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饶镇关于优抚工作汇报
优抚工作情况汇报
优抚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补助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鞭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工作。近年我镇优抚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优抚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好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把我镇优抚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镇共有重点优抚对象379人,其中残疾军人27人、三属9人、复原军人5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64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人、部分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人员246人、老年烈士子女11人。精简人员20人。做好上述人员的优抚工作,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近年来优抚对象的抚恤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有力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我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使广大优抚对象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但是因多种原因还有部分优抚对象生活生活比较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去年我镇利用城乡低保政策,将他们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予以重点保障,我镇为37名优抚对象办理了城乡低保,平均每人每月达到150元;对4名优抚对象办理了五保供养。对个别生活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予以解决,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2、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一直是优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201*年实施了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服务系统,使优抚对象在医保报销的前提下,又能享受到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种救助,该系统的建立不仅方便了优抚对象的就医,而且大大减轻了优抚对象的医疗负担。虽然城乡医疗大病救助的比例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救助比例也适当提高了,但部分优抚对象由于病情重,医疗费高,享受救助后,仍然负担大额费用,致使生活特困。他们的医疗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如我镇的老复员军人代礼吉,因长期患病,家境贫寒,医疗救助后,仍然自负一万多元的医疗费,多次到区镇反映,情绪非常不满。
201*年我镇通过一站式报销的共计4人次,优抚医疗补助元,其中残疾军人2人,带病回乡军人2人;
通过非一站式救助优抚对象14人,发放补助金32400万元;同时为379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3.79万元。
3、现阶段优抚对象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是少数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优抚对象,他们居住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存在渗漏,甚至开裂的现象,由于国家给予他们抚恤金只能保障耕生活费用,因此他们既无积蓄建房,也因无偿还贷款能力而不能贷款建房,所以建房只是他们心中美好的愿望,这种一般正常人能够实现的愿望如果在他们身上得不到实现,会形成他们的心理问题。对以上现象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居住在农村的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户采取区里支持一部分,镇里补贴一部分,自筹一部分。201*年全镇共资助住房困难户2户,解决资金5000元。但距离解决好问题还有差距。
4、社会对优抚对象的精神慰籍和生活照料方面存在欠缺。无阻在战争年代雕在和平建设时期,优抚对象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有的优抚对象因为残疾或疾病造成生活不便,特别是年老后精神生活比较孤寂,加之医疗、住房等方面问题,造成一些优抚对象心理问题突出。虽然大部优抚对象有家属或晚辈的照顾,但子女因学习、工作原因对老人的生活照顾毕竟有限,就优抚对象为国家所做出的贡献而言,理应更多地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抚慰。而目前社会各界优抚对象的照顾和服务多数是物质上提供的多,精神上照顾的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优抚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与对策
为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针对我镇优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采取对策,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建议政府拿出一部分公益岗位,如一些社会福利服务岗位,重点接纳失业、需要安的烈士子女和革命残疾军人,使他们重新就业。此外,对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烈士遗属国家定期给予一定数额的救助。
二是国家加大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的投入。建议对少数因病特困优抚对象给予定额医疗补助,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报销。对发生重大疾病的特殊困难优抚对象为他们办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三是发动社会医疗单位对优抚对象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如免收体检、核减门诊治疗费等优惠措施,提高全社会关注照顾优抚对象的氛围。
四是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优抚对象中存在的住房难问题。我们还建议:1、积极将农村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户纳入灾民建房,使全镇的农村优抚对象住房难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2、希望乡镇也能享受廉租房政策,政府建造的廉租房对特困优抚对象应适当放开入住条件。3、市、区政府建立困难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基金,每年拿出部分资金,用做对特困优抚对象的购房补助。上级每年能够拿出一部分资金专为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问题,这样通过多渠道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难情况将会得到较好的解决。
五是更加深入地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建立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志愿者能够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等进行登记,成立如陪老人聊天,清洁等家政小组,根据优抚对象的实际需求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等多方面、多形式的,一对一、多对一的长期志愿服务。从而更加有效地为他们解决生活难题,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安慰,让他们真切地体会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老河口市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一、优抚工作
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3282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残疾人员546人、三属313人、老复员军人1327人、企业退休复员军人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03人,参战涉核人员287人。
(一)、关于59号、5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1953年底参军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相关政策
根据鄂民政发[201*]66号《关于调整19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1*]73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我市已按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2、认真组织开展城镇有工作单位(含企业)的参战参试人员核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鄂民政发[201*]54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市有工作单位的军队两参退役人员进行摸底登记。登记核实此类人员74人,已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对养老保险金标准,补足差额部分。
3、对复退军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全市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市优抚对象的信息、数据、住房以及生活状况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优先办理146人纳入城乡低保。
(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情况
从今年3月起,我市启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制定出台了《老河口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并在张集镇、竹林桥镇和市二医院先行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八月份襄樊也在我市召开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现场会》,襄樊市局领导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把我市的试点经验向襄樊各县、市、区推广,目前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已全部享受医疗优惠政策。
为确保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规范运行,6月份以来,我市采取“宣传一个不少,资金一分不缺,问题逐一化解”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优抚群体“看病难”的问题。
一是入户核算实讲政策,做到宣传对象“一个不少”。6月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以后,老河口市民政局成立了3个工作组采取拉网式的方法,深入到10个乡镇办事处重点优抚对象家中,将《老河口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行宣传与讲解,确保每一位优抚对象都知晓医疗保障制度的就诊流程和结算方法。同时还专门制作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一览表”公示牌悬挂在“优抚对象之家”
活动室,让优抚对象对照自己的类别,清晰了解自己所享受的医疗优惠待遇,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效果。
二是履行主体职能,做到看病资金“一分不缺”。老河口市政府主动履行主体职能,拨付10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门诊住院费用,较好地保证了优抚对象优惠政策的兑现。全市11个定点医疗单位,按照从《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主体职能对优抚对象实行专家门诊、专家医治,11家医疗单位都拿出最好的房间,最优惠的政策,让优抚对象既看得起病,又住得起院。在二医院住院的15名各类优抚对象,共减免各项费用4万余元。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公室重点履行督管主体责任,每周到定点医疗单位检查一次优抚对象门诊及住院就治情况,每月及时与医疗单位结清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没有发生拖欠等扯皮事情。
三是针对新问题,做到“逐一化解”。
在推进《办法》的过程中,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优抚对象的要求与企望,民政部门的监管力度等一些新的问题不断涌现,针对这些问题,老河口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市直相关部门,11家医疗单位、10个乡镇办等单位参加的3次联系会议,对优抚对象反映的6类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办法》实施半年来,没有发生医患纠纷,经费扯皮、管理不善等问题,全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得到规范运行。
二、安置培训工作(一)安置工作情况
今年共接收复退军人365人,符合安置条件的有198人,其中属垂直部门安置对象26人,9人安置岗位,17人办理自谋职业;市直部门依据《兵役法》和《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提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有169人,共计186人,其中伤、病、残退役士兵4人,根据本人意愿,都申请了自谋职业,自谋职业人数占安置总人数的93%。2月份我们及时对政府写了“关于解决201*年度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所需经费预算报告”,依据我市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数额,我市对义务兵的补偿标准是23718元,十年以上士官补偿标准是39530元(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安排自谋职业财政预算共计469万元。09年我市市直部门已办理自谋职业169人,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二)特困退役士兵建房补助情况
201*年补助特困退役士兵建房8人,标准为4000至8000元,共计4.8万元。
(三)退役士兵培训情况
老河口市是个兵员大市,为切实抓好退伍军人培训工作,我们主要采取建基地、定“菜单”、零收费、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培训率达90%,推荐就业率达82%。
1、依托教育资源,建设高标准的培训基地。市委、市
政府高度重视退伍军人培训工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劳动、教育、财政部门,把市技术学校定点为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先后投入100余万元,按照“军地两用人才”的要求,建立了老河口市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基地和“士兵之家”办公室。改建装修计算机教室4个,电子电器实验室2个,电算化会计模拟实验室1个,完善了办公和教学配套设施,开设电子电器、数控车工、电脑制图、模具、焊工、钳工驾驭等24个教学专业,基本满足了退伍军人的培训需求。
2、实行“菜单式”培训,“定单式”就业。基地所开设的24个专业,由退伍军人根据个人意愿,采取“点菜”的方式,自选专业,随到随学。“速成班”一般在30天左右,“技能班”一般在3个月以内,201*年以来,共有315名退伍军人在基地接受培训,其中有195名学员已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其中45人正在基地进行驾驶培训。培训中,我们根据市场需求人才,加大与沿海和大中型企业的联系,与8家定点单位签订用人合同,同时在专业设置上,坚持“企业要什么人才,我们就培训什么人才”的理念,待培训期满合格后,用工单位对培训人员进行面试,受聘后由学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建立稳固、长期的用工合作关系,对所有参训的退役士兵全部实行了“定单式”培训。这样,不仅为受训对象就业找到了“婆家”,也为在校受训学员安
心学习提供了保证。推荐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上岗后的退伍军人,还定期派人或用电话询问就业人员工作情况,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已推荐就业96人,占已培训人数的80%,就业状况良好。在以前的培训中,不少学员已尝到了学习的乐趣和就业后的回报,现在的学员已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
3、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学员一律零收费。政府每年把退伍军人的培训经费,纳入财政计划,实行培训零收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基地按照国家政策,培训一名退伍军人可享受政府补贴500元,创业人员享受补贴1000元。其结算方式为,培训基地把培训人员相关资料送民政局备案,报劳动和财政部门审查后,从再就业资金中拨入培训基地,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确保了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
4、规范化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老河口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民政、劳动、财政、教育等部门为成员的退伍军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9项管理制度,制定了12项专业培训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在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和培训信息宣传。为确保培训参训率,市安置办采取退伍军人报到前,由安置办出具培训介绍信,本人持退伍证、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到“培训基地”报名登记。培训工作中,培训基地按照“六落实”(即培训教室、教师、教材、人数、
计划和用人订单的落实)的要求。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培训教员,并从教学计划的制定、备课、讲课、技能培训的指导、技能操作结果的检验、考核等方面层层把关、步步落实,确保了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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