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市规划总结报告
淄博城市规划总结报告
本文共分三部分:淄博城市规划思想、淄博城市规划图、对淄博城市规划的
评价。
一、淄博城市规划思想
1.淄博城市规划指导思想:以张店为心,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重化工业为基础,以发达的交通通讯为纽带,以大环境绿化为特色,把淄博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城乡一体,高度文明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
淄博的城市建设将进一步解决“城市越大越好”的偏面认识,尽快实现从“贪大”到“求佳”问题上的转变,从而,使淄博的城市达到由外延向内涵发展的趋势。
2.总体规划方案:中心城区规划空间布局呈“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开通两条快速公交线“T”形空间布局本轮规划界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张店、淄川、博山、临淄、周村五区的行政辖区,面积297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张店城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临淄城区、周村城区以及各城区之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用地,空间布局呈“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此次,规划期限为201*年至2020年。其中:近期201*年至201*年,远期201*年至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城市性质新定位依据《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和《济南都市圈规划》对淄博市的定位,结合未来发展趋势,确定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山东省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工业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至2020年淄博市总人口为585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40万人。规划形成“一城、两轴、十三片”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建立由中心城区、3个县城、18个中心镇和22个一般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对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内的村庄分别制定整合措施。到2020年,中心城区内撤并村庄110个,保留村庄123个,其中重点发展的村庄43个。两条快速公交线规划形成“一核四副”的城市布局结构,以张店城区为核心,淄川、博山、临淄、周村城区与其协调发展。各城区之间通过十字形交通走廊相互联系。张店城区作为淄博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到2020年,人口规模为13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37.8平方公里。开通两条快速公交线:东西向为张周路-新村路-张辛路,南北向为柳泉路-张博路-沿河路。张博铁路近期按区间列车运营,远期改建为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布局打破区域本轮总体规划中确定了一体化的产业布局体系,打破区域界限,在五个城区间划定永久性的城市绿化隔离带,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逐步对现有工业区进行改造,提高环境质量。合并小规模工业园区,对污染严重或阻碍城市发展的工业用地,进行功能置换。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从现状的34.52%调整到规划期末的21.32%。张店城区东南部的新华制药、东大化工等企业用地性质由工业调整为居住、公共绿地或公共设施等用地。3.具体建设方案:
(1)居住: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委托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淄博市住房建设规划(201*~201*)》,于7月20日由市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范围为淄博市中心城区和桓台、沂源、高青三县的县城,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
规划期限为201*~201*年。根据规划,五年内淄博市将建设各类住房31.74万套,总建筑面积为3000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15314套,建筑面积102.0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2580套,建筑面积12.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12734套,建筑面积89.14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设30.21万套,建筑面积2897.96万平方米。规划期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
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保障住房中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2)环境:由淄博市规划局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淄博市中心城区水系规划》编制完成。该规划期限
分为近期(201*~201*年)、远期(201*~2020年)、远景(2020年后)三个阶段。规划区域为淄博市中心城区(含张店老城区、淄博新城区、高新区),规划对象以中心城区的各类地表水为主。按照规划,规划区域以河道治理为主线,拓宽中心城区水域开发空间,
沟通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加强水系循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完善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提高河道排洪能力;提升中心城
区水体调蓄能力,减轻城市热岛效应,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建立雨水收集体系,推进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可利用率。
规划包括《淄博四宝山地区四宝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淄博高新区牧龙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淄博柳毅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淄博高新区玉
皇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等4个规划,201*年10月16日由市政府批复实施。《淄博四宝山地区四宝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规划区域为
北起尚南路,南至宝山南路,西起宝山路,东至花山西路,南北平均长约1200米,东西平均长约1500米,规划用地总面积18768公
顷。规划以生态、环保、地域、人文为主题,通过合理规划功能分区,综合产业布局,结合人文旅游开发,逐步完善路网、水系建设,
广植树木,以彻底改善四宝山山体面貌,建成一座原生态城市近郊森林公园。《淄博高新区玉皇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规划区域为北
起军屯村,南至309国道北侧果园,与张店区接壤,西至东外环路,东至玉皇山山脚,南北平均长1730米,东西平均长1000米,规划
用地总面积174公顷。规划以生态、景观、经济、人文为主题,通过对采矿坑综合治理,以实现采石场山体生态恢复,结合绿化和景观建设,逐步完善山体路网和灌溉体系,改善玉皇山山体景观风貌,提升区域环境生态质量,建成风景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的开放性近郊山林公园。《淄博高新区牧龙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规划区域为北起尚军路,南至宝南路,西起花山西路,东至东外环路,南北
平均长1800米,东西平均长1400米,规划用地总面积232.25公顷。规划目标确定,通过对牧龙山的环境整治,将一些不可建设用地,
如矿坑、沟壑等规划为公共绿地,实现山体绿化空间向城市空间渗透,以及山体绿化空间和周边山体绿化空间的联系,形成淄博市东部的景观中心,与周边其他山体共同构成淄博市的后花园。《淄博柳毅山生态恢复治理规划》规划结合柳毅山实际,以绿化为主,将
山区分为东西两大区域。东部山地进行地形改造、地貌整容、生态恢复。西部台地主要清除建筑与工业垃圾,建立经济观赏林区,并
为游人开辟若干林中空地作为锻炼活动场地,形成郊区休闲公园。
城市布局为"组群式"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4.规划作用:
(1).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2).经济、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城区间田园、绿化空间,控制城区无限制蔓延趋势,既充分保持组群式城市特点,又为未来城市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3).善市域交通网络,强化城区间快速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及先进的水、电、通信等设施。
(4).按照土地的优化配置和产出效益调整各城区用地结构,合理分布生产力和城市人口,完善用地布局,创造优越的工作、生活环境。
(5).突出大绿化特色,创造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环境,抑制有危害性的开发活动,营造有个性,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二、淄博城市规划图
淄博学校规划图
淄博城市鸟瞰
淄博城市分区
淄博城市分工图
淄博城市用地状况
三、评价淄博城市规划1,优点:(1).充分利用了可用空间,合理利用土地,为未来城市发展提供了可发展空间。
(2).绿化环境,增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百姓的公共生活。
(3).按照土地的优化配置和产出效益调整各城区用地结构,合理分布生产力和城市人口,完善用地布局,创造优越的工作、生活环境。
(4).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2.不足:(1).我个人认为淄博对外交通做得比较好,铁路运输和长途运输很方便,但是,城市内部交通欠发达,以博山为例,首先,博山城区内公交车比较破旧,对城市市容影响较大;其次,区内路旁没有明确的站牌,对外地人乘车带来了很大不便;另外,从城区乘车去郊区交通不便,车次太少,车费太贵,相比之下,更喜欢青岛的公交。
(2).城区建设不够有特色,像博山这种老城没有什么标志性建筑物,一般有游客或外地人在博山参观不会留下什么深刻影响。像蒲松龄故居等具有文化气息的地区要加大建设力度。
3.建议:淄博的规划要从淄博特点出发,要认真考虑城镇体系的问题,把各个区、各个城镇结合起来考虑城市规划,淄博是大城市,但还不是真正的大城市,各个区还没有紧密联系起来。
淄博新城区规划建设要与旧城改造联系起来,旧城欠缺的,最好应该在新城区体现出来;新城区的发展规划太严谨了,但还需要灵活性,需要动态,城市规划应该是动态的,对太严谨的规划可以在内容上、在成形的过程中做必要的微调;建筑群体不要太一样、不要风格太近,尤其像政务中心这类建筑的存在,最好把它与周围的建筑综合起来考虑,不要使其单独存在,不要前面再是草坪的泛化模式,建筑与规划要有特色,但特色不能只讲大、讲豪华,规划要有健康、生态及文化品位,反过来讲,这些有品位的建筑不一定是豪华的,深圳的规划可以借鉴;对高层建筑,不是不能盖,盖的要相对集中些,一两栋高层反而会破坏城市的布局。
新城区规划要对人文因素有足够的重视,对淄博原有的文化传统、文化趋势要高度重视,对文化,要有足够的发掘和发扬;一个城市文化的发展是与经济的发展统一的,要珍惜原有的地方文化,淄博有齐鲁文化的基础。
新城区规划要有整体的思路,整体是城市规划的灵魂,从宏观到微观,城市规划要有创造性。要重视各区之间的联系,城市规划要注重人的因素,要方便老百姓。
扩展阅读:生态城市建设环卫工作汇报2.10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环卫工作汇报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境立市”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城乡环境显著改善,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运行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系健全,组织机构、运行经费、监管制度落实,设施完善、运行平稳,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袋装化(不落地收集)、中转压缩化、运输密闭化、处理无害化”运行管理体系。目前,我市现有大中型压缩转运站5座,中小型中转站105座(其中压缩式85座),各类收集站276座,密闭运输车130台。
(二)全市镇村生活垃圾管理和运行体系不断健全。镇村生活垃圾管理与城市生活垃圾相比有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该工作起步晚,收运设施不足,点多线长,收运处理成本高,运行能力薄弱,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对生活垃圾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垃圾乱扔乱倒、垃圾围村等现象。目前,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区县、镇、村”四级管理机制日趋完善。
全市各乡镇基本建立了环卫机构,大部分建立了环卫所,少部分环卫管理设在建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各镇按要求基本配备了管理和作业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各区县均列一定资金,配套建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和对环卫保洁人员工资进行补贴。桓台县、高新区各村全部配备了环卫作业人员,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80-90%的行政村按照要求配备环卫作业人员,高青县、沂源县20-30%行政村配备环卫作业人员,负责垃圾收集和卫生保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层级管理、监督和考核制度。
(三)全市乡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镇村设施功能不断完善。镇村环卫设施建设管理是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近几年来,按照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各区县加大投入,积极配套建设垃圾收运设施设备,为加快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发展进程积极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市乡镇拥有垃圾中转站42座(其中压缩式24座),运输车105台,垃圾池(箱、房)3816个。今年,全市计划新建垃圾中转站30座,购运输车56台,建设垃圾池(箱、房)3500个。目前,已完成新建压缩中转站11座,新购车辆50台,新增垃圾池(箱、房)1300个,生活垃圾收运配套设施日趋完善。
(四)强化制度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为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城乡生活垃圾管
理长效机制建设,市政府于201*年和201*年相继出台了三个规范性文件:一是《关于做好部分区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33号),对各区县转运站和密闭车辆配套,生活垃圾运送数量、处理费结算与支付及运行监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淄博垃圾焚烧电厂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二是《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清扫、集运和处理的意见》(淄政办发[201*]43号),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建立大环卫的工作格局和机制,实现环境卫生“全覆盖、无缝隙”和长效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市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清扫集运和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2号),明确了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和年度发展实施计划。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各区县、各乡镇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各镇按照5-10人的标准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建设1座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配足垃圾收集车辆;各村按照标准配备环卫作业人员,按照2-3座/千人的标准建设垃圾收集池(房);各级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要求,加强辖区内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实现长效管理。这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加快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发展和实现长效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建设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镇办环卫机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力量薄弱,环卫作业非常态
化,标准低、监管不到位;“区县-镇办”环卫管理体系不理顺,致使区县环卫部门对镇办环卫工作的行业指导、监督考核力度不够,影响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发展进程和“大环卫格局”建设。
(二)镇村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设施功能不完善。随着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不断发展,镇村的环卫设施配套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和城区设施建设相比差距较大。由于资金保障机制不完善,建设和运行资金投入不足,镇村的垃圾收集、运输和转运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收集运输设施设备数量少,垃圾收运能力薄弱,镇域内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个别区域存在垃圾积存和乱堆现象,影响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发展。
(三)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不到位。一是对镇村,特别是对农村容貌和环卫工作的管理缺少法律法规依据,对于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违规行为缺少法律制约措施。二是对全市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目前尚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激励手段,不能充分调动各级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全市特别是镇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环卫管理与执法脱节,削弱了管理力度。对于比较常见的乱堆乱倒生活垃圾,乱拉乱倒城市建筑垃圾,以及运输散装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洒落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查处,管理力度削弱,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影响了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措施与建议
(一)继续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镇村环卫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和作业人员,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和环卫作业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二是加强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完善设施功能,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三是加大检查监督考核力度,逐步健全“市-区县-镇-村”考核监督体系,实现长效管理;四是共同做好全市环卫规划编制工作,为环卫行业发展和环卫设施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加强环卫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督导各区县做好全市公厕新建和维修工作,争取部分资金,进一步调动区县环卫部门的积极性;二是做好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和建设中的协调工作;三是督促沂源县做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加强市容环卫政策法规建设。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尽快出台《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是《条例》出台后,将重点做好法规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三是拟研究出台《淄博市城乡环境卫生检查和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体系,逐步实现长效管理;四是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城乡垃圾处理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意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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