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实施办法
白城市委组织部、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201*年至201*年,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帮扶5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
帮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并给予分类施保;帮扶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帮扶家庭全部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
帮扶家庭成员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生产发展项目,实现家庭增收脱贫。
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增加贫困残疾人扶持户数。
二、帮扶对象
全市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元的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市委组织部、市残联按照吉林省的有关要求、任务指标和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年度任务分配计划,下达各地落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残联具体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县(市、区)残联组织乡镇(街道)残联、村党组织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要求和标准逐户逐人进行登记筛选,确定帮扶对象,以村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三)审批建档。每个帮扶对象填写《吉林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附件1),向村党组织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街道)党委签署意见,由乡镇(街道)残联汇总后报送县(市、区)残联,由县(市、区)残联商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要建立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四)落实帮扶措施。将助残扶贫工作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1.委派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结成帮扶对子,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低保、新农
保、新农合、住房保障等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与所属党组织签订帮扶协议。
2.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状况,结合村内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委派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党员经济能人,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增收脱贫。
3.各村党组织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村内企业就业。
4.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5.鼓励村党组织培养贫困残疾人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全市各级残联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对帮扶对象从事的项目给予资助。
(五)总结验收。各地要认真总结工程中摸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将其中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各地于每年1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帮扶贫困残疾人数量、家庭增收情况、投入资金数量以及工程执行情
况的总结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残联将根据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委组织部和市残联负责工程的总体部署。乡、村党组织为直接责任单位。各级党委组织部和残联负有督促指导、检查落实的责任。
(二)建立制度,跟踪管理。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乡镇(街道)残联和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回访帮扶户,了解帮扶对象结对党员的帮扶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和残联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在工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中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吉林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2.201*年度“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任务分配计划
附件1
吉林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
(年度)
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姓名性别民族残疾证号年人均纯收入(元)家庭住址个人就业意向简述:村党组织审核意见: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意见:(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县(市、区)残联审核意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意见:(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县(市、区)残联和乡镇(街道)残联建档保存。
5年龄残疾等级照片家庭人口残疾人口电话残疾类别
附件2
201*年度“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任务分配计划
单位:户
县(市、区)洮北区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合计
任务数2420242022110
扩展阅读:播明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播明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帮扶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发展生产,使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村实际,按照贫困残疾人家庭自愿申请、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以及贫中选贫的原则,确定帮扶对象。
二、帮扶者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助残扶贫爱心,根据基层党组织提供的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对象名单确定为帮扶对象。承诺帮扶项目至少选三项以上:
(1)、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
(2)、根据帮扶对象家庭实际状况,结合村内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的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是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
(3)、帮扶情况详见表,本责任书所定内容,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有奖有惩。
播明镇党委书记(签字):
(盖章)
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助残扶贫工程帮扶情况花名表村名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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