主决策过程中应注意保守会议保密事项,自学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4、对社区(村)级民主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先服从社区(村)两委工作决定,但保留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权利和义务。
三、民主决策的监督
1.社区(村)级民主决策一旦通过,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监督过程,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全力以赴完成的中心工作或突击任务,应相互支持、配合,较大问题及时通气,防止各行其是。
2.对民主决策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建议,由社区(村)两委讨论后再执行,不得推诿、扯皮。
3.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及普通群众的意见,使监督实施更有成效。
参与居(村)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
一、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社区(村)(财)务公开工作,积极为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受街道纪工委授权,各社区(村)及相关个人不得干扰、威胁或打击报复。
三、对社区(村)(财)务公开在如下方面监督:1、对社区(村)(财)务公开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尤其是监督检查社区(村)(财)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2、督促社区(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按规定时间准时公开社区(村)(财)务公开。
3、审查社区(村)(财)务公开的各项内容。4、征求社区(村)民对社区(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社区(村)两委反馈工作,督促社区(村)两委对社区(村)民提出的意见的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四、对公布的内容不真实,或者社区(村)民提出的质询问题,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有权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收支帐目等,社区(村)两委及民主理财小组等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经查证落实,有权向上级机关举报。
参与“三资”监管工作制度
(仅适用于村)
一、监督范围
(一)监督资金代理服务管理。
1、监督执行资金代管流程。村集体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存入村设在财经所的资金收入专户,实行统一管理。
2、监督执行资金支出流程。村级财务支出是否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
(二)监督资产、资源代理服务管理。
1、监督资产统一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置台账,中心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对其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规范管理。
2、监督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出售、租赁、转让等由村制定方案,报“三资”交易中心审核,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三)监督资产、资源处置程序。
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是否先由村“两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共同讨论提出意见,按“五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代表会议决议、议案公告,结果公布程序民主决策后
村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村级申请作出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原则,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同时在网上发布交易公告、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监督程序与原则
对村级资金的使用、资产的处置、资源的租赁等进行有效监督,主要从安全与合理性实施,但不得干扰村两委的正常工作。对村“三资”处理有不同意见的,有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权利和责任。
参与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
检查情况工作制度
(仅适用于村)
一、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要协助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本村内涉农项目政策和资金的清查工作,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政策和惠农资金有效落到实处。
二、村纪检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各系统在本村的涉农政策和资金的项目、对象、金额落实等重要指标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或上级反映工作中的情况。
三、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应主动与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务公开小组成员取得联系,协助街道财经所对惠农政策和资金进行核查,并就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要注意安排时间进行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明察暗访工作。并向各相关涉农单位的资金发放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对相关惠农资金或强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为相关部门查案提供相关材料。
民主评议社区(村)干部工作监督制度
一、纪检监督小组参与并监督本社区(村)经街道组织部门任命以及经社区(村)两委研究同意聘用的社区(村)级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纪检监督小组参与并监督本社区(村)干部的评议内容,主要从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情况、个人廉政建设、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情况的评议实行监督。
三、纪检监督小组参与并监督本社区(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分为二的分析问题。要注重实绩,得到群众公认,既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力,又保障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
四、收集本社区(村)主职干部的民主评议材料。对党员干部的评议意见、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街道纪工委及组织部门,此结果将作为对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在责任和义务督促被评议人在接到群众的意见后积极进行整改。
六、街道纪工委和组织部门保护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的合法权益。对攻击被评议人、栽赃诬陷,或趁机进行非组织活动,制造事端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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