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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采油厂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活动通知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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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采油厂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活动通知201*.13号

河口采油厂HSE委员会文件

河采HSE发201*13号

关于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活动的

通知

采油厂各三级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交规,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全员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员工出行安全,经采油厂HSE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1*年活动开展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201*年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采油厂成立“文明交通、平安相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辉副组长:任勇

成员:安全环保科宣传科工会团委经营管理科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主任:柴福亮。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生命最为宝贵”的理念,以“我能安全”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新交规贯彻实施为契机,结合“两树两争”活动及“全员安全强素质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员参与,强化监督查纠,规范交通行为,努力打造采油厂文明交通的长效机制,使采油厂交通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高效,使驾驶员队伍的驾驶技能、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使干部员工安全出行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为采油厂生产经营建设和员工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活动内容

围绕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引领全员积极参与。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目的和意义,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亲身引领讲安全,身体力行做安全。要按照“两树两争”的要求,带头树形象、做表率,从上车系好安全带开始,注重自身文明交通行为,并监督其他人员的行为。在活动宣传发动

阶段,要发表一次动员讲话,倡导各级各单位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开展宣教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倡议全体员工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和“文明交通监督者”,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二)开辟新闻媒体专栏,宣贯交通法规知识。各单位应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导向作用,开辟文明交通专栏,设置交通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工作动态、违法曝光、经验交流等栏目,建立文明交通论坛,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普及交通管理、驾驶技能、车辆维保知识,促进活动有效开展。

(三)开展优秀课件征集,组织培训观摩学习。开展优秀交通培训课件征集活动,组织交管人员及车管干部制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简便易懂、形式新颖、具有较强针对性和趣味性的优秀课件,建立网上培训课件库,实施菜单式点播方式,共享交通培训资源,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同时,选取部分优秀兼职教师进行授课体验,组织交管人员及车管干部现场观摩学习,尽快掌握引人入胜、灵活有效的培训方法。

(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和警示展活动。鼓励全员争当交通秩序维护志愿者和文明交通义务监督者,随时提醒和制止身边出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同时,鼓励全员通过相机、手机等工具将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摄下来,再通过日常培训教育、网站违法曝光、安全生产展板、亲身体会演讲等方式进行展示,让每个人的交通行为时刻处于

广大民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减少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杜绝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实现交通安全环境的根本好转。

(五)开展先进交通管理经验方法交流活动。在201*年“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活动基础上,结合新交规的宣贯实施,选树培育5个文明交通车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活动实效,促进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打造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年3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宣传发动,使全体干部员工明确本次活动的目标任务、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时间节点及责任部门。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年5月1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活动,引导全员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提高全员“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素质。同时,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及时交流经验做法,广泛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活动向纵深发展。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1*年11月1日-12月31日)采油厂将组织“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活动开展成效的检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HSE年度考核,并选取部分活动开展形式新颖、氛围浓厚、成效显著的单位作为典型,通过汇报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推广,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夯实采油厂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维护采油厂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保障干部职工出行安全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好“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活动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拿出更大精力,抓实抓紧抓好,为建设平安和谐的城市油区交通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二)注重结合,创新形式。要把“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活动作为“我能安全”素质提升年活动的有效载体,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三)媒体助推,营造氛围。切实发挥新闻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为营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氛围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倡导先进,鞭策落后,强化全员的交通安全观念和意识,规范全

员的交通安全行为。

(四)选树典型,总结推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活动总结,采油厂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提炼先进活动经验,选取活动开展典型单位,在采油厂范围加以引导和推广。各三级单位活动总结于10月31日前上报安全环保科。

联系人:项新洋;联系电话:8571031;邮箱:xiangxinyang.slyt@sinopec.com。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

河口采油厂HSE委员会办公室201*年3月8日印发

扩展阅读:关于深入开展志愿者“文明出行”劝道活动通知

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平湖市公安局平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平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平湖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平湖市委员会

平文明办201*4号

关于深入开展志愿者“文明出行”

劝导活动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志愿者“文明出行”劝导活动自201*年5月开展以来,得到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使这项活动得以常年正常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不仅协助交警规范了交通行为,以实际行动教育了广大市民,而且使广大志愿者在劝导活动中得到了亲身体验,增强了文明交通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年是我市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迎检之年。为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扎实开展省示范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市领导意见,经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创卫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团市委等部门、单位共同协商,决定今年进一步加大志愿者“文明出行”劝导力度,继续在市区主干道口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整治交通陋习,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劝导活动安排:今年的“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分三部分,一是周一至周五劝导活动,由市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创卫志愿者参与;二是双休日劝导活动,由团市委牵头组织其他志愿者参与,具体安排见附表;三是组织新驾驶员参与文明劝导活动,由市交警大队组织机动车新学员参与。

二、劝导路口及人员安排:今年的“文明出行”劝导路口周一至周五暂定为3个,即南市路城南路路口、新华路城南路路口、新华路解放路路口;双休日暂定为2个,即新华路和人民路交叉口、新华路和解放路交叉口。每个路口安排4名劝导人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落实1名民警在路口负责签到和相关工作衔接。

三、劝导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劝导时间定为每天上午8:00-8:30;双休日劝导时间定为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5月1日-9月30日期间下午2:30-4:00。

四、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安全。市直机关党工委、团市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交警大队要适时开展对劝导人员的培训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落实1名劝导活动联络员,并将名单于201*年3月10日前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市创卫办要认真抓好检查督查工作,并将此项活动列入今年“五城同创”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员参与“文明出行”劝导情况也将作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考核、复评的内容之一。市级新闻单位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附:1、周一至周五志愿者“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安排表

2、双休日志愿者“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安排表

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

平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平湖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平湖市公安局平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平湖市委员会

201*年3月2日

附1:

周一至周五志愿者“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安排表

序号日期南市路城南路口新华路城南路口新华路解放路口市委办检察院检察院检察院民政局民政局电信公司农经局农经局农经局史志办粮食局供电局供电局供销社工商局工商局工商局发改局法院法院法院教育局教育局卫生局卫生局卫生局总工会13月5日至3月9日23月12日至3月16日信访局33月19日至3月23日人大机关43月26日至3月30日市府办54月5日至4月6日64月9日至4月13日政协机关3月31日至4月1日,机关事务局74月16日至4月20日纪委(监察局)电信公司84月23日至4月28日人武部95月2日至5月4日组织部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党校党校司法局司法局水利局水利局文广新局文广新局文广新局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国税局105月7日至5月11日宣传部115月14日至5月18日统战部125月21日至5月25日政法委135月28日至6月1日机关党工委146月4日至6月8日老干部局156月11日至6月15日妇联166月18日至6月22日团市委176月25日至6月29日统计局187月2日至7月6日统计局197月9日至7月13日公安局207月16日至7月20日公安局217月23日至7月27日公安局227月30日至8月3日人力社保局238月6日至8月10日人力社保局248月13日至8月17日258月20日至8月24日268月27日至8月31日279月3日至9月7日289月10日至9月14日299月17日至9月21日309月24日至9月29日人力社保局局档案局科技局科技局旅游局科协商务局国税局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联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业银行总工会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残联人防办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公积金中心创卫办创卫办烟草局烟草局报社报社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水务集团水务集团水务集团经信局3110月8日至10月12日商务局3210月15日至10月19日财政(地税、国资)局中国银行3310月22日至10月26日财政(地税、国资)局中国银行3410月29日至11月2日质监局3511月5日至11月9日质监局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投集团城投集团城投集团邮政局邮政局邮政局安监局3611月12日至11月16日审计局3711月19日至11月23日审计局3811月26日至11月30日行政服务中心3912月3日至12月7日行政服务中心4012月10日至12月14日环保局4112月17日至12月21日环保局4212月24日至12月28日药监局

附2:

双休日志愿者“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安排表

第1场第2场第3场第4场第5场第6场第7场第8场第9场第10场第11场第12场第13场第14场第15场第16场第17场第18场第19场第20场第21场第22场第23场第24场第25场日期3.33.43.103.113.173.183.243.254.74.84.144.154.214.224.285.55.65.125.135.195.205.265.276.26.3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志愿者服务总队蒋建其教育局志愿者服务总队姚云云机关志愿者服务总队郑欢当湖街道志愿者服务站周宇负责志愿者组织责任人第26场第27场第28场第29场第30场第31场第32场第33场第34场第35场第36场第37场第38场第39场第40场第41场第42场第43场第44场第45场第46场第47场第48场第49场第50场第51场第52场第53场第54场第55场6.96.106.166.176.236.246.307.17.77.87.147.157.217.227.287.298.48.58.118.128.188.198.258.269.19.29.89.99.159.16嘉兴交通学校志愿者服务总队张萍华供电局志愿者服务总队薛俊公安局志愿者服务总队候四海人力社保局志愿者服务总队财政(地税、国资)局志愿者服务总队规划建设局志愿者服务总队交通运输局志愿者服务总队邮政局志愿者服务总队电信公司志愿者服务总队余苗陆坚杜芳胡国华沈美红董亮卫生局志愿者服务总队杜明宇行政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总队王科亮第56场第57场第58场第59场第60场第61场第62场第63场第64场第65场第66场第67场第68场第69场第70场第71场第72场第73场第74场第75场第76场第77场第78场第79场第80场

9.229.2310.1310.1410.201*.2110.2710.2811.311.411.1011.1111.1711.1811.2411.2512.112.212.812.912.1512.1612.2212.2312.29合作银行志愿者服务总队文广新局志愿者服务队医药志愿者服务队水利局志愿者服务队工商局志愿者服务队水务集团志愿者服务队城投公司志愿者服务队农经局志愿者服务队林埭镇志愿者服务站独山港镇志愿者服务站新仓镇志愿者服务站广陈镇志愿者服务站新埭镇志愿者服务站钟埭街道志愿者服务站曹桥街道志愿者服务站金冬显朱俊彦蔡剑虹周焱钰王琴黄锦唐国良金伟吕丽枫盛晓春佘海华程振帮王莉莉陆秀梅谢成艳抄送:翁建荣书记、朱林森市长,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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