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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途径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9:05:30 | 移动端: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途径

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途径

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途径

作为自主创新和吸纳就业的主体力量,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小微企业正面临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用工成本增加,生产经营困难等突出问题,遭遇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为缓解小微企业发展困境,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如何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发挥税收优惠聚合效应,对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现行小微企业税收支持政策效应分析

201*年7月,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明确将“小微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根据新标准,小微企业是指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一定规模以下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微型企业。根据最新经济普查数据,我国共有法人企业460万户,其中小微型企业139.7万户,占30.37%;微型企业约307.87万户,占66.93%。小型微型企业合计占比约97%,居绝对多数地位。(一)已出台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是金融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损失专项损失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1*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二是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元-201*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元-500元。三是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在3年内免征印花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至201*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年底。四是自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日,对年应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年,将这项政策的执行器延长至201*年底,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年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均可销售此政策。五是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六是自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日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包括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在内的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目前,与国税部门有关的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金融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损失专项损失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国家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等。其中,直接使小型微型企业受益的政策是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三项。(二)xxx国税局落实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政策情况

xxx国税局共有个体工商户566户,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仅有11户,占总工商户总数的1.94%。对不达起征点户月免征增值税22.87万元,户均免412.05元;所辖企业所得税纳税户开业户为1885户,201*年共有1730户企业参加汇算清缴,其中小型微利企业1275户,占总开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户数的73.7%,实现盈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172户。合计减征企业所得税27.12万元,户均0.16万元;今年前7个月免收税务登记证338户次,减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690元。免收发票工本费368605份(本),减收发票工本费9.65万元。(三)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效果

由于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免征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增强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能力和信心,前七个月个体工商户数增加93户,增长19.7%,户均销售额增加439.49元;201*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357户;201*年1至7月,增加小型微型企业338户。二、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

目前,制约小微企业发展,造成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集中反映在小微型企业三难三缺。三难:即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三缺:即缺技术、缺人才、缺管理。以xx所辖企业为例,企业用工成本逐年上升已成为企业经营费用的一大笔开销。目前用工成本最低已在201*元以上,在此基础上企业仍须配套缴纳三险一金,尤其是小微企业留人困难,人员流动较大,造成前期培训等资源浪费,重复支出。在企业融资方面,受现行金融体系限制,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抵押资产、财务完备和信用评价,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低利率贷款,严重影响了小微企业扩大规模,转型升级,扩容增产。但转向民间借贷,又面临着高利率,高风险,短账期的制约。在用地方面,高新区乃至xx市用地紧张,市区内商业写字楼租金持续攀升,工业用地难觅一块,加之小微企业普遍缺技术、缺人才、缺管理,这些因素的叠加,都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三、现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体系存在的缺陷

不难看出,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扶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从工作实践分析,现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体系仍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宏观方面

一是缺少针对性和标准化。未依据统一的划型标准将小微企业作为特殊群体加以支持,在纳税服务、政策宣传等方面,对小微企业关注不足。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与现行企业划型标准不一致,且税收优惠缺乏力度,即便享受优惠,也多局限于盈利企业。二是缺乏持续性和系统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通知或补充规定的形式存在,突出了应急性;优惠手段较为单一,国际通行的延期纳税、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方式使用范围相对狭窄,不利于企业持续发展。三是缺乏引导性和差异化。税收政策多是“一刀切”,未从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差异化方面加以引导。在支持企业创新、“走出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门槛高,力度不大。四是现行政策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色彩,削弱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仅强化了小微企业行为的短期化和投机化,并且为一些中介组织“寻租”牟利开了方便之门。(二)微观方面

一是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和享受条件过于严格。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必须同时符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等三个条件,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同时规定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使得大量企业难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二是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力度不够。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20%的低税率优惠。与法定税率25%相比,仅仅少了5%的税负,优惠力度不足。对“201*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也只有部分盈利的小企业能享受到,且由于小微企业盈利能力有限,能减免的税额很少。对于大多数亏损企业而言,实际上无法享受任何形式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三是缺乏对小微企业在税前扣除、资产折旧方面的优惠方式。相比于税率优惠,税前扣除、资产折旧方面的税收优惠才能更多地惠及非盈利企业。如采用加速折旧、一次列支、一次性摊销等核算方法扩大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范围,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四、实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途径

(一)构建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

一是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直接融资方面。创业投资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小微企业,可比照投资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按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该企业的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取得来自小微企业的投资收入免征营业税。间接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通过税收优惠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内源性融资方面。实施利润在投资税收减免计划,强化小微企业自身资金积累。可适度考虑提高小微企业借款利息扣除标准,降低企业融资费用。

二是适当放宽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扩大受惠面积。如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改为不超过50万元,允许采取定率征收的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是对小微企业实行更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率一般不及大企业的一半,而我国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力度低于这一水平。根据我国国情,对小微企业可考虑实行10%的优惠税率。对于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是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政策。继续保留对安置待业人员、安置下岗职工、安置残疾人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需要扶持的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自取得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先免税再减税,例如1至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6至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真正体现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为鼓励小微企业增加自有资金(不含本企业的利润作为注资),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高企业效益,对增加自有资金的小微企业,可在一定期间内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税或降低适用税率的照顾,以引导民间资本向企业注资。对小微企业转让科研成果,给予一定时期(如三年)免征所得税照顾。适度提高人员工资及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标准,给予企业用工留人更大的余地。加速小微企业折旧、摊销年限;配套20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允许小微企业一次性列支固定资产和摊销费用。(二)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的税收环境

一是支持建立企业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的基础管理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实行税收优惠。二是以201*年国家全面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辅导小微企业建账建制,加强会计核算水平。(三)强化小微企业的个性化服务

一是提供细分化纳税服务。从小微企业不同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管理,把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促使小微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提高税收贡献率。二是建立纳税辅导和咨询平台。利用媒体宣传税收知识,免费提供纳税指南等,让小微企业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提供优质的税务咨询服务,使小微企业能及时获得税收法规政策,以利其依法遵章纳税。在加强纳税人涉税业务辅导的同时,还应丰富创业辅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顺利开展创业活动。

三是简化办税程序。小微企业往往缺乏处理复杂会计报表的专业人员,当前对大、中、小型企业按同一纳税期限、纳税程序进行管理,小微企业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规模小、账簿不规范更增加了小微企业报税缴税的成本和难度。要简化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程序和纳税申报附送资料,延长纳税期,以节省其纳税成本。四是充分发挥税务代理机构的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税务咨询、税务代理,尽量减少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而造成的纳税风险

扩展阅读: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内容摘要: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石和社会发展的活跃细胞,在增加就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巨大的作用。近年来,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世界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和持续扩大,各国纷纷采取各种财税、金融等措施扶持和保护小微企业的发展。本文从小微企业界定出发,通过巴州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对近几年巴州小微企业产值、就业人数、利润及税收等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探究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实施效果,借鉴国际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举措,最后,提出完善和支持我国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关键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巴州

[正文]201*年,小微企业无疑成为我国经济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词之一,作为国民经济基本细胞的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科技创新、增加税收、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外需不振,通胀下各项成本高启,紧缩调控下融资难度加大的今天,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近期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连续组合出台,政策内容表明政府不仅要为小微企业摆脱现实经营困难创造条件,而且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工具之一,有效发挥税收政策支持作用意义重大。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

小微企业最先是由经济学家朗咸平提出,它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与大企业相对的一个集合性概念,它指的是规模和产值较小、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从业人员较少或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企业。按现行税收法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越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300号)中的以行业划分的小微企业认定是不同的概念,其认定标准也不尽相同。也就是“小微企业”只有符合税法上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才能真正成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因此应引起小微企业的认同与关注。

201*年,我国新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300号),对中小企业重新规定了划型标准,首次增加了“微型企业”这一企业类型,从而弥补了我国的企业分类。此次划型根据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新的划分标准。新的界定标准如下表所示:

小型微型企业201*年划分标准(表一)

行业名称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指标名称从业人员计算单位人万元小型----50500微型-----50以下

从业人员工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建筑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批发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零售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仓储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邮政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住宿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餐饮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物业管理营业收入人万元人万元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人万元万元人万元20300300201*----300600030050005201*005000105010050020300201*000201*0100100020300100201*10100100201*10100100201*10100100100010100501000----1001000201*5000100300500100020以下300以下----300以下300以下5以下1000以下10以下100以下20以下200以下20以下100以下20以下100以下10以下100以下10以下100以下10以下100以下10以下50以下----100以下201*以下100以下500以下

从业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其他未列明行业营业收入人万元万元人万元10100----100800010100----10以下----100以下10以下----这次新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专门划出微型企业标准,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标准的这一细分,不仅有利于对小微企业的分类统计管理,也有利于使我国标准的类型更加完善,能够更客观地反映经济发展和行业变化特点,有利于宏观分类指导和政策的制定,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与国际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和经验。二、我国及巴州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及巴州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小微企业发展迅猛,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生力军。目前我国共有1023万户小微企业,这些分布在城乡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吸容的就业人数超过2亿人,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上缴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4.3%,并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其在推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繁荣消费市场、增加税收和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值结构转型升级和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关键时刻,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对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巴州是西部资源型地区,也是新疆小微企业聚集较多、成长性相对持续较长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巴州立足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园区经济,从“农业为主”,加速转向“工业引领”,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不断改善软硬环境,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开放型经济成为巴州经济最大的亮点和增长点。从201*年至201*年末,巴州各类企业由4563家发展到5121家,其中,小微企业由4539家发展到5093家,实现生产总值由150亿元增长到240亿元,上缴税收4.1亿元到6.4亿元,增长了56%,吸纳劳动力由3.8万人到5.2万人,增长了37%。从本次问卷调查的3731家企业看,巴州小微企业总体呈现出数量众多、发展迅速、经济总量大、企业规模小、行业分布广、块状经济特征明显、对国家税收贡献不断增大等特点。尤其是今年2月,巴州出台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下称《条例》),从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市场信息主体动态监测、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支持等方面推出16条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同时率先在全疆建立巴州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法律维权帮扶服务。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指标(表二-1)小型企业累计企业单位数(个)亏损企业数(个)企业总产值(万元)企业销售额(万元)出口交货值(万元)利润总额(万元)

微型企业累计14617234187830148占全部比率(%)6%3%0.2%0.2%5

占全部比率(%)82%23%13%13%85%3%1925398772696849556765925

税金(万元)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17851578615%30%722720.6%0.5%人数(万人)(资料来源:巴州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上述图表表明,巴州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据统计,巴州工业总产值在全疆16个地州中,位居第4位,仅次于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和昌吉州。这说明巴州小微企业在全疆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其竞争优势的取得与与巴州大力建立小微企业协调联运发展机制,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促进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正是因为小微企业的推动作用,带来了巴州经济的飞速发展,缓解了巴州就业压力,维护了巴州经济秩序的稳定,促进了巴州经济健康发展。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主要指标(表二-2)累计(%)企业单位数(个)企业总产值(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年末从业人数(万人)8854732116449462513%47%64%34%59661366661948958小型企业占全部比率累计(%)87%53%36%66%微型企业占全部比率(资料来源:巴州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上述情况表明,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小型企业占企业总数13%,微型企业占企业总数87%,小型企业贡献17%工业总产值,微型企业贡献21%工业总产值,总计贡献38%的工业总产值,但却提供了全州一半以上的就业岗位,表明小微企业单位投资使

用的劳动力(就业容量)和单位产值使用劳动力(就业弹性)都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

(二)巴州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巴州小微企业迅速发展,产业主要涉及石油石化、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等领域,已成为推动巴州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带动行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是保持地方财政快速增长的重要增长点之一。但存在的问题也较多,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上升,产品单一、技术力量薄弱、融资困难等,这些问题,在90年代中期以前,被疆内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巴州小微企业本身的快速发展所掩盖。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市场格局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巴州小微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实力不强,生产经营困难、订单下降、竞争力差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1、原材料涨价,生产成本上升,后期生产经营压力加重。巴州小微企业大都是立足于本地资源发展起来的,绝大多数企业主要集中在采矿、石油技术服务、造纸、农产品初加工等在劳动密集型、低技术产业中,初级产品加工比重较大,深加工、精加工的行业比较少,产业结构层次较低,整体上仍处于刚起步阶段。这些企业大都受原材料制约,无法全年生产,设备利用率较低。尤其是201*年以来,小微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持续上涨,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已对巴州小微企业后期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潜在的影响。

2、行业准入门槛低,发展活力不足,产品单一,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据统计,目前我州多数小微企业从事劳动力密集型传统

产业,大都粗放经营,主要依靠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和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市场竞争;企业规模小,产品低端且单一,部分企业入行门槛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导致市场占有率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这些行业主要集中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印刷业、服装、鞋、帽制造业、橡胶制品业等行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是石油加工及燃料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皮革制品加工以及工艺品加工等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在问卷调查的3731家企业中,610家是制造业,其中43家企业停产半停产;在1504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中,有79家企业转产。剩余企业也因企业间竞争激烈,订单有所下降,销售十分不稳定。

3、人才资源流失严重,科技投入下降,后续竞争力差。巴州小微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占到调查对象的24.69%,人才是提高小微企业竞争能力的核心动力,由于西部地区偏僻落后、自然环境恶劣、福利待遇相对较低,因此,有才之士大多不愿到西部地区尤其是南疆五地州就职,人才短缺严重制约着巴州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由于物价上涨,小微企业收入水平基本持平(调查显示巴州小微企业收入持平比重占37.32%),利润基本持平(调查显示近三年巴州小微企业利润水平持平比重占46.64%),相当部分的企业家只愿用劳务工,不愿用固定职员,造成企业熟练工不稳定,人才流失严重,加之人才就业的保障政策不统一,体系不健全,导致吸引人才和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问题突出。据企业反映,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中高级技工十分短缺。同时由于小微企业受资金和规模的制约,科技投

入较少,技术创新步伐较慢,产品低水平重复生产,竞争能力较弱。多数小微企业缺乏科研技术实力和产品开发能力,产品难以提高技术含量,更难以实现转型升级。对于正在成长中的小微企业来说,技术的不断创新是不断提升自身竞争能力和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4、“用工短缺”亦是束缚巴州小微企业发展的障碍。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陆续出台,大部分农民工返乡务农,劳动力供需不足的局面日益明显。巴州虽然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保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甚至由政府组织牵头、企业出台优惠条件到内地招工,仍解决不了团队不稳的问题。尤其是201*年春节后,“用工荒”再次显现,企业用工缺口再度加剧。调查显示:即使提高薪酬,也很难招聘到技术熟练的员工,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快速上升,使得小微企业过去所依赖的廉价劳动力、低资源环境成本的优势逐渐丧失,相应的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小,企业经营更加困难,企业生存面临困境。据巴州企业景气调查数据显示,201*年规模以下企业的劳动力需求景气指数为144.2,比201*年上升4.6点,47.1%的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

5、资金短缺是制约巴州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调查显示,73.6%的企业普遍反映:目前企业最缺的是资金,已成为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国家自201*年开始实行严格金融贷款制度以后,企业在银行贷款方面就更困难,加上融资体制缺陷和政府担保体系不完

善等原因,企业融资渠道非常狭窄,筹资能力大大下降,导致企业资金非常紧张。

在被调查的3731家企业样本中仅有367家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获贷比例占9.83%,而201*年一季度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就有384户。在正常生产的282家被调查企业中,47%的企业拥有厂房、机械设备等抵押物的企业贷款相对容易,其中资金流动快的企业,贷款资金对企业后续经营很重要,而资金缺口大的企业,由于银行贷款额度太小,贷款资金对其后续经营影响较小。对于大多数由于没有银行抵押物等原因无法从银行贷款的企业,只有通过亲朋、单位之间借贷和民间借贷等方式筹资来维持正常生产,个别企业为解经营危机,燃眉之急不得不向利息很高的民间资本借贷,来缓解资金压力,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巴州小微企业的发展。被调查的2344家融资企业有234家企业有民间贷款事项,201*年民间借款利息总支出为40万元,同比增长5.2%。

认为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如何?(图二)

48.58%44.47%

6.94%

10

非常困难比较困难容易(资料来源:巴州国地税局小微企业问卷调查统计)

从图中可以看出,企业融资非常困难或较难的占到80%以上。

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最主要困难(图三)

金融机构评估能力差0.42%缺乏与银行的长期稳定联系4.66%缺乏政策或政策不配套6.35%信用评级无法达到银行标准6.77%贷款方存在歧视7.2%缺乏第三方提供的保证22.03%缺乏银行愿接受的抵、质押资产25.42%利率太高27.11%0.00%10.00%20.00%30.00%1

(资料来源:巴州国地税局小微企业问卷调查统计)

从图中可以看出,认为利率过高、缺乏银行愿意接受的抵、质押资产和缺乏第三方提供的保证分别占27.11%、25.42%和22.03%,成为巴州小微企业融资中最主要的困难。

201*年企业融资资金的主要用途:(图四)

其他9.23%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投资11.77%流动资金周转23.99%购买原材料36.21%固定资产投资18.77%10.00%10.0020.0030.0040.00%%%%

(资料来源:巴州国地税局小微企业问卷调查统计)

从图中可以看出,巴州小微企业融资资金的绝大多数用于购买原材料和流动资金周转。

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下巴州小微企业发展的实证研究(一)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巴州小微企业主要税种的影响小微企业所积累的财富主要来自于经营中获得的利润。企业在获得利润的过程中要缴纳各种税款。小微企业的财富积累金额与其税收贡献的金额存在密切的关系。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小微企业在经营中应缴纳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类税收,其中征收范围最广、占税收比重最大的是所得税和流转税。201*-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收入情况表(表三)(单位:万元)

年份201*201*201*GDP1.7%7%7.2%应交所得税728574739097营业税金及附加129161144913108应交增值税263652913635157(资料来源:巴州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

201*-201*年巴州GDP与企业税收收入增长率(%)(图五)40000350003000025000201*0150001000050000201*年应交所得税201*年营业税金及附加201*年应交增值税GDP20%10%0%50%40%30%(资料来源:巴州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表三)和(图五)显示了近年来巴州GDP与小微企业税收收入的增长关系。从以上图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点:其一,税收收入增长过快。从表三中可以看到,应交所得税从201*年7285万元增长到201*年9097万元,增长了25%;营业税金及附加,从201*年12916万元增长到201*年13108万元,增长了1.5%;应交增值税从201*年26365万元增长到201*1年35157万元,增长了33%;其中增长最快的201*年应交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分别达到22%、15%及21%,同年GDP增长仅7.2%。这说明一是应交增值税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主要是由于201*年以来,因物价上涨的影响带来增值额不同幅度的增加,平均增长幅度高于全州国民生产总值GDP;二是税收收入增速超过GDP太多、占GDP比重太大,税制结构中间接税比重过高,由企业承担的比重过高,企业税负太重;三是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可以为落实结构性减税和增加转移支付政策等创造空间。

其二,所得税呈现增长态势。从图中可以明显看到,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应交所得税呈现增长态势,尤其是到201*年较201*年快速增长25%。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农林牧渔企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虽然是对小微企业减税,但却带来了全社会总投资、总消费、总产出和全民总收入大幅度的上升,带动了巴州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减税措施的实施实际上是对企业留利的鼓励,从而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所以降低直接税税率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以及其对巴州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大。其三,表明营业税税负较重,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从201*年到201*年增长了1.5%,其中201*年较上年还呈现出负增长11%,比同期GDP增长慢了18个百分点,201*年较上年增长15%,比同期GDP增长快了7.8个百分点。分析其原因:营业税增幅不大,甚至在2010年出现了负增长,主要是2010年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和物价上涨的影响,巴州的建筑业开建项目同比减少,基本上是在原有的项目上后续征收,缺少税收新的增长点,与之相应的房地产业也增长不大,甚至出现负增长,这体现了与小微企业相关的营业税扶持政策的缺失,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巴州小微企业产值的影响201*-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变化表(表四)

单位:万元年份工业总产值小型企业产值占有比率微型企业产值占有比率

201*201*201*43692485546026758468169789985506798772616%15%13%172340.2(资料来源:巴州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201*-201*年巴州工业总产值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长率(%)变化情况(图六)800000070000006000000500000040000003000000201*00010000000201*年工业总产值小型企业总产值201*年微型企业产值201*年占有比率占有比率10%5%0%25%20%15%以上图表显示了201*年至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变化变化情况。从中可以看到,201*-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分别为16%、15%、13%,产值增长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汇率走高、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工费用提高等因素影响,企业产值呈下降趋势,但同时从侧面也反映出现行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产值方面的扶持作用较弱,没有有效的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小微企业产值的增长。(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巴州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影响201*-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成本及利润总额情况表(表五)(单位:万元)

年份企业规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增长率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增长率57042717599259914819%26%29%201*201*201*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266348107019638071879923%29%21%(资料来源:巴州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201*-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增长率(%)的变化情况(图七)10500009000007500006000004500003000001500000201*年主营业务收入201*年利润总额201*年主营业务增长率201*年微型利润总额增长率35%30%25%20%15%10%5%0%以上图表显示了201*-201*年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及利润总额、增长率的情况。从总量来看,巴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增长率均呈不稳定性,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高于同期的利润总额增长率,分析其原因主要受原材料上涨、人民币快速升值、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扩大等因素影响,使巴州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恶化,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四、我国现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存在的问题(一)我国现行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年7月以来,针对温州等地的小微企业屡传危情的状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小微企业发展主持召开了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各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于201*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

一是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幅度进行了调整,自20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营业额)5000元-201*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营业额)300元-500元;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是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年底并扩大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7号)规定,自201*年1月1日-20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将符合条件的国家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四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年底。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201*年10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05号),规定“自201*年11月1日起至201*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五是发票免工本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1*]104号)规定,自201*年1月1日-201*年12月31日,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二)我国目前实施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优惠手段、对象单一,涉及税种少。我国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就税种而言,局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方面,其它税种涉及较少,尤其是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涉及行业极少,对盈利边缘的微利企业而言也许因为缴纳了此税就形成了亏损;就优惠手段而言,仅局限于降低税率和起征点两种,形式单一;就税收优惠对象而言,忽视对小微企业创业、投资阶段的税收扶持,无法适应不同性质、

不同规模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就税收优惠的形式而言,同时优惠的力度也不够,达不到扶持的效果,优惠的适用范围也过于狭窄,绝大多数小微企业享受不到这一优惠,小微企业负担难以减轻。

二是优惠幅度小,优惠条件高。我国企业所得税虽然对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按20%的优惠税率征税,但附加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条件,提高了优惠税率的适用门槛,使得一大部分应予扶持的小微企业得不到优惠照顾。调查资料显示:26.67%的企业认为:当前减免幅度太小,对企业无任何扶持作用。有10%的企业希望“对小微企业按照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考虑到小微企业利润较小,建议对10万元以下的部分所得额减半征收所得税”。另有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还具有歧视性,如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出资额全部为金融机构的才能享受减按3%缴纳营业税的政策,对于自然人出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无缘享受此政策。随着市场竞争加剧,销售毛利率下降,物价指数上升,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偏低,不能更好体现国家对低收入者的关怀。

三是我国现行税法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体系不完善,小微企业适用的税收政策或税收优惠政策分散在各种税收法规或文件规章中,忽视了对其竞争力的培育、技术开发的支持和就业的扩大。同时,缺少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具针对性、较为系统的税收政策。在税收征管方式上,小微企业大都采取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方式,这种方式无法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状况,造成税收流失、税负不均和税收的漏征漏管,应纳税款与实纳税款严重脱节;税

务机关对小微企业纳税人的服务意识不强。当前税务部门在税收服务上存在着“重大轻小”的倾向,但是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与大企业相比相对滞后。从资料调查结果显示:62.6%的小微企业执行201*年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仅占13.95%,说明小微企业财务核算较简单,生产成本、费用较单一,即生产产品很单一,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从“企业对税收政策方面的其他诉求以及建议”反馈情况看:有40%的小微企业有“举办各种形式的税收培训班,彻底了解税收政策”的需求,他们渴望得到税务机关更多的税务指导、培训等服务。

四是对人力资本投资缺乏旨在鼓励的税收政策,使得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成效不明显。现行税法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据实扣除,不能满足技术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需要。现行税法也缺少对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对科技人员技术创新所获收入的减免税,仅限于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和政府特殊津贴,对于技术创新实际形成了较大效益,但因为达不到颁发奖励的一定级别也无缘享受税收优惠。

五、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的国际借鉴

从世界各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凡是小微企业发展好的国家,都是政府积极运用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一系列政策工具大力支持的结果,正是这些政策工具使得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出了非凡的活力。国家税收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政府的经济杠杆,能充分发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积极借鉴国外税收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来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是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下面从四个方面来加以介绍:

(一)在支持创办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方面,可借鉴英国和德国。英国政府运用税收政策规定,凡投资者创办小微企业,其投资额的60%可以免税,每年免税的最高限额是4万英镑,公司税从38%降到30%,并取消投资收入税和国民保险附加税,体现了鼓励开办小微企业的政策导向。

德国对在落后地区新建企业可以免交营业税5年,对新建企业所消耗完的动产投资,免征50%所得税;对小微企业营利用于再投资的部分免交财产税;1994年将小微企业免交营业税界限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实行特殊折旧,4年内,按新购置或生产的设备资产成本的20%进行折旧,降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

韩国对新创立的技术密集型小微企业,分别减免6年和4年的国税部分的所得税以及法人税50%;同时减免5年的事业用财产地方税部分的财产税、综合土地税的50%。

(二)鼓励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通过税收政策来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是各国改善小微企业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的通行做法,这方面发达国家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做法。

美国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体系,向小微企业倾斜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对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施以税收优惠,是美国政府激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

美国税法把各类科研机构都定为“非赢利机构”,免除其纳税义务。1986年美国制定的“国内税收法”规定凡是出现研发经费较上一年有所增加的商业性公司和机构,都可获得相当于新增值20%的退税。另外,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美国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一大战略决策,规定风险投资总额的60%可免交所得税,并将风险投资的税率从1970年的49%下降到目前的20%。

日本通过低税负和多种税收优惠手段,体现政府鼓励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节约能源的原则。日本对利润较低的小企业按28%的较低税率征收法人税,远低于利润较大企业37.5%的征收率;通过折旧政策和税收优惠,鼓励企业为节约能源进行设备投资和使用新技术,允许小微企业实际支出研发费用10%扣减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款的政策享受期延长1年,购置信息设备当年将费用全额记入损失的“立即折旧制度”延长1年;为促进小微企业开展实验研究,1985年出台规定:中小企业在税制适用年度投入实验研究费用总额的6%可从法人税或所得税中扣除,但扣除额不能超过税制适用年度法人税或所得税的15%。

(三)提高企业资金积累的税收政策。联邦德国1975年改革了税制,提高了课税收入的最低标准,增加了非课税收入的折旧和回扣;降低了累进税率,所得税税率上限降至53%、下限降至19%。1990年后,对周转额低于2.5万马克的小微企业免征周转税。在税制改革的推动下,小微企业的非税收入增加了16倍,50%~60%的中小手工业企业免缴营业税。

加拿大政府对企业的第一笔20万加元以下的收入,联邦政府的所得税率由29.12%下降为13.12%,降低16个百分点,以帮助企业储集创业初期的经济实力,而联邦政府每年却因此减少10亿加元的所得税收入,加拿大全国至今已有30万家小微企业享受了这项优惠,占应税企业数的80%。

(四)在促进小微企业开展协作发展税收政策方面,可借鉴韩国。采用企业集群模式发展经济的积极意义不但在国外,而且在当今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都得到了验证,通过小微企业之间或与大企业之间在生产、经营方面的相互协作、参与组成产业经济带,从而带动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经济的高速发展。正是鉴于这样一种优点,许多国家都制定一系列相应政策支持这种协作。

典型的如韩国,首先为了实现通过协作降低成本和投资费用,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的目的,政府规定:三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结成协作关系的,如获得小微企业振兴工业国“协作化实践计划”的承认,不仅可以得到“小微企业结构高度化”基金的支持,享受免除因协作事业而发生的房地产取得税和注册税,而且还可以享受五年内减免50%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等优惠。其次韩国政府还非常注重大小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以期通过大企来带动小企业的发展,这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主要有:大企业对提供原材料、成品的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援助的,享受销售额减免15%所得税的优惠;制定“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事业”制度,禁止大企业从事小微企业固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同时对向小微企业转移此类行业或产品生产的大企业提供金融和税制

的持,如规定对向小微企业转移固有行业的大企业无偿提供给小微企业的设备仍继续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以这种方式来调整大、小企业之间的产业分布,促进产业间合理的横向分工和产业结构的均衡发展。

从上述各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来看,税收减免和税收鼓励是其重要手段。它对小微企业初始创办、技术创新、资金积累和协作发展等方面有着重大影响。综观国外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主要是通过减免税及各种优惠手段构筑起一个从小微企业建立、发展直至最后重组或升级的税收政策扶持体系,这样不仅缩小了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税收待遇差距,而且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系统性的税收政策。

六、借鉴国际经验,探究进一步完善支持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法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唯一一部具层级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在有关税收政策上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但现行的税收立法体系几乎都是采用小条例(法律)大细则的形式,临时通知、补充规定不断的方式,有关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也基本为规范性文件层面的临时规定,没有一套系统的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制定的税收政策法规体系,造成相关政策执行起来随意性强,受人为因素影响大。纵观国外发达国家,美国的先后制定和修订了《经济复兴税法》、《纳税人免税法》、《减税法案》,韩国实

行“新经济政策”,并先后制定与之配套的《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技术开发促进法》和《鼓励外资法》等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税收优惠体系、法国颁布了《振兴中小企业计划》等也都系统地确定了各阶段中小企业政策的基本方向和包括税收在内的扶持措施,使中小企业的创立、发展和终止的全过程都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以更好地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鉴于此,国家应尽快对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合,按照平等竞争、税负从轻、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清理针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切实转变按经济成分或所有制结构享受不同税收政策的情况,建立起规范统一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框架,并以正式法规的形式颁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配套衔接,形成从投资、发展、协作、外贸、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产品创新、产业壮大、社会公益投入等一系列配套税收保障,促进中小型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我国支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1、实行更加优惠的所得税政策。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因受其自身条件的限制,执行新会计核算制度的比重较小,按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管辖规定: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核算准确的查账征收企业。在现实涉税管理活动中,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均采取的是定期定额或核定征收的方式,因此,无缘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建议:一是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降低小微企业界定门槛,适当放宽创业型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和范围;二是应延长税收优惠期限,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

惠,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年制定的,规定自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3年时间能否实现发展和转型,尚难预计,应考虑修改税收法规,增加小微企业10%-15%的所得税税率级次,实现福利固化;三是可借鉴日本的做法将目前按利润多少来确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做法改为按企业的规模(资本金)确定税率;四是在鼓励小微企业加大科研力度方面,可借鉴新加坡做法,对从事研发的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双倍的税收扣除,且符合条件的公司经批准可按照应税所得额的20%提取科研开发准备金,准备金必须在3年内使用;五是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取消以是否设在高新区为标准来决定是否给予税收优惠的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改为仅以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为标准的税收优惠政策;六是在提高折旧率方面,可允许小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加大流转税的税收优惠力度。增值税方面:一是改变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企业不分大小,只要财务制度健全,会计资料齐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而对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按征收率征税,按法定税率开票。这样可以减小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小微企业正常的生产和销售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二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据测算,我国一般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

在4%左右,商业企业在2%左右。因此从公平的角度而言,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应超过4%,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应在2%左右。三是对于一般纳税人的高科技小微企业和西部地区的小微企业,可以考虑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3、实行对西部落后地区更加倾斜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1*年1月1日起,流转税三大条例均进行了修订,尤其是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统一下调税率至3%,对小微企业是很大的实惠,但营业税基本税率仍为5%,有失公平。目前西部涉农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五年内基本为3%,而其他行业基本税率仍使用5%,建议对非限制型企业统一执行营业税税率3%的政策,对涉及民生的保障房工程、技术创新等可在若干年内税率3%的基础上再减征50%。

(三)实行信用等级认定结果互用政策。把金融系统的信贷认定、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的信用认定与税务信用等级相结合,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B级以上信用的企业无论是否查账征收,均可享受查账征收企业享受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但同时也应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一并纳入重点抽查对象,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优惠管理的事后监督。

(四)建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社会化税收服务机构。可借鉴美国经验,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小企业法实施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能有:制定发展微型企业的基本方针政策;监督微型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反映微型企业的需求,维护微型企业的利益;提高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从而达到促进微型企业发

展的目的。随着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执法更加规范和严密。近年来,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先后下发了一系列税收、减免费用优惠政策。建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社会化税收服务机构能够帮助小微企业正确选择投资领域和核算方式,充分享受税法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和节约纳税成本。

巴州地税局课题组

成员:吴畏、商志玲,执笔:杨蓁筠、杨志民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

参考文献:

1、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300号);2、巴州统计局年鉴;3、《涉外税务》;

4、《小微企业普惠制要落到实处》,作者朱小群;5、《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6、《支持自主创新:税收政策之比较以韩国、印度、新加坡和

台湾为例》,作者李大明、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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